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所见唐宋时期的敦煌私学
2021-12-23黑晓佛
【摘要】唐宋时期敦煌民间兴办私学,与官学并行发展,乡学、坊巷学、义学、社学、家学一应俱全、各具特色,对当时敦煌地方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唐宋时期;敦煌;乡学;义学;社学;家学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8-0057-02
唐宋时期敦煌地区不仅官学体系相当完备,而且私学也已具相当规模。就目前所知,此一时期的私学主要有乡学、坊巷学、义学、社学、里学、家学等。而对其时敦煌地区私学的类别,研究者们也有不同认识。李正宇先生将义学、乡里坊巷之学、私人学塾都划入私学系统;而高明士先生在则将伎术院、乡镇学、社学、坊巷学划归到官学体系,认为私学包括家学、义学、寺学等。
唐宋时期的敦煌,除了州学、县学等官学之外,尚有乡学、坊巷学等系统而完整的乡村学校。本文讨论的乡村学校与乡里学校不同,乡里官学是地方官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先秦时期已有关于乡学的记载,《礼记·学记》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堂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文献通考·学校》则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皆乡学也。”后世因而常称地方所办学校为乡学或乡校。唐代有时也称州县一级的官学为乡校。文献中有关唐代“乡学”的记载,大多数指乡村学校。对当时敦煌教育的普及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一、唐宋时期敦煌的乡学与坊巷学
唐代初期,统治者敕令设置乡学,但是在敦煌文书中,乡、镇学兴盛于晚唐五代时期。由于吐蕃统治时期,学校教育体系遭受破坏,归义军政权统治后,重新恢复唐制,各类学校大量出现。此时,唐代中央对于河西地区的控制有限,这类教育机构缺乏政府支持,其规模与州县官学差距很大。乡学多招收庶民子弟,尤其是以农牧为业的子弟,因这类子弟以从事生产为主要活动,学习处于次要地位,故只能在农闲时期,得以人学学习识字、计算、书写等基础知识。因此乡村学校往往随着农忙而有季节性,并不是常态性的教育机构。敦煌文书中,有关敦煌乡村学校的资料也比较少,仅有几条学生题记。如,北5995 (莱19V) 《妙法莲华经背题记:“己巳年(大中三年,849年)三月十六日悬泉学士郎武保会、判官武保瑞自手书记。”这是目前所见关于敦煌乡(镇)学的主要文献。
《旧唐书》记载:“百户为里,五里为邻。两京及州县之郭,内分为坊,郊外为村。里及坊村皆有正,以司督察。”又《通典》亦云:“大唐令:……在邑居者为坊,别置正一人,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并免其课役。”坊即类似今日的居民小区,却筑有坊墙、坊门。坊相对于市而言,市为商业区,坊为居民区。坊设有“坊学”教育机构,负责教授庶民子弟,从S.4307《新集严父教》卷末有两则题记,一则为“雍熙三年(986)岁次丙戌七月六日安参谋、崔定兴写《严父教》记之耳”;另一则:“丁亥年(雍熙四年、987)三月九日,定难坊巷学郎□□自书手记之耳。”此二则题记足证当地坊巷学的存在。
对于上述文献,尽管前辈学人对其中所涉年代的断定颇有普争议,但比较一致地认为上述文献确是敦煌地区存在乡(镇)学、社学、坊巷学的有力证明。而屈直敏先生认为,前辈学者多据P.2904、S.4307、北5995(菜19V)等文献来推测敦煌的乡(镇)学、社学、坊巷学等,此种理解显然有误。屈先生以为,以“地名+学生”的题记(如,沙州、敦煌郡或县、悬泉乡或镇、定难坊巷+学士、学郎、学士郎),只能表明该学生的籍贯所属,而并不能证明该学生所属的学校是州学、郡学、县学、乡学,或是巷坊学。但需要指出的是,文献中有关此一时期“乡学”的记载,大多数指乡村学校。由上述资料可知,唐中期(唐前中晚期的时间界定)以前敦煌地区的教育中的官学体系比较完备。
二、唐宋时期敦煌的义学
关于义学,目前可见者仅P.2643《古文尚书》一条题记,其卷末题:“乾元二年(759)正月二十六日义学生王老子写了,故记之也。”从目前仅见的这一则署名题记中可知,初盛唐时期的敦煌地区确有义学存在。在新疆吐鲁番(亦即唐朝西州高昌县)阿斯塔那363号墓出土的《景龙四年卜天寿抄〈十二月新三台词〉及诸五言诗》中,有“西州高昌县宁昌乡厚风里义学生卜天寿,年十二,状□”字样,在同卷另一处又有《唐景龙四年(710)卜天寿抄孔氏本郑氏注〈论语〉》残卷末题:“景龙四年(710)三月一日私学生卜天寿□”字样。据文书整理者称,本件背面还书有小字一行:“景龙四年崇贤馆义学生”。由此可知,义学或就是私学,而西州义学的存在,也为敦煌地区义学的存在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前辈学者如李正宇、高明士等先生都据此认为此处的“义学生”乃是同官学生相对的称谓。由此可知,P.2643中的所言的“义学”,也就是与官学相对而言的私学。
三、唐宋时期敦煌的社学
关于社学,目前所据文献主要为P.2904《论语集解卷第二》末题:“未年正月十九日社少子(学)写记了。”此卷文书具体书写年代不详,前辈学者据其书法判断,应是晚唐时期写卷。据此可见晚唐时期敦煌地区确有社学存在。然而对于此处的“社学”,李正宇先生认为“此社学乃是社团所立之学,并非后世所称之社学,社学亦当视作乡里村学的一种”。高明士先生也持类似观点,认为此社学乃是地方社邑所设之学。
前贤这一论断似乎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社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基层社会组织,唐朝地方立有官社与私社两种。官社的功能,在于掌理国家祭祀礼仪,劝农务本,敦序教义,整齐风俗。私社则是民问结成的社团,具有宗教活动和互助的功能。顾炎武曾云:“社之名起于古之国社、里社,故古人以乡为社。”因此,此处之“社学”乃是此一时期的乡村学校。
对此施克灿先生有详细论述。施先生在充分分析敦煌文献的基础上,从“社”的起源及其与乡里制度的关系、晚唐五代敦煌地区乡社之学的称谓、语言习惯等三个方面辨析了此处“社学”的所指,由此认为:“可知敦煌地区在晚唐归义军时期(848-103年),实施了玄宗时教育政策,其在乡村有社学等学校,当非偶然之事。”但同时,施先生认为唐宋时期的社学为社学的萌芽期,其性质类似私立学院、义学及明清私塾。唐代社邑的职能包含“敦序教义,整齐风俗”的教化功用,故“社學”即是社邑所成立,建于乡里之间,用于教育乡里子弟的教育机构。
四、唐宋时期敦煌的家学
敦煌自汉以来,就特别重视家世之学的传习。“家学”在河西地区有其悠久的文化渊源,自汉代设郡以来,每当中原战乱之时,河西地区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容易成为中原人士的避难之地,这些中原人士迁移至河西地区后,历经近千年的时间,逐渐形成张、索、氾、曹、李、阴、令狐等世家大族。这些来自中原的世族,以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以及特殊的社会地位,为子弟在家修业学习提供良好条件。他们以诗书传家或为子弟选择名师授业,敦促子弟接受教育,以维持家族良好名声。因此,中原文化传统在敦煌地区的传承上,由于世族家学的传习不辍而得以保存和延续。因此敦煌地区的家学基础,便建立在世族优越的社会条件以及良好的家族传统上。
至归义军时期,家学仍处于比较兴盛的状态,从此一时期的敦煌地区仅就文献所见的家学就有张球学、白侍郎学、氾孔目学、孔目官学、安参谋学、就家学、郎义君学、李家学等八所家学。
张求学 S.5448《敦煌录一卷》载:……先有沙州(?)张球己迈从心,寓止于此。虽非博学,亦甚苦心。盖经乱年多,习业人少,遂集后进,以阐大猷……
白侍郎学 P.2566卷末题:“……书手白侍郎门下弟子押衙董文受记”。又P.2841V题:“……白仕(侍)郎门下学仕郎押衙董延长写《小乘三科》题记。”
氾孔目学 S.5441《捉季布传文一卷》册子第一页题:“戊寅年二月廿日泛仕郎田文深、李应绍二人 。”“戊寅年二月十七日田继长、李应绍、阴驴子三人。”“太平兴国三年戊寅岁(978)二月廿五日阴奴儿书记。”
孔目官学 北大188(散1566)《汉将王陵变》末存他人所书题记一条:“太平兴国三年(978)索清子。”“孔目官李仕郎索清子书记耳。”
安参谋学 S.4307《新集严父教一本》卷末题:“……安参谋李侍郎崔定兴写《严父教》记之耳”。
就家学 P.3780《秦妇吟》卷末题及卷背题皆有“……就家李士郎马富德书记、就家李仕郎”字样。关于此处的“就家”,研究者们持不同意见。高明士先生认为,“所谓‘就家’,可能是吃住在自己家中,而上学在寺院中的一种寺学学生;李正宇先生則认为,“就家学”可能是“龙家学”的误写;颜廷亮先生认为,“就家学”即 “就” 姓所办的学校,因为在敦煌有就姓人家。笔者以为,不论三位前辈所言均有合理之处,但其争论并不影响“就家学”作为一种私人办学的事实。
郎义君学 北7258(丽 83)V题:“沙州□□郎义君学。”
李家学 P.2825V题:“大顺元年(890)十二月李家李郎是大哥。”
这些家学都是当地名门望族所办,本为教育自己家族子弟,从而也推动了敦煌地方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屈直敏.敦煌文献与中古教育[M].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2013:166.
[2]李正宇.唐宋时代的敦煌学校[J].敦煌研究,1986,(1).
[3]高明士.唐代敦煌的教育[J].汉学研究,1986,(4).
[4]施克灿.古代社学沿革与性质考[J].教育学报,2013,
(6).
[5]李正宇.敦煌学郎题记辑注[J].敦煌学辑刊,1987,
(1).
作者简介:
黑晓佛,男,甘肃靖远人,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民族宗教教研部副编审,主要研究方向:敦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