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隐性资助在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应用
2021-12-22周璇
周璇
【摘 要】本文阐述高职院校开展学生隐性资助的意义,针对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隐性资助在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基于校内学生管理大数据平台分析的隐性资助,基于突发事件致困的隐性资助,基于其他因素的隐性资助等。
【关键词】隐性资助 高职院校 资助育人 大数据平台 突发事件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1)35-0109-03
随着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作为教育扶贫领域重中之重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也应该逐渐由显性资助转化为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相结合的学生资助工作机制。隐性是相对于显性资助而言的一种资助方式,它是通过信息化、大数据、调查研究等方式获取的各方面数据判断一名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核实情况后校方主动给予学生各种资助的一种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物质和经济上的资助当然是必不可少的。借助信息化和大数据等先进的手段,在高职院校中逐步推行和开展隐性资助,可以大大提高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效果。
一、高职院校开展学生隐性资助的意义
在高职院校开展学生隐性资助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区别于传统资助方式的创新之举,对促进全社会教育公平环境的形成,体现高职院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提高资助育人效果,将资助政策落实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开展隐性资助能有效保护受助学生的尊严
学生资助工作的初心是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因素有很多,有的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区域因素),有的家庭成员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劳动力少(家庭因素),有的家庭遭遇了自然灾害或者突发意外事件致困(外力因素),他们都经历了大多数人没有经历过的伤痛、无奈、失望甚至绝望,为了隐藏和保护这些不为人知的经历,他们把个人尊严放在无比重要的位置。
数年前,个别高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由于不注意方式方法,一度陷入“比穷”“晒惨”的社会舆论中。参与这场“比穷”大赛的学生,他们的个人尊严和隐私被忽视,仿佛还在自己伤口上撒了盐,被他们放在无比崇高位置的尊严荡然无存,所以就算最终他们获得了资助,其实内心是极度不适的。隐性资助通过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辅助以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学生的侧面了解,证实学生经济困难的事实后即可给予资助,彻底摆脱“比穷”“晒惨”带来的一系列心理伤害,既保护了学生的个人隐私,又使其尊严不受到伤害。它是实现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的公平性和尊严保护之间的一个天平,使受助学生变得自尊、自强、自信,从而改变人生命运。
(二)开展隐性资助有利于提高精准资助
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大法宝就是精准识别和精准扶贫,具体落到高职院校的要求就是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改为承诺制以后,一些本来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想浑水摸鱼,把自己的家庭收入写得非常低,把家庭成员写得非病即弱。特别是在每年9月开展认定工作的时候,正值大一新生刚刚报到入学,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师之间都互不相识,更不用说有深入了解,这种情况下对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非常不利的。这样会导致认定不准确的两种结果,一种是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被认定为困难生,另一种是本来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没有申请或者没有被认定为困难生,从而影响了精准资助。
隐性资助依托一些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源共享,比如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残疾、五保户、孤儿等救助对象数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医疗系统提供的学生家庭成员就医频率及医药费用数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意外伤亡人员数据,结合学校内部学生管理大数据平台抓取的学生校内消费数据、学费欠缴数据、助学贷款数据等情况,通过多维度体现学生的经济情况。同时,校内学生管理大数据平台还应该具有预警功能,对平时消费情况偏低的学生采取预警报告,及时推送给辅导员和班主任,经过辅导员和班主任进一步确认核实,确实属于经济困难的,不用学生提出申请,弱化公示环节,及时给予资助。
(三)开展隐性资助能充分体现学校人文关怀
中国向来有做了好事不留名的传统和美德。隐性资助是高职院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润物细无声”的体现,它不仅被视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价值体现和价值引领。隐性资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学生的隐私,守护了学生的尊严,能根据每名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差异化资助,不搞一刀切。资助预警功能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让资助金成为学生困难时候的及时雨,给他们雪中送炭。这样的资助工作不张扬,悄无声息地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地做到以生为本,让资助金变得有温度,让学生感受到温暖。这样“润物细无声”的资助方式,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学校对学生的尊重、关爱、理解和信任,无形之中渗透每一名受助学生的心灵,直接影响受助学生的个人行为,能够有效调动每一名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主动参与学生资助工作,学生之中形成一个互助有爱的群体,使“接受爱—传递爱”的感恩教育良性循环。
二、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育人功能尚未突显
高职院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通过实施资助举措、落实资助政策从而达到培养人、教育人的效果或目标的工作。随着国家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当前高校的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资助、地方政府资助、社会力量资助和学校助困经费资助。不管是哪种渠道的资金来源,无疑可以解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让他们能够全心投入学业中,这是资助工作中的“资”,即泛指资金。而资助工作中的“助”则拥有更多的内涵和延伸,更多的是指向受助学生的综合素养、心理健康、人格品行等能力的提升,即育人功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在“资”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在“助”方面却收效甚微,具体表现为一些受助学生在得到资助后依然存在自卑心理,不够自信,不主动与他人开展人际交往,感恩意识缺失,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等,他们背负着巨大的心理压力,综合能力没有得到提升。
(二)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充分
2019年,教育部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中指出,取消在校大学生申请资助时需要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取而代之的是学生承诺制。这给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增加了难度,在没有任何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如何判断一名学生的经济情况?特别是在当前精准资助的大背景下,学校更应该充分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去了解和掌握一名学生的消费习惯、生活开支、家庭经济因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学生个人作出的书面承诺认定一名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扶贫和民政部门的相关数据尚未打通,可提供给高校的参考性数据不充分。各高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有各自开发的校本系统,但后台服务器容量有限,不能承受相对统一时间内大量学生登录访问,信息化推进工作阻碍重重,使资助育人工作大打折扣。
(三)鱼渔相授的局面还未全面打开
高职院校在开展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中,普遍集中在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等流于形式的活动中,深入切合学生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较少,鱼渔相授的局面还未全面打开。例如,计算机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其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在人工智能、大数据运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但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有些学生虽然热爱和选择了此专业,却连一台个人电脑都没有,这让他们的专业学习和实操受到阻碍。学校的资助育人工作是否关注这一点,是否采取特别的手段,给予这些买不起电脑的学生一个公平的环境呢?显然,类似这种情况,很多高职院校是没有意识到并着手解决的。
三、隐性资助在资助育人工作中几种常见的具体应用
(一)基于校内学生管理大数据平台分析的隐性资助
学生管理大数据平台是学校进行学生管理信息化的综合数据平台,它以学生信息中唯一字段要素为中心,在其他关联的数据库(系统)中抓取所需的信息,对学生进行一个自画像描述。该项资助主要针对在校内学生管理大数据平台中抓取学生日常消费数据、学费欠缴数据、助学贷款数据、勤工助学数据、义工完成情况等维度分析,结合数据平台的预警功能,在某个学生连续一定天数低消费或者无消费的时候,将预警推送至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然后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进一步核实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情况属实的可直接往学生饭卡里充值1~2个月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在这1~2个月该学生作为重点追踪对象,时刻关注其经济情况变化,为下一步更精准的资助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保障。这种资助方式不用学生提出资助申请,是学校在学生资助工作中采取的主动资助方式,解决了部分学生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申请困难补助的现实问题。同时有利于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不仅精准到个人的实际情况,更精准到学生本人学业生涯中的某个阶段或者某个月,一旦其经济情况有所好转即可停止资助行为,将资助资金转向更需要帮助的学生。
(二)基于突发事件致困的隐性资助
突发意外致困主要是指因发生不可预测的意外事故或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收入突然中断或经济损失数额巨大,难以维持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生活开支。常见的是在校生中因其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发生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突发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短时间内需要筹集数额较大的资金医治家庭成员的情况。信息来源可来自辅导员、班主任、同班同学、宿舍舍友或者学生本人,甚至可以来自学生在网络求助平台发布的众筹求助等,经了解情况属实的,可参照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月酬金标准给予学生从事发当月起的每月困难补助,以弥补其家庭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因花费较大而无法给予学生的月生活费。另一种常见的隐性资助主要针对在校生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发生的自然灾害,其家庭在自然灾害中受到的经济损失较大,或者因事件影响导致未来一段时间内家庭成员无法获得经济收入的情况。比如常见的洪涝灾害、旱灾、雪灾、冰雹等,也可以包括如在2019年暴发的非洲猪瘟中家庭养殖生猪受到经济损失的学生;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及受其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照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月酬金标准给予学生从事发当月起的每月困难补助,以弥补其家庭在受灾后因无经济收入而无法给予学生的月生活费。
(三)基于其他因素的隐性资助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的隐性资助,隐性资助可以贯穿学校所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的方方面面,特别是针对在校生因教学需要,产生了其应交学费之外的一些费用,涉及学生面比较广,需要进行集体性资助的情况。比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育教学实习活动,因而产生的实习路费;或者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家集中上网课产生的手机流量补助等,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学生相应补助,可以直接转账至学生本人银行卡或者充值手机流量;也可以主要针对在校生阶段性的困难补助,根据学生个人实际情况,给予其寒假和暑假期间返乡车费补助;在每年入冬时给予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购置御寒生活用品的学生资助入冬棉被、热水袋、防寒服等;在每年新生入学时,给予精准扶贫对象家庭学生发放新生入学大礼包(包含入学之初所需的学习、生活用品等),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在每年毕业生就业时,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职补助用于制作求职材料和面试路费补助;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其创业项目经论证可行的,可以为其免费提供创业场所或部分创业启动资金;针对有国际交流、研学访学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给予其因办理出境手续所需费用的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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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 璇(1982— ),女,壮族,广西百色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及辅导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