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视野下的戏剧教育
2021-12-04傅谨
傅 谨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戏剧学研究中心,北京 100710)
一
美育全面进入公共教育领域,是中国当代教育理念的重大跃迁。这一涉及数亿学生成长道路的教育理念的改变,不仅将会改变公共教育各阶段的课程设置和几代人接受教育的时间安排与分配,更是对教育终极意义之理解的重要变化。
简言之,对美育的重视,体现了我们正在国家层面上,努力摆脱原先对教育相对片面的功能性理解,在有关教育的新的理念中,教育不只是为了传授知识,不是为了把一代又一代人打造成两脚书橱;教育也不只是为了传授技能,不是为了培养生产流水线上众多会吃饭的机器。教育的终极意义在于人的素质的提升,而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看似不涉功利,也并不指向直接的现实结果,但最终对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推动作用却无可限量。工业革命以来几个世纪的现代教育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模式的效率,而教育的普及和现代教育的全面实施,正是人类在晚近短短几个世纪时间里的发展远远超出此前几十个世纪演进之总和的根本原因。
现代教育体系在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的有效推动,是康德所说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在教育领域的成功实践,但这里所说的仅限于知识传播和技能传授的范畴,如果从教育的最终目标即素质提升这个角度看,教育的内涵必然会远远超出知识传播和技能传授这一狭隘解读,还可能包括更为内在的心智成长与人格养成等。美育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进入教育领域的,而在中国当代教育发展进程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这恰是美育正式和全面进入公共教育领域的重要契机。所以,今天我们讨论美育,已经不能只限于在一般意义上和在理论层面上抽象地探讨其意义和重要性,更重要的是直接针对美育在当代中国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和方式,开展更直观具体与更有实际操作性的研究。
在人类和世界的多种多样的关系模式中,审美活动的独特价值,就在于它是人们用情感化的方式把握世界的途径,而美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提升人们用情感的方式把握世界的能力,并且在这样的活动中丰富人的心灵和精神世界。美育的基本途径可以有两条,一是审美鉴赏,一是艺术实践。在美育进入基础教育领域的过程中,这两条路径尽管是相辅相成的,但却又截然不同。它们都可以在美育理论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找到很多的支撑和依据,但是具体落实到教育领域,两者存在质的差别。
审美鉴赏是美育的核心环节,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看,美育最有可能全面推行的路径,就是努力为受教育者提供尽可能丰富多样的艺术欣赏机会,让人们通过这些艺术欣赏活动丰富精神世界,提升审美素养。人类在文明演进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选择了用形象化的手段表达内心情感世界,因此创造了多种多样的艺术,它们是人类审美活动与经验的结晶,尤其是那些历经时间淘洗流传久远的经典作品,更是浓缩了人类最珍贵的审美活动经验的成果。对这些经典作品的欣赏,是人类获取审美体验并迅速提升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艺术在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多个门类,不同门类的艺术作品在美育中的功能和效果虽有差异,在根本上,它们都是人类用情感的方式把握世界的手段之一。除了诉诸文字的文学之外,既有主要诉诸听觉的音乐,也有主要诉诸视觉的美术,还有主要诉诸身体律动的舞蹈,更有综合性的表演艺术戏剧。就像现代工业飞速发展的原因之一就是越来越细致的分工一样,艺术门类的分化是人类的审美能力高度发达的产物,比如中国传统艺术就是在先秦时期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逐渐分化的过程中,才催生了高度成熟的诗歌、音乐和舞蹈。而在基础教育阶段,让受教育者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更有借扩展并细化了的多种途径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至于在审美鉴赏中必须给予那些经典作品以特殊的地位,是由于经典是人类情感地把握世界的范本,在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传播中,这些作品的艺术价值和魅力得到了充分的证明,它们是最为有效的美育资源。更何况,对经典作品的欣赏还对人们形成健康的审美趣味具有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
但美育并不只限于让受教育者被动地接受艺术的熏陶,艺术实践在美育中具有特殊的作用。从整体上看,艺术家比一般人对艺术更为敏感,审美感受力更强,这也在经验层面上说明了艺术实践在美育中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关于“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美学观,极为重视美的实践属性,而将引导受教育者参与艺术创作实践活动放置在美育的重要位置,就是这一理解在美育领域的具体展开。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里深刻指出的那样,人类所拥有的能感受音乐的耳朵和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是在将人自身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从对象中直观自身的过程中产生的,而通过艺术实践主动地参与美的创造,正是人类提升审美能力的另一重要途径。艺术实践的过程不仅具有精神性和情感内涵,并且始终包含了人对自己的身体的驯化与改造,尤其是不同程度地介入那些关乎身体的艺术门类如美术、音乐、舞蹈等的活动中,艺术表达与创造水平的演进,同时就是身体能力的提升过程。因此主动地参与艺术实践活动,有助于人们通过直接的创造性体验,更内在地感悟艺术的真谛,深化对美的感受能力。戏曲界有“百看不如一练”的俗语,虽然其本意与这里所讨论的问题并不完全一致,但是用它来说明审美活动中艺术实践的重要性,却十分合适。参与艺术实践时身体所发生的变化,深刻体现了人类的潜力,各门类的艺术既是人类在审美领域历史悠久的探索的智慧与情感结晶,又是人们当下可以直接获得的审美经验,因而是美育的重要途径。
二
无论是从审美鉴赏的角度看,还是从艺术实践的角度看,美育中都必然包括戏剧教育。但遗憾的是,戏剧并未在当下的中国美育课程体系建构占据应有的位置。
在美育中戏剧教育究竟应该有什么地位,至少在中国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各类有关美育的课程设置中,戏剧在各艺术门类中很遗憾地被轻视了。在最后见诸报刊的某些关于美育课程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里,我们看到在述及具体的艺术门类时,既有“音乐、美术、舞蹈等”的表述,也有“音乐、美术、书法等”的表述,而戏剧不幸地只能屈居在“等”字所包含的朦胧空间里。这一现象的出现当然绝非偶然,它背后的复杂原因,是一个多世纪以来艺术教育逐渐进入公共教育领域的复杂过程,始终涉及中西文化如何融合。而戏剧教育在中国当代现代教育体系中的缺失,非常典型地体现了文化人类学所研究的文化移入过程中的复杂性。从晚清时期开始的中国教育体系转型过程中,我们对源于欧美的现代教育体系的接纳是具有选择性的,至少在艺术领域是这样,不仅大量中国传统的艺术门类样式未能理所当然地进入这个教育体系内,即便是在欧美地区相当基础性的艺术门类,也未必都完整地移入中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戏剧教育,在西方现代教育体系建构的过程中,戏剧和音乐、美术一样都是最具普遍性的艺术教育课程,然而遗憾的是,在中国,无论是民国时期还是晚近七十年里,尽管艺术教育在美育中的重要性在不同的时间段里并不完全相同,但戏剧却始终未能进入基础教育体系。这不仅是我们美育体系中的缺陷,也是整个教育体系中一个极明显的缺陷。
客观地说,戏剧在当下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并没有完全缺席,在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课本里,就有关汉卿的剧本片段,在英语教材中更不会错失莎士比亚,但它们虽然出现在语文和英语教材里,主要是作为文学的体裁之一呈现的。戏剧在文学的意义上是一种依赖人物之间的对话与动作实现叙事功能的艺术,这是戏剧体的文学与小说、诗歌、散文之间的表达差异,通过对这些戏剧文学作品的解读,掌握用对话和动作描写人物、讲述故事的能力,固然是重要的,但戏剧还有作为表演艺术的另一途径的情感表达。我们有时也能看到,在部分学校的教师讲授剧本时,安排有分配角色让学生扮演的环节,但这毕竟只是以偶尔的戏剧表演辅助于文学的教学,在这里,剧本作为戏剧体文学的存在方式,远远超过它作为表演的戏剧的存在方式。因此,仅有少量的剧本片段且主要为文学讲解开展的剧本教学,完全不足以替代作为舞台表演艺术的戏剧的教育。
戏剧教育的缺失使美育丢失了一个重要的环节,而当戏剧以表演艺术的方式出现在基础教育领域时,它所能实现的美育功能是文学和其他任何艺术门类所无法替代的。
戏剧是一种群体性的创作活动,在参与戏剧扮演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必须与处于同一戏剧情境中的其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完成表演任务,通过群体的合作,借一个历史与现实的故事共同完成人物塑造与情感表达。除了极少数独角戏以外,戏剧都是由多位表演者共同完成的,个人的表演和表演者之间的协调,是决定表演是否完成进而获得成功的要素。即便是独角戏,戏剧的完成一般也还需要表演者个人之外的协力者。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戏剧是培养人们合作精神的极有效的途径,而从审美的角度看,它也充分体现了情感的共享功能。如果说大多数艺术门类所针对的都是个性化的情感表达的话,那么,戏剧就是培养群体化的情感活动的最佳方式。在这个人人都崇尚独特个性的时代,戏剧就显得尤其必要。在实际参与完成戏剧表演这种特殊的艺术实践活动过程中,所有参与者是在接受一种潜移默化的无言熏陶,它最为直观且具体地说明了在情感的世界里人和人之间是如此密切地相互关联。对中国当下的教育、包括美育而言,通过艺术的途径提供情感实践的机会固然是重要的,强化人们的情感互动则有更明显的急迫性,在教育中增加促进人际合作的内容,尤其是通过具体的戏剧实践而不仅仅是通过说教强调人际合作的重要性,就是戏剧教育可以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实现的目标。
戏剧的表演不是人们心灵与情感世界的直接表达,而是借助于某种外在于戏剧表演者自身的历史与现实中的人物与事件的间接表达。因此戏剧才成为独特的代言体艺术,而恰恰由于这种代言体的特征,使戏剧表演者得以通过扮演其他人物,获得与自己本人的实际生活相异的体验。这样的体验之所以重要,是由于人们在参与戏剧表演活动的过程中,既然必须化身为他人,就获得了设身处地站在他人立场思考与行动的宝贵体验,而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的最佳渠道,就是这种易身而处的思维方式。戏剧艺术实践的特点是模仿他人的情感过程和行为方式的表演,而它的前提就是认识与理解他人。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从自我出发的理性的认知;而戏剧的路径,则是让我们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去经历别人的生活,包括情感生活。尤其是那些著名的悲剧作品,更是让我们有机会亲历他人所承受的苦难。亚里士多德说悲剧能激发起欣赏者内心深处的同情与怜悯,因而具有净化心灵的功能,而戏剧演出实践的参与者更是如此。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内进入另一个人的生活空间乃至于精神世界,以他人的方式存在,是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的最佳方式;努力进入他人的生活与内心,在别人身上活过,才能最有效地帮助人们摆脱仅从一己立场思考世界的思维局限,提高共情能力。
在戏剧表演的创造性活动中,扮演者虽然化身为另外的戏剧人物,但正由于这是一种表演,所以表演者不仅要学习如何在规定情境中化身为角色,置身戏剧人物的情感生活之中,还必须保持表演者清醒的自我意志,将情感的释放与表达限制在戏剧情境所规定的限度之内。戏剧表演者通过对戏剧人物所处情境的体验“进入角色”只是表演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他还要始终注意如何有意识地控制情感的释放与表达。比如他在扮演《哈姆雷特》的主人公,演到他和雷欧提斯比剑的一场戏时,舞台上的他和扮演雷欧提斯的演员的表演重点,不是如何放纵角色此时本有的情感,狂怒地试图将对手击倒甚至刺死,而是在看似激烈的比剑中如何注意不能真正伤及对手。要做到这一点,戏剧表演者必须具有至关重要的反身意识,在他的意识中要有一个比起在场进入表演状态的自我更高层次的“第二自我”,这个“第二自我”就像在看着镜子里的“我”一样,始终审视着表演者的语言和行动,并且支配着自己的语言和行动,尤其是让情感有所节制,使之符合剧本所提供的情境。所以,看到戏剧教育作为情感训练的作用还在初步,只有充分认识和理解表演中情感节制的重要性,才能真正领会戏剧教育的功能。
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文明的本质就是压抑,而学习如何抑制情感,使之限定在社会所能接受和容忍的限度之内,就是“文明”最直观的含义。尽管在后现代艺术中,不乏各种刻意为之的粗鄙的艺术表达方式,但是如果我们将之理解为对古典主义时代以来越来越严重的人格和情感压抑的一种反抗姿态,可能会更切中其要义。在人类历史上,情感表达的节制从来都是文明的主要内涵之一,而具有节制情感的普遍能力,也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状态的重要标志。换言之,戏剧表演作为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情感的表达以及这种表达如何自觉地为文明所规限的教育与训练。人类情感化的生活方式是在实际的情感活动中自我实现的,戏剧为人们提供了表达与控制情感的重要实验机会。历史上那些流传久远的优秀戏剧作品,多数都提供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较少经历的激烈的矛盾和冲突,我们不妨把它们看成是人类情感活动的实验室。而戏剧的扮演,就是让表演者亲身参与这样的实验,借此提升其情感生活的水平。这里所说的情感生活水平,一方面是指情感的表达与释放,另一方面是指情感的节制和压抑,两方面的训练,对人格的养成都具有极关键的意义。
因此,戏剧教育侧重于培养人在情感领域的合作精神、相互理解和自我控制,这些都是在我们一般所说的素质教育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因而在美育中有特殊的作用。这就是戏剧应该在美育中占据重要位置的根本理由。
三
对戏剧教育在美育中的地位的认识与理解,实际上与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观念有密切联系。美育在本质上是一种提升人的素质的教育过程,这一教育的实际操作固然涉及大量与艺术的知识与技能相关的内容,然而素质的提升难以度量,唯知识与技能可以有相对成熟的评价与衡量体系。因而在实际的美育活动中,这一原本应该是重在素质提升的教育过程,往往被知识与技能的传授所替代,这是音乐、美术乃至于舞蹈课程的推进在美育中较容易获得积极呼应的内在原因。相对而言,戏剧正是重要却难以度量的艺术实践活动,至少从表面上看,它并不过多地涉及知识内涵,尤其是话剧的表演,也很难在技能上给出明确的指标。
从近年我国教育系统内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的实际情况,就非常典型地表现出这样的倾向。2015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了多项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文件,尤其是对“戏曲进校园”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充分说明将戏曲纳入美育是在国家层面上得到高度重视的文化策略。从美育的角度看,戏曲无论在哪个层面,都理应成为美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戏曲进校园”这项工作在其实际推进过程中,却不由自主地开始滑向以让学生学习戏曲演唱和表演为重心,似乎要从幼儿园阶段开始为戏曲行业培养后备人才。尽管有关“戏曲进校园”的中央文件明确强调其中所说的“进校园”主要是指让学生,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有机会欣赏优秀的戏曲作品的演出,各地所表彰的“戏曲进校园”的先进单位和模范典型,却又无不是因为这些单位所培养的少年戏曲表演者,各级教育部门开展的“戏曲进校园”成果展示活动,也是各学校开展少儿唱戏曲的汇报演出。正由于学生“看戏”的结果难以度量,教学生“唱戏”的结果却相对容易度量,当各类艺术教育的社会评价体系,过于偏重于对学生知识与技能水平的衡量时,“戏曲进校园”活动也就很容易偏离其初衷。
“戏曲进校园”的重点究竟是让学生“看戏”还是让学生“唱戏”的选择,非常典型地体现了美育的路径选择中存在的问题。基础教育阶段推进美育的初衷,是为了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尤其是注重那些看似无法量化为知识与技能,却有助于受教育者的人格养成的教育内容,努力完成从多年来深为社会诟病的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然而,就像此前有关素质教育的改革经常在不经意中就变异为与素质貌似相关的知识与技能的考试一样,推进美育的进程,无论是让学生机械地背诵各艺术门类的知识,还是只关注让学生接受各门类艺术的技能训练,在一定程度上都很容易偏离美育的最终目标设计,对戏剧教育而言尤其如此。正如近年来在各地推动“戏曲进校园”活动中的情况所示,仅从戏曲的角度看,中国的戏剧教育既不能将戏曲排除在外,又必须认识到像戏曲这类技术性很强的表演艺术,过分强调让学生参与戏曲艺术实践,有可能会将这一活动的范围限于少数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内,一方面忽视了更宜普及的戏曲艺术鉴赏,另一方面,也无助于让戏曲全面进入美育课程中。
如前所述,审美鉴赏和艺术实践是美育的两条基本路径,美育范畴内的戏剧教育亦应同时在这两条路径上展开,戏剧教育在美育中的存在方式,必然包含这两部分。而在中国的语境下,戏剧教育的内容设计又有其特殊性,那就是必须充分考虑中国传统戏剧在美育中的存在。中国传统戏剧有不同于西方戏剧的叙事方式,尤其是作为戏曲文本之主体的唱段,是运用音乐化的韵文抒情叙事的特殊文学样式,其中包含了中华文化特有的抒情叙事范式,因此将戏曲纳入美育课程中既十分必要,也极具文化意义。但仍然需要看到,戏曲进入美育课程的方式,还是应以审美鉴赏为主。无论是世界各国的戏剧经典还是中国的戏曲经典剧目,欣赏都是戏剧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前所述,人类历史留下无数历经时间淘洗的经典作品,它们是激活人欣赏与创造艺术的情感冲动的催化剂,而无论东西方的戏剧经典,都应该成为戏剧教育中的核心内容。
近年来,笔者多次在各地有关“戏曲进校园”的会议中强调,“戏曲进校园”应秉持三个重要原则:第一,戏曲进校园主要是指让学生有机会欣赏戏曲舞台演出,不宜代之以录像或戏曲电影等;第二,进校园的戏曲演出应该以全本戏为主,虽然折子戏有精湛的表演,但全本戏用戏剧的方式讲述完整的故事,更能给学生领悟正确的戏剧精神;第三,戏曲演出的剧目选择,应该以传统经典剧目为主,因为这些传统经典既包含了戏曲最重要的表现手段,又具有历久弥新的文化表达。笔者之所以强调这三个原则,就是因为试图说明,基础教育阶段的戏曲教育最主要的目标,就是通过审美鉴赏实现美育的功能。
当然,基础教育阶段的戏剧教育也并不应完全排斥艺术实践,尤其是努力在基础教育的各阶段普及话剧表演,应该是最现实的选择。基础教育阶段的戏剧艺术实践,话剧比戏曲更为适宜,这是由于话剧既能实现前述舍戏剧者无法完成的情感熏陶与教育功能,对于未接受长期身体训练的受教育者而言,又较易跨越其表演的技术门槛。实际上在欧美国家,戏剧教育一直是基础教育领域艺术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总之,美育不能缺少戏剧教育,在中国当下的教育体系中,重视戏剧鉴赏,尤其是重视有鲜明民族文化特点的中国传统戏剧经典作品的鉴赏,同时将话剧表演艺术引入美育课程设置中,实为当务之急。笔者在此强烈呼吁教育行政部门重视戏剧教育,也十分期待我国基础教育领域戏剧普及的日子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