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生态福祉提升的价值意蕴、现实困境及路径选择
2021-12-02段艳丰饶雪梅
段艳丰,饶雪梅
(1.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2.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 南昌 330095)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1]。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其中内含着对优美生态环境这一更高层次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不断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为人类提供生存基础,还能给人民群众带来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新时代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新时代生态福祉提升的价值意蕴
在中国的古典文献中,福祉通常指人的幸福美好生活,指向好的生活状态。生态一般指生物在自然环境下的生存状态,指向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生态福祉,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协调好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三者之间的关系,达到三者的有机统一。福祉是基于良好生活质量基础上的实现幸福生活及生活质量的整合。概而言之,生态福祉,即“生态环境系统给公众带来的福利和幸福”[3]。从内涵上而言至少包含三层意思:其一,“绿色安民”,实现生态安全;其二,“绿色富民”,人民群众可从“绿水青山”中获得物质财富;其三,“绿色惠民”,人民群众能公平享有优质的生态产品。新时代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利于促进人的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有利于缓解社会环境风险,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1 有利于促进人的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却日益感受到自身的生存和生活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威胁,首当其冲的是来自生态环境的威胁,即生态安全问题。毋庸置疑,人类得以安全生存须依赖于自然所提供的稳定的生态系统。然而,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根据《2018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35.8%,全国地表水IV类、V类、劣V类达29%,全国土壤被侵蚀的面积占普查总面积的31.1%(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4]。环境质量的恶化以及生态系统的破坏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已有不少科学研究证明公众的健康与环境密切相关。联合国《全球环境展望》报告更是得出全球1/4的早死和疾病都与环境污染和破坏相关的结论。可以预见的是,由于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艰巨性,决定了我国生态环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申言之,要缩短生态环境现实状况与人民群众预期之间的差距,仍需走很长的路。总之,由于人类与自然是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自然生态环境的质量直接攸关人类的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
1.2 有利于缓解社会环境风险
如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5]。显然,社会主要矛盾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的,当前人民群众已经从过去的“求温饱”“求生存”转向为“求生态”“求环保”。新时代要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放在重要位置,创造条件不断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健康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随着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显著提高,逐步意识到自己生活的环境遭受严重污染或存在潜在威胁时,必然要积极维护自己的生态权益。可见,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不仅危害人体生命健康,还对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成为诱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媒体时代下各种矛盾的叠加,信息“流瀑效应”显著,导致群体性行为动员成本相对低且影响大,这充分说明我国环境社会风险不容小觑。因而,维护人民生态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有利于化解由于生态环境问题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
1.3 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树立生态福祉观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科学的生态福祉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一旦福祉观出现了问题,人类社会可能就陷入发展悖论。2001年《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认为,由于在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存在误区,对生态系统采取大规模的改造,使得生态系统服务的能力渐趋下降,直接降低人类的生态福祉。毋庸置疑,生态维度的缺失是工业文明福祉观异化的重要表现,造成的严重后果之一就是人和自然之间关系的日益紧张。伴随经济增长而产生的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极大影响着人民福祉的提升。面对生态环境问题,树立生态福祉观,将生态维度纳入福祉观范畴,有利于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将坚持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提升人类的生态福祉为目的的发展观,谋求的是使人类在更加安全的生态系统中生存和发展,唯有如此“才能缓解直至消除危机,恢复和重建生态平衡”[6]。换而言之,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为发展目的或者说遵循生态福祉观,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 新时代生态福祉提升的现实困境
要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必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前提和基础,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要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而政府的职责在于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的物质产品和服务。审视我国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现实境遇,存在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导致生态环境风险的凸显,人民群众绿色发展意识薄弱,生态福祉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现实困境,这严重制约和影响新时代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提升。
2.1 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导致生态环境风险日益凸显
长期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升,但是却以牺牲巨大的生态环境为代价,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严重失衡。“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新科技革命负效应的急剧扩散,人类社会已经进入风险社会。”[7]人类面临着严峻的生态风险和环境风险,这不仅对当代人的生命健康、生产、生活构成威胁,还威胁到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2018年3月,联合国发布的关于人类福祉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研究报告显示,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环境可以造福人类并促进经济增长。反之,其恶化将对世界经济、人们生活质量构成严重威胁。因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要有效保障生态安全,防范生态风险、环境风险的爆发。然而,审视我国“环境容量有限,生态系统脆弱,污染重、损失大、风险高”[8]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我国的生态安全保障任务仍然很艰巨。
2.2 人民群众绿色发展意识薄弱
人民群众绿色发展意识的薄弱程度直接影响到其生态福祉的享有。随着我国绿色发展的实施,虽然人们的绿色发展意识较之以往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与我国绿色发展的要求还是存在较大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基于个人利益考量,当经济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存在着为了经济增长而忽视甚至罔顾生态环境保护的现象,虽然有的群体内心深处认识到自然界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至关重要性,然而在利益面前则往往选择经济发展,从而出现言行不一致情况。二是对自然价值认识得不够深入。由于对自然价值的认识不深导致当前我国不少地方仍然是守着“绿水青山”却陷入了“一方水土养育不了一方人”的发展困境。实现人民群众生态福祉,就要充分认识到自然的价值,只有对自然的价值有深刻的认识,才能主动转换发展思路,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2.3 生态福祉保障体系不健全
要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需要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制度具有引导和规约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的生态福祉制度,使全社会树立生态福祉意识,从而推进人民生态福祉不断提升。目前,从制度维度而言,当前制约我国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提升的主要因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干部考核制度的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以单纯的经济数量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GDP)等,对经济发展的效益进行评价。不可否认,使用GDP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发展的效益,却忽略和遮蔽了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环境成本。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致使有些地方政府忽略甚至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经济增长,导致生态问题日趋严重,直接攸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享有。毋庸置疑,“以资源和环境等生态问题换取的显性政绩和以公共利益的牺牲换取个人仕途的政绩考核制度”[9]必须坚决摒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二是生态共建共享制度的不完善。当前绿色发展主要依靠的是政府的主导性力量,而人民群众主体积极性的挖掘还不够,同时缺乏激励制度,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到人民参与的积极性。三是人民在享有生态权力和承担生态义务之间,由于缺乏刚性的制度规约,从而导致实践中的人民在维护自身生态权益方面存在不足。
3 新时代生态福祉提升的实践路径
新时代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深刻把握我国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价值诉求的基础上,多方面协同努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福祉需要。加强生态治理筑牢安全屏障为生态福祉的提升提供现实前提和基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为生态福祉的提升奠定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加强制度建设,为生态福祉的提升给予制度保障。
3.1 加强生态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人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5],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依赖于自然界。由于人类的生存依赖于自然界,“生态系统服务的退化和破坏将严重威胁人类福祉”[10]。申言之,人类必须加强生态治理,筑牢生态安全才能获得良好的生态系统。因而,必须加强生态治理,建立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及生态风险、环境风险有效控制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这是保障人类得以生产、生活以及健康发展的生态屏障。新时代加强生态治理,首当其冲是要优先解决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打好空气、水、土壤污染三大攻坚战,还人民群众鸟语花香、繁星闪烁、鱼翔浅底的优美、宁静的自然生态环境。由于自然生态是一个客观、内在的有机整体,因而要充分把握生态环境系统各要素之间的联系,遵循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原则,合理统筹生态治理,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地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不容忽视的是,随着生态风险、环境风险的凸显,必须采取措施预警、防范、控制可能导致的生态风险,对此,“必须增强谨慎之心,对风险因素要有底线思维”[11]。
3.2 提升人民群众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念正确了,行动才会正确,只有理念先进,行动才会先进。诚如恩格斯所指出,当人们深刻觉察到人类世界与自然世界之间的水乳交融性,“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12]。人们对人类与自然关系的认知从基于感觉器官的“表面性感觉”,逐步深入、升华到经过理性思维的“规律性思悟”,是人类对自身“生态位”主动找寻并精准化的过程。因而,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主体,人民群众必须从内心深处认识人和自然的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关系,要彻底改变过去盲目征服自然、一味向自然索取的态度,像爱护自己生命般爱护生态环境,摒弃物化意识的影响,主动践行绿色生活理念,追求物质获得和精神享受二者的统一。充分认识到自然是有价值的,从而转换思路,做到“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13]。一言以蔽之,人类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真正理解和把握人和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对自然的认识,在认识、改造、保护自然的过程中使自然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
3.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保障生态福祉的提升
无论是加强生态治理和修复抑或防范生态风险、环境风险,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申言之,中国要按照社会主义本质以及共享发展的科学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出发点,并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价值取向。健全的、完善的制度能够有效规约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因而人民群众福祉的提升同样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提升是涉及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革命性变革,唯有提供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予以保障。绿色发展的顶层设计及其落实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和完善生态共建共享制度,通过制度设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绿色发展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坚持绿色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而非少数人所独享。建立和完善绿色发展评价机制,综合评价经济发展的资源消耗强度、环境损害程度、生态效益等指标。要制定科学的绿色经济发展评价指标,坚持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将群众生态获得感、资源生产率、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指标纳入其中进行综合考察。同时,以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为基础,建立健全生态责任追究制度和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14],警示领导干部重视生态环境,明确领导干部的生态责任,对盲目决策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后果的领导终身追究其责任,以制度规范引导各级政府推动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