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途径
2021-12-26杨欢
杨 欢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网安教研部,甘肃 兰州 730046)
随着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愈发成熟,各行业逐渐向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在信息科技与数据技术驱动下,人民日常生活逐渐智能化、方便化。2020 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拉开帷幕,区块链作为大会的主题元素,开设了“区块链+人工智能”未来赋能产业主题论坛,还在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改革发展做出了新的诠释。我国警务业务发展应当与时代发展同步,构建现代信息化警务系统,对公安机关加大区块链技术投入力度,以新技术革新和发展推动警务工作攻克难题为重要发展方向。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进程中,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高度融合的特性,运用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嵌入数据共享机制,以构建新型警务系统,提高警务业务工作效率与质量,提升民众满意度。
随着智能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时代的必然需求,警务工作应当准确把握区块链技术的实质,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以构建最新的警务业务系统来应对新型社会风险,努力探究“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高度融合的有效途径,更好地适应警务工作的时代性和发展规律性,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一、区块链核心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现状
(一)区块链核心技术
一般来说,区块链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了分布式储存、共识机制、智能合约以及密码学四个部分,各自在警务系统中均有重要作用。依据《中国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发展白皮书》的定义,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警务智慧系统充分运用了区块链核心技术,形成保密、共识的信息与网络技术,在确保每个网络信息节点技术准确有效的基础上,更是增加了对网络犯罪的追踪。区块链技术同传统技术不一样的是,区块链技术拥有“自治”“可信”的特点。区块链的本质是一种不需要任何中心节点,以密码学将各个板块进行连接的点对点分布式网络以及账本数据库,是真正意义上的去中心化网络技术。区块链记录和分析互联网之间的交易信息,并通过信息节点分析网络运行情况,使网络用户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信息的读取或录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警务工作者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大的计算能力构建区块链,使区块链能更好地解密出加密的交易信息,并通过时间顺序,创造出新的“账本”来记录交易信息,让原本区块链信息记录更加全面与安全。区块链中的所有节点信息都受到区块链公共机制的保护,能确保整个交易账本的及时性与真实性,并有效禁止了交易信息篡改的可能性。
在区块链最开始提出的时候,公安部门采用点对点传输(P2P)技术构建了数据库,以此来记录交易信息,保证区块链的安全性。随着我国对信息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区块链技术也不断成熟,并在其中不断融入最新的信息技术,当前实现了区块链价值互联网的构建,并在其中采用了智能化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逐渐完成区块链技术可信度与智能化的构建。在区块链3.0 版本当中,不仅实现了整个金融区域的数据收集,也逐渐向非金融区域延伸,使网络信息流动更具有价值,不仅保证了整个社会网络安全稳定,提升警务工作效率与质量,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警务区块链的构建能全面、有效、准确、真实地对区域内的信息进行收集,警务人员能及时发现在逃疑犯的信息,从而锁定位置;或者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充分把握异常信息数据动态,判定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并采取措施。警务区块链采用匿名机制,有效保护了用户的隐私。警务区块链技术将身份、行为、权属关联起来,即当交易信息发生之后,警务人员可以追溯到个人,极大拓展了警务人员打击违法犯罪的手段。同时,警务区块链中哈希值能判定数据真实性,将用户的特征与数据进行保存,当存在违法犯罪时,将通过邮箱存证的方式送往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对比分析,获取证据。警务区块链的建立,推动了警务业务信息化的塑造,能有效将违法犯罪扼杀在摇篮之中[1]。
(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现状
我国未来信息发展计划中,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确立为基本战略目标之一。人工智能是将人的逻辑思维、学习能力等运用到机器编程之中,使机器能更好地模拟人,从而表现出智能化的动作与行为。当前人工智能技术主要运用在机器人创造、家居安防系统、工业信息化建设等,解决了人力匮乏问题,极大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工智能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算力、数据、算法三个方面。
一是算力层面的突破。人工智能采用了人类学习方式,能通过对大量信息的扫描分析,提高底层计算能力,特别是在理想的深度学习芯片(GPU)发展阶段,使人工智能的计算能力达到了几倍甚至是十几倍的增长,而目前TPU(张量处理单元)①的发展,让计算速度达到了以往的30 倍左右,这样不仅降低了数据计算成本,也能在处理海量计算的时候,提高精准度与全面性。随着芯片技术的发展,使人工智能技术终端处理能力飞速发展,帮助我们在计算层面上实现了巨大突破。
二是数据层面的积累。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民日常生活生产中所产生的数据量也在不断增多,从2018 年到2019 年,每月的数据增长几乎达到了十几个亿的量级。虽然我们获取了更多的数据信息,但是由于储存量有限,在某些时候不得不放弃一部分信息,造成了信息不全面。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从互联网中收集到的信息,经过人工智能分析、整理、储存,可以尽量减少数据井喷带来的影响,帮助我们在数据层面做更多积累。
三是算法层面的突破。近几年,人工智能技术从机器学习到深度学习的突破,让传统算法也取得了飞跃式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大规模、无监督、多层次等业务的复杂运算,从而更好地寻找出最优结果。
算力、数据、算法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三大要素,算力是骨骼,数据是血液,算法是大脑。从当前的运用来看,这是我国未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重要机遇,人工智能技术从基础层到感知层、认知层的完整体系构建,为多行业和多种场景提供了“一站式”解决方案,为多行业、多场景的综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警务区块链技术发展困境
(一)“互操作性”问题
目前,活跃在Git Hub(全球最大开源代码托管平台)的区块链项目超过了6500 个。由于使用的平台、开发语言、共识机制以及隐私保护方案等的不同,各大区块链之间的“互操作性”较低。虽然许多用户在小范围内尝试进行区块链的融合,以促进区块链系统多元化发展,但是取得的成效甚微。就当前区块链技术而言,要实现区块链技术的“可信”,就需要保证区块链的规模足够大,从而能将每个地区的区块链连接起来,制定出统一的技术标准,将各个区块链系统和技术方案进行统一规划,以实现区块链系统间的访问和衔接。区块链“互操作性”的建立,不仅需要充足的资金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也需要各区块链技术人员的配合。构建区块链“跨链互通”的“通道”,不仅要消除区块链之间的矛盾,还要对网络中存在的异构数据进行融合。警务区块链之间的数据信息具有高度保密性,不能像其他机构那样去进行尝试,但在充分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施警务区块链整合是必要的,其中潜在的风险依然存在。
(二)“可扩展性”问题
从当前区块链技术层面来看,区块链系统之中包含了可扩展性、去中心化、安全性三大特点,在实际运用过程之中,常常只能体现去中心化与安全性,却无法完美体现出可扩展性,而对于警务区块链来说,可扩展性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就当前技术而言,区块链系统每秒钟能处理15 笔交易吞吐量,相对于淘宝平台每秒百万交易吞吐量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区块链“可扩展性”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可信度”,要实现区块链“可信”,就必须增强网络共识,提高区块链交易吞吐量,但是就当前警务区块链技术而言,“可扩展性”问题仍然道阻且长。
(三)监管体系匮乏问题
区块链技术最早诞生于被称为“朋克”的网络群体之中,其技术也最开始被应用到比特币的创作之中,是网络洗钱、暗网交易的隐蔽途径。区块链存在诸多监管真空区域,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网络技术资源,成为违法犯罪活动“漂白”的工具。而犯罪分子还利用区块链技术的首次币发行(ICO)②进行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都是由于区块链缺乏监管体系造成的。区块链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涉及我国现行法律中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等,多种法律之间的应用界线难以区分,极易造成重复监管。此外,我国在区块链的监管方面较为滞后,无法适应区块链系统高速发展的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块链技术的指示,在保持区块链技术“自治”的优势下,通过法律、技术标准等相关措施的制定来保证警务区块链技术的健康发展成为当前必须解决的重要难题。
(四)安全漏洞问题
“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技术中的重要优势属性,主要体现在能针对每个网络节点进行监督,从而让区块链数据能受到“全网算力”的控制。警务区块链若对一半以上的网络节点进行控制,那么“去中心化”的优势属性将得不到体现。同时,由于区块链技术的门槛较低,并且会充分体现所有交易吞吐量,让所有交易信息透明化,从而让一些不法分子抓住网络漏洞进行网络诈骗、病毒入侵、漏洞攻击等行为,使区块链系统遭到严重的损害。因此,区块链在警务工作应用中的安全漏洞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警务工作的重点,也是肃清网络环境的重点。
(五)技术限制问题
从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区块链技术发展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虽然当前云计算技术、大数据处理数据技术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警务区块链系统中的运用仍然较少,区块链的存储特征导致系统对存储空间要求较高,系统内的数据存储消耗空间过大。在我国网络信息普及的背景下,数据呈井喷现象,警务区块链无法完整将所有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在警务区块链构建中,区块链技术计算数据的能力有限,警务人员无法依据数据信息全面开展警务业务活动,影响了警务区块链的发展。
三、“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要求
(一)改善警务区块链工作模式
警务区块链是塑造“服务—治理”新型警务工作模式的有效途径,能让公众通过区块链技术充分参与到整个警务工作之中[2]。公众可以通过警务区块链系统服务自身,对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建立、修改、完善以及存储,同时,加密账簿可以用来加密自身信息,确保个人隐私;也可以通过密钥等方式选择与代理机构分享该部分信息。人工智能技术中包含的大数据处理技术、云计算技术对公众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将数据信息储存在警务区块链账本,能让公众参与到警务工作之中,不仅可以见证警务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还能与警务工作人员实时互动,举报、提供疑犯线索,极大增强警务人员与公众之间的亲密度,提高警务公信力。
“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应用的基础是为人民服务,要充分保障人民在警务工作之中的参与度,利于警务工作的共享,利用信息技术治理、数据分析等实现警务区块链数据的互通开放,改变传统社会治理模式,逐渐推进警务工作效能“打防管控服”一体化建设。在警务区块链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的支持下,通过共识算法对社会治理源头进行重塑,有序组织公众参与到完善社会治理规则进程中,拓展警务工作社会治理的多元化结构。在智能化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需要不断深化党中央提出的“放管服”改革具体要求,通过“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不断提升警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增强供给服务,逐渐改善社区警务模式、巡逻防控模式、便民警务服务等。在“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模式下,对区域内部的居民信息进行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最终实现居民有序参与到警务联防、联治的社会治理活动之中,实现警务便民服务深度融合,让警务工作能切实为人民服务。
(二)改善警务区块链信息监管模式
区块链技术是通过加密、哈希和共识机制形成的信息网络技术,以保证网络中每个节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一种不需要任何中心节点,以密码学将各个板块进行连接的点对点分布式网络以及账本数据库,是真正意义上的去中心化网络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数据治理的安全性一直以来都是警务工作的重点,而警务区块链利用区块链技术将区域内部的数据进行储存与验证,再利用“智能合约”的自动化脚本代码编程,以塑造创新性分布式架构基础与信息计算范式的操作,有效地解决了智能数字时代社会治理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为智能化社会问题的深入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警务区块链技术在应用和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构建警务区块链的阻碍,如流动人口、人员专业素质局限、数据互操作性等问题。为有效促进数据标准统一、实现警务区块链数据共享、保障警务区块链数据库的安全与运行维护,我国警务工作人员探索了区块链与人工智能一体化发展模式,利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第五代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人工智能的发展,融入到警务区块链发展之中,促进区块链在警务场景中的应用。当前,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荆门市公安局人脸识别和情报信息导侦的联合作战平台、杭州市“精准警务”以及公安部推动的“猎狐”“亮剑”系列专项行动等融入人工智能技术的区块链系统为警务改革创新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与传统互联网技术相比,区块链技术具有数据安全优势。但是,由于区块链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违法犯罪的网络手段,让某些危害社会稳定发展的有害信息传播得更加隐蔽。因此,构建“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发展模式,利用人工智能的计算能力和算法对网络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对网络有害信息进行监管、筛查,进一步预防有害信息在区块链系统中的传播。人工智能所具有的高计算能力,能快速破解区块链技术中的一些加密内容,让警务人员深层次了解违法犯罪活动网络传播,实施逮捕或者制止违法行为,并追溯到个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存储有害的网络信息数据,为司法机构提供相关证据,为警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人工智能技术在警务区块链系统中的应用,有效改善了警务区块链监管模式,更好地体现了警务区块链的安全性与去中心化,从而肃清区块链技术为违法犯罪带来的“保护”,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
(三)拓展警务区块链警务工作场景
警务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可追溯性等特点,这样可以极大保障数据链的真实性、全面性,推动了警务工作在金融领域、信用资产领域的监管力度,也充分提高了警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在警务区块链技术下,能将警务系统与银行金融系统、教育系统等进行整合,实现公众数据的共享与流转,能全面掌握公众信息数据,从而让传统警务走访、调查等模式发生了改变,通过警务区块链,可以评定公众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能对疑犯信息进行全方位的追踪。在大数据影响下,警务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征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数据维度收集上存在一定的局限,具有数据缺失、证据碎片化的特点,影响了警务刑侦、法治等工作机制建立,对推动警务智能化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碍。然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充分收集各个领域的信息,并统一进行整合与分析,极大保证了警务系统信息储存的完整性与全面性。警务区块链技术中的可追溯性,能保证警务工作覆盖到各个领域。
在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下,通过区块链存证系统与银行金融业务平台进行链接,能在保护工作隐私的情况下,对疑犯互联网交易、信托资产等进行实时监管,进行风险测定,确定其犯罪事实且获取犯罪证据[3]。可在认证、交易的多种主体以及组织之间发挥巨大作用,让分布式账本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实现警务管理的精准性,实现警务工作层级化、推动动态痕迹管理,将警务工作深入到各个领域之中,扩宽警务工作场景,全面把握公众信息数据,实现社会治理监管职能。
(四)校检警务区块链警务执法证据
区块链技术最初应用到警务工作之中时,曾引起社会、司法机关的激烈讨论:区块链中形成和保存的证据是否适用在诉讼之中?2018 年 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案件时,首次肯定了区块链中证据保存的有效性。同年9 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证据储存”的若干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区块链采集的数据可作为诉讼有效证据,正式明确了区块链技术在司法程序中的效力。
公安民警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常常会涉及大量取证工作,而通过区块链技术所取得的视频、数据等证据是否能在诉讼中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将是警务工作人员在侦查取证、收集使用、案件判断之中的关键,也是警务工作人员在新时代技术发展背景下需要改革的工作模式重点。区块链技术中取得的证据在之前不被世人和法律承认,其关键在于数据来源的真实性、数据收集的公正性与全面性等方面受到人们的质疑。但是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数据来源更全面、更真实、更具有说服力,从而增强了证据在诉讼中的有效性。
四、“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策略
(一)顺应信息发展的浪潮,开展警务区块链融合人工智能技术模式
警务工作主动融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浪潮,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第五代通信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等不断优化警务工作质效[4]。在置身处理社会治理体系的时候,警务工作要主动寻求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对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进行共享和分析,通过数据挖掘技术从海量、复杂的数据库中提取相关的、有价值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深层次剖析,以确保数据信息在警务工作中得到具体效用。人工智能技术在数据处理和场景模拟中的应用,可以满足公安部门对海量数据处理的需求,为警务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撑。“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不仅可以创新警务传统工作模式,在社会治理上有着新的突破,也能不断拓展警务活动场景,提升警务服务质效,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预防犯罪预警机制。警务部门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协同其它部门、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等,增强区块链数据获取范围,采用“身份证+警务数据+警务装备”的新时代警务精准管理模式,智能化地调查疑犯数据以及调动警务力量,在大数据导侦下,建立智慧执法队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可以将不同公安部门的网络节点进行分级、分人、分事地获取和写入,并且在其中设置权限,除警务系统之外,通过任何密钥都无法入侵系统数据,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特性下,防止了有害数据、不真实数据进入到警务中心数据库中,能从数据源头上把握信息的质量,为民众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5]。通过“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模块数据在经济犯罪侦查、网络安全执法、信息保障等业务中的应用,能有效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开展绿色、规范、有效的警务治理体系,为警务区块链技术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功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二)推动和完善“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
随着警务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不断深入,完善警务区块链技术的法律法规是当前警务工作建设的重点。一方面,区块链技术获取的信息呈现虚拟化,在实际过程之中无法精准地定位工作财产、物权以及虚拟财产之间的关系,面对这样的情况,公安部门急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区块链价值网络上的权属问题。另一方面,公安部门是我国社会管理和正式诉讼的主体,不仅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也是我国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因此,基于警务一线的工作职能,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进行合理的监管,并依据区块链技术在警务工作之中的安全性,公安部门急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有效应对区块链技术中的安全问题。
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从警务工作的实际出发,逐渐完善探索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治理模式体系。在警务区块链相关具体流程中,需要实现智能合约与场景授权功能,在不泄露相关信息具体细节的情况下,记录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和行为,并不直接发送给个体,而是在出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在特定场景下,读取某种信息的特质“数据”,从而充分保证了公民的隐私权利。同时,采用司法警务区块链结合认证关联模式,授权人只能通过身份证信息进行登录,并获取到警务系统能公开的部分数据,从而确保了整体数据的安全。在整个过程中,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明确各个部门对警务部门的相关监管责任,以及确立监管模式,从而加强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的监管。此外,还必须促进警务人员学习新技术,引导警务区块“自治”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融合,确保技术开发在警务工作中应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公安部门在构建“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平台的时候,除了要与其它政府部门明确权责之外,也要加强协作、衔接、互动、共享的网络信息技术治理共识,避免实际治理进程中的监管矛盾,影响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警务规制集成。
(三)构建“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专业队伍
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离不开专业队伍的构建[6]。首先,人工智能技术还不成熟,在警务系统中的应用,特别是在配合警务区块链建设进程之中,还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这需要专业人士的加入,警务部门在与网络系统建设企业进行合作的时候,也需要专业的人才进行对接,不仅要对警务工作有充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了解当前警务区块链建设过程中需要改进的部分,也需要对当前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明确警务工作的诉求,从而创造出适合新时代发展的“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系统。其次,在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集成开发的应用中,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警务工作模式,更重要的是拓宽了警务工作的应用场景,使传统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构建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队伍,能快速促进警务队伍工作的转变。最后,警务系统在不断更新的过程中,违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因此,需要一支专业的、能熟练应用现代科技的警务队伍,才能切实针对犯罪手段制定出合理的警务活动,从而充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从目前“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模式来看,常见的犯罪手段主要是非法集资、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因此,警务工作需要建立新型经济犯罪的预警识别。现行的网络安全执法方式,以传统的电子认证为主,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而“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模式下,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整合电子金融与商务、电子政务等,使信息执法等区块链技术产业与应用部门认证服务产业链联盟,促进警务区块链数据采集与存储的司法效用。
在居民身份证管理系统中,身份相关的警务区块链数据信息可以作为公共服务链,保证市民可以通过身份证信息查看和监督警务工作。但在整个构成中,公安机关需要加大专属个人秘钥的开发力度,通过共识机制,以云计算技术作为辅助,动态检测警务区块链的实时信息数据,实现全网范围内无障碍目标数据检索,为案件侦查、关键人员控制、案件分析和预防犯罪提供可靠数据。警务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的融合发展改变了传统警务业务模式,但警务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并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系统的正式确认。公安机关在实际的监督调查工作当中,一般是将自然人作为警务区块链网络监控的对象,这样既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也能对其进行实时监控。但区块链所取得的证据并不能作为司法证据,逐渐弱化了警务区块链所取得的成效。因此,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的队伍,通过完善警务区块链新信息,不断强化监管技术,减少新技术带来的社会治理后顾之忧。
同时,应用警务区块链身份信息模块,可快速掌握犯罪嫌疑人各类身份相关信息,提高案件侦查效率,其具体方法:(1)建立“个人身份信息+流量管理”的集成警务区块链模式,针对每个身份信息创建独立的区块[7]。(2)结合政府部门及各类社会组织的物联网,对个人身份轨迹、经历、信息等进行实时的更新,实现人物主体与身份信息的同步写入和提取。这样警务人员就可以在具体的案件之中,针对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对其进行面部、经历、行为、网购等多维信息获取。(3)依据共识机制及时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案件线索进行检索与比对,通过电子证据的获取来提高破案率。
利用“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的模式,还能深入挖掘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成长经历、心理活动等,改变传统的侦查模式。
(四)强化“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规范意识塑造
安全性和发展性是警务区块链发展的基本价值和局限性。这项技术健康成长的关键在于社会的广泛应用和共识的收集。因此,各警种以日常警务活动为窗口,加大广告宣传和咨询力度,以互联网、事件说明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警务区块链技术的安全使用,提高公众对警务区块链的认识,提高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合法地保护个人数据。对于权益的重要性,我们应该鼓励公众自我规范和相互监督,充分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强化警务区块链的规范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有害信息的恶意传播。此外,警务区块链的密集使用中,通过法律与技术规范的互动,优化组合,解决法律程序的效率和成本问题,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实现对算法规则的有效监控和管理,运用警务区块链和技术实施实质性的虚拟空间对策,有序参与,构建多元化合作管理平台,参与警务实际活动的方方面面,共同提高警务服务质量。
五、结语
在我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推进社会安防空间体系建设,以新时代警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由于警务工作的特殊性,在智能数字时代背景下,利用区块链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可追溯性、不可篡改性、可靠性等特点,建设“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融合发展的工作模式,能对网络信息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储存,并连通各个政府部门、社会主体,联合创建分布式加密账号,最大限度地保证警务区块链数据安全,进一步提高警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为顺应信息发展浪潮,以“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的有效融合来转变传统警务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该模式下的社会规则、法律制度以及道德规范。以人工智能为着力点,重点凸显警务区块链的实用性,切实改善警务区块链工作模式,改善警务区块链信息监管模式,拓展警务区块链工作场景,检验警务区块链执法证据。与此同时,考虑到网络风险,加强对“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的回顾与评价,采用最新技术、最新治理方法以及创新治理逻辑,探究“警务区块链+人工智能”在公安工作中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公安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为落实党和国家治理效能贡献力量。
注 释:
①TPU:张量处理单元,是谷歌自主研发的一种转为 AI运算服务的高性能处理器.
②ICO:Initial Coin Offering 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的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