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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层警务执法理念藕合性冲突的破解之策

2021-12-26耿青国陈文跃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警务公安民警

耿青国,陈文跃

(吉林警察学院 科研处,吉林 长春 130117)

目前,全国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公安部及各级公安机关正针对警务执法理念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力求清除顽瘴痼疾。着力解决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不断纯洁公安队伍。而要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于教育整顿全过程,进一步再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必须紧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推进基层警务工作有效监督和提高规范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公安民警的文明执法素养。这既是依法治国理政、法治公安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努力方向,还是夯实基层警务履职执法理念的政治保证。但当下有关阐述论证基层警务规范执法理念的措施仍缺乏深细透,而深挖警务规范执法理念上残存的思想障碍仍显得浅粗少。因此,要想实现法治公安建设预期目标,就必须进入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的深水区,揪住警务规范执法理念中显性的和隐性的矛盾焦点不放,为剔除基层警务规范执法理念上衍生的“疑难杂症”而不懈努力。

一、在基层警务执法观念上迎面相撞的六大冲突

这里的所谓对冲,是指由主观思想认知主导的客观具体行为上存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矛盾,所引发的剧烈对立与碰撞的表述。

(一)礼尚往来习俗与廉洁奉公精神对冲

在华夏民族形成和融合过程中,以礼相待、献物为敬、利益为重,俨然凝结成古典式庙堂江湖混合态文化基因。在奴隶和封建社会的家天下政治体制中,王宫朝堂上的贡品、贺礼、税赋界限非常模糊。权贵官僚商贾间的礼尚往来充斥着阳谋阴算,而逐渐形成文化糟粕的气场,且以明清两朝末年,以及民国、日伪和国民党统治时期最具典型。近现代社会呈现的礼尚往来、报答酬谢、请客送礼、人情往复交集过程,不可避免地具有等价交换式的投桃报李、互利互惠的情愫。尤其是包括警务机构在内的党政机关、部门、单位的人事、财务、物资、项目和诸多审批许可等重要热点岗位,有的业已成了以利相交的平台。貌似传统社会礼尚往来,名义上是打着“利他旗号”的“圈子文化”,实则是利益至上、俱荣俱损“互射糖弹”共同下水的利己主义在兴风作浪。在一段时间里,一些基层民警遵章守纪意识淡薄和公平正义执法理念异化,热衷于与社会上的款腕掮客耳鬓厮摩,合谋损公肥私从事不清不楚的违纪违法勾当;有的警务机构民警放松了党性锻炼,“三观”失守,警察职业操守水准严重下滑,与不法矿业、地产商、夜店业主等同流合污充当伞柄;还有个别干警思想品德、家庭美德、礼义廉耻底线丧失,暗地聚赌或出入会所宅院。正因为某些警务机构忽视民警伦理道德素养教化的紧迫性,忽略了礼尚往来习俗“蚊虫叮咬”的染病作用,对基层民警固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神圣职责的教育时紧时松,导致一些基层民警廉洁奉公执法理念淡化。因此,如不加节制或放任极具渗透性的习俗自由泛滥,久而久之就会遮蔽一些基层民警的双眼,使警务执法观念发生蜕变,未来的法治公安建设成果就会有遭到蚕食的危险。

(二)等级思想观念与追求平等意识对冲

等级观念长期熏染以及社会政治生活中始终存在“等级现实”对民警队伍有重大影响。在等级观念的诱导下,有的民警明知过问干预案件会造成执法不公,但为了不惹麻烦决不说“抗上的话”,有的干脆唯命是从、助纣为虐。另一方面,在等级观念遗风的影响下,仍有一些民警对待“草根”公众不负责任,对待“权贵”却能“网开一面”。这种等级糟粕基因侵蚀着民警的执法环境,不仅会使一些民警思维麻痹而丧失判断力和批判能力,还会使少数民警思想懈怠、心态扭曲、社会公德缺失,甚至造成歪风邪气压制公平正义,致使“等级观念”抢占了“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的高地。如任其肆虐,不仅会使警务履职执法受到影响,甚至会直接或间接地动摇权利平等、人格平等、机会平等法治公安理念的根基。因此,若想把法治公安建设筑牢夯实,就必须逐步剔除“等级观念”残余的消极影响,真正使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意识融入广大民警血液当中,成为强筋壮骨的免疫之钙。

(三)特权思想观念与尊重人权意识对冲

某些执法者因特权思想、警务执法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执法不公和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正由于目前少数基层警队民警特权思想尚未完全根除,尊重人权意识还很欠缺,使得个别民警认为不法分子害人害己害社会,本来是公众眼中的祸害和社会上的人渣,鄙视轻蔑他们理所当然。由于一些警务机构领导对警察特权思想采取绥靖主义态度,对某些警务执法侵犯人权行为采取大事化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宽、软、晚等查处作法,主观上会加深一些民警“关系重于法、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客观上会造成警务执法办案的原则性失守,自由裁量受利益驱动,随意性代替严肃性等严重倾向。少数民警特权思想的存在,矮化了对法治的信仰程度,造成了尊崇长官意志与尊重人权意识迎面相撞。这种特权思想残余是贯彻重人权、重程序、重证据的良法善治,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理念的严重思想障碍。因此,针对警务特权思想作风的种种表现,必须下决心在法治公安建设过程中花大气力加以洗涤和持续性净化。

(四)随意执法惯性与规范执法理念对冲

法律的权威性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实施,而随意执法和执法不规范,则是造成警务执法公信力不高的集中表现。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一些基层民警价值观错位,上进心减退,警务执法工作积极性下降,警察职业生涯过早地步入倦怠期。有些民警法律知识不精,对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一知半解,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凭借随意执法的老经验处警办案,规范执法理念和公开公正执法的方式、方法严重滞后。经过持续不断的警务机构执法质量联检抽查以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整改纠风后,整体风气有所好转,但仍有个别民警在办案中不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嫌犯,降格处理违法人员,形成了少数民警长期依恋和沿袭随意执法的不廉不良惯性,缺乏公正文明执法服务理念。因此,只有不回避排查基层警队中隐性的“疱疹”,摸准随意警务执法惯性的内在“脉象”,才能诊断出某些民警规范执法素养发育不良、免疫力低下,诱使随意执法“常见病、多发病”反复发作,造成警务执法公信力下降的病根。

(五)弄虚作假余孳与诚实守信原则对冲

警务机构及其民警的社会交往活动,在形成复杂法律关系的同时,也同样形成复杂的伦理关系。不言而喻,用理性自律精神加以规范或实行自我约束,唯有诚信才是最重要的衡量尺度和基本守则。在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三严三实”背景下,绝大多数基层党员民警正脚踏实地学用结合、自律践行,但不可否认,仍有些基层警务机构不讲职业操守,沿袭弄虚作假手段,为使一些科室所队阶段性单项业务或年终绩效项目考评名次靠前,公然违背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以“通融”求“变通”。还有些警务机构以功利主义态度对待民警防暴技能训练,在练为战上花功夫相对不多,在练为看、练为演上投入精力不少。这些现象看似与警务执法行为关系不大,实质上关系到法治公安建设的警务执法能力、出处警质量、防控安保绩效及社会公信力等一系列警务工作的大是大非问题。这种行径不仅造成众多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不足以及素养提升迟缓,也直接导致一些基层民警调查研判和收集证据意识不强、信息化运用技能水准相对低下。正是这种用形式主义掩饰弄虚作假等余孳,使一些警务机构负责人甚至高层次警官不守政治规矩,严重脱离公众,甚至蜕变成“伪忠诚”的污染源。这种人不仅违纪违法肆意挥霍警务资源、贪占赃款行贿受贿,有的竟被权钱色利所围猎充当起黑恶势力保护伞。结果,致使一些中下层民警上行下效,带坏基层警务机构风气,使警务履职执法过程中的不公不廉、不洁不法状况出现反弹,导致某些地方形成塌方式警员腐败案件的发生。这种弄虚作假余孳对诚实守信理念的腐蚀性恶果令人十分沉痛。

(六)暗箱操作陋习与公开执法理念对冲

过去,国人比较看重宗族情、父母情、夫妻情、兄妹情、师(徒)生情等,并自然而然延伸到社会日常交往生活中。今天,由于现代社会热衷于以同乡、同学、知青、战友、同事、利益攸关者等关系密切交往,价值取向认知感大致趋同。正由于伴有这种浓厚的感情色彩,相互间信任度较高,一经内外联手弄权谋私,既容易丧失是非观念,又淡化了内疚自责和罪恶感,极易在一些民警执法中形成暗箱操作的开脱罪责、网开一面的遮蔽性效应。警务执法不公不廉之患,之所以渗透到刑事和行政执法、治安许可审批等各个环节,暗箱操作陋习是最大的罪魁。尽管警务机构内部设立了纪检督察部门,也制定众多违纪违法惩戒条例,但是因公安各警种高度分散且各层次警务机构的各个岗位又大都不同,由于流动于广阔社会时空之间,仅凭内设的纪检督察部门不可能“一对一”的监督暗箱操作等违法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针对已揭露和尚待揭露的“执法权力私用、审批利益驱动”等暗箱操作弊案,唯有强化警务执法内外民主监督、细化警务执法环节流程、实现警务执法公开透明化,才能解决这一问题。要明确主体执法职责和办案终身负责制,做到暗箱操作执法问题、原因及责任一追到底决不放过,力求卓有成效地遏制住极具隐蔽性、欺骗性、反侦察、反监督的暗箱操作不法行为,让广大民警适应在公众监督之下履职执法以及守成生活,确保各项警务执法活动全部纳入规范化、公开化的轨道。总之,警务执法是否规范,必须由社会公众来评判,必须由公平正义办案成果来体现。

二、在基层警务执法理念上提神醒脑的六大对策

众所周知,宪法及法律具有高于一切的崇高地位,因为它代表着绝大多数人民共同意志所确立的社会总规范。它不仅是社会行为原则,也是民族文化传承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尊崇的政治信仰。因此,在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及全面推进公安法治建设的今天,必须旗帜鲜明地要求每位民警像保护生命一样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要像夯实核心价值观一样,铸牢法治文化信仰和法定的权责,确保全体基层民警的一切履职执法活动都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进行。

(一)深化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基层民警执法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教化方能塑造理念。警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统领作用,法治公安建设推进到哪一步,新型政治思想教育就应跟进到哪一步。这是因为,要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就必须大力教化和夯实基层民警信仰、敬畏、遵从法律的法治文化取向和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

第一,围绕着对祖国无限热爱、对宪法坚定信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信念,要有计划地进行民族文化传统和革命理想系统性再教育,要求广大民警在从事秉公履职执法过程中,既要理性果敢地刚性防恐制暴、打黑除恶、克敌制胜、严惩犯罪,又要区别过失、裹协、初犯、偶犯或有单一犯罪且后果较轻情形,实施柔性执法、宽严相济,挽救分化案犯群体。要不为风险所惧、不为干扰所动、不为色利所惑,做到公正廉明、精准深挖查处,做到不枉不纵、刚直不阿。[1]

第二,在进一步深化政治思想教育基础上,要有的放矢地加大法治文化理念和法律意识素养的培训,将其作为提拔晋级法治素养好、履职执法能力强的基层警务领导干部任用标准与先决条件。同时,要将法治文化理念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职业发展培养重点内容,进而增强政治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使之成为提高广大民警法律意识素养的有效途径。

第三,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全过程中,必须要把加强民警法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只有破除人治惯性思维,才能真正实现由权力诱导向法治主导的法治文化理念上的转变;只有牢固树立基层民警廉洁公正执法,卓有成效地提高民警履职执法能力,明确细化民警执法终身负责制,才能推进高效化警务履职执法的常态化管理,从根本上切实提升警务执法的效能;只有通过掌握和创新警务执法公开方式,拓宽并畅通公开办案必要环节,以公开促公正,充分运用政治思想教化功能和“三不腐”制衡武器,冲破暗箱操作等病态观念的阻碍,才能促进法治公安理念根植基层民警血脉,确保广大民警高度自觉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地履职执法。

第四,紧密结合政治思想教育,推动民警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职业纪律、职业能力的全面提升,树牢严格依法履职办案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努力培养崇尚法治权威和尊重与保障人权的理念,自觉接受警务机构内部和社会广泛的民主监督。[2]通过坚持不懈地反复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全面增强基层民警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综合素养,方能引导广大基层民警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依靠法律手段,科学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有效地促进警民和谐和社会治安长期稳定。因此,只有坚持用政治思想教育人,把法治信仰融入民本主义警务执法思想意识,才能夯实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文化理念的根基。

(二)严格培训严肃考试规则,全面提升法治公安警务技能

警务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是提升警务执法素养的治本之策。

一是要科学地按需开展好警务执法业务技能训练,细化初任、晋升和专业组训,坚持以实战化为导向,以警务履职执法能力为硬核,坚持推行训为主、战为辅、训中有战、以战促训的“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有针对性地增强警务履职执法过程中,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装备的实效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切实提高民警依法履职的综合执法能力。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警务规范化执法教学形式和内容,明确警务执法细节性对标依据,健全和完善警务履职执法反馈机制,拓宽公众知情、参与权和监督方式与渠道,以增强警务履职执法公平公正的可操作性。同时,还要系统培训民警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规定的透彻性了解和把握,尤其是要对不符合警务执法规制,有违公平正义,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不协调的一定要讲清楚说明白。[3]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秉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始终如一地坚持严肃警务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规则。首先,将基本级执法资格作为录警考试评定结果加以运用,对在职民警必须要恪守警务基本级执法资格不及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刚性规定。其次,在职民警未取得中级警务执法资格的,不得担任各级警务执法机构负责人、案件主办侦查员和案件质量审核员,并不得评为称职公务员且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最后,要自始至终秉持警务执法资格考试标准,不搞自我宽容。

四是对于警务执法等级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舞弊行为决不迁就姑息,必须严厉追究民警本人、本场监考与督察员及本场考试组织者和相关领导失察或渎职责任。总之,通过严格警务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和严格警务执法等级资格考试,使广大基层民警对警务履职执法的缜密严谨、廉洁公正和良法善治的理念入心入脑,从而把“纸面上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把“口头上的正义”转化为“体现到的正义”,把“赤胆忠心执法为民”转化为“为民请命内驱动力”。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升基层警务执法办案质量,展现社会治理工作忠勇果敢的执行能力。

(三)完善警务权力制约机制,满足公众权利保障社会期待

法作为一种人类社会行为规范,不可能“一网打尽”所有的社会主体行为和社会领域所有的越轨现象。法治责任主体在为自由裁量空间提供现实依据的同时,也为公权私用的空间提供了各种可能。因此,搞好警务权力制约的关键,不仅在于基层民警执法素养的提升,还要为警务履职执法拴上“缰绳和嚼子”,使民警不能不作为,也不敢乱作为。

第一,为完善警务权力制约机制,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干涉办案,要建立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记录以及通报追责制度。要健全两位以上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公司企管、中介组织等执法办案接触规矩。明令严禁民警与案件攸关或当事人私下交往、打探或透露案情、接受宴请和礼品、礼金、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行为,注意发现和及时纠正不廉不法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

第二,必须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入手,依法依规制约警务履职执法权力,紧紧抓住警务机构掌握决策权的“关键少数”。要建立重大警务决策终身责任制及倒查机制,对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警务决策造成重大损失及负面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者的政治、经济或法律责任。要创造条件建立以法制部门为主、聘请法律专家和金牌律师担当警务执法决策顾问。同时,还要注意发挥警务决策跟踪评价、舆论宣传、公众监督等制约机制。为确保各警种当好警务执法责任主体,要突出依法决策过程中法制部门的专业角色和智囊地位,充分发挥其辅助依法决策和警务执法“安全阀门”的特殊作用。因此,要推行法制部门列席同级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制度,不断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要不断充实法律专业出身的新生警务力量,使法制部门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进而为之提供务实先导性、基础战略性的法治化组织保障。

第三,为有效克服和彻底摆脱某些长官意志、特权思想主导法治工作的个别现象,根治少数基层侵犯公民权利、随意性警务履职执法及乱作为等弊病,各级警务机构都应积极推动健全细化案件立案标准和裁量尺度,规范警务执法自由裁量权力,完善警务履职执法办案和治安行政管理服务性的重点环节操作程序,认真健全修改与新法新规等配套的警务执法制度,务必做到推进各项公安深化改革必须于法有据。

第四,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满足社会对警务工作的殷切期待,尽快全面梳理、准确界定公安行政执法和治安行政管理各项权责,逐项明确警务法定职责权限,务必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决不允许法外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和义务的警务权力。同时,要进一步改进治安行政管理服务方式方法,规范治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间,规范警务执法服务窗口民警行为、文明用语和操作规范,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循环开证明”等问题,要迅速改进和落实最新颁布的便民利民措施,杜绝“冷横硬推”和慢作为事件发生,努力提供便捷高效文明的警务履职执法服务。只有经过全警上下持续不断地努力,才能扎实有效地固化法治公安建设取得的各项成果。

(四)落实人权保障制度,全力推进执法公开常态化

作为社会制度内核的宪法和法律,其价值集中体现在法治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俗话说,法律制度是死的,可人是活的。其妙处不在法律制度本身,而在法律制度正确实施和操作规则上的精准。就公安司法机关及警务履职执法办案和治安行政管理服务性的重点环节而言:

其一,应从改进和纠正接处警和受立案不及时或推诿搪塞等问题入手,进一步明确遵循告知、传唤、留置等规范程序,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特别是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防因取证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致使冤假错案出现。[4]

其二,为防止侵犯人身权利的现象发生,要认真全面执行询问与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程序与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正在进行的公安司法机关教育整顿和深改工作,努力完善治安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及案件移送标准,建立健全重大刑事案件及有争议的治安行政执法信息与法检两院通报等制度。

其三,通过全面推进警务履职执法公开常态化,最大限度地公开警务履职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证据取舍、办案进度与结果,利用5G 和互联网创办警务履职执法公开平台,为公众提供在线查询、预约咨询、申办受理等警务服务,竭诚做到以公开警务执法为基点,促公平扬正义,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其四,要拓宽公众意见收集、公开听证、质证等便利渠道,增强警务履职执法透明度和说服力。要依法确保律师参与刑事及有争议的治安案件诉讼权利,尤其要依法确保当事人充分行使申诉权利,对轻微违法犯罪要慎用强制措施,要与时俱进树立包容性警务执法新理念,试行认罪认罚、如数退赔从宽规制,最大限度缓和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五,要做好警务执法的刑事复核、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完善警务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和受理控告申诉制,进一步配合推进政府、人大和法检、监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机制的改革,做到“维稳”先“维权”,及早促使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轨道,切实推动停访息诉法治终结常态化的实现。对于破坏法治、贱踏人权、激化社会矛盾危及社会安定的涉警事件,包括公检法司安“五位一体”的法治力量决不能听之任之、姑息迁就,一定要把警务履职执法关在制度缜密的笼子里,使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阳光照进每起案件当事人的心里,使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公安建设真真切切已大见成效。

(五)加强警务执法监督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民警执法质量

公安民警是警务执法活动的主体,再好的法律制度也要靠法治素养好的民警去正确地执行。民警执法理念的优劣,决定着警务执法效能的高低,甚至决定着法治公安建设的成败。警务机构要科学严谨地加大基层警务履职执法内外部监督力度,创建公安司法及警务执法监督体制。

第一,整合内部监督制约组织力量,开展警务机构的民主监督和内部纪检与外部监察联合监管,形成法律审核与案件审核相衔接的执法监督制度,推行警务履职执法检查与实地督察相结合,及时受理当事人投诉并虚心听取公众对警务履职执法工作正负面评议。

第二,改进和健全警务履职执法责任追究制,取消不合理的考评作法。设立警务履职执法质量与效率并重的场景性考评机制,引导基层警队民警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

第三,加强警务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等基层警队民警专业技能建设,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对不同意见要记录在案,及时发现并纠正警务履职执法中的过错。通过加强警务履职执法源头管理,推行统一案件审核、统一案件报批制,对案件质量严格控制,由法制、督察、纪检、监察、信访、审计六部门互相配合,定期研讨警务履职执法情况,发挥警务执法办案质量掌控作用,完善对法律制度执行力及执法办案质量的全程控制。

第四,在健全警务履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警务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基础上,还要科学规范警务执法岗位各个细节的职责,明确警务执法质量衡量尺度。务必做到依法依规“管人、管事、管物”的动态性内外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的实时性系统化监督,为高质量的法治公安建设铺平道路。

(六)深耕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基层警队的软实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自信”中的文化自信意味深长。法治文化是贯穿法治公安建设轨道上的润滑剂,如果没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和法律专业素养,没有忠勇果敢的基层警队民警秉公执法,再完备科学再权威的法律制度也会出现扭曲甚至被异化。为了适应法治公安建设的发展需要,要精心培育基层民警传承包容性治国安邦思脉和高道德社会的良法善治理念,加深对法治文化建警、政治思想教化建警以及感性化建警的系统性认知,张驰有序地积极投身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之中,切实把注重打造基层警队软实力,提到法治公安建设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一是要认真学习掌握《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七大方面要求和二十八项具体规定内容,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与当前公安司法队伍教育整顿紧密结合起来,把进一步落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基层信息化、警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抗击疫情中的有关经验与教训,继续推进各项警务改革工作转型升级,因地制宜搞好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的五年规划,普及性地确定警营文化建设项目及具体内容与措施,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使公安法治文化精要入心入脑,促使基层民警把心思花在凝聚警心、敬畏法律上,力求使基层警队法治文化建设的软实力实现新突破、新跃升。[5]

二是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理论研究,坚持警务履职执法问题导向。用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和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引导教育基层民警,把功夫下在警务履职执法理念的传统文化教育上。经过不断促进警务改革创新性探索,把蕴藏在基层民警中分散的、碎片化的新思维、新方法加以系统化,努力为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视野、新概念提供用武天地,给予包容性警务公共关系理论强有力的具象性支撑。

三是进一步丰富以宪法为主干的普及性知法、用法的载体,深入开展以案说法的公众宣教辅导活动,创办案件当事人以法论理大讲堂等“接地气”的法治文化传播形式,宣讲警务机构履职执法规范化建设具体成果,凭借当地报刊杂志和电视、微博、微信讲好警务履职执法的故事,使公众深入理解、热情支持和积极有效配合警务工作,为尽快营造好法治公安工作的社会人文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四是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竭诚培育公安法治文化感性认知。适时搜集汇总基层民警职业状态、警务履职执法状态等动态性信息,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和公安云等智能化技术平台,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系统分析和预测的科学方法,学会运用感性文明认知的礼仪化形式,细致入微地贴近城乡公众安保服务的社会生活,贴近基层警务履职执法工作过程,贴近基层警队警营法治文化活动,把公安法治文化建设和政治思想建警的气力,用在提升基层警队民警的法治文化素养上。切实使“视法如命、执法如山”公安法治文化理念入髓入脑,努力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把公安司法机关中每一支基层警队都锻造成法纪严明、廉洁公正、忠勇无畏、公众拥戴的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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