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壬戌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特征研究
2021-12-15张玉宝
张玉宝
1922 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壬戌学制”,替代了民国初期的“壬子癸丑学制”。虽然该学制在1928 年又被“戊辰学制”替代,但其对中国教育的影响非同寻常。“壬戌学制”的颁布,实现了中国教育的整体转型,也开启了中国体育教师教育的新历程。这一时期,体育领域涌现出孙和宾、陆佩萱、曾仲鲁、张汇兰、刘慎旃、许民辉等知名体育教育者,后三人后被称为民国时期“体育家”。正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1922 年至1927 年间,我国新建了约16 个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这些机构有的是政府主导开办,有的是协会或教会开办,还有的是个人创办;有的办学长达几十年,有的1~2 年就停办;有的课程设置非常超前,有的还比较守旧;有的实行学分制,有的实行学年制。凡此种种,皆为大概,唯有深究,才能拨云见日。
1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创设背景
1922 年10 月,全国教育联合会第八次年会在济南召开,会议复议并修订了学校系统草案,11 月1 日正式定名为《学校系统改革案》,以“大总统令”形式颁行,史称“壬戌学制”。其特点是:初等教育的时长缩短1 年但中等教育时长增加2 年,中学实行分级设置,高中推行“综合中学制”,高等教育取消预科。据此,中国的学制系统实现了重大转型,由“仿日模式”过渡到“仿美模式”。伴随学制系统的转型,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出现了频繁更名现象,原来的“体操科”正式更名为“体育科”,“兵式体操”逐渐退出课程体系,各机构在办学性质、修业年限、办学时长、课程设置等方面也不同于以往。经统计,这一学制时期新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约有16 个,基本信息如表1 所示。
表1 壬戌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基本信息Table 1 Basicinformation of P.E.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Renxu Schooling System
2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特征分析
2.1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创设时间特征分析
1922 年到1927 年间,政府、个人、社会组织所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约16 个,不同时间创设数量不同,具体如图1 所示。
图1 壬戌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创设时间分布Figure 1 Establishment time range of P.E.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Renxu Schooling System
由图1 可以看出,壬戌学制时期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随时间变化呈现先增后减的特征,集中创设于1922年至1925 年间。分析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二:一是与新学制的颁布及推行有关。1922 年壬戌学制颁行后,各地许多专科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纷纷改为大学,大学数量骤增,部分大学创设了体育系(科)。据统计:1922 年至1927年期间,中国官办大学数量从10 所增至34 所;私立大学由9所增至18 所[1]。伴随大学数量不断增长,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得到较快发展,新增体育专科(专门)学校7 个。二是与政局的复杂变化有关。壬戌学制时期,中国政局处于军阀割据状态,政府对教育工作几乎置之不理[2],体育教师教育机构的创设对军阀政府来说更是一种被动的工作。这一时期,官办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多是由各高校的负责人根据社会需要提出设置申请,政府按照有关文件例行手续备案即可,所以这一时期创设的官办机构比壬子癸丑学制10 年间创办的数量还多。但由于军阀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极少,甚至连年积欠,致使这些机构只能自生自灭。据《教育公报》记载,成都高等师范学校体育乐歌专修科自成立至1925年,仅培养10 多名毕业生[3]。或许正因为军阀政府对教育漠不关心,民办、会办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也得以快速创设,期间共创设11 个。但由于后期政府对民办机构加强了管制,专门学校需要立案才能办学,这就导致壬戌学制后期创设机构数量显著下降。据文献记载,当时大学院向全国公布了《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规定“凡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须经中华民国大学院立案,不立案者其毕业生不得与已立案者享受同等待遇”[4]。由此看来,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创设情况既受制于学制本身,同时也受制于政府的政策支持。
2.2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办学性质特征分析
从各机构的办学性质来看,壬戌学制时期所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存在官办、民办、会办3 种形式,各类机构办学数量分布如图2 所示。
图2 壬戌学制时期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办学性质分布Figure 2 Categories of P.E.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Renxu Schooling System
由图2 可知,三种性质的培训机构中,民办机构6 个,官办机构与会办机构分别是5 个,三者数量基本持平。这与晚清癸卯学制时期官办为主、民国壬子癸丑学制时期民办为主的情况形成巨大反差。进一步分析发现:不同性质机构其办学目标往往不尽相同,其中会办机构办学目标差异最大。金陵女子大学由美国为主的多国教会创办,其简易科及体育专修科培养目标为“中小学体育教师”。诚然,该机构在当时为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四川等地培养了数以百计的体育教师,但教会学校的办学目的不止于此,还为着进行文化渗透。中华体育师范学校附设于中华武术会,其培养目标为“养成能知能行并富研究性与创造力之体育人才”[5],但其真正目的是“以体育人”“培养中西贯通的体育人才”,达到“强种强国”之目的。这在1924 年《奉天公报》所刊“奉天教育厅训令:准上海中华体育师范学校函送招生简章”中有明确记载,详见图3。由此观之,会办机构在培养体育师资的同时还承担着创设者更重要的附加目的。官办机构办学目标相对单纯,以培养各级各类体育教师为主,但办学效益较低,培养人数极为有限。至于民办机构,多为有“体育情怀”的有志之士所创办,这些机构多为培养“中小学体育教师”而创设,但多数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在短期内就停办了。由于这些机构的创始人具有体育情怀,多数人笔耕不辍,著书立作,对我国后续体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沪江女子体育专门学校创始人孙和宾、苏州中国体育专门学校创办人朱重明、西南体育专科学校创办人刘慎旃等人,均发表了10 余篇体育教育教学类论文,出版多部书籍,长期活跃于体育界。
图3 中华体育师范学校准立、缘起及招生简章(1924 年)Figure 3 The approval,goals and recruitment brochures of Physical Education Normal School of China(1924)
2.3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命名特征分析
通过对壬戌学制时期创设的16 个机构命名情况统计发现:所有机构共计存在7 种命名,其中以“体育专门学校”命名的有4 个,以“体育专修科”命名的有3 个,以“体育系”命名的有3 个,以“体育师范学校”命名的有2 个,以“体育专科学校”命名的有2 个,以“体育科”和“体育学校”命名的各1 个。此外,这些机构中专门培养女子体育教师的机构有3个。整体来看,各机构的命名呈现以下特征:
(1)以“体操”为主题的命名已经终结,以“体育”为主题的命名正式形成。晚清癸卯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多以“体操”命名,存在“体操专修科”“体操科”“体操学校”等命名形式[7],以“体育”命名的机构较少。民国壬子癸丑学制时期,这一现象发生了反转,以“体育”命名的机构显著增多,以“体操”命名的机构减少。而壬戌学制时期,所有新设机构均以“体育”为主题命名,彻底终结了“体操”命名的形式。
(2)以“体育专门学校”和“体育专修科”命名为主流的两大高等教育系统正式形成。1922 年《学校系统改革案》对高等教育有如下规定,“因学科及地方特别情形,得设专门学校,高级中学毕业生入之。修业年限三年。”同时规定“为补充初级中学教员之不足,得设二年之师范专修科,附设于大学校教育科或师范大学校”[8]。据此,以“体育专门学校”和“体育专修科”命名为主流的两个高等教育系统正式形成:其一是单科学校系统,多以“体育专门学校”或“体育专科学校”命名,接近现今的“某体育学院”。其二是综合大学或师范大学中的二级机构系统,多以“体育专修科”或“体育系”命名。如私立民国大学体育专修科、国立成都大学体育系等。
(3)以“女子”命名的机构相对减少。壬戌学制时期,新创设的体育师资培养培训机构中仅3 个机构以“女子”命名,这与壬子癸丑学制时期相比显著下降。分析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与新思想对教育的冲击、女子社会地位逐渐提升、高等教育中男女同校得到提倡等因素有关。据统计,1922 年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已经开始招收女生[9]。文献记载,1923 年上海精武体育师范学校的招生对象为“无论男生女生,年龄在18 岁以上25 岁以下曾在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之学力者”[10]。
(4)各机构的命名用语日趋规范。首先,“体育”的称谓达成共识。随着人们对体育认识的深入,体育与体操的关系不再那么模糊。壬戌学制颁布后,新设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全部以“体育”命名,这一用语一直延续至今。其次,命名与各机构办学形式有了较为清晰的对应关系。以“体育专门学校”或“体育专科学校”命名的机构对应着“单科学校”,以“体育专修科”或“体育系”命名的机构对应着综合大学及高等师范大学,以“体育科”或“体育师范”命名的机构对应着中等师范学校。这样一来,通过这些机构的命名可以较为直观判断其办学的水平和层次。
2.4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地域分布特征分析
壬戌学制时期,新创设的体育教师教育机构主要分布在上海、江苏、四川、北京、辽宁等地,具体如图4 所示。
图4 壬戌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地域分布Figure 4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P.E.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Renxu Schooling System
从图4 可以看出,壬戌学制时期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地域分布不平衡,而且所创设机构的地域比较集中。从南北纵向来看,南方地区创设的机构共计12 个,占75%;北方创设的机构共计4 个,占25%。呈现“南多北少”的特征。从东西横向来看,东部地区创设的机构共计12 个,占75%;西部地区创设的机构共计4 个,占25%;中部地区没有创设新机构。呈现“东多西少”的特征。从集中程度来看,新创设的机构集中分布在上海、江苏、四川、北京、辽宁5 个省市,这与癸卯学制时期分布在10 个省市、壬子癸丑学制时期分布在7 个省市相比,新创设机构的地域分布更加集中。所不同的是浙江的新设机构显著减少,而四川的新设机构显著增加。这“一减一增”的微细变化除受学制、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外,还与这些地方体育师资本身的发展有关。
对于浙江而言,虽然癸卯学制时期创设的5 个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在壬子癸丑学制时期已经全部停办,但壬戌学制时期新创设的5 个机构中有3 个依然在正常培养体育师资。如创设于1912 年浙江体育学校、1920 年创设的浙江金华道体育学校、1921 年创设的浙江体育师范学校在壬戌学制时期仍然招生办学。除此之外,壬戌学制时期,原址在上海的中国女子体操学校迁至浙江继续办学。上述机构的存在,或许是影响浙江壬戌学制时期没有新机构创设的重要原因。
对于四川新设机构显著增加,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校比南京(1916 年)、北京(1917 年)、广东(1918 年)等其他国立高等师范学校创设体育专修科的时间要迟一些,且该校在1925 年“一分为二”,新成立的成都大学下设体育系(见图5),并进行了招生[11]。这就使得四川新设体育教师培养机构数量变相增加。二是四川地区出现了有“体育情怀”的专业人士。刘慎旃(1903-1966),四川涪陵人,自幼喜爱体育,1923 年毕业于浙江体育专门学校,1925 年变卖田产,筹措资金,创办西南体育专科学校,被誉为民国时期“体育家”[12]。陈晓东(1881-1934),5 岁随父入川,早年习武,集资筹办四川精武体育第一分会,并于1927 年创办四川精武体育学校,被誉为“著名武术教师”[13]。正是这些“体育人”的执着追求与不懈努力,外加当时教育部对学制的有关规定,使地处西部的四川在壬戌学制时期创设了4 个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成为中国西部唯一闪亮的“体育之星”。
图5 成都大学体育系毕业学生应授何种毕业证书教育部训令Figure 5 Official instructions from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 graduation certificates conferred to graduate students from the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Chengdu University
2.5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修业年限及招生特征分析
由于壬戌学制在“五四”运动之后颁发,且学制的修订历时较长、修订团队成员多为教育界名流。因此,该学制除了“仿美”之外,还融入了中国当时教育改革新思想。这使得新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在修业年限、办学时长、招生规模等方面较之以前有了较大差异。具体如表2 所示。
表2 壬戌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修业及招生情况统计Table 2 The schooling duration and enrollment statistics of P.E.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Renxu Schooling System
由表2 可知,(1)从修业年限来看,壬戌学制时期新设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的修业年限存在2 年、3 年、4 年3 种形式,以2 年为主,修业年限较之清末及民国壬子癸丑学制时期创设机构明显延长。进一步分析发现,修业年限的长短与办学层次有着直接关系。修业年限为4 年的,多为“体育系”,属于大学本科,毕业时授予学士学位。文献记载,1930年夏,四年制体育系首届毕业生王守方,获体育学士学位[23]。修业年限为2 年的,多为“体育专修科”或“体育专门学校”,属于高等教育,但不授予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为3年的,部分属于高等教育部分属于中等教育,前者主要培养中学体育教师,后者主要培养小学体育教师。此外,受学制及社会需求的影响,部分高等教育机构还开办一些简易科,学制1~2 年不等,以培养小学体育师资为主。但整体来看,壬戌学制时期,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的修业年限普遍延长,几乎没有几个月及1 年以下的,这使得体育师资的整体培养质量普遍得到提升。
(2)从办学时长来看,10 年及以上的机构有6 个,6 年及以下的机构有10 个,多数机构办学时长相对较短,近一半机构仅维持了1~3 年就停办。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或许与教育系统发起的“收回教育权运动”有关,尽管该运动主要针对私立教会学校发起,但同时对普通私立教育机构也产生了深刻影响。1926 年大学院公布的《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第3 条规定,“凡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必须试办3 年以上,并具有资金支持的诸多资格,方得呈请立案”[24]。如此一来,很多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由于资金问题在试办期就停办了。据文献记载,苏州中国体育专门学校于1927 年更名为苏州中山体育专门学校,并于1928 年筹备立案,当时要求立案基金为5 万元,1932 年获教育部正式立案,同时还要求增筹基金1 万元[25]。
(3)从招生规模看,各机构每届招生人数维持在30~60人之间。招生规模在30 人以下的机构多为官办机构或教会办的机构,这些机构对招收对象要求较高。文献记载,官办机构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体育系招生名额为30 人,招生对象为“女子完全师范学校或中学校毕业尚未婚嫁者”;考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考取,要经过第一试、第二试,接下来进行口试和心理测验;另外一种是选送,要求规定的22个省各报送1 名,并参加后期复试[26]。1923 年该机构实际招生26 人,最终毕业21 人[27]。私立东吴大学体育专修科的投考要求也相当严格,报考体育系及体育专修科者,与其他文理各系要求相同,都需要高中毕业生[28]。招生规模在30 人以上的机构多为民办机构,这些机构的招收要求相对较低,有的机构还招收插班生、特科、简易科、师范科、童子军等,致使其整体规模相对较大。据《上海中华体育师范学校章程》(1924 年)记载,该校专修科、师范科分别计划招生40人;招生对象为“凡身体强健,品性纯正,年龄在25 岁以下16 岁以上,曾经中等学校毕业及同等学力者可以投考专修科,曾经高等小学毕业及同等学力者可以投考师范科”[29]。整体来看,壬戌学制时期创设的体育培养培训机构的招生规模不是很大,再加上多数机构新办即停,所培养的体育师资仍然非常有限,难以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对体育师资的需求。
2.6 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特征分析
2.6.1 学分制成为不同类型教育机构进行课程及教学管理的重要形式
1922 年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第23 条规定,“大学校用选科制”。为了有效落实“选科制”,满足学生个性之发展,官办、民办、会办机构纷纷试行学分制。据文献记载,官办机构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体育系1923 年的招生章程规定,“各系学生,于4 年中应修满学科80 学分及教育实习4学分”[30]。民办机构私立北平民国大学体育专修科当时也实行学分制,该校规定,“体育专修科两年毕业,以修满94 学分为最低线,成绩优异者得增至98 学分,遇有特殊情形者得减至90 学分”[31]。会办机构金陵女子大学体育系的学分规定更加细化,“体育系学生须修毕卫生学学科6 学分,体育学科38 学分……”[32]。此外,还有面向所有本科生修读的必修课程约50 学分,总学分达到144 学分,同时达到120 绩点,方能获得学位证书。由此看出,利用学分制进行课程及教学管理已经成为壬戌学制时期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进行课程及教学改革的重要形式。
2.6.2 各机构课程类型趋向多元化,必修与选修的二分法成为主流分类
壬戌学制时期各机构课程分类逐渐走向多元,存在必修与选修、学科与术科、主修与辅修、学年与学期等多种分类形成,以必修与选修的二分法为主流分类。创设于1923 年的中华体育师范学校将所有课程分为必修科与选修科两类,同时对每门课程的开课学期、教学纲要、学分进行了细化安排。私立北平民国大学体育专修科、成都高等师范学校体育专修科、国立成都大学体育系、金陵女子大学体育系等机构,都采用必修与选修的二分法,各机构课程分类及具体安排如图6所示。
图6 各机构课程分类及具体课程安排情况Figure 6 The course classification and specific course arrangement in the institutions
从图6 可以看出,尽管各机构课程分类称谓有所差异,但其本质都是将课程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种形式。比较而言,金陵女子大学的课程分类最为复杂。该校将所有课程分为三组,第一组为“全体学生必修科”,类似现今大学的通识必修课程;第二组为“学生应选修8 学分”,分主修科学生与非主修科学生课程,类似现今的分类培养课程;第三组为“全体学生应选读哲学系课程8 学分”,属于限制性选修课程。此外,该校《章程》中还有“学期课程与学年课程”,“主修课程与辅修课程”之分。由此看出,该校当时的课程分类实则包含着必修与选修、通识与专业、主修与辅修、学年与学期等课程分类思想,尤其规定各系学生在达到相关课程要求的情况下可以互相转系,隐含着按照“课程群”进行课程管理的思想,这在当时难能可贵。
2.6.3 各机构课程门数明显增多,尤其学科类课程增加明显,教育教学类课程受到重视
壬戌学制时期,各机构的课程门数大幅增加,这主要体现在学科类课程门数的增加上。术科类课程仅增加了部分游戏性课程,如《球类游戏》《游戏运动》《游戏操》等。当时的术科类课程大致分为7 类:体操类、球类、田径类、武术类、游戏类、舞蹈类、军兵类,这与壬子癸丑学制时期各机构术科课程高度相似。而学科课程的变化,则大不相同。据不完全统计,壬戌学制时期各机构开设的学科类课程达100 门之多(表3),这与壬子癸丑学制时期50 门左右学科课程形成鲜明对比。
表3 壬戌学制时期各机构开设学科类课程门数统计Table 3 Statistics of courses offered in P.E.teacher training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Renxu Schooling System
从表3 可以看出,壬戌学制时期各机构开设的学科类课程门数累计达100 门之多,虽然同一门课程不同机构有细微的称谓差异,但整体来看,该时期的课程门数与壬子癸丑学制时期相比明显增加。进一步分析发现:(1)运动人体类课程增加最多。这类课程包括解剖类、生理类、生物类、卫生类等涉及人体及运动的多种课程,总课程达32 门之多,涵盖了现今运动人体科学大部分课程。(2)教育类课程受到重视。壬戌学制时期,各机构累计开设的教育类课程有10 门之多,除教育学、教育史、心理学等传统课程外,还增加了教育统计学、教育生物学等交叉性课程,这些课程的开设有效促进了体育教师专业化发展。(3)体育学科教学类课程逐渐细化。随着“新学制”的推行,体育学科教学类课程增设了体育教授法课程,同时还出现了针对某个项目的教学法,如体操教授法、田径赛处理法等,这较以前是一个巨大的突破。(4)教育实习成为正式课程。壬戌学制颁布之前,各机构也有教育实习,但一般没有明确的要求。壬戌学制颁布之后,部分机构将教育实习列为必修课程,而且还提出明确的实习时间和学分要求,甚至对校内校外实习均提出细化标准。
2.6.4 多数机构学科课程占比高于术科课程,必修课程占比高于选修课程
壬戌学制时期,由于部分机构实行学分制,部分机构实行学年制,而且各机构学分和学时的比例不尽相同,为了客观反映各类课程的占比情况,现对部分机构的课程统一按照1 小时对应1 学时进行统计(见表4)。
从表4 可以看出,官办、会办、民办机构各类课程占比呈现“两高两低”的特征,即学科课程占比高,术科课程占比低;必修课程占比高,选修课程占比低。进一步分析上述各机构课程总学分及各门课程具体学分发现:(1)所有课程中英文课程所占比重普遍较大,这在官办机构及会办机构尤其明显。官办机构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体育系四学年均设有英文课程,前两学年每周5 学时,后两学年每周4 学时,英文课程占总学时比例为12.9%,超过所有术科课程总学时的一半。相对而言,民办机构仅将英文课程作为普通课程,其占比与国文课程相当。(2)各机构专业课程中学科类课程占比普遍高于术科类课程,学科课程中运动人体科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较大。成都高等师范学校体育乐歌专修科的专业课程中,学科课程约占52.9%,术科课程约占47.1%;运动人体类课程占所有专业理论课程的44.4%。金陵女子大学体育系学科课程约占83.8%,术科课程约占16.2%;运动人体类课程占所有专业理论课程的54.8%。
表4 壬戌学制时期部分机构不同类型课程所占比重统计Table 4 Statistics on the proportions of different types of courses in some institutions during the Renxu Schooling System
2.6.5 体育教师教育整体课程体系基本形成
纵观壬戌学制时期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课程设置理念、课程分类、课程门数及课程占比情况,可以发现在20世纪20 年代中国培养体育师资的课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如果按照现今《体育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课程三分法的分类体系进行比对,当时的课程似乎已经涵盖了现今绝大部分课程。(1)通识教育课程方面,当时必修课程主要包括国文、英文、伦理学、军事学、音乐等,选修课程主要包括外国语类、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工具类等系列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与现今别无二致。(2)专业教育课程方面,学科类专业必修课程主要有体育原理、人体系统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卫生学、急救法、人体测量学等课程,这与现今的7 门专业基础课程较为一致。术科类课程主要有体操、田径赛、球术、国技、游泳术、舞蹈、游戏等课程,这依然是现今术科类课程分类的主要依据。此外,当时还有教师教育类课程及学科教学法类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体育教授法等。这类课程与现今的相关课程高度相似。(3)实践课程方面,当时有教育实习,分为校内和校外两个环节,还有部分边学习边实验的“试教”环节。这与现今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实践课程高度一致。因此,从整体的课程体系来看,当时的课程体系已经比较完整,而且最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大量健康教育类课程进入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的课程体系中,这在现在看来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 结论
民国壬戌学制的颁布实现了我国学制系统的转型。这一时期,新创设的体育教师培养培训机构在“新学制”的影响下曲折发展。各机构创设时间集中于1922 年至1925 年间,整体呈现“先增后减”的特征;各机构主要集中在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呈现“南多北少”“东多西少”的特征;各机构存在官办、会办、民办三种办学性质,三类机构数量相当,呈并驾齐驱之势;各机构以体育专修科、体育系、体育师范学校三类命名为主,以“女子”进行命名的机构相对减少;各机构的修业年限存在2 年、3 年、4 年等3 种形式,以2 年为主,整体修业年限较以前明显延长;各机构办学时长相对较短,近一半机构仅维持了1-3 年就停办;各机构课程类型趋向多元化但仍以必修与选修的二分法为主,学科类课程门数显著增加,教育教学类课程受到重视,多数机构学科课程占比高于术科课程,必修课程占比高于选修课程,体育教师教育整体课程体系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