新时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意识的塑造
2021-12-29李艺博
李艺博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沈阳 110854)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兼具政治性、武装性、强制性、暴力性。[1]公安民警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与国家意志保持一致,忠实执行人民意愿。因此,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的根本素质、政治标准是人民警察的第一标准,增强公安民警的政治意识也就成为新时期党和人民对公安队伍的首要要求。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意识养成的历史背景
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机关的创设时期开始,我国警察机关及警察人员就被赋予艰巨的使命任务。1927年,周恩来同志在特务工作处的基础上设立中央特科,是我党领导下的第一个政治保卫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公开的、秘密的斗争,保卫中共中央机关和领导同志的安全。将中央特科牢牢地置于我党绝对领导之下,才能有效配合武装斗争,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但由于当时斗争形势的复杂性,一些同志立场不够坚定,对特科工作的战略布局产生了消极影响。例如时任中央特科行动科科长顾顺章,为了个人利益出卖组织利益,叛变投敌,对我党“反围剿”斗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在原来苏区中央局保卫处的基础上建立国家政治保卫局。由于缺乏经验,在机构设置和组织制度上完全照搬照抄苏联经验,实行局长单一集权制,脱离党委和政府监督,形成“肃反扩大化”的局面,使党和红军、苏维埃的许多领导人以及干部、战士被杀害,给党和革命带来巨大损失。[2]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安组织机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根本路线,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长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大动力。除此之外,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公安队伍积极总结过去成熟经验做法,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探索符合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警学理论。并立足当时的社会实际,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包括“枫桥经验”在内的一系列科学理念,为之后的公安工作以及社会治理提供深厚的理论支撑。
历史经验表明,公安机关作为推进伟大斗争、实现伟大梦想的重要力量,要旗帜鲜明地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将政治属性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属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围绕领导核心,服务情势大局。
二、增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意识的现实意义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掌握得好,能够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掌握得不好,就可能被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危害国家、危害人民。因此,要将这把刀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才能形成打击犯罪的最大合力,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效能。
(一)增强人民警察政治意识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人民警察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法律素养、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诸多方面条件的总和。[3]“向素质要警力”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广泛共识。在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中,政治素质是人民警察的首要素质,具有强大的统摄地位。人民警察应当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执法工作中,应当时刻以基本的政治要求作为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队伍建设中,应当以提高人民警察政治意识为总抓手和切入点,全面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人民警察政治意识是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2019年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重申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求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方向不动摇,按照正规化、革命化、职业化、现代化的要求改革公安队伍。[4]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首要的就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公安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全体公安民警的政治意识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有坚强战斗力队伍的题中之义。
(三)增强人民警察政治意识是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的必由之路
公安工作危险性和风险性并存,艰苦性和复杂性兼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时刻处于辨别是非的挑战之中,以政治标准要求人民警察,以底线思维引导人民警察,以纪律约束警示人民警察是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对全体公安民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制度要求。[5]这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人民警察拒腐防变能力,也有利于凝聚警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砥砺奋进。
(四)增强人民警察政治意识是提升公安机关社会公信力的坚实保障
当前阶段,我国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尚有提高空间。一部分社会公众甚至政府职能部门不理解人民警察的执法工作。公安机关作为我国的政法机关,其执法权力由国家赋予,具有法定性。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对人民警察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为之后一段时期公安机关的政治建设提供基本遵循。[6]新时期的人民警察队伍首先应当做到对党忠诚,这也是判断一名人民警察政治上是否合格的“度量衡”;其次应时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才能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公信力,为整体的公安工作的开展搭建广阔的平台。
三、增强人民警察政治意识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警务工作和平安中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7]全体人民警察应当以更高的政治觉悟、更严的政治要求、更强的政治素养肩负起维护治安、打击犯罪的行政和司法职责。因此,增强政治意识这一贯穿始终的首要主题也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改革进程中不断扬弃,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朝着建设社会主义平安中国的道路加以完善。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职业认同
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人民警察日常工作中甚至全党全国各项工作中居于先导性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求全体人民警察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方向,着眼影响人民切身利益的具体因素,聚焦人民期待的增长点,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强化职业荣誉感和身份认同感,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和每一件事件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夯实思想基础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坚持用科学理念引导人,用正确思想影响人,用主流价值涵育人是新时代下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和平时期奉献最大、牺牲最多的英雄队伍,必须确保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必须将政治教育贯穿人民警察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将“察己修身”作为每一名人民警察的必修课,使每一名人民警察都能切身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核,都能切身感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三)坚持从严管党治警,激励约束并重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警旗授旗仪式上对人民警察队伍提出最新要求,是对2017年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的完善和扩充。提出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严明警纪、纯洁队伍,着力锤炼“四个铁一般”的警察队伍,充分展现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8]全体人民警察应当做到“坚定纯洁、让党放心、无私奉献、能拼善赢”,保障社会主义各项建设蓬勃发展、阔步前进。
(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做实制度保障
从公安工作的整体来看,体制机制起到全局性、保障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警察队伍关于把握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素质、增强政治意识的制度建设,建立思想意识的“四梁八柱”。从招录、考核制度上做好源头把控,确保人民警察队伍的新生力量爱党、信党、跟党走;在从优待警方面,要关心爱护民警,建立起包括奖励制度、抚恤制度、慰问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让每一名人民警察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将全部精力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四、关于增强人民警察政治意识过程中的问题预防
增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意识是建设新时期、新形势下能够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安队伍的重要方法,但在其具体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概念混淆、歪曲含义的现象。其中在意识形态领域,与政治意识概念直接相关的就是“泛政治化”和“去意识形态化”。泛政治化是指对非政治现象的政治化,简单来说是把小事说大。去意识形态化是指否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和主流价值,简单来说是把大事说小。如果事无大小,都要打上“政治”的幌子,甚至一些违规违法的事情都用增强政治意识作为挡箭牌,这就犯了“泛政治化”的错误。[9]这种错误如果不加制止,任凭发展,则会导致整个公安系统的混乱甚至瘫痪,导致人民警察人人自危,严重削弱警务工作效能。如果面对一些立场、观点问题,不及时指出并批驳,则犯了“去意识形态化”的错误。[10]长此以往,就会出现人民警察信仰立场不够坚定,在思想意识上宽松疲软,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重的甚至可能脱离党的领导,走向人民和历史的对立面。因此,针对人民警察“泛政治化”和“去意识形态化”的预防至关重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法。时刻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指导一切工作的基本准则,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民警,是当前阶段公安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宣传工作的主要方法。当今社会思想观念日益多样,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各种社会思潮纷繁复杂。[1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与群众接触最为密切的群体,面临的政治上、思想上的考验十分严峻。这就要求全体公安民警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做好抵御一切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
防止“去意识形态化”则要坚持问题导向,前瞻控制,源头防治。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对人民警察进行“政治体检”,防患于未然。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提拔重用“讲政治、敢担当、负责任、能作为”的警察干部;对政治上存在问题的民警“一票否决”,最大限度“保鲜提纯”公安队伍。无论处理什么问题,都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凝聚警心民心,坚持立破并举,发扬斗争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错误观点,准确辨识、自觉摒弃、坚决批驳“伪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思潮,切实维护公安队伍的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12]
五、结语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政治意识的重要性不断彰显。但无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如何深刻严峻,社会观念和价值取向如何纷繁复杂,都要坚持我们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和核心地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具有英雄传统的队伍,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警察必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也是公安队伍奋斗的前进方向。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党的领导是公安机关遂行一切使命任务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公安工作守正创新、固本开新的根本取向。因此,对人民警察的政治要求是最根本的要求,政治坚定是每一名人民警察历久弥新的鲜明品格,政治意识是公安队伍不断前进的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