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双证书制度下实践教学体系探究
2021-12-13李新江高愈萍
李新江,高愈萍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吉林 132101)
1 双证书制度下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建设工作过程中,依托双证书制度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与创新,对于推进涉农类专业发展、提升涉农类专业型人才培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双证书制度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所具有的优势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托双证书制度开展育人工作创新,对于体现应用型本科院校所具有的办学定位、彰显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具有重要意义。应用型本科院校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重要发展目标,这是应用型本科院校与学术型本科院校所具有的重要差异。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决定了在涉农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重视其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职业素养的发展,而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则能促使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紧密结合,无论是彰显应用型本科院校所具有的特色,还是发挥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育人工作中的优势都具有重要意义[1]。
其次,依托双证书制度开展育人工作创新,能够有效深化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育人改革工作,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型人才培养水平。双证书制度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育人工作中的实施,不仅能够改变传统的育人模式,而且也能够促使涉农类专业教学工作呈现出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特征,对于解决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难以实现有效对接以及教学内容与实际相脱离的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在此基础之上,学生所具有的专业素养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对于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育人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依托双证书制度开展育人工作创新,能够促使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学生职业素养与社会用人单位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实现良好对接,从而有效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在双证书制度下,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对学生所具有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促使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与胜任能力更为接近社会用人单位对优质人才所提出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学生能够受到用人单位青睐,从而强化和体现学生所具有的就业竞争力。
2 双证书制度下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与优化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育人工作中,对课程模式进行改革与完善,是实施双证书制度并充分发挥双证书制度优势的重要要求。双证书制度所具有的育人模式特点以及育人目标,决定了在育人实践工作中需要重视强化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之间的关系、做好实践课程建设工作,并重视依托实践项目促使学生能够有效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以及岗位胜任能力[3-4]。然而,在双证书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课程体系的构建却面临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而针对这些问题对课程体系完善策略进行探索,能够为双证书制度下人才培养模式的持续优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2.1 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具体而言,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过程中,课程体系构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欠缺足够支撑。完善的实践教学基础设施以及优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从实践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来看,受到重视程度、投入力度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在实验室建设以及实训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以及更新滞后等问题,与此同时,在校外实习工作中,部分院校未能与社会用人单位构建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学生所开展的校外实习工作呈现地点分散,甚至专业不对口等现象,在此背景下,教师无法有效收集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也无法对其进行针对性指导;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来看,在双证书制度下,虽然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却普遍没有对“双师型”教师资格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教师所具有的双师素养难以满足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要求,特别是专业实践素养及其教学能力欠缺,严重制约了实践教学工作水平有效提升。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高校则可以采用本校教师与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一线工作的技术专家分别开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方式,推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但是在此过程中,理论教育实施主体与实践教育实施主体之间所开展的沟通与交流却十分有限,实践教学在开展时间方面也往往会与理论教学存在脱节。
其次,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践课程建设工作存在形式化问题。在涉农类专业传统的人才培育模式中,相对于理论课程而言,实践课程并没有得到高度重视,而即便是在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背景下,实践课程在整体课程体系中所占据的比例虽然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其地位仍处在理论教学之后,并且不能够与理论教学工作实现紧密、有机的衔接。当然,这些现象的产生也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在涉农类专业建设中所投入的资金以及涉农类专业所具有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具有紧密的关系。由此可见,在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下,实践教学所具有的地位需要得到进一步调整,与此同时,在制定科学的实践教学计划以及实践教学进度的基础上,教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课程设置的规范化程度等,也需要得到应用型本科院校高度重视。另外,目前许多院校涉农类专业围绕实践课程所构建的评价体系有待完善。如在评价指标的构建以及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发展过程中,部分高校并没有发挥职业资格证书所具有的导向作用,导致基于这种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评价方式下的评价工作,难以有效推进学生的专业实践素养与职业资格证书对学生所提出的要求实现良好对接。与此同时,在评价主体方面,应用型本科院校没有充分考虑社会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专业实践素养所提出的要求,没有引导社会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到评价指标构建以及评价实践中,制约着考核评价工作价值的有效体现。
2.2 实践教学体系优化策略
针对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在对实践教学体系进行优化的过程中,有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重视对实践课程体系进行重塑,从而创建新的应用型实践教学体系。在对应用型实践课程体系进行重塑的过程中,本科院校不仅需要重视提升实践课程在整体课程中所占据的比例,而且需要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对学生专业素养所提出的要求,并对这些要求进行细化,以作为确定实践课程教学目标以及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的重要依据。在实践课程开发工作中,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以推进学生专业素养与社会用人单位岗位胜任能力实现良好对接为出发点,邀请社会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实践课程教育目标、教育方案及教育内容制定,充分体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实践能力在实践课程体系构建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实践教学评价工作主要分为日常考核评价与以考代评两个部分。在日常考核评价工作中,院校不仅需要发挥职业资格证书所具有的导向作用,而且需要完善实践教学基础设施,确保学生能够在不受基础设施制约的前提下,充分展现自身所具有的专业实践素养,有效提升教学评价工作的客观性。而以考代评的方式,则是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来判断学生所具有的专业实践能力,对于节约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评价成本以及更好发挥职业资格证书的导向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重视“双师型”队伍建设工作。优秀的教师队伍不仅是提升育人成效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推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强调“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地位。在此方面,院校既需要重视完善校内“双师型”教师培训体系,推动教师专业理论素养与专业实践能力协同发展,而且有必要引导涉农类专业教师“走出去”,通过进入企业参与生产实践等方式,不断提升自身所具有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教学指导能力。另外,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做好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在吸引社会用人单位技能型人才进入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教学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社会用人单位技能型人才所具有的专业理论水平及其教学能力,并强化社会用人单位技能型人才与应用型本科院校既有教师队伍之间的沟通交流,又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为实践教学工作有效开展以及双证书制度有效落实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3 双证书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外部环境问题与优化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对双证书制度进行实施的过程中,其实施效果不仅受到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所带来的影响,而且多种外部环境因素所带来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其中,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影响着学生所具有的专业实践素养是否能够满足双证书制度下的育人目标,而各类外部环境则影响着双证书制度能否得到规范化贯彻、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以及能否获得良好成效[5]。由此可见,针对影响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双证书制度实施的外部环境因素进行探索是十分必要的。
3.1 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过程中,影响双证书制度实施成效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就业准入标准体系有待完善。虽然双证书制度得到了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广泛关注,但是目前更多的用人单位更为关注学生的学历,而职业资格证书仅是作为一种对学生专业实践素养进行评价的参考。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我国就业准入标准体系不完善以及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不完善具有紧密关系,与此同时,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涉农类专业型人才数量并不能满足社会对涉农类专业型人才的需求。当然,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背景下,职业资格证书的设置与职业类别的发展也难以实现同步匹配,在此背景下,以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就业准入标准并不现实。由此可以看出,由于各类因素制约着就业准入标准的完善与贯彻,也制约着就业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因此,职业资格证书所具有的含金量、权威性都难以得到有效体现。而从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建设来看,虽然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是提升学生专业综合素养的有效路径,但是却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育人工作改革带来一定成本,而在双证书制度未能得到社会企业普遍认可的背景下,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在实施双证书制度过程中的积极性受到制约。
其次,校企合作在发展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校企合作是提升学生专业实践素养、促使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相契合的有效路径,因此,依托社区合作推进双证书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双证书制度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却存在着企业合作意愿不高的问题。这种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在此背景下,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无法获取与自身资源供给相平等的收益。具体而言,校企合作具有多种形式,而只有基于订单式校企合作模式才会有高校、企业与学生共同签订的三方合同作为保障。与此同时,受制于高校、企业组织结构的差异,双方在开展沟通交流以及协同育人的过程中也会面临一定的阻碍。作为政府部门特别是立法部门,在推进校企合作法治化建设、规范化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与校企合作相关的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何提升校企合作的有效性,为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以及双证书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是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双证书育人模式优化过程中需要重视与解决的重要问题。
3.2 外部环境优化策略
通过对影响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外部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对外部环境进行优化的过程中,需要重视提升职业资格证书在社会中的认可程度,完善就业准入标准体系。与此同时,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在双证书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推动作用,而政府部门则有必要通过完善立法等策略,为校企合作成效的提升提供保障。具体而言,外部环境的优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首先,我国立法部门有必要围绕就业准入标准以及校企合作工作推进立法进程。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制度有效贯彻需要立法工作作为保障,而在立法工作中,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与地方推出的法规政策实现紧密结合,不仅能够促使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准入标准实行有法可依,而且也能够促使这些工作与地方实际情况展现更高的契合性。而在推进校企合作的过程中,我国政府部门不仅需要从政策引导方面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而且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高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中所具有的权责,并通过出台经费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从而为双证书制度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是确保法律法规得以贯彻、有效推进双证书制度得以规范化发展与法治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教育监管主体、市场监管主体等都需要重视强化监管力度,推进企业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实施持证上岗,不仅有利于提升学生在获取双证书过程中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提升社会对双证书制度的认可,对于推进双证书制度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4 结 语
综上所述,依托双证书制度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涉农类专业型人才培养工作,不仅有利于体现应用型本科院校所具有的育人特色、提升涉农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而且对于推进学生职业素养与社会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实现良好对接、强化学生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双证书制度实施与贯彻的过程中,应用型本科院校需要关注涉农类专业在实践教学层面以及双证书制度实施环境层面所面临的问题,通过重塑实践课程体系、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等方式,为双证书制度的有效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立法部门也有必要强化立法工作,从而为双证书制度优势与价值的充分体现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