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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翻译的“责”与“术”

2021-12-27柯秀青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用语警务译者

柯秀青

(安徽省公安教育研究院 基础教育部, 安徽 合肥 230031)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构想进一步密切了我国与其他国家间的合作与交流。在此背景下,我国与多国建立了警务合作机制,警务领域合作交流日益密切。作为交流的重要载体,语言在跨国交流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质量的警务用语翻译可以为警务交流提供坚实的基础,不仅可以促进各国在警务领域的信息沟通和技术学习,也可以助推我国与别国的警务合作,避免因语言障碍而导致交流失败甚至误解,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目前,针对警务用语翻译展开的研究侧重对具体案例(如警务术语、警务公示语)的分析和纠错,研究视角、对象较为零散,部分案例代表性不强,指导、参考意义有限,研究数量、深度和角度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和发掘。在呼吁唱响中国声音的新时代,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的英译更应引起译者的关注。但在搜索相关文献时,笔者发现尚未有学者针对此类用语的英译进行专门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鉴于此,面对新的历史生态环境,从生态翻译学的视角出发,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的外译者应承担起新时代的译者责任,采取合适的英译策略,为涉外警务用语翻译的规范化建设添砖加瓦,从语言翻译层面推动中国特色警务话语体系的构建。

一、中国特色警务用语和生态翻译学

中国特色警务用语主要指赋有一定中国社会文化内涵的、公安机关在执法、服务和管理中所使用的语言。由于警务工作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刑侦、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经侦、网络监察、出入境管理以及刑事技术科学等领域,因此中国特色警务用语与经济、社会治理、法律、化学、计算机等领域用语相融相嵌,具有杂合性的特点[1]。此处的“中国特色”指的是中国民族文化、社会生活信息的语言化表达,这类词汇所反映的内容往往是中国特有社会文化的产物[2]。因此,由于社会语境和文化背景的缺失,西方人在他们的语境中可能找不到完全对等甚至相近的概念,此时,译者就需要通过不同翻译策略的选择和运用确保交流的顺利进行。同时,译文又应尽量保留原文所包含的社会文化元素,在保证实现交际目的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通过翻译传扬中国文化。这是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话语体系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我国国际话语权进一步提升的时代要求。

21世纪伊始,胡庚申教授从跨学科的角度,开创性地提出了“翻译适应选择论”,并不断对其发展完善,最终形成生态翻译学这一完整理论。生态翻译学是一个“翻译即适应与选择”的生态范式和研究领域[3]。该理论从跨学科角度研究翻译学,将翻译研究提上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该理论中提出的翻译生态环境主要指和翻译活动相关的各类客观环境,包括作者、译者、读者、出版商、原文语境、原语和目的语文化等;翻译时,译者在分析解读原文时必然会受到翻译生态环境的制约影响,而后在输出译文时,译者又以翻译生态环境的身份创作译文[3]。“翻译适应选择论”正体现了胡庚申教授在微观翻译行为层面上提出的“译者中心”“译者主导”的理念。其聚焦于“译事中”,提出译者应处于翻译的中心地位。作为翻译生态环境中唯一能够对译文产生直接影响的翻译群落代表,译者承担着协调“翻译文本”“翻译环境”和“翻译群落”三者关系的重要责任。因此,译者不仅是微观翻译实践过程中的“中心”,更承担着宏观翻译理性层面的“责任”[4]。

在微观的翻译策略层面上,生态翻译学提出了“多维转换”理论,并具体落实到语言维、文化维和交际维的转换上。译者在翻译时,首先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这三个维度分析原文,综合考量,进行“选择性适应”,而后在进行语码转换生成译文时,再兼顾其他翻译生态环境因素进行“适应性选择”,力争获得最佳译文[5]。总之,根据生态翻译学理论,译者在从事具体的翻译实践时,应同时兼顾语言、文化和交际三个维度,找到最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尽可能保证原文和译文在各个生态层面上的动态平衡。

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话语体系,生态翻译学提出了众多理论视角和研究维度,是中国翻译理论对世界翻译研究做出的巨大贡献。下文将从宏观的译者责任和微观的翻译策略两个层面探讨生态翻译学对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的翻译启示。

二、新时代的译者之“责”—中国价值

译者作为连接原文和译文的桥梁,在翻译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是翻译过程中最核心的因素,决定了产出译文的质量。译文是否保留了或在多大程度上保留了原语生态的因素?译文在目的语生态环境中能否生存下来并产生影响?这是新时代中国的外译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当前,国际力量逐渐呈现出一定的“东升西降”态势,中国在国际格局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中国的文化、语言等软实力却没有实现同等的提升。面对此种现状,国家积极呼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努力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积极构建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提升中国的国际话语权,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样,要提升中国在警务领域的话语权,唱响中国警务之声,语言的作用不可小觑。要完成这一时代的使命,作为语言沟通桥梁的译者更是责无旁贷。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特色警务用语因其所带有的独特中国印记更应引起警务领域外译者的重视和思考,以最大限度地传达原语中的文化信息。在新的历史时期,译者除了要遵守传统的翻译原则外,还应承担起以下翻译之“责”。

(一)树立政治意识,确保原文和译文的政治等效

杨明星最先就外交语言的翻译提出了“政治等效”这一概念,并以此翻译原则为框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外交语言的翻译标准[6]。这一理念对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的翻译实践具有借鉴意义。

作为政府的重要窗口之一,公安机关在对外警务交流合作中,必然会涉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政治、国家意志,而语言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在翻译相关表述时,译者应自觉树立政治意识,充分考虑原文的政治生态翻译环境,在翻译选词时仔细斟酌,避免“不小心”曲解或误译了原文的政治意图。此时,译者不仅要实现原文和译文在语言维、文化维的生态平衡,更要确保两者在政治维(交际维的一部分)的动态平衡,正确传达国家的政治话语。

(二)坚持文化自信,积极传播中国文化、中国元素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文化自信”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将中国优秀文化摆在了重要位置,给予了国人从文化和历史上对个人、国家以及民族的认同和自信。译者作为中外语言和文化交流的使者和桥梁,更应承担起传播中华民族文化的重大责任和时代使命。生态翻译学指出,译者在翻译中起主导和中心作用,是翻译中唯一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群落[7]。如何让静态的文本“活起来”?对于负载中国特色元素的警务用语,译文除了传达原文文字信息之外,还应尽力弹奏出其背后的文化音符,让目的语读者感受到文字中的活力—源自华夏五千年历史积淀和中国飞速发展的生机和力量。

在特色警务用语的外译中,译者应保有“以我为中心”的文化姿态[8],积极通过译文的再创造,将原文中蕴含的中国故事和文化等特殊元素以另一种语言传达出来,使目的语读者能够在译文的字里行间品尝中国味道,使原文的文字信息和精神内核能够在目的语话语体系中得以保留,在推动警务合作的同时,帮助提升中国在警务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促进中国文化“走出去”。

当然,这里提出的文化自信倡导的是译者的一种思维方式,强调译者在“适应性选择”时注意挖掘原文中的文化元素,然后在“选择性适应”时寻求契机将这些元素通过合理的方式植入到译入语的语言中。译者要在原文和译文的生态翻译环境中各自找到平衡点,确保译文在文化、语言和交际等各维度的动态平衡。

三、新时代的译者之“术”—“三维一体”

生态翻译学中提出的三维转换理论对翻译实践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众多学者以这一理论为指导对各类文本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进行了深入探析,但笔者在搜索相关研究成果时发现,有些学者是分别从三个维度出发进行翻译分析。笔者认为,三维转换提供给译者的是一种全面思考的角度,译者在翻译时应同时兼顾到三个维度的内容转换,三维实为一体,共同作用于译者的译文选择。下文将从具体的翻译策略应用选择出发,通过典型案例的翻译分析,展示三维转换理论在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翻译实践中的应用,以及译者通过翻译对其译者责任的践行。

(一)音译法和音译加注法

音译法,顾名思义,就是舍其意而译其音。在翻译部分词汇时,如果译者在目的语中找不到可以与之对应的表述,同时又不适合通过大段的解释进行翻译,那么译者就可以考虑采用音译法。选择音译法时,译者只需要在汉语发音的基础上,直接用汉语拼音的形式将汉语字符转换成英文字符,或通过谐音音译的方式,用与汉语发音相近的英语词或创造符合英文发音习惯的英语词进行翻译。这种用于译音的拼音或创造出的英语词本身在英语中并无相应的涵义,在目的语中属于新词。音译法往往应用于人名、地名以及某些民族特有词汇的翻译上,如“普通话”被译为“putonghua”,“二胡”被译成“erhu”。如今,这些译法早已得到认可,无需解释即能够为外国读者所理解,甚至已经成为其他语言体系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汉语新词层出不穷,对于具有中国特有文化或社会内涵的词语不乏采用音译法翻译。当然,译者有时需要通过加注的方式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了解其内涵。以下以“碰瓷”和“户口”的翻译举例说明。

“碰瓷”一词源于北京方言,据称是晚清时期一些家道中落的八旗子弟想出的挣钱之法。他们通过假装被行驶的马车碰到,摔碎手中假瓷器的方法来讹诈马车车主真瓷器的价格。“碰瓷”一词由此而生[9]。近年来,“碰瓷”现象伴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化出新的形式,作案工具和方式也五花八门。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警务人员经常会遇到相关案情,“碰瓷”一词也随着大量的报道和舆论再次进入我们的视野。在翻译“碰瓷”一词时,音译加注法就十分合适。

从生态翻译学的交际维出发,如果将“碰瓷”直译成“touch porcelain”,目的语读者往往不知所云,无法实现文本的交际目的;而从文化维看,如果将其意译为“blackmail”或“fake injury”等表述,虽然能够传达其涵义,但“碰瓷”所体现的中国语言的特殊性和历史内涵就丧失了,少了一份汉语的意味。因此,从生态翻译学的三维角度综合考虑,音译加注可能是最合适的,如可以将其翻译为“pengci—faking an accident to claim for compensation”。此处的注解可以由译者根据语境进行其他的解读,以最大程度兼顾不同语境下的交际目的。

再比如“户口”一词的翻译,也适合作零翻译处理,音译为“hukou”。户口制度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始于商朝,经历千年的演变发展后成为现在中国特有的一项人口管理制度。户口和每个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将其意译为“household registration”或“registered permanent residence”虽然可以实现其基本的交际目的,但是“户口”一词背后的丰富社会内涵就无法向读者进行传达。因此,从文化输出的角度看,将“户口”音译为“hukou”可以让读者意识到这个词汇背后还有更深的社会文化内涵,从而引起读者对这一词汇社会文化内涵的关注。同时,从交际层面看,为了让读者能够最快地了解到“户口”一词所代表的基本涵义,我们可以通过加注的方式进行翻译,从而实现译文在语言维、交际维和文化维的统一。

语言是在不断进化发展的,世界各国语言中都会融入一些外来词,但这些词汇往往比较具象,具有特指的涵义,有着一个民族特有的历史文化或社会内涵,而通过具体的语境,交际者能够较快掌握其实际意义。其他类似的词汇还有“大妈”“不折腾”“愤青”等,都是中国社会的特殊语言产物,可以采用音译法翻译为“dama”“buzheteng”“fenqing”,以保留中国语言的特色和神韵。

音译法通过新创词汇的方式丰富了一国语言的词汇表达,正体现了生态翻译学中语言的进化观点,是各国文明交融影响在语言文字上的体现,也是各国语言丰富发展的重要途径。译者通过合理运用音译法,积极创建、表达和使用这些中式英语词汇,不仅可以帮助提升中文的语言影响力,促进中国文化的传播,也可以提升汉语在世界语言中的生态话语权[10]。这也是中国译者通过语言翻译对其时代责任的承担和践行。

(二)直译法和直译加注法

直译法最为常用,采用此法翻译,译文应能够同时兼顾内容和形式。首先译文必须符合目的语语法规范,在此基础上保留原文所包含的比喻、形象或其他民族文化信息。中国特色用语往往暗含丰富的社会文化信息,在处理这类用语时,如果原语和目的语的文化背景存在共性,采用直译法就可以将原文信息准确传达给目的语读者,译者应首选直译法。需要注意的是,在采用直译法翻译警务用语时,要避免几个误区。首先,直译不等同于字对字译,如将“洗钱”译为“money washing”,“物证”译为“material witness”,“网上追逃”译为“website chasing escaped criminals”等,都是典型的字对字译,此类译文往往不符合英文的构词规则,貌合神离,让读者不知所云[1]。其次,要注意选词是否合适,选词不当会造成译文的不准确。如“家庭暴力”对应的英文应该是“domestic violence”,而不是“family violence”。这两种译文都无法实现语言维的高质量转换,无法顺利地实现交际的目的,最终必然会被目的语生态环境所“淘汰”。

从交际维的转换考虑,中国特色警务用语具有语言表达或内涵上的特殊性,在采用直译法翻译时,有时需要通过加注补充信息的方式对术语进一步解释,以确保交际的顺利进行。

“流动人口”是中国户籍制度下的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词汇。之所以称其为流动,是因为这些人口离开了其户籍所在地,“流动”到其他城市或省份学习、工作和生活,居住场所不固定,具有流动的特征。因为中国户籍制度的特殊性,在英语当中找不到可以准确表示“流动人口”的对等词,因此译者需要在翻译时“造词”。“流动人口”一词表意十分形象,译者可以将其直译为“floating population”,既保留了原语词汇的结构特点,又能够将人口流动的特征传达给读者。虽然译语受众无法直接窥见这一词语背后的中国人口制度,但基本能够实现交际的目的。就这一词汇的翻译而言,直译法能够较好地兼顾原语和译入语在语言维的对等和交际维的平衡。此外,由于此译文在目的语中属于新词,目的语读者看到新词自然能够了解到这是中国的一种特殊人口情况,从而引起读者关注。再比如,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伴随着流动人口而来的,还产生了另一新的社会群体—“留守儿童”。他们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并成为民警在进行辖区管理时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样,从生态翻译学的语言维和交际维出发,可以将其直译为“left-behind children”。“leave behind”本身就有留下的意思,能大致传达出“留守”之意,既保留了原文的形式,又能够被译语读者理解。

(三)意译法

和直译相对,若采用意译法,译者往往需要舍弃原文的形式与修辞手法,以原文意思为基础,对原文进行归化处理,重在传达原文内容,即舍其形、传其意。由于中国特色警务用语表意的特殊性,很多词汇都有其特定的文化、社会内涵,通过直译无法将这些内涵有效地传达给读者。此时,译者就需要更多地兼顾原文在文化维和交际维的适应性转换,确保译文的可读性和信息传达的有效性,从而实现交际的目的。

以“扫黑除恶”为例,这一术语看似表意直接,但翻译时却不宜采用直译法。“扫黑除恶”是指公安机关打击清除黑恶势力的行动。汉语惯用四字格,有时甚至会为了四字形式而进行重复表意,对于这类词汇在翻译时就要注意理解其真实内涵,避免重复翻译。“扫黑”必然就能够“除恶”,因此这一术语无需重复翻译“除恶”,可以简译为“cracking down on gangdom”。

再看交通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黑车”一词的翻译。“黑车”指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运营车辆,因其未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被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无法有效维权,因此,其一直是交管部门打击的重点。提及“黑车”,中国人能够立马联想到非法运营车辆,而非字面意义的黑色车。“黑色”在汉语中内涵丰富,其中一个涵义就带有贬义色彩,比如汉语中的“黑心”表示没有良心,“黑哨”表示裁判给出的不公平的判决,“黑作坊”表示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地方等。在翻译“黑车”时,有译者将其直译为“black car”,但查阅字典可知,“black”本身并没有“非法”的意思,目的语读者可能会直接理解为“黑色的车”,无法领会原语背后的“非法”意思。其实,在国外也有“黑车”存在,称为“unlicensed/illegal taxis”,译者可以直接照搬这一表达,地道明确。《中国日报》在翻译“黑车”时采用的是直译加注法,译为“black taxis — private vehicles illegally carrying passengers for money”,这一译法保留了原文的语言结构和特色,同时通过注解传达原文真实内涵,也实现了生态翻译学中的三维转换,不失为一种不错的选择,具体还需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具体语境和使用场景选择最佳的译法,主导译文。类似的还有“摇头丸”的翻译,译者也可以根据具体语境采用意译法或直译加注法。摇头丸是一种毒品,人在吸食这种毒品后会不自觉地晃动头部,因此中国民间便形象地称其为“摇头丸”。如果望文生义,将其直译为“head-shaking pills”,可能会让目的语读者感到困惑。因此,在翻译这一术语时,采用意译法翻译为“ecstasy tablets”更为合适。当然,在具体语境中也可以采用直译加注法,翻译成“head-shaking pills — otherwise known as ecstasy tablets”,从而让外国读者了解该毒品的中文表达。

四、结 语

类似于自然界的生物进化,语言也是在不断更新、进化和演变发展的。翻译虽然只是一种译介活动,但好的译文可以更好地推介一国的语言、文化和内涵,帮助提升一国语言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其意义远超出语言本身。因此,如何把翻译做好,将翻译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是当前中国译者应积极承担的时代责任。

近年来,中外警务交流合作日益密切,对中国特色警务用语的外译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国特色警务用语因其所包含的特殊中国符号,更应引起译者的关注和重视。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译者应树立政治意识,坚持文化自信,积极践行三维转换法,从多个维度对原文和译文进行分析和检验,根据具体的翻译生态环境进行“适应性选择”,灵活采用各种翻译策略,生成最佳译文,为中国特色警务话语体系的构建贡献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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