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产品企业标准常见错误探析
2021-12-27宋永泉王雪艳巩性涛
宋永泉,王雪艳,赵 莹,巩性涛
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 (济南 250102)
为切实发挥企业标准对产品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支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粮油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国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活动。在对企业产品标准评估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产品标准虽然声称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但发布的标准并没有完全符合该规则的要求,存在错误之处。粮油产品标准属于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因此除了符合GB/T 1.1规则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条例》的要求。从已公开的粮油产品企业标准看,存在的主要错误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标准没有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粮油产品标准具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时,应当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二是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有的企业标准存在上述情况,而没有进行备案登记。
2 标准名称不合理
有的企业标准,为突显自己的产品,将标准名称定为一种特定类型的粮油产品,但标准中制定的质量指标不仅涉及该特定类型的产品,而且还涉及其他类型的产品。这样的标准名称是不合适的,不便于标准使用。
3 标准的目次设置不合理
标准目次的作用,一是检索功能,二是内容简介功能。有的标准很小,只有几页,也编了目次。这时目次就多余了,因为标准使用者直接翻阅标准正文就可以了。根据国内外的惯例,一般16页以上的标准应设置目次。
4 前言部分写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的前言部分应详尽描述所代替或者废止的相关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以方便标准使用者,而无需强调“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标准的前言中没有说明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即表明该标准为首次发布。
5 前言部分没有有关专利的说明
在前言中需要给出专利的相关内容。否则,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标准起草者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进行专利查询,并取得专利持有者的同意。但在实际工作中,标准起草者并不一定进行专利查询或者查询不全面。因此,为规避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可以在前言中加入“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或“本标准若涉及专利内容,请专利持有人联系本标准归口部门”等用语。
6 范围部分与产品没有很好的呼应
有的标准范围声称包括产品分类,实际只有一类产品,只是有不同等级的同类产品而已。如有的花生油企业标准中,声称包括产品分类,但产品仅有一级、二级花生油,误将分级理解成分类了。在此情形下,标准范围应将“分类”二字去掉。
7 规范性引用文件排序不正确
有的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没有按照GB/T 1.1要求进行排序。正确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仅适用于地方标准的起草)、团体标准(符合规定条件)、ISO、ISO/IEC或IEC标准、其他机构或组织的标准(符合规定条件)、其他文献。其中国家标准、ISO或IEC标准按标准顺序号排列;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其他国际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和/或阿拉伯数字的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排列。
8 术语和定义与产品不搭界
有的标准编写的一些术语和定义,并无用处。术语和定义是为了让标准使用者理解标准中某些术语所必须的定义。
9 条编号编写不正确
条是章内有编号的细分层次,最多可细分到第五层次。一个层次中有一个以上的条时才可设条。例如第3章中,如果没有3.2,就不必设立3.1。但有的标准却错误的设有3.1。
10 制定的部分质量指标与判定规则无关
有的企业标准为了体现创新性,设立了一些创新性指标,并设有指标值。有的企业标准只设了创新性指标,而没有设定指标值。设立的创新性指标并不参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判定。实际上,市场监管部门在产品抽检时,创新性指标值是作为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判定依据的。因此,企业标准工作者在制定创新性指标时,一定要有数据支撑。
11 结束语
当前,在我国的标准化体系中,企业标准定位为先进引领性的标准。《标准化法》要求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并支持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企业标准。但企业在指标选取和指标值确定方面创新力度力度不够,因此企业标准的先进引领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提出以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企业标准“领跑者”联盟发布的团体标准《“领跑者”标准编制通则》(T/CAQP 015-2020、T/ESF 0001—2020)已于2020年4月1日实施。国家标准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已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与2009版相比,做了一些修改,因此需要粮油标准工作者认真学习,并在制修定标准过程中严格遵守,力争创新发布实施更多更优秀的粮油产品企业标准。让企业标准更好地发挥产品质量提升引领作用,推动粮油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们对食品在营养美味健康安全上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