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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江门五邑侨刊中的归侨群体研究

2021-12-04

关键词:侨乡归侨华侨

姚 婷

(五邑大学 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广东 江门,529020)

归侨是侨乡研究中一个有趣而不应被忽视的主题。他们是侨乡中一个普通而又特殊的群体。“普通”在于他们与侨乡的关系是天然而固有的,他们本身就是侨乡社会中的成员,与其他侨乡民众一起在侨乡中生活、活动,承担社会责任,遵守侨乡的社会规范。“特殊”在于他们是从国外归来的群体,无论是在官方话语,还是在民间语境中,他们因为曾经的出洋经历而有别于未曾侨居国外的侨乡民众。本文拟从江门五邑侨刊中关于归侨的记述入手,对民国时期五邑侨乡中的归侨进行分析。

五邑侨乡,指现广东省江门市辖下的台山、开平、新会、恩平、鹤山等传统侨乡。民国时期,侨刊是侨乡民众在侨乡或国内的相关区域主办的出版物,受众主体为海外乡侨,传播内容主要是受众所对应的群体在侨乡内部发生的事件,办刊经费主要来自海外群体成员的捐款或订阅费。民国时期的五邑侨刊中有大量关于归侨的报道和描写,题材不一,大致可折射出侨乡民间所建构的归侨群体的形象与遭遇。本文主要从目前保存数量最多且相对完整的台山和开平侨刊进行分析,而此两地的侨刊亦多有涉及邻邑新会、恩平和鹤山的报道。

民国时期的五邑侨刊对“归侨”的界定是比较模糊的,这个群体既包括落叶归根者,又包括短期归国、复再出国者;对于他们出国与归国的时限、国籍、居留权等,五邑侨刊均没有清晰的说明,主要依据的是侨乡社会对这一群体的约定俗成的归类和理解。

目前国内对归侨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上世纪60-70年代为安置从东南亚国家返回的归侨或难侨而设置的华侨农场和其他难民安置点中,归侨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制度认同、身份认同,归侨内部各群体及其与周边其他社群的矛盾与调适,归侨对祖籍地与原侨居地的记忆及在安置点的日常生活变迁等议题,对民国时期的归侨研究相对较少,论题也比较分散。上官小红曾根据档案史料撰文分析民国时期福建归侨团体的发展状况、会员组成、组织结构,国民党对这些团体的控制,以及归侨团体在涉侨事务中所做的工作和所发挥的作用。[1]谷帅召同时利用民国档案资料和广州、中山、台山、开平等地的侨刊,论述抗日战争之后,归侨入境所遭遇的冲突,及政府为解决这些冲突所进行的政策调整。[2]本文则从五邑侨刊的文本语境着眼,探析由国外归来,或定居或暂留的归侨群体在民国时期五邑侨乡社会的地位与作用。

一、归侨群体的“特殊”与“普通”

五邑侨刊从来没有明确过“归侨”这个群体有什么特征。但是,从侨刊的新闻、评论、通讯或文学作品里,又不时可见归侨的“特殊”之处。

在五邑侨刊中,归侨最普遍和最突出的特征便是经济富裕。几乎每一种侨刊都有关于归侨满载而归、建房宴客的报道。1927年的一期《教伦月报》刊登的一则“族闻”《非财不行》称,族人维福,向来在美国经商,上一年回乡结婚。其父遗下一座未及30年、已被白蚁啮食的房屋,维福担心房屋倒塌,于是“择定日期,将全间拆卸,购买坤甸桁桷,用红毛坭为墙璧,大加工料改造”。[3]本来房子坏了再修是正常事,但作者偏用了一个“财大气粗”的标题,再特意说明改造房子的材料,归侨富有财资这一点便被突出了。

华侨在外艰难谋生多年,往往回乡之时便衣锦还乡,“炫耀性消费”,如建房、修坟等。[4]如此固然风光,但也容易成为盗匪目标,给自己招致麻烦乃至祸害。1932年的《开平明报》登了一则《洋楼白日被窃》,提到“向往北洋经商”的谭某杰,“去年满载荣旋,在该村新建一座楼屋”,添置了甚多家私什物,乔迁新居。这“最易惹起一般歹徒垂涎”。于是,歹徒趁该屋家人外出,入室盗窃。结果此洋楼“箱杠内之贵重软细、金器银物等,皆窃去一空。计失去金钱一枚,金鈪二对,金戒指四枚,金耳环一对,白银百二十元,衣服十五件,共值约七百余元”。[5]此归侨的损失匪小。

五邑侨刊在写及某一与归侨有关的事件时,往往专门标明其之前在外洋某处经商或谋生,即使此人的出洋经历或归侨身份与侨刊所报道的事件并无必然联系。这说明即使在出国行为极其普遍的侨乡,归侨群体仍然因为他们的海外经历而被赋予不同于侨乡中其他群体的特性。1935年的《小海双月刊》有一篇散文《怀亡友文振》,其中写道:“振又是一个不折不扣十全十美的华侨子弟。记得去年我在小海初见他的时候,他还是满身‘番鬼佬’气,中国的礼法,不甚通晓,说起‘唐话’来,也不见得高明。他穿的服装,不消说,自然是再西化没有了。……”[6]一个由海外归来的西化的华侨子弟的形象由此跃然于纸上,而这种气质形象的与众不同,则来自于其长期受到的海外风气的熏染。而《紫阳月刊》在介绍族中老归侨箕钜时如此写道:“那金箕钜翁,少读儒书壮往小吕宋经营商业,一帆风顺。近因春秋渐高,前数年即着伊子耀宗耀煊二人先后往菲且商且读,并助理一切业务。虽在抗战期内钜翁仍可以自由来往,足证其得当地政府之信仰矣。”抗战胜利后,二子接其班,亦经营有方,箕钜则反棹归来,寄寓于台城,安度晚年。其在69岁寿辰时,盛宴300余人,热闹非凡,再增盛名。[7]在海外的成就成为老归侨生命中值得浓墨书写的一笔。

归侨的家庭遭遇也可能因为归侨的去来而富于戏剧性。1936年的《小海双月刊》登了一则消息,说华侨关兆广少年时去南洋,之后消息渺然,家中老母以为其早已身亡;谁料廿余年后,关兆广突然“携妻捆载归”,老母亲竟然笑而身亡,乐极生悲。[8]《紫阳月刊》有一则《香姬恋玉郎 老归侨娶少妻》讲述的是“老归侨”在侨乡中的婚姻际遇。归侨朱裔锐是台山海宴人,42岁,住在香港,家境富有。抗战胜利后,妻子已经去世的朱裔锐想到自己年纪日大,侍奉无人,家庭也乏人料理,乃有续弦之想。后经人介绍,娶了台山潮境的黄少英为继室。文章说“女虚荣心重,慕朱多金,遂白首同谐”。但婚后夫妻生活并不协调,“同床异梦,女对朱不感兴趣”。恰好朱裔锐有表亲陈某到香港,寄居于朱家。陈某和黄少英日久生情,发生了婚外恋。两人的恋情被朱裔锐的长子洞悉。于是,父子二人设计,将陈、黄当场捉奸。陈、黄向朱求情,朱也顾及自己的面子,不想家丑外扬,只是申斥一番,要陈某离开。谁知陈、黄二人在某夜将朱裔锐及其子女用药迷晕,“携带现款二万余元,及细软珠宝等物,潜逃无迹”。[9]朱裔锐人财两空,损失惨重,令人唏嘘又愤怒。此类归侨家庭悲剧在民国时期的五邑侨刊中极为常见,有些归侨在外劳碌多年,回乡之后才发现妻子难守空房,已与他人有了私情或已改嫁他人。在此类叙事中,归侨因为长年在外谋生的经历、年龄、财富而发生种种不幸,成为婚姻中的“冤大头”。出国可能使他们在资产上获利,却也可能令他们在婚姻中赔本。

在五邑侨刊的叙述中,归侨的身份虽总被有意提及,他们也被建构出一些显而易见的特征,但他们又不总是侨乡中的“特殊”群体;当他们回归侨乡后,他们也只是侨乡中的普通成员,与其他侨乡民众一样经历生死冷暖。《儒良月报》有一则《老华侨魂归天国》,可被看作采用新闻报道方式的讣告:“高华里忠俭,年逾花甲,福享齐人,向来谋生外国,获利颇丰。近年以来,因年事老迈,养老家堂,度其优游生活。前月患疾在身,屡医罔效,不幸于四月十三日撒手尘寰,驾鹤西归。其亲友闻之莫不叹悼云。”[10]此文语言用辞和一般的报道族群成员死讯的文章无异,因为这讲的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的生老病死。新会的《梅湾月刊》登过一则乡闻《父子大战》,其中的“父”绪立“自去年由南洋回家”,与两个儿子在乡耕种,不久彼此便爆发矛盾。事情起因于其子想明从田里回家时忘记决塞水口,田水迅速干涸,绪立因而发怒,并催促想明去决塞水口,但想明当时有其他事务,无暇抽身。待想明事毕回家,即遭其父持棍击打,想明即取棍还击。父子二人越斗越愤,父亲弃棍取斧,儿子则去取枪,事态差点不可收拾。幸得绪立兄长闻讯赶至,痛斥想明,抚慰绪立,才将这场家庭风波平息。[11]归侨同样会面临一般家庭里的骨肉相争、鸡飞狗跳。他们虽然曾为家庭提供主要的经济支持,但因长期分隔,与家人缺乏足够的交流,当他们归家,度过与家人相聚的欢愉后,长年相互沟通不足而累积的隔阂可能使他们更易与家人产生激烈的冲突甚至对抗。

归侨的“普通”还体现在他们需要遵守侨乡的社会规范,根据其中的规则行事。《开平明报》登载过一则《违乡例建屋之纠纷》,纠纷双方为一个归侨与村中父老。归侨黄某从北美满载而归,欲在村中建屋一间。他的屋地在村中央,而他所在的村子在成立新村时,已经因为风水关系立了乡例,说明凡是在村中建屋,高度不能超过原有之屋。黄某要建的新屋高度违背了乡例,于是遭到村中父老的反对;黄某不服气,“以当今之世,风水当无问题,倘各父老一意反对,则请建设局出照保护建筑云”。[12]且不论孰对孰错,作为村中成员,归侨黄某在遵守乡例方面是没有特权的,如果他想以在海外获得的知识和见解挑战已有的社会规范,则会与其他社会成员发生冲突。实际上,归侨与其他民众产生矛盾的例子并不罕有。《康和月刊》的《主客涉讼》中的主角是归侨余铨和,他将一间铺租给了李道本。租期届满,业主想取回自用,租客却不愿搬出,于是余铨和向台山地方法院起诉。审讯结果判令租客依约交铺,但李道本认为自己战时预交的租项尚未扣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13]归侨在侨乡社会不是“例外”的群体,他们在侨乡中生活、行动,就要遵守地方的法律制度和乡规民约,以此解决他们和其他群体的矛盾,亦保障他们自身的利益。因为从本质上说,归侨不过是客居他国的主人回归了侨乡,他们对侨乡和中国所负有的社会成员和国民的责任,与侨乡其他民众是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归侨并不“特殊”。

归侨在侨乡中的“特殊”与“普通”,不只见诸侨刊的叙述和民间的认知,还见诸政府的政策。而对于归侨“特殊”或“普通”的“纠结”,远不仅因为归侨曾经出国的经历,更在于他们与海外的联系,他们对海外华侨的影响。1940年的《儒良月报》有一篇《归国华侨免服兵役两年》,说省政府鉴于归国华侨在乡逗留免服兵役的时间未有规定,从而产生许多误会,本不需服兵役的华侨还是被充作壮丁,被编入服兵役之列,“倘长此以往,若无适当办法,诚恐影响所及,海外侨胞将视归国为畏途,关系华侨回国投资及经济来源,至为重大”,于是立了特别规定:“凡持当地政府所给回国证,或领馆商会所给护照证明书者,自归之内地居留期间未满两年,可不服兵役;而逾二年以上者,依兵役法施行暂行条例办理。”[14]侨乡社会对侨汇的依赖、对华侨的依靠让政府不愿“得罪”那些与海外华侨有千丝万缕关系的归侨;但是,作为国民,归侨又必须服从中国法律,承担种种由法律规定的义务,包括服兵役,这是他们无法逃避的。政府唯有在归侨的“特殊”与“普通”之间度量,采取尽可能地既对归侨优惠又不失社会公平的政策。

二、归侨的“积极”与“消极”

这儿所说的“积极”与“消极”是指在侨刊的叙述中,归侨在侨乡社会所呈现出的积极、良好或消极、恶劣的行为,以及他们对于侨乡社会正面的或负面的意义。

五邑侨刊中的归侨延续了华侨对家乡的责任、关注、热情和奉献。如报道《归侨热心捐赠篮球架》,标题便突出了捐赠者的身份——归侨,以及他们的品性——热心。文章极力赞扬两位“英俊青年”归侨既捐款给侨刊社筹建社址,又给康和学校捐赠新式标准篮球架一副,以便利学子体育运动,“热心教育殊足令人钦佩”。[15]

归侨还为侨乡和国家带回技术,报效家国。1934年的《晨钟旬报》登载新闻《本邑又多一飞机师》,称归侨关万嵩,“少年赴美,以航空救国为我国当务之急,特入美国航空专门学校,练习飞机。今夏毕业,月前归国,赴广州谒见陈总司令。陈总司令重其才,委充飞行员,及空军司令部要职。经于日前到差,函告其乡间家属,努力救国”。[16]此时正值美国华人“航空救国”运动的高潮,美国的旧金山、纽约、波特兰等地的华人均组织、筹款成立了华侨航空学校或华侨航空社团组织,培养华人航空飞行人才。不少青年从航空学校毕业后,便回中国效劳。从海外的一方来说,华侨飞行员回中国参加空军,既受民族主义思想的鞭策,又是为了突破排华的美国社会对他们发挥专长的限制,以有机会遂凌云壮志。[17]从侨乡的一方来说,华人飞行员回国,可以增加中国的空军数量,增强抗日力量,因而大表欢迎与赞扬。20世纪30年代,关于华人飞行员归来航空救国的报道屡见于五邑侨刊。上文还有一个副标题“由美学成归国任本省空军要职”,这道出了侨乡社会对归侨的期待——学成归国与身担要职。“学成归国”体现了儒家文化对社会成员“修身”、“治国”的要求,“身担要职”则是中国传统社会评价个体职业生涯成功的一个重要指标,二者结合,构成侨乡社会对归侨美好的角色期待。

可是,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归侨也并非总有能力和条件达到侨乡对他们的社会期待。即使归自外洋,他们仍有可能身陷贫困,乃至作奸犯科。《五堡双月刊》有一则族闻《乞米得妻之幸运》,讲一个“自小在南洋谋生”的归侨,碰着世界经济不景气,自己又病痛多端,在南洋便以乞讨为生,甚至靠乞米积聚,还清了亲属为他修屋的钱。回国后,他依然无可为活,继续轮门行乞。幸运的是,在乞讨过程中,他遇到一位妇女以其老实而愿意下嫁,不费一文娶得一妻。[18]衣锦还乡,在家乡立高厦、摆宴席,固然是在外打拼多年的归侨的梦想,也是侨乡对归侨的一种刻板印象,但实际上有些归侨的际遇比之侨乡其他民众更不堪,《开平明报》所载的《白昼偷狗》的主角便是一例。南洋归侨敖某几年前回乡,居于家中,“不免闲居为不善”,偷人家的狗回家,被失主发现上门追讨,颜面无存。[19]还有的归侨回乡之后,无法处理好家庭关系,成为亲人们眼中的“恶人”。《顺妻殴母之逆子》中的“逆子”是“南洋客”陈锡周,五岁丧父,家徒四壁,靠母亲行乞度活,将其养大成人,后跟亲戚往南洋谋生,并且得以“捆载旋里”,回乡娶了妻子。“讵周性忤逆,娶妻之后尤为凶狠,常因家庭细故,与母发生争吵”。有一日,陈锡周妻子向丈夫哭诉被婆婆责难,陈锡周“狼性勃发,执其母而殴”。这惹怒了其他亲戚,对其力鞭一番。[20]显然,归侨并不必然与文明相伴。《戒之在酒》的主角周家某是美国归侨,“捆载旋里,建筑高楼”,风光至极。落成之日,大宴父老昆仲。谁料宴客散后,醉了的周家某将家人一并逐出楼外,把自己反锁于楼内并开枪,幸无伤人。[21]周家某为何如此失态,可能只有他自己知晓。这种事件的发生,也暗示了归侨的身心健康在经年累月的海外谋生经历中受到损害。

尽管侨乡对归侨设有理想的社会角色标准,但各个归侨因为性格、经历、年岁有异,最终表现出的形态千差万别,这也是五邑侨刊中的归侨群体兼具“积极”与“消极”的形象和意义的原因。

三、结 语

归侨是侨乡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这种特殊性主要基于他们出国而后归国的经历,来源于政府对于这个群体和其他群体的制度性区分,以及侨乡民间给予这个群体的标签和期待:衣锦还乡、“捆载而归”,并能以所载之物——财富或学识救国兴乡,最终达致个人的功成名就。民国时期的五邑侨刊记录并参与建构了归侨群体的特殊性。

然而,大多数归侨本来就生长于侨乡社会,即便他们生长于国外,在当时的华人移居环境中,他们的思想观念、文化意识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刻影响。况且,民国时期,归侨一直被认为是侨乡社会的成员,这种成员资格是固着的,并不因为他们出国而消失。因此,归侨在侨乡社会中又并不特殊,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还需承担,该负起的国家义务还要负起,该遵守的社会规范还得遵守。他们可能因为具有与海外的联系优势,因为长期在西方国家生活而形成更强的法治观念或科学意识,因而在侨乡的社会交往和社会行动中拥有相对便利的条件或更加充分的主动性,但这不能根本消除他们对于宗族、家乡和国家的责任与义务。

此外,当归侨回到故乡,侨乡中其他民众有的喜怒哀乐、生死荣辱、贫富优劣,各种家庭问题或社会矛盾,归侨亦都需要面对。其实归侨群体的好与坏、积极与消极都不是他们所特有的,可是侨乡社会会以种种方式来突显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侨刊即为其一。

侨刊是以海外华侨为受众的信息传播媒介,它们报道归侨消息,可以满足华侨受众的一种信息需求。在当时,以落叶归根作为人生宿愿的华侨,对于将来他们回归故乡后的生活状态,极为关切。那么,五邑侨刊极尽所能地报道归侨在侨乡中的际遇,并特别标识归侨的特殊身份,也顺理成章了。再者,侨刊作为传媒,它们反映的是传播者的信息传播目的和价值表达。民国时期,侨刊传播者除了寄望以侨刊联络乡侨,改良乡政、促进社会进步亦为其办刊宗旨。归侨在侨乡中的良行美举可成为日后归乡的华侨仿效的楷模,而归侨在侨乡中受到的批判、指责和惩罚也可使日后归者引以为戒,侨刊自然并不拘泥于只登载某一类型的归侨群体形象。这一点在1949年后的五邑侨刊中倒是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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