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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艺术教育的文学教育

2021-12-04

美育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语文课程美育文学

杜 卫

(杭州师范大学 艺术教育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1121)

普通艺术教育是指面向全体学生,以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为主要目的的艺术教育。普通艺术教育不同于专业艺术教育,是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美育的主渠道。存在于各级各类学校语文课程中的文学教育本应该是普通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当前我国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主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文学教育作为普通艺术教育的属性和作用常常被不应该地忽视,使得我国美育在师资、课时和教学设施等条件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属于“主课”的语文课程中的文学教育又未被正式纳入学校美育的规划,使其未能充分发挥美育作用。本文力图从文学的艺术属性、文学教育的美育属性和作用、中国文学教育的强大传统以及我国当下文学教育的可行性和有待加强与改进之处等方面加以论述,希望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校长、教师的关注。

一、文学作为语言艺术

文学属于艺术的一部分,这在人文学界属于常识。但是,由于各种非学术原因,文学与艺术的关系变得不那么清楚了,故有必要做一番澄清。笔者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引述中外重要美学论著来说明文学属于艺术范畴,指出把文学看作是一种语言艺术,文学属于艺术的一部分是中外美学的共识。[1]所以,本文就简单重申一下这个常识。

首先,在中外各种论及艺术分类的论著中,文学都被列入艺术范畴。例如,19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美学》、20世纪美国哲学家布洛克的《现代艺术哲学》都把文学与音乐、雕塑、绘画等艺术相并列,纳入艺术范畴。德国学者德索被看作是“一般艺术学”的创立者,他的《美学与一般艺术学》试图创立一种不同于美学的一般艺术学。而在该书中,德索用一章的篇幅集中讨论了与语言相关联的艺术,如演说、戏剧、诗歌、故事等,并且前接论述音乐的第七章,后续论述视觉艺术的第九章。由此可见,德索所要创建的一般艺术学是包含了一个重要艺术门类——文学。在中国,20世纪最有影响的美学教材是王朝闻主编的《美学概论》,这本教材专门介绍了“各艺术种类的基本特点”,这些艺术种类包括:建筑艺术、实用工艺、绘画、雕塑、音乐、舞蹈、语言艺术、戏剧和电影。不仅如此,20世纪以来多数研究中国古代艺术和美学的论著也都把诗词与书画、戏曲等纳入研究范畴,例如宗白华的中国美学和艺术研究是如此,叶朗任总主编的《中国历代美学文库》也收入了大量中国古代的诗论、文论。

其次,文学与其他艺术门类有着千丝万缕的深刻联系。不仅在原始社会“歌舞乐”本来就是一体的,就是在各艺术门类相对独立发展的时期,文学在艺术大家庭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在中国,古代文人多才多艺,身兼诗人、画家、书家多种角色,还创造出了许多与文学有内在联系的独特艺术样式,例如题画诗、词句印等。朱光潜曾指出:“中国向来的传统都尊重‘文人画’而看轻‘院体画’。‘文人画’的特色就是在精神上与诗相近,所写的并非实物而是意境,不是被动地接收外来的印象,而是熔铸印象于情趣。一幅中国画尽管是写物体,而我们看它……所着重的并不是一幅真山水,真人物,而是一种心境和一幅‘气韵生动’的图案。”[2]151-152中国书法多取诗词或美文作为创作基础,也可见文学与书法的关联。至于后来出现的戏曲、电影、电视剧,与文学关系更是密切,诸多名作都是基于优秀文学作品的。

作为语言艺术,文学与其他艺术种类相比,有一个独特之处,那就是它并没有直接诉诸感官的形象,文学的感性形象是通过语言唤起想象而产生的。文学这种感性形象的间接性是不同于其他艺术类型的。然而,正是由于这一特性,文学更容易直抵读者心灵,更具有想象的自由性和思想的深刻性。文学所创造的诗意,作为艺术的一种特质,是各类艺术家所追求的艺术作品审美意味和人文蕴含。这就意味着,文学是在艺术种类里面最能兼具审美性和人文性的一种,也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理想艺术种类。

二、文学教育是美育的理想途径

美育的实现途径主要是面向全体学生、以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的的普通艺术教育,这里所讲的“艺术教育”本来应该包含文学教育。但是,我国的现状是,无论在政府现行的一些有关美育的文件中,还是在学界讨论普通艺术教育的论著甚至包括学校的美育实践中,文学教育常常是被排除在作为美育的普通艺术教育之外的。例如,2006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其中所列“艺术限定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都没有提到文学:“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任意性选修课程包括:作品赏析类,如《交响音乐赏析》、《民间艺术赏析》等;艺术史论类,如《中国音乐简史》、《外国美术简史》等;艺术批评类,如《当代影视评论》、《现代艺术评论》等;艺术实践类,如《合唱艺术》、《DV制作》等。”[3]这是不该有的缺失!

前面已经讲到,文学是在艺术种类里面最能兼具审美性和人文性的一种,也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理想艺术种类。从美育作为“感性教育”的角度来看,文学虽然并不直接诉诸感官,但是,通过读者的想象,可以产生生动的意象。北宋著名诗人梅尧臣曾说:“诗家……必能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然后为至矣。”[4]这里所讲的,就是诗人写出好的诗词,一定是能够把景写得栩栩如生,能真切感知到;同时,写景之语还能够含有深远的意蕴,创造出超越日常话语所能言说的境界。梅尧臣这段话虽然是说诗的,同时也准确地揭示了文学兼具感性意象和深远意蕴的特征。

从美育作为“人格教育”的角度看,文学的美育价值更是突出,所以注重人格教育的传统儒家美育思想和育人实践,都十分重视“诗教”,孔子就希望通过诗教养育“温柔敦厚”、“随心所欲不逾矩”的道德人格。优秀的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文学不仅能够为读者提供审美快感,而且能达到对于社会人生的深刻领悟,给人以深刻的思想启迪。例如,中国古代的一些诗歌也包含着深邃的哲理,例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等等,这些千古流传的佳句,于自然和人生的体悟中,显示了独特的智慧。莎士比亚在《雅典的泰门》中对黄金的描绘,对于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和“金钱拜物教”及其造成的罪恶揭露得十分形象和深刻:“……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这东西,只这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变成尊贵,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这东西会把你们的祭司和仆人从你们的身旁拉走,把壮士头颅底下的枕垫抽去;这黄色的奴隶可以使异教联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诅咒的人得福,使害着灰白色的癞病的人为众人所敬爱;它可以使窃贼得到高爵显位,和元老们分庭抗礼;它可以使鸡皮黄脸的寡妇重做新娘,即使她的尊容会使身染恶疮的人见了呕吐,有了这东西也会恢复三春的娇艳。”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曾引用它说明货币的本质。我国历史上产生过许多优秀的小说和剧本,例如曹雪芹的《红楼梦》、鲁迅的《呐喊》《彷徨》、巴金的《家》等,这些兼具审美性和思想性,使学生在阅读过程中,产生审美情感体验,获得人格养育。

从美育作为创造教育的角度看,文学也具有独特的作用。诗是最个性化也是最具创造性的文学样式,优秀的诗人能够打破日常用语的惯例,创造出独具表现力的诗的话语。例如,“僧敲月下门”(贾岛)、“春风又绿江南岸”(白居易)等都是后人津津乐道的诗意化语言创造。文学并不直接提供可感知的形象,而是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展开想象,从而在读者内心生成文学意象和情境。接受过良好文学教育的人就是具有良好想象力的人,也就具备了语言创造能力。而诗的形象或者创作,最关键的是要有一种“诗的境界”,也就是知觉、情感、想象混合而成的直觉意象。朱光潜说:“每首诗都自成一种境界。无论是作者或是读者,在心领神会一首好诗时,都必有一幅画境或是一幕戏景,很新鲜生动地突现于眼前,使他神魂为之钩摄,若惊若喜,霎时无暇旁顾,仿佛这小天地中有独立自足之乐,此外偌大乾坤宇宙,以及个人生活中一切憎爱悲喜,都像在这霎时间烟消云散去了。纯粹的诗的心境是凝神注视,纯粹的诗的心所观境是孤立绝缘。心与其所观境如鱼戏水,忻合无间。”[2]49这里所讲的“诗的直觉”指的就是精神性的构境能力,是诗的创造性最集中的体现。所以,经常读诗或者写诗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是很有帮助的。文学的其他体裁,如散文和小说对于培养学生创造性也是很有效的,只不过诗的创造性比较突出罢了。

综上所述,文学教育具有突出的美育属性和功能,所以蔡元培在谈及美育实施的范围时讲,6岁的儿童进入学校,此后的十一二年里,“专属美育的课程,是音乐、图画、运动、文学等”,[5]这是把文学包含在美育范围之内的。鲁迅曾说:“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故其为效,益智不如史乘,诫人不如格言,致富不如工商,弋功名不如卒业之券。特世有文章,而人乃以几于具足。”鲁迅的意思是说,从纯艺术的角度看文学,那文学是没有实用性的。不过,文学却是使人成为人的途径。文学的这种特殊用处,鲁迅称之为“不用之用”:“涵养人之神思,即文章之职与用也。”[6]语文课程中的文学教育应该被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范畴,使其发挥“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作用。

三、我国文学教育的深厚基础

先从《中国诗词大会》的热播讲起。《中国诗词大会》是继《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国成语大会》《中国谜语大会》之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指示精神,为让古代经典诗词深深印在国民大众的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基因”,而由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推出的一档文化类演播室益智竞赛节目。《中国诗词大会》以“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为宗旨,通过演播室比赛的形式,重温经典诗词,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带动全民重温那些曾经学过的古诗词,分享诗词之美,感受诗词之趣。[7]作为“现象级”文化综艺节目,2018年3月23日,《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在央视强势回归。央视网的数据显示,前三期节目累计观众规模达7627万,全网收视次数超4250万,微博话题阅读量超1.7亿。连续几年,《中国诗词大会》一直保持着比较高的收视率。一档以古代诗词为主体的电视节目能够如此热播,除了节目编排、主持人和嘉宾等因素外,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我国不仅有着悠久的诗歌传统,而且诗歌的教育也源远流长,从未间断过。因此,诗歌在我国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特别是唐诗宋词,更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虽然中国的“美育”概念是从外国引进的,但是,从20世纪初开始,王国维等先贤就开始了中国美育传统的建构。王国维评论孔子教育人,“始于美育,终于美育”[8],就是针对孔子讲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9]而言的。而王国维就直接把“诗教”纳入美育的范畴,此后,朱光潜、宗白华等也都把传统儒家的“诗教”看作是中国美育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这种诗教传统看作是培养情操、养育心灵的中国自己的美育传统。例如,朱光潜说:“《论语》有一段话总述儒家教育宗旨说:‘兴于诗,立与礼,成于乐。’诗、礼、乐三项可以说都属于美感教育。诗与乐相关,目的在怡情养性,养成内心的和谐(harmony);礼重仪节,目的在使行为仪表就规范,养成生活上的秩序(order)。蕴于中的是性情,受诗与乐的陶冶而达到和谐;发于外的是行为仪表,受礼的调节而进到秩序。内具和谐而外具秩序的生活,从伦理观点看,是最善的;从美感观点看,也是最美的。儒家教育出来的人要在伦理和美感观点都可以看得过去。”[10]宗白华则指出:“本来中国古代的教育基本就是诗,书,礼,乐。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实在就是美感教育。”[11]古代有一些有关“诗教”作用的论述,其中较为经典的表述当属《礼记·经解》中的一句“温柔敦厚而不愚”:“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孔颖达疏曰:“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12]这里的意思有两层:第一,诗教使人脾气温和、性情淳厚。第二,只有使人温柔敦厚而不至于“愚”,才是诗教最高的效果。所以,诗教的目的还是使人性情中和,不偏不倚,同时又不失于愚钝。《毛诗序》说得很明白:“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13]情是人所不可免的,感物而动就会生情。但是,情往往会偏,所以需要用中和的诗乐来加以调和,使人的性情达到中和。这也是与孔子所讲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相一致的。诚如朱自清所言:“‘温柔敦厚’是‘和’,是‘亲’,也是‘节’,是‘敬’,也是‘适’,是‘中’。这代表殷、周以来的传统思想。儒家重中道,就是继承这种传统思想。”[14]由此可见,传统儒家推崇的诗教虽然主要从属于政治和道德的教育,但是,其作用于气质、性情的独特方式,和乐教一样体现了美育的特点。今天,扬弃古代社会的某些道德内涵,诗教的作用可以理解为培养情操,也就是合乎道德规范的个体性情,属于美育的人格教育范畴。

四、语文课程是实施学校文学教育的主渠道

与各种科学课程相比,各级各类学校的语文课程从根本上讲是属于人文学科的(1)关于人文学科的学科性质和特点问题,请参见拙文《关于当前我国人文学科研究的特点、价值和功能问题》,载《浙江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人文性是这个学科最基本的性质,它的主要功能、价值在于本国优秀语言文化传统的传承、创新和对学生人文素养的培育。

属于人文教育的语文课程包含着丰富的文学作品,一般占全部课文的一半以上,当然在不同的年级会有所不同。选用这么多的文学作品是有原因的。首先,优秀的现代文学作品是现代汉语的典范。我国现代标准汉语(也就是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这其中“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就是以现代白话文文学作品为代表的。其次,文学作品不仅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记忆,而且是语言文化创造的典范。历史上许多语言作品都被时间淘汰了,而优秀文学作品却穿越时间而历久弥新,因此,文学作品是对学生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理想教材。第三,文学作品包含有千姿百态的审美意象和审美情趣,比较容易感染学生,激发学生对语言文化的学习兴趣。正是由于语文课程中含有大量文学作品,因此,我国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都提到了培养或提高“审美情趣”。2017年版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不仅把“培养高尚的审美情操”列入课程性质,而且在“基本理念”一节中指出:“语文教育也是提高审美素养的重要途径,要让学生在语言文字运用的学习中受到美的熏陶,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审美感知和创造表现的能力。”这个课程标准还在“学科核心素养”一节中,把“审美鉴赏与创造”列为普通高中语言课程所要培养的四个核心素养之一,指出:“审美鉴赏与创造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形成正确的审美意识、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与鉴赏品味,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掌握表现美、创造美的方法。”[15]这个表述与美育的性质和任务是完全一致的!由此可见,我国从小学到高中的语文课程标准都把美育作为课程的多元目标之一,问题恰恰是,我国当前的一些美育政策和相关实践却还没有真正重视语文课程的美育作用。

在我国,中小学有意无意地把课程分为主科和副科,语文课理所当然地属于主科,有大量的课时保证和师资保障。在国内的师范院校里,对应中小学语文课程师资培养的中文系往往办学历史久,实力比较雄厚,所以,语文教师的来源相对是比较充足的。语文课程开设的教学条件并不很高,比较容易普及。在目前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比较缺乏、教学条件保障存在一定难度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美育作用是解决进一步普及推广美育的有效途径。在我国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美育课程建设同样面临师资紧缺和教学条件局限的困难。目前的高校引进师资一般要求有博士学位,但是,每年毕业的艺术学博士生数量很有限,而文学类学科每年毕业的博士生相对较多,这些文学博士只要稍加培训就完全可以承担起高校文学美育课程的开设任务。中办和国办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到2022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课程全面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要达到这个目标,仅师资缺口就是一个不小的困难。如果引进一大批文学教育师资到高校担任美育教学任务,同时切实改进中小学语文课程的文学教育,我国的美育事业就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我们讲语文课程是实施学校文学教育的主渠道,但是,当前许多语文课程里的文学作品教学并没有遵循文学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来进行,这是需要改进的。首先,要实现语文课标设置的美育目标,语文课程中的文学课文不仅要学习语言知识,还要进行文学鉴赏。一首诗,一篇美文,当然需要有字词句和文体等方面的教学,同时也需要对文学作品做整体的鉴赏。文学鉴赏是一个审美的情感体验过程,需要有整体性,而不是对作品进行语言文字的拆解。目前我国的语文课教学中,过多重视字词句和语文知识教学,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对文学作品的鉴赏,需要二者兼顾,可以先拆后合或者先合后拆。其次,受中考和高考指挥棒的指引,语文教学越来越讲求知识的客观性和标准化。虽然这样做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文章从来都是“见仁见智”的,一篇文章只有一个标准答案的做法其实是很片面的。文学作品更是强调读者的再创造,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讲的读者创造性阅读,这是文学鉴赏的基本特点。一味强调知识的客观性和标准化实际上就会把具有浓重主观色彩和情感意味的文学性和审美性排斥在外,这样的文学教学就只剩下死板的语言教学了,而且这样的语言教学效果也很差,因为语言文字运用的“魂”已被丢失。

当前语文教学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缺乏学生真实的感知、感受和思想表达,只要看一看那些装腔作势、不知所云的所谓“百分作文”就可以对此问题有所了解。语文教学的最基本任务是使学生学会祖国语言文字的运用,然而语言文字运用的学习不能靠死记硬背,也主要不是靠模仿,关键是学生要表达真情实感。我们回到说话和写作的最初动机,那就是此人“有话要说”。古人讲“情动于中,而形于言”[16],说的是人受到外界触动,内心感物而动,就有了情感,诗歌是表达真情实感的,这是诗的缘起,也是一切文学艺术的缘起。所以,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要让学生在表达真情实感的过程中不断练习语文的基本功,抽离了真情实感,语言文字就是空壳,写出来的东西往往是没有灵魂的“八股文”。看看中考、高考作文,再看看中学生们在自媒体上的发言,前者常常言而无物,后者却往往生动活泼。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前者常常是没话找话说,后者是自己有话要说。在这个意义上,我国中小学的语文教改就应该大力引进美育的理念,把文学作品的教学当作艺术教育来做,让学生在学习祖国语言文字运用过程中,真实表达个性化的感知、情感和思想,教师要充分肯定学生的创造性表现,唯有如此,语文课程和文学教学才能实现学习语言文字运用和培养审美、人文素养这两个主要的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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