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间自然崇拜的生态环保意义
2021-12-04奚彦辉
奚彦辉
(贵州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人”源于自然,“人”本身即是自然的一部分,正是人与自然的这种本源性关联,使得人类自诞生以来就有对天地自然的崇拜。透过中华各民族的民间自然崇拜,不仅可以发现其中所包含的敬畏自然理念,更可体会到其中所内具的生态智慧及生态意识。在此方面,吴承旺研究了布依族的自然崇拜,探索了布依族竹林崇拜中所体现的森林生态意识[1];杨宗亮探索了云南壮族的自然崇拜及其生态保护意义[2];包斯日古楞研究了蒙古族的自然崇拜及其生态价值[3];谢青松则研究了傣族自然崇拜的生态环保意蕴[4]。此外,张桥贵[5]、鲍小会[6]、何燕霞[7]从整体上探讨了我国多个少数民族的自然崇拜,分析了其中的生态意识。本文拟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民间自然崇拜进行归纳分析,继而指出我国传统民间自然崇拜之于生态环保的作用方式,揭示其中所蕴显的生态思维方式。
一、我国民间自然崇拜的主要类型
中华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中有着广泛的自然崇拜,按崇拜的对象,主要可分为天类崇拜、地类崇拜及动植物崇拜三个方面。
其一,天类崇拜。在中国古人认知的世界中,“天”本源性地构成人类生存于其间最广大的存在,构成万物之上最高的“形上”存在。在上古传说中,曾有盘古开天辟地及女娲补天的神话,《诗经·大雅·皇矣》中亦有上天助佑周王因德而兴的描绘。天象征着博厚、悠远、神力,给人以光明、愉悦与恐惧。在鄂温克语中,“天”被称为“保克”(天神的总称),最高的天神被称为“恩都力保克”,主管人间的旱涝;在蒙语中“天”被称为“腾格里”,是蒙古族最崇拜的神,而祭天则是蒙古族最重要的祭祀活动。我国民间亦有广泛的日月星辰崇拜,其中太阳崇拜占首要地位。在鄂温克传说中,“太阳是光和热之源,是宇宙万物中力量与效应最为显著的天体,它是一切生命的根源,具有特殊的神能。”[8]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地区,藏族牧人们每天举行太阳敬拜仪式:每当太阳从东方山顶露出晨光,全家男女老少都要在帐房前肃立,双手合十,齐诵太阳经;落日时则需面向西方诵经,敬送太阳下山[9]。在太阳崇拜之外还有月亮及星辰崇拜。北方渔猎民族“创造了‘星赞’神谕,依凭着一年间北方夜空中东升西移的星辰形态,判定节令、时间、方向、寒暖、气象以及同此天象相应出现的所在区域各种动植物的生态信息,并卜测年景,决断本氏族行止或休咎祸福。”[10]此外,鄂温克人相信月亮能给人们带来光明与猎物;他们将北斗星视为长寿星,以之作为猎人夜间辨别方向的依据;他们崇拜启明星,认为它象征着吉祥、聪明与美好。
其二,地类崇拜。对土地及其附属资源的崇拜是我国民间自然崇拜的另一重要向度。蒙古族对山有着格外的崇拜,蒙古族祭祀的四大山神有:准格尔山神、巴彦苏日格山神、博格达山神及松根山神;藏族人将雅拉香波山认作藏族最古老的神山,雅拉香波山山神则是最高的山神;羌族将山视作保护神,至今羌族地区仍有许多人们敬拜的神山[11]。在河流崇拜方面,蒙古族将斡难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作为祭祀的主要河流,蒙古许多地方都有祭祀圣湖及神泉的习俗[12];对藏族人而言,玛旁雍措圣湖、那木措湖、青海湖皆是崇拜的重要对象;此外赫哲人有祭江神的传统。在藏族人的观念中,土地是不应乱动的,在牧区人们不能随意挖草地,因为这会损害“地脉”;云南巍山县母沙科一带的彝族,每逢正月初一都要祭地母“米斯”,富民、武定两县的密且彝族会以一根三岔树枝代表荞地神,以一根青松枝代表水田爷爷,插到田中以求丰收[13]。在藏族人观念中,岩石是人或动物灵魂的寄居地,是山神休息之地,藏族人常在高山口堆起石堆做成“拉泽”,以为山神寄居之所;云南路南县彝族支系撒尼人“以石神保护孩子不受病魔侵犯,拜石的目的是为了孩子的健康”[14]。
其三,动植物崇拜。动植物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必要组成,是人们的衣食之需。蒙古族有狼、熊等动物崇拜,对牛、马、羊、骆驼亦有敬畏,并尤为珍视马与绵羊。鄂温克人的动物崇拜包括驯鹿、野鹿、熊、啄木鸟、布谷鸟、潜鸟、山雀、折乐鱼、青蛙、蛇[15]、松鼠和黑貂,其中又尤以驯鹿、野鹿及熊崇拜为最。藏族的动物崇拜包括牦牛、雄狮、马、羊、大鹏、青龙、狗、青蛙、鹰、羊、猕猴,其中又尤以牦牛、狮子为崇拜的典范。壮族的动物崇拜以牛为最,“出于稻作生产对牛的依赖,使得壮民族……形成了独特的以稻作为文化本质的牛崇拜文化”[16]。此外,羌民祖训中更有“饿死不吃种籽和牛”的说法。
植物崇拜是另一种较普遍的自然崇拜。蒙古族有祭“尚西”的传统,“尚西”在蒙语中意为独棵大树,即神树(多为老榆树);每个蒙古部落都有自己的神树,每年大旱时人们都会到神树下祭树求雨。在壮族地区,“树”被认作壮族各村寨的保护神,每个村寨旁都有一片“神林”或单株古树。壮族严禁砍伐神木,严禁在林内扫叶、扔脏物或在附近发生性关系,严禁说亵渎神灵的话。
二、我国民间自然崇拜之于生态环保的作用方式
自然崇拜广泛存在于我国民众的社会生活中,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发挥了定惑止疑、价值传递及生态维系的功能。我国民间自然崇拜主要通过祭祀仪式、民间文艺及禁忌规约等方式发挥其生态效力。
其一,自然崇拜的祭祀仪式对生态意识与生态行为的形塑作用。作为一种普遍的文化现象,祭祀主要有祖先祭祀、神佛祭祀、自然神祭祀等不同形式,祖先祭祀、神佛祭祀又主要是从自然神祭祀演化而来。如在北方民族的萨满仪式中,萨满与信众共同投入到膜拜与敬祀舞蹈中,祭祀场域中的人们也随之进入萨满的神秘、敬畏、欢愉、交感境界,继而强化对自然崇拜物的爱与敬畏。在蒙古萨满教中,敖包被视作本地神灵的所在地及汇合处,而对天神、土地神、山神的祭祀则是敖包祭祀的重要内容。又如在贵州侗族地区,侗族人民把水井视为万物的源泉,每年春节侗族妇女都要到水井边举行祭祀活动,希望通过这样的仪式使水井常年清澈、四季有水,侗族人民通过这样神圣庄严的仪式净化族民的心灵,并增进对自然环境的爱。总之,自然崇拜的祭祀仪式原是为了向神灵表达崇敬,但客观上却促进了人们对自然的敬畏。人们怀着敬畏之心参加祭祀仪式,久而久之,对山川大地、天地万物的敬畏之心通过祭祀仪式一次次得以强化,最终客观上促进了人与自然的一体化联结,使得人们对自然的敬畏、挚爱得以延续。
其二,我国民间文艺对生态环保观念与情感的陶染作用。民间文艺是自然崇拜的另一形式,主要包括神话传说、歌舞、手工艺等不同形式。
首先,神话传说的生态功能。任一民族皆有神话,神话构筑起一个民族的原初认同与自我叙事,标示了一个民族想象力的特质与空间,而神话传说中的图腾崇拜则成为规约民众观念及行为的最高法则。蒙古族有许多动物神话传说,有苍狼与白鹿神话,其中狼被视为蒙古人的始祖父,白鹿为始祖母;此外蒙古族亦有牤牛、天鹅及鹰的图腾传说[17]。正因为以苍狼、白鹿、熊、牤牛、天鹅、鹰为图腾对象,故蒙古族在游牧及狩猎生活中对这些动物特加敬畏与爱护。而这种“人-物”同源意识,使得人们将“爱”推及到动物身上,客观上有利于动植物的保护。又如在壮族传说中,狗是一种非常神圣的动物。壮族神话《谷种和狗尾巴》中讲:古时人间没有谷米,人们派一只九尾狗到天上寻找谷种,九尾狗不负使命,用仅剩的尾巴带回几粒谷种[18]。为报答狗的恩情,壮族才有禁食狗肉的传统。总之,正是这些神话所传递的认同观念,使得人们对动物心存敬畏或感念,进而进行保护,从而确保了生态链的完整。
其次,祭献舞的生态意义。舞是人类情志的肢体化、形象化表达,舞能够陶化人的情感,同时亦是向人们传递生态价值的一种有效路径。如鄂温克人在长期的狩猎采集、驯鹿逐养实践中,渐渐将自身对动物的敬重、恐惧、依恋投射到巫术化、仪式化的舞蹈中;萨满舞、熊斗舞、公猪博斗舞、老虎舞、哲呼勒舞、天鹅舞、筹火舞、努该勒舞等都是鄂温克人典型的舞蹈。这些舞蹈主要模仿各种动物的动作、神态特点,鲜活传递鄂温克人对动物的深厚情感①,模塑着鄂温克人敬畏生命、敬畏自然的环境伦理意识。又如科尔沁蒙古族的萨满歌舞主要模仿鹰、布谷鸟、熊、虎、豹、蟒蛇等动物的动作特点,正是通过萨满舞让蒙古人民感受各种动物的神秘、勇力及可爱,让人们在萨满舞的观、感、演中实现与这些动物的一体化联结,陶铸人们对动物的敬畏与爱护之情。
再次,绘画及手工艺的生态功效。绘画及手工艺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而来,是各族人民对自身与世界关系的一种潜意识投射。各族人民以人与万物为主题,通过绘画、岩画、服饰、手工艺品表达对自然的深挚情感。如在鄂温克生活区有许多岩画,鄂温克人特别崇拜围猎图与萨满鼓两处岩画,每当打猎收获不好,他们会到画前祭祀,祈求神灵赐予他们猎物。又如,苗族服饰多绘有各类文化符号、几何图形及动植物图案,“植物图案中多为菊花、荷花、石榴、葫芦、向日葵、蕨菜、辣椒花等等;动物图案中多为牛、龙、象、虎、狮、鹿等等。”[19]水中的动物、昆虫“如鱼、虾、黄鳝、江豚、螃蟹、乌龟、水板凳虫、水蛤蚧等”[20]亦是傣族妇女筒裙上重要的装饰图案,颇能体现傣族以水为主的生态环境特点。正因为生活在自然之中,故自然界的万物天然地融入到人们的服饰中,成为民族服饰的必要元素。也正因如此,日常服饰穿着不断提醒人们:“人”本身即是生态自然的一部分,人与动植物理应和谐共生。
其三,民间禁忌规约的约制作用。为了向大自然的各类神灵表达敬畏,各族人民发明了许多自然崇拜方式,禁忌规约就是其中的一种。禁忌多体现在心理层面,“禁忌的本质就是不依靠经验就先天地把某些事情说成是危险的”[21],禁忌是对不洁物、神圣物的忌讳,认为若是触犯禁忌就会招致厄运;规约则是通过设定乡规民约或习惯法,限制破坏山川河流、不适宜地猎杀动物或对各类神灵的不敬行为,减少对山川及动植物的过分占有。以摩梭人为例,摩梭人对女神山、母亲海充满敬畏,并特别注重环境保护。摩梭人制定出生产生活的各类禁忌,如“他们日常主要的22条禁忌中,第十六条为:忌食狗、猫、蛙肉,第二十条为:忌伐风水(源)树和捕杀海(湖)水禽。”[22]又如,蒙古人在狩猎中有多种禁忌,“蒙古人在狩猎中,特别忌讳遇到长相怪异的动物,如:毛色有别于同类,或长着一只角的动物等……在蒙古地区直到今天,猎人们遇到白狐、黑狐、独角鹿、瘸腿狼等动物时,仍严格遵守着这一古训。”[23]再如,苗族村寨边的枫树是苗族人心目中的寨神。正因为是寨神,故严禁砍伐,即令神树不幸干枯或死亡也不能砍伐及使用它的枝干。与之类似,彝族、白族、哈尼族、侗族等西南少数民族亦普遍存在类似的“神林”文化,每个村寨都有相应的禁忌规约,确保“神林”不被破坏。正是由于禁忌规约的设立及其代代传承,使得人们自然而然地将爱护环境作为一种习惯,客观上达到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人”“物”生命相平等的效果,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平衡。
三、我国民间自然崇拜所蕴含的生态思维方式
近代以来,以“科学”追求为主导的意识形态逐渐占据人类思维的高地。科学思维追求可操作、可观察、可验证,强调主客二分,将人视作认知的主体,认为人作为主体能够认识、分析及改造客体。不同于科学化的思维方式,自然崇拜内蕴着混沌一体的原始思维、神道设教的工具理性以及简单的人神互馈思想。
其一,万物有灵论的原始思维。“自然崇拜的认识论根源是万物有灵的观念”[24],它是现代“科学”未曾普及前,人类以神话思维看待世界、看待自身、看待生命来源问题的认知体现。“万物有灵”的典型特点是将“‘万物有灵’的观念用到自然界的万物身上加以人格化和神圣化,形成了对自然万物的崇拜”[25]。万物有灵论认为,自然界中所有事物无论是否有形、有用都具有灵魂,皆由神灵主宰,每一自然神皆掌管着不同的领域,并不同程度地决定着人类的生活。如在藏族人的观念中,“云中雪峰、滚滚江海……巨石洞穴、花草禽兽等一切有形无形的自然现象、自然力都具有人一样的灵魂,认为它们都是各种各样的精灵和神灵。”[26]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配下,人类相信自然界小到一草一木,大到天空太阳皆有神性,不可随意破坏。要言之,万物有灵论乃是人类在尚未认清“人”与“自然”科学关系前所持有的一种看似蒙昧但实则具备深层智慧的认知模式。正是万物有灵论的信念支撑,使得人们满足于神秘的因果解释,满足于思维的知止状态。在此种思维的惯习作用下,人们根据梦、直觉、生产经验、幻想获得神秘认知,并继而支配自身的行为。
其二,理性化的神道设教。关于自然崇拜,早期学者多将之归为蒙昧、幼稚,认为它是“用幻想的方式予以超自然化、超人间化的结果,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意识形态。”[27]但是通过当代科学研究可以发现,民间自然崇拜实际上蕴藏着深层生态智慧,包含着整体“理性”,具有理性化的神道设教特点。神道设教即通过自然崇拜、祭祀仪式、神秘信仰的“神”力让“民”心生敬畏。以布朗族的自然崇拜为例,布朗族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认识到山区丰富的水源及多样的动物资源都应归功于森林。但由于意识到仅靠族中权威很难实现保护森林的任务,因之创造出强大的地王“帕牙杰牙帕萨”信仰,并设立相应的禁忌、仪式。通过这一信仰,当地人认为村里枝繁叶茂的大青树有地王栖身于此,声明任何人砍伐或亵渎大青树必然会惹怒地王,招致报复。从之可见,我国民间的自然崇拜不是一味简单、痴愚地膜拜自然,其中实含有对仪式神妙功能的慧悟。正是看到神道在影响人的观念及行为中的特殊作用,各民族自然崇拜多有对此神秘机制的运用,而这在客观上无疑有助于生态环保功能的实现。
其三,我国民间自然崇拜中蕴含的人神互馈思想。通过考察可以发现,各民族的自然崇拜实包含了最素朴的希求与神灵相交换的思想,也即期望通过牺牲敬献、歌舞通灵、敬祭跪拜等方式实现与神灵的感通,继而在此基础上寄望神灵护佑,赐予灵力或福报。作为对自身生存状态及生命关切的一种投射,自然崇拜的实质是各民族在思维简单性基础上期求与神灵相交换、相馈赠的寄托与期望。古代先民坚信自然界存在无所不能的神;又因为他们的力量无法与之对抗,故只好选择敬畏、服从。但他们的敬畏、服从不是单纯的惧怕,其中实包含着粗朴的与神灵做交换的思想。为了平安、福报,为了狩猎丰厚,为了土地丰收,人们尊重并膜拜神灵,寄望通过各种神圣仪式使神灵赐予平安、丰获、福运。在此过程中,自然崇拜看似是以“神灵”为中心,实则是以“人”的需要为枢纽。以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美孚黎族的祭祀为例,他们“祭天”是为了祈求上天保佑黎民百姓的平安、顺利,“祭水鬼”是希望田地不受旱涝灾害,“祭地鬼”则是希望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在人类早期无法与自然力相抗衡的状态下,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借助各种祭祀仪式及禁忌规约,供奉神灵、约制自己,期望自身的虔敬能够换来同等甚至更多的赐予。人们选择信仰并默默遵守,其实质希求的是自身(兼家人、族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在本质上实包含着一种很可爱的认知心理。或许,此正是长久以来自然崇拜一直存续不绝的根由所在,亦是数万年来人们尊重自然、爱护自然的另一内中实情。
四、结 语
综上,我国民间自然崇拜涵盖了天类崇拜、地类崇拜及动植物崇拜,涵盖了人们在生产生活中所能感知、接触及交往的一切自然物。这些自然崇拜的背后,其实蕴涵着鲜明的整体思维、混沌思维及交感思维,而其实质正是生态思维。我国民间自然崇拜的生态思维,实则是古代各族人民的敬畏自然之心。敬畏自然就是承认自然是一个更广大的生命体,具有超越当下可见的深层长远价值。作为一种开放的沟通模式,我国民间的自然崇拜以深挚的敬畏自然之心,将人与自然这一更广大的生命体联结在一起;让人们看到,自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求取的资源库,而是一个与人类命运休戚相关的生命体。在全球疫情蔓延的今天,我们依然有必要重新领会自然崇拜背后的敬畏自然之心。以此敬畏之心,则不至于在自然、宇宙面前行智诞妄,不会因之而伤害自然、损害自然。在生态文明不断推进的今天,我们仍有必要从民间自然崇拜中汲取敬畏自然的理念,创造性地运用传统智慧,促进人与自然的真正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 此类情感既有对动物神性的敬重,亦有对动物的恐惧膜拜,还有对动物的情感认同,当然更有对动物的美之欣赏以及对动物食用价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