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原谅与替代性道歉的疗愈作用及文化思考
2021-12-02贾晓明
李 芳 贾晓明
心理咨询指咨询师根据来访者的需求,针对他们存在的心理问题或困惑给予指导、建议或帮助。主要是通过两人间的对话来缓解痛苦,目标在于通过支持及适当的建议指导,帮助来访者自己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1]317。心理治疗指借助心理学方法(语言的和非语言的)帮助来访者改变其心理活动、解决来访者情感认知及行为等方面问题的一类治疗方法[1]302。
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具有一定的区别。心理咨询的适用范围是心理问题或者婚恋、就业等发展性问题,不包括精神障碍。依据《精神卫生法》,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不具有处方权。而心理治疗适用于精神障碍,包括各类神经症、心身疾病以及非急性期或康复期的重性精神病。依据《精神卫生法》,心理治疗展开的背景条件是:有与从事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有满足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需要的设施和设备;有完善的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管理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并依照医疗机构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心理治疗师是否具有处方权取决于其受教育背景、工作资历和执业资格等法定权限。
尽管两者在工作人员专业背景和资质、适应证、实施场所上有所区别,但两者的本质在某些情况下是一致的:具有一定受训背景的专业人员,根据来访者需求,应用心理学理论和技术,在一定的专业设置下(如固定的收费、频率、时长和符合专业要求的空间等),通过谈话帮助来访者改善身心健康状况。学术界常将之统称为心理咨询与治疗。两者常常共用同一套理论与技术,例如,利用道歉和原谅的相关理论与技术促进来访者的身心健康。
在心理咨询与治疗实践中,“道歉-原谅”是时常发生的议题[2],对于来访者而言,该议题通常具有重要的内在意义[3]。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会产生“道歉-原谅”的社交情境,也可能在移情与反移情发生的情况下产生“道歉-原谅”的心理动力,进而产生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替代性道歉行为。此外,道歉与原谅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中西方文化对其存在着不同的理解。
本文通过回顾以往文献,归纳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道歉与原谅产生疗愈作用的心理机制,探讨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替代性道歉产生疗愈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对道歉与原谅进行一定的文化反思,以期对替代性道歉产生更深刻的理解,促进其本土化应用更有效地展开。
1 道歉与原谅的内涵
1.1 道歉与原谅的一般界定
依据《现代汉语词典》,道歉指向人表示歉意,特指认错[4]260。在《说文解字》中,“歉”,古时常写作“嗛”,指“口衔食不满也”,本意为“吃不饱”,后引申为所有“未满”之意,如收成不好、贫困、不足、坏的、惭愧[5]。依据《现代汉语词典》,原谅指对人的疏忽、过失或错误宽恕谅解,不加责备或惩罚[4]1548。依据《说文解字》,“谅”的本意为“信”。《方言》解释道:“众信曰谅。”[6]后来其词意变化为原谅、料想[4]792。
由此可见,在汉语语境中,道歉和原谅的基础是双方共同的信念系统和价值判断,形成道歉和原谅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对于什么是“过失”和“错误”持有相同的评判标准,双方均认定伤害者的行为是错误的。道歉和原谅的过程实际上是在对错的认知上达成了一致,进而达成理解或和解。
1.2 道歉与原谅的心理学定义
道歉词义的历史演进导致了心理学者在界定“道歉”一词的定义时众说纷纭。道歉(apology)在心理研究中的界定至今没能达成共识,较为通常的定义是:为了错误行为得以接受而进行的解释[7]。Robbennolt区分了部分道歉和完全道歉,部分道歉是表达同情(sympathy),但是不包括承担责任;而完全的道歉既包括表达同情,也包括承担责任[7]。
学者们对道歉的界定也具有一定的共性,定义普遍包含以下几个元素:(1) 道歉者承认自己犯下错误(其中一部分道歉者表示为冒犯行为负责);(2)做出赔偿或补救;(3)道歉包含道德维度。以平民为研究对象的调查也得出类似的结论[7],道歉包括情感、断言(affirmation)和行动三种成分,每个成分都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伤害者“自我—聚焦”的反思,另一部分是“自我-他人”的反思。
与道歉常常成对出现的概念是“原谅”(forgiveness,也被译为“宽恕”),原谅是一种心理状态的转变过程,包括减少对犯错者的负面情绪,增加对犯错者的积极态度和善意情感[8]。例如,疏远、回避、报复犯错者的动机在降低,善待伤害者的动机在增强。在这个过程中,积极的行为态度取代了消极的行为态度,而这一过程发生的基础是对伤害者的共情[9]。受伤者原谅的心理过程有助于受伤者的身心健康,而道歉所产生的心理疗愈,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原谅产生作用的。
2 道歉与原谅的疗愈功能
2.1 道歉与原谅的心理功能
有关“道歉”或“原谅”的心理疗愈功能多见于西方心理学研究。心理学家对“道歉”的研究可以追溯到Heider在1958年的相关研究[7],最初多为社会心理学家和认知心理学家研究“道歉”相关主题,以便应用在行为矫治中。
以往的研究表明,道歉可以通过共情影响受伤者的原谅行为,也可以直接影响原谅与和解的过程。道歉影响接收者的情感、认知和行为。在认知层面,道歉行为调节了接收者对过错行为的归因,进而对伤害者的品性有了更积极的看法,这样,道歉接收者就会更加相信伤害者会克制自己进一步犯错。在情感层面,道歉可以减少受伤者的愤怒,并促使他们发展出对伤害者的共情。在行为层面,道歉可以避免受伤者采取报复行为,减少严厉惩罚伤害者的诉求[7]。
原谅(forgiveness)的心理学研究兴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研究集中于“原谅”与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之间的关系。这些研究使人们进一步探究促进原谅的最佳方法。原谅对于身体和心理健康都可以起到促进作用。原谅可以减少焦虑等痛苦体验,如果原谅的动机是利他性的,那么原谅可以同时对身体和心理健康发挥作用。临床实践者或求助者有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将原谅设为心理咨询与治疗目标之一。
近年来原谅疗愈,在临床实践和研究中逐渐成熟起来[10]。原谅疗愈,是一种针对性、指向性和结构性较强的临床实践,通过帮助来访者原谅伤害他或对他不公正的人和事,缓解压力,促进身心健康。该方法的核心在于,将来访者所经历的特定冒犯事件和情绪困扰联系起来,以此来解决来访者与伤害者之间的“关系”困扰,处理人际冲突导致的情感伤害[11]。此外,也有些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通过共情(empathy)、谦逊(humility)、承诺(commitment)和道歉四个因素促进原谅的发生。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原谅疗愈方法是有效的。系统的原谅疗愈改善了来访者(如受虐待、缺少父/母爱、夫妻关系不合等)的身心健康指标, 减低了愤怒、抑郁和焦虑的强度,提高了自尊、希望、社会功能的水平等[10]。
2.2 道歉与原谅的疗愈机制
学者们进一步解释了道歉和原谅发生心理疗愈作用的机制。一种解释是:道歉意味着受伤者重获权力,伤害者和受伤者之间的力量关系得以恢复平衡。在冒犯行为中,伤害者或实际上或象征意义上剥夺了受伤者的力量,侵害了受伤者的自主感,打破了人际之间由公平和权力所建立的平衡。道歉行为赋予受伤者决定接受道歉或拒绝原谅的掌控权。接受道歉并且原谅对方,意味着受伤者有机会通过给予伤害者“不应得的礼物”而占领道德高地,受伤者由此便占据了权力和优越感的位置 (如原谅的权力)。即使是拒绝接受伤害者的道歉也会使受伤者被赋予权力,被置于控制伤害者的位置。总之,收到道歉意味着受伤者在面对伤害事件时有机会行使权力。由此,受伤者公正感和双方之间的人际平衡得以重建[3]。
另一种解释是,道歉作为“承认不是,表达遗憾的一种事后补救或请求原谅”的行为,其中蕴含的意义为道歉者希望与对方恢复、维护或重建关系。如Leary[12]认为道歉是道歉方期待与对方重建关系的矫正性策略;Tavuchis[13]认为道歉是在结果无法改变时的社会互动,是维持关系的一种社会方式。诸彦含等[14]提出道歉是补救受损关系的第一步,是关系补救行为的一种。还有学者认为道歉是伤害者放下尊严或面子向受伤者提供支持的一种行为,以便获得个体或社会的接纳。道歉的功能在于修复关系[15]。
由此可知,当行为主体意识到自己需要与对方(个体或团体)恢复、维护或重建关系时,道歉行为意味着行为主体为自己的需求负责,并付出相应的行动满足自己的需求,同时向对方提供支持。而受伤者需要对方道歉,其内在的心理意义在于,即使自己对伤害者的行为感到不满、愤怒、悲伤或委屈,但是仍然期待与对方恢复、维护或重建关系。而犯错方放下颜面或尊严的道歉,则为这种心理需求提供了支持。
在道歉-原谅情境中,缓解紧张关系往往是双方共同的心理需求。道歉意味着伤害者表达了修复关系的意图。而作为原谅这一行为的主体,受伤者也成为恢复、维护或重建关系这一行为的主体,不再将恢复、维护、重建关系的责任完全寄托在伤害者一方,换句话讲,原谅伤害者实际是一种自我赋权,使得受伤者成为满足自己内心需求的主体。研究发现原谅有助于受伤者放弃对伤害者的报复,消除愤怒,减轻痛苦,维护身心健康,改善人际关系。接受道歉的受伤者自我价值感与控制感提高[16],安全感增加[17]。这种心理恢复功能很可能源于受伤者的力量感的重建,以及原谅的实施者对于“满足自己心理需求”主体地位的重建。
综合以上研究结果可知,道歉-原谅能够产生疗愈作用的机制在于:(1)收到道歉者通过被赋能而重获力量感。道歉意味着伤害者让渡由冒犯行为而获得的力量感,继而受伤者重获选择权、掌控权、自主感、公正感和优越感。原谅意味着受伤者正在行使自己的权力。(2)道歉使受伤者的心理需求被看到,原谅使受伤者成为满足心理需要的主体。
3 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替代性道歉
3.1 心理咨询或治疗中的“道歉-原谅”情境
道歉-原谅也可能会发生在心理咨询与治疗这种人际情境中,例如,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不满,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因故暂停咨询或治疗等情况使来访者觉得被抛弃,被忽视。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会对来访者产生“歉意”。鉴于“道歉-原谅”的疗愈作用可以推知,如何恰当地理解并处理发生在咨询中的道歉-原谅情境对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道歉-原谅”情境,首先涉及到情境中的情绪情感所发生的层面,大致可以分为现实层面和“移情-反移情”层面。当道歉-原谅情境限定在现实层面,此时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道歉是行使社会功能的要求,道歉代表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承担了维护咨访关系的职责,例如,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迟到时向来访者道歉,此时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道歉并不是替代他人,本文不做详细讨论。
道歉-原谅情境会超出现实层面,例如来访者因为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迟到几分钟而感到强烈的愤怒和怨恨情绪。按照精神分析或动力学取向的心理咨询与治疗理论,这些强烈的情绪体现了来访者对早年重要客体或者现实重要客体的情绪情感,即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发生了移情现象。在心理咨询或治疗中,常常出现受伤者需要但无法收到道歉的情况。伤害者的道歉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主客观条件才能发生。在客观条件上,现实生活中来访者很有可能没有机会获得道歉,例如,对方已去世或者失去联系;在主观条件上,伤害者没有意识到自己做出了冒犯行为,或者伤害者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伤害但是拒不道歉。拒不道歉可以让伤害者保持高自尊,维持力量感或掌控感[3],但来访者却感到受伤、委屈、不平衡,需要对方的道歉。
那么,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此时是否可以替代来访者生活中的伤害者进行替代性道歉,以此来修通来访者的内在心理世界,需要进一步探讨。
3.2 移情条件下替代性道歉的疗愈功能探索
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需要与来访者建立安全信任的关系,形成工作联盟,以便能够理解来访者的内心感受。在这样的关系中,动力学取向的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往往使用反移情去了解来访者的移情反应,而通过移情去理解和解释来访者的内心感受。移情和反移情的概念最早由弗洛伊德提出,是现代精神分析的重要技术手段。移情(transference)是指来访者将其过去的人际关系模式转移到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身上的现象,又称转移关系[18]。处理移情可以分为发现移情、促进移情、修通移情几个过程。发现移情是指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观察到来访者与情境不匹配的反应。促进移情是指发现移情之后不断促使移情发生和发展。修通移情的方法,其一是对来访者的潜意识事件、现实中的日常事件、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关系等元素,与早期人际模式进行联系,以使来访者领悟到当下的人际模式是其早期人际模式的强迫性重复;其二是在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建立新的体验,即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面对来访者的负移情,保持接纳和理解的态度,提供涵容的、促进性的或建设性的环境。与这种体验相伴而生的,是与来访者早期人际关系不同的、具有适应性的新的关系模式[18]。
通过有关移情的理论可以推知,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替代性道歉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例如,在早年经验或现实经验中,来访者因为一些主客观原因没有机会收到来自重要他人的道歉,那么在移情关系中,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替代性道歉就相当于为来访者建立了新的关系体验。这使得来访者产生新的领悟成为可能。来访者可能会领悟到,自己可以拥有“原谅或不原谅他人”的权力;因为错误或者过失而造成的关系破坏是可以通过“原谅”进行修复、维持和重建的;或者认为自己是有价值的,值得在亲密关系中得到重要他人的珍视。这些关于“关系”的领悟可以促进来访者早年形成的潜意识意念发生改变。即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和来访者的共同努力可以在两者之间建立有关“道歉-原谅”的新的情感体验和更具适应性的关系模式。
3.3 替代性道歉中的反移情
替代性道歉能否促进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发展还取决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如何处理自己的反移情。反移情(counter-transference)指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出现了爱或恨等强烈的情感。弗洛伊德最初认为移情和反移情起到阻碍作用,影响了心理分析的客观性。而现代精神分析则认为反移情的作用是双向的,反移情是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动力还是阻力取决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如何处理反移情。主要的处理方式是觉察和分析反移情。
反移情可以分为主观反移情和客观反移情。主观反移情可能来自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自身的局限性。客观反移情指来访者的移情带给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情感反应,是人类的正常反应,此类移情最早由克莱因学派提出。客观反移情可以用来觉察来访者的移情,了解来访者的人际模式和人格特点,帮助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进行评估、诊断或做出处理。反移情还可以分为一致反移情和互补反移情。一致反移情是指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产生了与来访者相同或相似的反应。互补反移情指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产生了与来访者的重要他人相似的反应。如果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将这种体验付诸行动,可能会使来访者的早期人际模式得以重复,给来访者带来伤害,加重来访者的症状[19]。
如果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产生的“歉意”属于主观反移情,例如,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频繁产生歉意,并且在产生歉意时倾向于表现为过度道歉的行为,那么此时的“道歉”实则属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个人需要,而不是来访者的需要,这种反移情应该通过督导或接受分析加以克服。如果产生的是客观反移情,即任何人在这种情境中都可能产生歉意,再辨析这种歉意是否建立在来访者移情的基础之上。如果当前歉意事件的意义不仅局限于此时此地,还涉及来访者的早年经历或生活中的亲密关系模式,这说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成为早年或现实重要客体的替代,这种歉意则是建立在来访者的移情之上,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由此产生了互补式的反移情。面对这种互补式的反移情,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最好不要付诸行动,而是将互补反移情转化为一致反移情,并在适当的时机进行适度表露,来访者感到被伤害并渴望来自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道歉包含着早年创伤的再现,例如,公平与权力的失衡所引发的愤怒、委屈、绝望、无力感、被剥夺感、伤心,以及对于亲密关系的渴望。
通过反移情洞察了移情的发生,可以为下一步的修通环节打好基础。这种处理策略也符合“原谅”发生的条件,Engrith 和他的人类发展研究小组建立了原谅疗愈模型,该模型共分为体验伤害、决定宽恕、实施宽恕和收获成果/深化共4个阶段20个环节,其中仅仅体验伤害的阶段就包括8个环节[20]。如果来访者不能充分地体验到来自重要客体的伤害,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替代性道歉也不能引发来访者进入内在意义上的原谅过程。将互补式的反移情转化为一致性的反移情并恰当地表现出来有利于原谅行为的发生,研究表明道歉行为可以通过共情而间接影响原谅行为[21]。在这个过程中,来访者可以体验到与最初伤害事件中不同的客体关系,在这样具有涵容功能、建设意义和适应性的关系中,来访者很有可能体验到与最初伤害事件不同的、前所未有的替代性情感体验。
综上所述,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进行替代性道歉能否促进疗愈作用取决于一定的先决条件:第一,来访者发生了移情反应;第二,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将自己“歉意”这种互补式的反移情转化为一致性的反移情;第三,在以上两个前提之下,基于一致性反移情进行适当表露,在良好的关系中促进替代性情感体验的发生。
4 道歉与原谅的文化思考
从西方研究出发,心理咨询与治疗中的替代性道歉的疗愈作用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应用价值。对相关概念的文化反思可以促进应用者更深刻地理解不同概念的内涵,进而在不同文化环境下,更灵活更恰当地应用不同的概念和技术。
4.1 道歉与原谅的文化溯源
道歉与原谅是具有一定文化特征的人际行为。国外心理学研究中的“forgiveness”指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与中文中的“原谅”相对应。此语境中的“forgiveness”基本脱离了人与神之间的宗教关系,主体与客体都是人,客体可能是现实的人或内在的客体意象。原谅疗愈也是应用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改善。
但最早的“forgiveness”指神与人之间的关系。最早阐述该词的文献来自希伯来圣经和新约,主体是神,指上帝对罪人的罪恶的监视、保密、净化或消除,或指消除、放弃、赦免对罪人的惩罚,同时恢复罪人同神的和谐关系,以及神对罪人的无条件的爱[22]。这与上文中“道歉-原谅”疗愈机制“关系重建”大体类似。也即,尽管西方心理学研究中道歉与原谅发生在人与人之间,但是其研究基础及其对人们的影响仍然是基于西方传统文化。
与“forgiveness”相近的中国传统文化符号,是儒家的“忠恕之道”。“忠恕之道”在儒家文化中的地位非比寻常,它被誉为修己之道、处世之道、社会和谐之道[23]。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忠”合中道,心在中则为“忠”。即对待人和事,要把心放在正中,不偏不倚[24]。《说文解字》中记载:“恕,仁也。”“如,从随也。”按照中国汉字的构成,“恕”可以理解为会意字,“如心”,意为如同自己之心[24]。 “恕道”的核心内容在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由此而扩展为“忠恕之道”,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道”以恻隐之心为基础,以“由己度人”“由己及物”为途径,实现“达”“接”“立”等功能[23]。对于心理咨询与治疗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但是学者也提出了传统意义上“忠”与“恕”的局限,忠恕之中的“己”不具有主体性,不是自由思考的个体,而是业已规定好的某种人际界限或社会准则,尤其是继“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思想之后,这种倾向尤为明显。“恕”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脱离原始意味,其主体是“上”,即君主、君子等,成为君本位再生产的动力机制[23]。这些思想也存在于文化中影响着中国人的观念,有时并不利于来访者的改变或本身就是来访者产生心理问题的来源。例如,在临床中某些处于边缘地位的来访者(如女性),宁可保持着委屈和哀怨的负面情绪,被动等待着一个说法,等待“上”的“恕”,也不愿成为关系维护的主体,因为这会威胁到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产生不安全感。在此种情况下,强行进入西方“自由”“平等”的人际文化背景下的“原谅”或“宽恕”的疗愈程序,对于来访者来说显然是不合适的。因此,忠恕之道的文化限制性对心理咨询与治疗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4.2 “忠恕之道”对实施替代性道歉的启示
“忠恕之道”对于移情关系中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替代性道歉的实施具有以下几点启示。
以忠为鉴,不偏不倚。如前文分析,移情关系中发生的“道歉-原谅”,其情感张力是非常强烈的。在这种情况下,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出于缓解张力的需要,容易出现无意识偏袒一方、价值不中立的情况,如过度认同来访者而急于道歉,或过度认同来访者的内在客体而忽略来访者的体验。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自我觉察和分析可以“忠”为鉴,忠于两方的内在心理现实。
注重探索“己”的内涵。在面对一个具体的人时,由“己”及人,“己”所不欲中的“己”,都将是具体的,而不是已经定型的人际界限或社会准则。而心理咨询或治疗的任务之一就是了解自己。对于来访者而言,自己受伤害、关系被破坏、心理需求不被满足的体验,都是“己”的一部分,体验这部分“己”,也是西方“原谅”疗愈的重要环节。在“己”被规定的文化环境下,中国人谈论的“己”往往隐藏在社会准则之中。所“欲”、不“欲”、“欲”立和“欲”达也随之被“理”淹没。没有这一步的探索就谈不上“及人”“达人”“立人”。因此,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与来访者之间建立信任、安全、合作、非评判的关系,创建吐露心声的空间尤为重要。而探索“己”的内容本身即是主体性凸显、主体力量增强的过程。同理,对于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而言,探索“己”的内容,是利用反移情,转化反移情的关键步骤。
双主体,以及对于伤害者的“及”。对于“己”的探索使主体性得以强化。而移情中的“道歉-原谅”情境,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的替代性道歉,咨询师对反移情的处理,使得来访者固着于内在的“主体-客体”关系,活化成“双主体共在”的关系状态成为可能。如此,两个主体之间的“及”才有机会在现实之中成为可能,进而形成来访者新的关系体验。这种关系属于“仁”的范畴,而实现仁的重要途径正是“恕”。“恕,仁也”“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出自《孟子·尽心上》)。当主体性和双主体性中的信任关系都足够稳定之后,来访者的自体力量和自我功能都有足够提升时,就可以涉及来访者对于伤害者的“及”,也就是西方心理学中来访者对于伤害者的共情,这种共情正是原谅的重要促进因素。移情关系中,借由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对互补式反移情的处理可以理解来访者的重要客体行为背后的动机,进而用来帮助来访者理解伤害者。而移情关系中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所体验到的反移情来自于来访者的重要客体,因此这种“及”无论对于来访者的自体客体结构还是现实亲密关系而言,都很有必要。例如,父母与来访者一样,同样希望与来访者保持良好的关系,但出于自身局限或创伤,无法很好地建立关系甚至伤害到来访者。在移情关系中,在保持双主体的情况下,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通过互补式反移情,形成对重要他人的理解,再适时传达给来访者,可以帮助来访者形成新的领悟。
自我的延展,意义与认同。按照精神分析思想,来访者童年时期无意识承担了父母的痛苦。这种创伤的代际传递,可以理解为个体早期对于父母无意识的“忠”与“恕”。从这个角度,来访者的症状可以理解为对家族痛苦的认同。来访者对于疗愈的努力实际上是替代整个家族处理创伤。这本身就是“忠”的表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来访者也可以并有权停留在冲突之中,继续背负家庭中的议题,替当初的伤害者寻找一个恰当的出路,以此来谋求自己的出路,而不是单纯的应对个人痛苦。如此,“自我”的范围就被延展为内涵更加广阔的“自我”。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上,来访者的症状可以被赋予新的社会意义。也就是说,传统文化中的“恕”与西方“原谅”疗愈都包括“由己及人”的过程,但“恕”的结果并非必然是“原谅”。恕的结果也可能是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思路,形成对于“仁”“孝”“义”“让”等价值的认同,进而将内在冲突“放下”。另一个思路是,以主体位置主动地获得价值认同,将早年无意识的“忠”和“恕”转化为主动选择的价值认同,有意识地主动选择与“忠”和“恕”价值对应的行为。由此,即使不原谅、不和解,来访者的内在也能够达到平衡。心理咨询师或治疗师也应该按照职业伦理要求对来访者的价值认同和行为选择予以尊重,毕竟“原谅”不是通往身心健康或社会适应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