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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视域下警务保障成就、经验和展望

2021-12-26莫锦程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警务公安公安机关

张 玲,李 辉,莫锦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公安管理学院,北京 100038)

警务保障是以确保公安工作顺利完成,警务活动正常运行为主旨,以整合构成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各要素并发挥其最大效能为目的[1]的供给和支持的活动,覆盖政治、经济、制度、人力、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是一项足以影响我国公安工作全局的极为重要的保证工作。在借鉴广义警务保障含义的基础上,本文将其简要概括为人力保障、物力保障、财力保障和制度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梳理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警务保障工作的发展历程,总结其成就和宝贵经验,并构思其未来发展思路,对加快建设和完善公安警务保障现代化体系以及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警务保障的发展历程与成就

伴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发展,警务保障也拥有了近百年的光辉历程。基于重要的时间节点及对警务保障有推动作用的重大事件,本文将警务保障的发展历程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发展阶段。

(一)救国:引领规范化建设目标的人力资源保障主线(1921—1949)

1.开天辟地:警务保障新纪元

建党初期,以军阀、买办阶级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势力,对中国人民实行残酷剥削和野蛮的专制统治,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更是加以疯狂地破坏和镇压。党的保卫工作,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产生的,开启了中国警务保障的新纪元。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建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国工会办事处),以主要力量领导工农运动[2]。兴起的工农运动遭到反动统治阶级的仇视、破坏和镇压。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产生了与反动统治阶级对抗的保卫工作。在保卫工作中,保障工人和农民的装备、人身、情报等安全工作,便是警务保障的萌芽和雏形。在这一时期,警务保障尽管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革命运动保卫工作的组成部分,却对后来公安警务保障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2.星星之火:警务保障初探索

从1927 年的南昌起义到1934 年的红军长征,我党尚处于探索阶段,相应的许多组织机构还不成熟和完善,公安工作也是在探索时期,主要任务还是保卫新生政权的成长,因此,该时期的警务保障工作同样处于初探索阶段。

1927 年,中共中央成立了中央特科[2]。这是我党历史上最早的保卫机关,其主要分为四个科,分别为总务科、情报科、行动科和交通科[3],其中负责保障工作的主要为“特一科”和“特四科”,即总务科和交通科。

1927 年11 月起,中国共产党在各根据地普遍成立了肃反委员会[2]。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的雏形。但其警务保障方面的发展却存在诸多掣肘:在制度资源保障方面,其缺乏明确的规章法律,对组织成员的约束力不够;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人员较为紧缺,且多为身兼数职;在物力资源保障方面,没有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资金较为短缺。由此,该阶段的警务保障相当艰难。

1931 年11 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临时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统一领导各根据地的苏维埃政府,并在各级政府建立了政治保卫局[2]。政治保卫局按照职能划分为总务处、侦察部和执行部三个部门,其中侦察部的“工作网”被认为是“保卫局之耳目”,也是“获得敌情的重要手段”,更是“保障工作中最重要的方面”[4]。

革命政权的建立和土地革命的开展,使广大工农群众彻底翻身解放,各地普遍建立起赤卫队、暴动队、少先队、儿童团等群众性保卫组织,为保卫和巩固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警务保障的长效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燎原之势:警务保障明确化

1931 年9 月18 日,“九一八事变”,抗日战争拉开序幕。1941 年12 月9 日,中华民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1945 年8 月15 日,日本无条件投降。这一时期,我党领导下的公安警务保障往更加明确化的方向发展。

1937 年4 月15 日,中共中央发布《告全党同志书》,要求全党同志必须具有高度的警觉性与严格的戒备性,提防日寇、汉奸、亲日派、托洛茨基派的阴谋活功。1940 年《公安局组织纲要》规定了公安局的主要任务:保卫政权,巩固抗日根据地,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坚决镇压敌探汉奸和少数阴谋破坏分子[2]。

随着锄奸保卫组织的建立,锄奸保卫工作也逐步加强,随之的保障工作也得到不断提升。保障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群众性锄奸组织,以此呼吁群众加入锄奸工作中,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情报来源和资源储备。

4.欣欣向荣:警务保障规范化

1945 年9 月,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部署的指示》,对全国战局做出总体部署。各地区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分别在建立行政委员会或政府的同时建立公安总局,并对公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此时各个地区的警务保障工作逐渐独立成部门,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流程。

解放战争时期,全国统一的公安系统初步形成,警务保障模式同时进行了新的探索。在加强公安机关组织机构建设方面,首先是针对农村公安组织不健全、工作不统一的情况进行整顿,维护了解放区的治安秩序,保障了安全;其次是确定以城市公安保卫工作为重点,带动和促进整个华北解放区乃至全国的公安保卫工作的开展。

解放战争后期,公安队伍的状况与迅猛发展的革命态势不对等。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当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组织训练班,轮训在职的公安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创建公安学校,吸收和培养大量新的公安干部[2],为公安机关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源源不断输送专业人才。1947 年,党的工作重心向城市转移,而保卫广大新解放区特别是接管大中城市,需要培养大批干部。形势需要推动了公安人力资源的发展。

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警务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

(1)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保卫机构开始建立,人力资源体系初具雏形,公安教育培训事业稳定发展。我党成立了中央特科、政治保卫局等保卫机关,健全了各级锄奸保卫组织,为革命时期党和群众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革命任务的完成做了充分的保障;对公安机关和警务保障部门的组织架构和具体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为建国后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公安机关及警务保障部门的建设,提供了许多可借鉴的经验。

(2)在物力资源保障方面,保证革命胜利的任务,促进了物力资源保障体系从无到有的极大发展。这一时期的保卫机关,在资源极度匮乏的状况下,积极组织群众、工人制造、夺取武器装备,提供有力的资源储备,以和外来侵略者及反革命势力作武装斗争。物力资源保障的发展,在战争时期巩固了后方,保卫了革命根据地的安全,支援了战斗前线,保障了有利的社会环境、情报来源和物资供给。

(二)兴国:服务适应化建设目标的物力资源保障主轴(1949—1978)

1.初建:警保在党全面执政下的伟大任务

1949 年10 月1 日,新中国诞生,警务保障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的问题和困难也出现了。一部分残留的反革命分子,对新中国各项事业进行反抗和破坏,诸多问题和困难,对当时的公安工作及警务保障来说,是十分艰巨的考验。

新中国成立后,原有的中共中央社会部被撤销,党和国家在原军委公安部的基础上设立了中央政府公安部[2],统一了人民公安机关的领导。公安部同时也对公安机关内部的机构设置做了原则规定。统一体制、建制的各级公安机关迅速充实干部,健全队伍。1950 年建立中央公安干部学校[2]。省部级公安机关共创办了50 所公安干部学校,培育出了大批优秀的警务人才,为公安队伍的发展、壮大,也为后来公安院校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设立人民公安机关的同时,还设立了人民公安部队。这一支队伍在后来的抗美援朝战争中为胜利做出了积极重大的贡献。此后,这只队伍又经历了体制、名称的多次调整及改动,最终演变为现在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2.奋进:警保在党全面执政下的接续探索

1949 年至1952 年,党和国家带领人民集中精力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953 年,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1956 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定为社会主义制度,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转变为加强经济保卫工作。

1951 年,我国开始施行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财政制度。警务保障统一实行了“统一核定、分级领报”的体制,这在中央与地方预算经费的划拨关系上与国家整体的财政制度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但是,与“物资计划调拨、一切国家包、全凭等靠要”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物力资源保障,却与当时迅速发展的警务保障需求产生了相对的矛盾。1954 年,中央决定采取“高度集中、垂直管理”的保障体制,即将全国的公安业务费由中央财政部直接拨给中央公安部独立管理。

1958 年,为推进大跃进时期全国范围内的庞大运动,需要各地公安机关享有充分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而伴随于此的警务保障活动将部分权力下放,因此调动各地积极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运动式治理成为了时局之所需。1958 年11 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业务费下放各省、市管理的联合通知》,决定采取“下放地方、两级管理”的保障体制。

20 世纪60-70 年代,国际形势波谲云诡,中国周边环境日趋恶化[2]。国家的工作重心开始由经济建设向政治运动转变,经济建设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公安工作也不例外遭受到严重的冲击和破坏,警务保障工作陷入停滞困境。由于对公安机关实行了军事管制,教育培训陷入停滞状态,整个公安人力资源保障也基本陷入了瘫痪。公安经费保障受到巨大冲击,这个时期我国实行了“地方完全管理”的公安经费保障体制。

3.涅槃:警保在党全面执政下的锤炼重生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带领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我国开始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对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全国性公安法律法规进行了清理,为警务保障恢复“中央与地方两级管理”秩序提供了条件[2]。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为了实现公安装备、场所等管理与时俱进,做出了大量工作和努力,公安物力资源保障也因此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化。公安机关开始重视警务保障运行的科学规律,为警务保障后来的革新积蓄了力量。

4.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警保取得的主要成就

(1)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稳定的组织架构和人才培养体系得以确立。建立了统一领导的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并对公安机关内部的机构设置做了详细的划分;开设了公安干部学校、培养专业力量,为后期公安院校的创办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组建了人民公安部队。

(2)在物力资源保障方面,公安工作所需装备、设施等物资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公安机关购置了大量的装备,建立了多所专业的技术侦查、刑事技术研究机构,研制了一批实战急需的业务技术设备。改革开放后,公安装备、场所等管理也已实现与时俱进,公安物力资源保障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

(3)在财力资源保障方面,为适应这一时期的经济发展形势,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体制经历了数次改革。警务保障体制经过了“统一分配、分级领报”“高度集中、垂直管理”“下放地方、两级管理”三个阶段,这些经费保障体制促进了当时公安工作的完成,也为后来新的警务保障体制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富国:把握高效化建设目标的财力资源保障主题(1979—2011)

1.复苏:改革开放促警务保障生活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安机关的物力和财力资源保障在社会经济恢复发展的环境下得到了数量上的补足。警务保障是确保警务工作高效运转,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事关国家政治和社会治安的稳定。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和公安工作的现实需求,警务保障的机构设置历经了多次调整,终于建立了专门的警务保障机构,并明确了其职权范围。在改革开放初期,警务保障机构发挥其职能优势,起到了良好而长效的保障作用。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要求,变革警务保障体制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阶段,警务保障体系在人、财、物、制度等方面取得高效发展。

第一,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规范了人员的编制、培训、教育和管理;明确了公安人员编制单列;设置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加大了公安教育培训力度;制定了一系列公安人员管理规定,由此开启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1]。

第二,在财力资源保障方面,当时的公安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实际情况需要。为满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要求,我国警务保障转变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的公安经费保障体制。

第三,在物力资源保障方面,当时的警务保障强调实行整个公安内部统一的组织体制,通过统一待遇,统一编制,统一装备,统一训练,评定业务职称,使公安组织建设逐步趋向正规化。后来专门增加了部分技术装备消耗费,公安专用器材研制费等开支项目,制定了《公安派出所装备标准试行规定》[5]。

第四,在制度资源保障方面,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我国陆续颁布了刑事、治安、枪支、消防、危险物品、出入境、警察内务等公安工作法律法规,为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此外,公安机关建立了人民警察巡逻制度和110 快速反应机制。警务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朝着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方向发展。

2.转型:经济发展推警务保障创佳绩

20 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在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警务保障部门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与发展,历经多次调整后,1998 年公安部主管全国警务保障的业务局调整更名为装备财务局,该名称被最终确定下来,并沿用至今。经调整改革,警务保障部门的组织架构和职能作用更加完善和科学。

在人力资源保障方面,人员招录和退出不断向法制化、正规化发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在人员的招录、管理和奖惩上,颁布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规章制度,对人民警察的招录和管理进行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范;在财物保障上,全国公安机关警用装备供应体制开始改革。在制度保障上,公安机关颁布了多部法律规章,为公安工作和人力资源提供了法制保障。

3.顺势:小康蓝图助警务保障谱新篇

2002 年,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警务保障工作的发展也有了新的方向。

第一,以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主线的财力资源保障全面加强。2009 年建立了“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分类保障体制,财力资源保障能力得到了极大增强。

第二,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标杆的人力资源保障更加规范。2003 年11 月召开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了“四统一五规范”的正规化建设要求。人员招录与退出规定不断完善,教育训练取得突破性成就,人员的管理与奖惩规定更加细化,并建立新警种—特警与警用航空。

第三,以“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物力资源保障更加完善。公安应急保障、基建保障、警用装备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极大进步。

第四,以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的公安制度资源保障体系趋于完善。一是公安管理体制得以改进。二是公安法制化建设加强。警务保障制度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形成了综合管理类、财务管理类、装备管理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类、警用航空管理类等五大类别较为完整的警务保障制度体系。

此外,警务保障机构得以优化,地方警务保障部门名称千差万别的乱象得到有效规范,中央和地方警务保障工作向着统一化、规范化、深层次的发展目标迈进。

4.改革开放时期警务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

(1)人力资源保障取得了量质齐升的发展。第一,公安人员编制体制进行改革,确定了公安人员编制单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公安机关总人数从70 万发展到170 万。第二,诸多重要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公安人员招录与退出、管理与惩处方面更加细化、精准、科学。第三,教育训练取得突破性成就。公安院校逐渐恢复,各层次公安教育训练繁荣发展。

(2)以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主线的财力资源保障全面加强。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恢复了“下放地方、两级管理”的体制,避免了旧体制的弊端。经费保障体制经历了从“多级管理、多级负担”到“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转变,这既对当时的警务保障工作做了总结,更为以后公安经费保障体制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3)形成了较为科学而健全的物力资源保障体系。物力资源保障发展迅速,公安装备保障标准统一推进,公安基建保障责任愈发明确。公安信息保障的发展受到高度重视,建设力度大大推进。

(4)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资源保障体系。通过了刑事、治安、枪支、消防、危险物品、出入境、警察内务等多项有关公安工作法律法规,为公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警务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朝着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依托法律,出台的许多细则使公安机关能够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意义重大[1]。

(四)强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制度资源保障主导(2012 年至今)

1.研判:警务保障新局面

2012 年11 月8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当时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公安机关立足当下,立足眼前,为应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是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是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四是加强国际警务合作,打击跨国刑事犯罪等。

2.改革:警务保障新规划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引导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国家安全队伍[6]。只有把公安基层党建与警务保障业务紧密结合起来,警务保障队伍才能更好地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服务改革发展。警务保障改革创新的重点是模式创新,要清楚认识到保障力就是战斗力,从被动保障转变为主动保障,要树立数据意识,建立警务保障大数据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动、共享共建;提高保障的预见性和预知性,进行主动保障、主动服务;要加强技术引进和研发,提高公安装备的功能升级;树立警务保障服务新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坚持研究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指导的创新服务民警为首要目标的新政策、新举措。

3.定调:警务保障新期待

2019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2017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7]。“四句话、十六字”总方针的提出为全国公安机关指明了总体战略方向,也为新时期警务保障工作发展提供了总遵循和根本指引。

4.跃升:警务保障新发展

2020 年7 月21 日,“中国人民警察节”被国务院批准设立,8 月26 日,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授旗并发表重要训词,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这支人民警察队伍注入了强大动力。现代警务保障已经进入以实用高效为要求的新阶段。大数据是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劲引擎,是培育新生力量的增长点。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建设了全国公安警务保障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将以该平台为立足点,助推新时代警务保障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提升全国警务保障现代化管理水平。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警务保障取得的主要成就

(1)财力资源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公安经费保障体制得到健全和全面落实。“分类保障”这一保障体制的初步建立使公安机关的保障能力较之以往有大幅度提升。《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健全优化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据此,“分类保障”体制在这个时期开始进入健全和全面落实阶段。此时新创设了公安经费的动态调整机制,以2017 年《关于完善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为标志逐渐得以建立。装备基建保障的规划工作走向成熟,信息保障发展更是突飞猛进,“智慧警务”成为新一轮警务改革的潮流,应急保障建设也迈上新台阶。

(2)警务人力资源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人力资源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围绕着人民警察的职业特殊性和新时代对人民警察的新要求,人力资源保障的改革全面深化和完善。具体而言:第一,人员招录与培养的政策和机制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业特殊性高度适配。2015 年,《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指出了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的完善和改革方向。2016 年起,社会招录人民警察机制和公安院校毕业生便捷入警机制开始全面推行。两种招录培养机制的同步运行,构建了新警的招录和培养的新格局。第二,人员管理与待遇更加科学合理。2015 年《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完善了执法勤务类、警务技术类两大职务序列,并按此进行分类管理,拓展了警察职业的发展空间。警务辅助人员方面也创新了由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和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模式,将辅警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和待遇保障科学化、规范化。

(3)物力资源保障科学性和系统性增强,公安装备保障科技水平明显提升。第一,重点装备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在“十二五”期间,已经实现了包括指挥、信通等六大类装备的统筹规划,基本完成了70 个全国性的公安装备建设项目,警用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已全面投入使用。公安装备正逐渐向体系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迈进,基本建成了符合现代警务机制的公安装备保障体系。第二,研发列装科学推进。公安部警用装备定型委员会成立,建立了定型列装机制,科学统筹研发列装工作,公安装备科技化、现代化水平迅速提升。第三,警用航空建设稳步开展。随着航空技术的发展,全国公安机关的警用航空建设大力加强,约三分之二的省份建立了警务航空队,配备了各型警用直升机和无人机,协助完成巡逻监控、反恐防暴、禁毒缉私、交通管理、抢险救灾等多种公安工作任务。

(4)制度资源保障进入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迈上新台阶。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依法治国”战略,公安部门的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建设“法治公安”成为了新时代公安机关的新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公安机关在工作任务和队伍法治化建设中详细制定和部署了二十余项具体工作措施,使“法治公安”建设落到实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警务保障工作积累的经验

回顾百年征程,我国警务保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从强到优的历史性变革,获得了丰富而又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浇筑我国警务保障的坚实基础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一)以党为旗,驭势于道

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警务保障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党和国家为了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会对每个时期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等大局势进行判断,进行决策,并部署和调动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社会治理,解决社会突出问题。因此,只有党的领导才能保证警务保障的正确发展方向,才能推动警务保障取得辉煌成就。党的领导是建构警务保障发展基本逻辑的首要原则和决定性影响因素。我国警务保障的发展离不开对国内外其他领域的学习和借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警务保障工作更加注重加强警企合作,强化警民融合,实现提高效能的目标。警务保障工作的发展遵循辩证唯物主义的客观规律,其演变并非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历经了数次调整,逐步改进工作方式,并不断地对保障理念和文化进行创新发展。

(二)以人为本,从优待警

在警务保障事业的发展历史上,公安人才的招录与培养一直是警务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吸收、发展公安人才,壮大公安队伍的重大使命和责任。人员招录和退出不断向法制化发展,对公安队伍的正规化管理具有极大推动作用;积极推行民警实训制度,大力推进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警察高等教育体系,对警务人力资源保障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以来,严格管理公安队伍,提高人民警察待遇,强化公安人力资源保障是大势所趋。为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人民群众爱戴的公安队伍,必须落实从严治警各项要求。同时,高度重视以警为本、暖警惠警、从优待警,让民警能在工作中发挥出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聚焦实战,保障需求

警务保障立足点是推动警务工作的实战效能,需要匹配和满足实战化需求。遵循服务实战理念,建立与实战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拓宽经费保障空间;建立实战化的装备建设机制,确保装备质量、数量、效用等满足实战需求;形成实战化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警务保障人才培养机制,聚集高素质警务保障综合人才。

警务保障的发展经验充分证明:合理周全的统筹规划,不断改进和完善最优化的资源配置,不仅能推动公安工作的发展,还可以借力实现自身的阶段式跨越。人民警察工作存在任务重、危险高、工作内容繁琐的特点,只有切实从根本上主动保障好警察的利益,满足民警需求,才能激发民警工作热情,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

(四)科技引领,融合创新

科技的快速发展,为警务保障提供了助力和平台。可以说,如今的公安工作不再是单拼人力资源,更拼的是装备资源、技术资源。警务保障已经进入智能化阶段。

2016 年6 月,全国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构建与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警务保障体系”,就必须坚持把科技创新置于突出位置,有效支撑防范管控和精准打击,努力实现将最新科技与警务保障工作的高度融合和妥善运用。探索应用科技手段,推动警务保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五)强化监督,深化改革

持续深化警务保障机制改革,监督是确保警务保障运行在法治轨道上最关键、最根本的保证。警务保障监督包括制度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及舆论监督等。只有监督有力,才能使警务保障落在实处,发挥实力。因此,必须加快构建运行高效、系统严密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警务保障权力监督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好警务保障的突出矛盾,努力提升警务保障工作效能。

实践证明,改革是推动公安工作长足进步、破解制约公安事业发展困境的有效抓手,是新时代公安工作蓬勃发展的强劲引擎,是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警务保障工作不能一成不变,而是要主动深化改革,以适应社会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和变革。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对警务保障工作的未来展望

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来,在领导警务保障事业建设上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下,要实现新时代警务保障的新发展,就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在实践中把握机遇,深化警保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化警务保障体系,切实提升我国当前警务保障水平。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经济作为后盾力量的加持下,警务保障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警务保障事业的茁壮腾飞,最根本最基础的依靠和保障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和支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于我国公安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等现实情况,通过创新发展理念、注重战略谋划的顶层设计,持续完善符合国情的警务保障体制机制。

(二)聚焦新蓝图谋划新发展,建构现代化警务保障体系

构建现代化警务保障体系是新时期公安改革工作的重点之一。只有改革和创新,才能确保警务保障体系能为警务工作提供不竭动力。现代化的警务保障体系要依托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高新技术,遵循全面统筹、科学配置、精准调度、高效利用的现代化警务保障理念,对传统的警务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最大限度地赋能实战,为公安机关的正常顺利运转提供持续高效的保障。

(三)全面深化警务保障制度改革,有效激发公安队伍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逻辑,也为全面深化警务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了指导方向。深化警务保障制度改革迫在眉睫,任务艰巨,必须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突破难关,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以实战需求为前提、以标准为支柱、以效能为核心的保障制度,依托高新技术优化警务保障机制,加快警务保障转型升级。要优化保障政策,根据区域、警种、实战部门以及具体警务工作,探索市场导向,多元并存,实效科学的保障体系,以政策和制度促进警务保障发挥最大潜力和最大效能。

(四)立足实践把握机遇,围绕实战需求保驾护航

立足于时代背景下,全国各级警务保障部门要以实战需求为导向,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不断加强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公安实战工作的保障力度,全力提升公安应急保障实战化水平,为各项公安工作提供长效有力的物质支撑和保障服务。

1.在人才保障建设上,强化培养训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公安人力资源作为公安机关的“第一资源”,其核心作用在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中愈发突显。优化吸收和培养新时代公安人才是当前乃至未来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

公安人力资源保障要始终紧贴基层一线和实战需求,加大对民警和辅警培养和训练力度,切实增强职业素养,提升公安警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实战水平,坚持开展应急警务和应急保障训练,加强应急装备使用维护保养等培训。

2.在经费保障建设上,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经费保障是制度、人才和物力等保障的基础。在经费保障层面要坚持以实战为主,向基层一线倾斜,尽可能充分地、优先地满足基层实战的经费需求;不断探索健全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机制,根据各地差异适时调整,制定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根据不同警种的任务需求调整经费配置,建立细分化的经费保障标准,并实施相应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3.在物力保障建设上,加强投入与规划

物力资源保障作为警务保障中跨度最广的一类保障体系,是公安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战斗力的直接体现,更是任务驱动的坚实基础,涵盖公安装备、被装、资产、后勤、基建等方面。迎接新时期对物力资源保障的新期待,必须紧扣中心工作和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统筹规划,加大对公安物力资源投入,提高公安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提高应急警务保障能力。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安全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成为人民的共同愿景,当前警务工作和警务保障的不完善是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挑战。为此,必须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顶层规划和统筹安排,从保障层面推动公安工作的长足发展,进一步提高警务保障水平;围绕基层公安实战需求,加大对公安物力资源建设的投入力度,增强警务保障危机意识,切实提高应急警务保障能力;适应应急警务常态化要求,努力实现警务保障向主动保障、快速保障、动态保障和智能保障的转变,实现警务保障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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