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贤文化传承与创新
2021-12-02白现军
白现军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也为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提供了目标指引和基本遵循。乡村振兴是一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的复杂议题,这其中的文化元素积淀着中华民族最为深沉醇厚的精神追求,是一个民族赖以存续的精神支柱和灵魂内核,是推动民族发展的最强精神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因此,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必然是以乡村文化的繁荣为强大精神动力和重要标志。回望数千年的中华民族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乡贤文化是乡村社会中存续时间最长、影响力最强的一种文化形态。它蕴含着见贤思齐和崇德向善的传统美德,凝结着古人治理乡村的智慧与经验,是千百年来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社会落地生根和涵育文明乡风的有效手段。乡贤文化深烙着地域精神文化印记,进而成为离乡游子联系故土和维系乡情的重要精神纽带,也是激发广大乡贤奉献乡梓和反哺乡亲的强大精神原动力。在业已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前进的伟大征程中,传承创新和大力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型乡贤文化,对于丰富乡村治理资源、重建乡村文明秩序和汇聚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乡贤在古代又称乡绅、士绅、缙绅等,他们在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费正清甚至将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称为“乡绅社会”。[1]由乡贤群体、乡贤治理、祀贤场所、乡贤精神等多种元素融合发酵而生发出来的乡贤文化,是维系乡村文明秩序的重要依赖。随着当代乡村治理环境的急剧变化,乡村社会面临文化断层和文明失序的双重挑战。近年来,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都高度关注乡贤文化,试图通过对传统乡贤文化的现代性转化,为现代乡村文明建设探寻新的出路。对此,有学者认为,“纵观乡绅浮沉与乡村治理因应互构的历史进程不难发现,乡绅阶层是连接政府与村民的重要链条,是维系中国乡土社会千百年来平稳运转的重要力量,而乡绅治村的理念、手段和资源在乡土性中蕴涵着向现代性转化的可能性。”[2]还有学者指出,“从来国家对于乡村的治理都是通过民间精英的治理实现的,乡贤正是起到这类作用的。在历史变迁中人的社会角色不断转换,乡村精英和乡贤的角色构成也有所变迁,但是这样一种传承中的乡村精神和号召力始终存在。”[3]传统乡村治理经验和治理文化的现代转化和应用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更具有坚实的现实基础。尽管“随着时代发展,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传统社会的架构并没有完全坍塌,乡村社会错综的人际交往方式、以血缘维系的家族和邻里关系依然广泛存在。”[4]在乡贤文化的影响感召下,全国各地涌现出大量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案例。有学者研究湖南省L村精准扶贫案例,认为乡贤这种保护型精英群体通过乡贤治理建立起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政府—精英—普通村民”链条,重视村庄“熟人社会”中的荣誉感和道德感。[5]还有学者以江苏省L市G区为例,探讨地方政府如何通过厚植乡贤文化来涵育文明乡风以及吸引乡贤人才返乡参与乡村振兴。[6]总之,乡贤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渊源,无论从理论视角还是从现实实践来看,推动乡贤文化传承创新,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乡贤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
(一)先秦时期的萌芽期
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中的尊者凭借其在族群中的威望与资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教化乡民和维护乡村秩序的职责。“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7]他们将其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通过言传身教方式代代相传,形成最初的文化积淀。这种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生活方式极其简单的背景下自然形成的“尊者”可谓“乡贤”的萌芽。国家出现以后,乡贤的功能和地位与国家的政治结合日益密切。殷商和西周时期,在规模较大的村邑出现宗族长,他们以乡村内生权威的身份辅助官府管理宗族和村落公共事务。西周立国后通过建立乡遂制度实施统治,这是一种将军事编制与户籍编制相互融合的人口管理体制,乡、党、邻、里是四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周礼》记载:“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西周时期的“乡”是一种高于州县的地方建制,国都下辖六乡六遂,六乡又分为左三乡和右三乡,每三乡共设乡师两人。乡师主要负责乡村礼仪教化、评判地方官吏政绩、稽核人口数量及老幼贵贱废疾情况、参与狱讼审理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等社会事务。这一时期,对于圣贤的标准也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中记载了晋国执政者范宣子和鲁国大夫叔孙豹关于“死而不朽”问题的讨论,叔孙豹说:“豹闻之,‘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标准对后世影响深远,它既是能否位列乡贤的重要标准,也是世人努力追求的人生目标。
(二)秦汉至明清的发展期
春秋战国时期,乡里制度继续保持,各诸侯国对于乡的认同渐趋一致。特别是后来以郡领县的“郡县制”渐具雏形,乡的行政地位下沉,“郡—县—乡—里”的管理体制逐步确立。这一时期,乡贤被称为“父老”。“父老”是年高德劭的闾里老人,他们待人处事公平厚道,常行扶贫济弱、惩恶扬善之举,受到闾里乡亲的尊重。西汉建立“三老”制度,将父老归纳到集权的控制体系中来,三老的主要职责是教化乡民崇德向善。东汉时期,选官制度发生变化,由本地的中小地主、科考落第的知识分子、告老还乡的中小官吏及宗族耆老等一批在当地基层有影响的人物组成的乡贤群体逐渐形成。东汉末年,孔融首创祭祀乡贤的先河。范晔《后汉书》记载:“孔融为北海相,郡人甄士然、临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命配食县社。”《辞源》称此为祭祀乡贤之始。自汉代以后,祭祀先贤被视为教化黎民百姓的重要手段,成为地方官员和士大夫极其重视的大事。隋唐开创的科举制,使得精英人物向政治领域聚集,硕儒、名臣、义士等被冠以乡贤之名进行混祀。“宋代先贤祭祀对象,突破了‘祭不越望’的限制,受祭者即便不是生于斯、长于斯,只要曾仕宦或寓居此地,便列入地方先贤祠中,许多受祭者甚至与受祭之地全无关系。”[8]元代推行的民族压制政策以及对科举制度的近乎弃置,使得学子仕途受阻和宦游无方,故而多将精力放于地方教化事务。明代采取更为严苛的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官员告老还乡的强制规定使得地方宗族势力快速壮大,在进一步谋取地方权威话语体系的过程中,乡绅集团逐步走向成熟。明代将乡贤和名宦分祀的做法以及严苛的乡贤认定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豪门大族为了家族荣耀和逝后能够入列受祀而时常行仁义之举以博取声望。清代则基本沿袭了明代的乡贤治理模式和祀贤制度。自秦至清的两千余年间,乡贤一直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乡村自治主导者的角色,并在封建宗法制度和儒家政治文化的内化与熏陶下形成比较成熟的乡贤文化。
(三)晚清以降的衰落期
鸦片战争的爆发让中国结束闭关锁国的发展模式,被西方列强裹挟着进入世界体系,中华民族从此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国家和人民陷入内忧外患的百年困局。晚清时期的乡绅或乡贤尚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权威角色,尤其是在应对农民起义过程中,部分乡绅在官府支持下联合起来招募乡勇办理团练,在有效打击农民义军和保护乡绅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乡绅集团的实力和影响力。然而,人类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封建帝制终将被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所替代。在清王朝覆灭前夕先行废除的科举制度,从源头上掐断了乡绅赖以产生的政治通道,而稍后几年即被推翻的封建帝制更是彻底摧毁了乡绅群体赖以生存的政治环境和社会土壤。此后的数十年间,中国经历激烈的社会变革。从中华民国的共和体制到北洋政府的军阀政治,从国民党的军事独裁统治到共产党的人民民主专政体制,在波澜壮阔的社会历史变迁进程中,乡贤的产生机制、功能作用和社会地位都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导致乡贤文化从兴盛走向衰落。在经历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土地改革以及多次的政治运动之后,被视为封建遗毒的乡贤基本绝迹,其所承载的乡贤文化亦渐行渐远。
三、乡贤文化由盛转衰的原因
(一)传统自然经济的解体与现代商品经济的兴起
马克思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着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9]作为上层建筑的传统乡贤文化,产生并适应于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这种经济模式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其生产行为以满足个人或家庭需求为主要目的,对社会和他人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这种经济模式的产生和存续与古代社会的交通落后和信息闭塞有关。人类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促使农业出现,为了更好地照料家人、田宅和牲畜,先民们选择土地肥沃、水源充沛的地方定居下来,山川、河流等天然屏障将这些村落自然分割成一个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区域。乡民们在这个封闭狭小的经济地理空间和社会空间里世代繁衍。经年累月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之间从经济状况到社会关系都几无秘密可言,而无法逃离乡土的命运和耳濡目染的礼俗教化也让他们在长期的人际磨合中构建出古朴淳厚的乡风民风。乡贤作为这一封闭空间内集政治、经济、文化、名望于一体的精英群体,自然成为众望所归,也为乡贤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明朝中叶江南出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萌芽并缓慢发展,但尚不能撼动自然经济在整个国家的主体地位。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利用不平等条约所取得的特权,疯狂地从中国掠夺原料和倾销商品,把中国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从而加速了传统小农经济解体进程。新中国成立后,历经40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后,中国最终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晚清自然经济的逐步解体到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基本确立,在国家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间,乡村社会日益走向开放,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加速推进。传统乡贤文化伴随着原有自然经济基础的坍塌而消逝,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当代乡贤文化却因各种原因尚未完成构建。
(二)传统村治模式的瓦解与社会主义村治模式的导入
传统乡贤文化的兴盛与封建专制主义、宗法制度、科举制度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如果说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乡绅之治奠定了经济基础,那么“皇权不下县”的管理体制和“熟人社会”的人际交往模式则为乡绅之治提供了政治空间和组织基础。“在此地方自治格局中,乡村精英的地位不是来自国家授权,而是主要与财富(体现为对土地资源的占有)、学位(即科举功名)和声望等直接相关。”[10]以科举制度为核心的选才用人制度,为乡村寒门子弟提供了将文化权力转变为政治权力的机会。“文化权力与国家权力是合二为一的,读书人通过在知识和文化上的政治投资即可获得一种兼容性的权力,这种兼容性的权力实际上是将文化权力与国家权力融为一体。”[11]在相对封闭狭小的乡村社会,乡绅利用其声望和学识,加之宗法制度和儒家文化的加持,很容易树立权威,从而为传统乡治提供可能。然而,清末科举制度的废除掐断了文化精英向政治精英的转化通道,也割断了文化权力和政治权力的联结机制。辛亥革命的爆发更是彻底摧毁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从而在根本上瓦解了乡绅之治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在清末至民国的社会大变局中,乡绅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扮演起“盈利经纪人”角色,国家政权落入“政权内卷化”陷阱,乡绅也从乡村贤达蜕变为土豪劣绅。[12]国民政府推行的现代公务员制度改革,让乡绅的背影愈加模糊。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和随后的数场政治运动,则让乡绅在整体上从乡村社会消失殆尽。改革开放后的高速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乡村精英持续外流,计划生育政策也在不断消解着乡村宗族基础和宗法观念。在传统乡绅治村模式走向解体的同时,社会主义新型村治模式也随之导入。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公社模式,到改革开放后的“两委治村”模式,党和政府在乡村治理问题上一直在深入探索。总之,传统乡绅群体的消失和乡绅治村模式的终结,让与之相辅相成、互相塑造的乡贤文化失去赖以生存的社会载体和政治基础,构成其走向消亡的政治原因。
(三)城镇化的高速推进与乡村精英群体的单向流出
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流动和集聚,进而引起地域空间上城镇数量增加和城镇规模扩大的过程。城镇化是工业革命的伴生现象,也是以城市为主导进行生产要素空间再配置的历史进程。城镇化由工业化来推动,工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城镇化的过程;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基本载体,在一定程度上又对工业化形成反制效应。当两者相互协调时,城镇化对工业化形成强大推力;反之,则会延缓甚至阻碍工业化进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农地和户籍制度综合改革以及农业科技推广,有效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统计数据表明,2020年全国GDP总量超过101万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为9019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63.89%。自2010年以来,有16436万乡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人口外流瓦解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并改变了农村的制度选择和治理绩效。”[13]数十年的人才单向外流,造成乡村社会的空心化和凋敝化。乡村贤达人士外流导致内生权威缺乏,而村庄“两委”治理不善与“污名化”导致外生权威弱化,这对乡贤文化的生成和传承都形成极大挑战。
(四)工业文明的勃兴与多元文化的冲击
乡贤文化是由中华传统农耕文明孕育滋养并与之相适应的一种文化形态,它与国家政治制度、礼俗制度、文教制度相互融合,形成独特的内容体系和价值维度,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文化建构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民族心理特征,同时也建构了中国人独特的精神世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稳定的关于生产生活方式、人际关系模式、核心价值观的思想体系。”[14]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近30年中,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文明秩序被逐渐打破,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治文化。改革开放以来高速推进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催生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勃兴,对残存于乡村社会的传统农耕文明和乡土文化形成致命冲击。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不断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以显性或隐性方式对中国进行各种形式的和平演变与文化渗透。各种宗教团体在乡村地区大肆活动,封建迷信也沉渣泛起趁机进行非法敛财,甚至披着宗教外衣的反动势力也在广大乡村地区时有所现。科技的进步使得村民娱乐方式多元化,诸如戏曲、庙会等传统娱乐活动日益受到冷落,传统文化与文明在乡村地区的影响力日渐式微。社会转型与经济转轨的双重因素叠加,以及社会贫富差距拉大和基层民主失序,导致不少村民乡村认同感与归属感消弭和精神信仰缺失,这都对当代乡村治理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乡村振兴首先是乡村文化的复苏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的乡村秩序重建,而乡贤文化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架起沟通桥梁的文化纽带。
四、乡贤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容性
(一)乡贤文化为凝聚乡村发展力量形成原生情感动力
乡贤文化的首要特质是“乡”,如果与“乡”失去联系,则乡贤群体和乡贤文化的概念都将无法形成。此处的“乡”,包括“乡土”和“故乡”双重含义。“乡土”主要是强调这种文化形态与乡村社会的深度互嵌性,乡贤文化深植于中华传统农耕文明,农业、农村和农民不仅是乡贤文化赖以产生的物质载体和社会基础,更为乡贤文化的传承和繁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给养和灵感。“故乡”是社会个体出生或长期居住生活的地方。乡贤以及与之相关的乡贤文化必定要依附于某一乡村区域,而村庄恰恰为这一群体和这种文化的产生提供了空间基础。乡村不仅是乡贤的肉体归宿,更是其心灵归宿。乡贤在乡村社会生活过程中,“人和地在乡土社会中有着感情的联系,一种桑梓情谊,落叶归根的有机循环中所培养出来的精神”。[15]这将在社会个体灵魂深处形成深刻的印记,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内化为一种乡土情结和乡愁乡恋。乡村是乡贤文化赖以生成的社会土壤,而乡贤文化则积淀着乡民最深沉的精神追求。这些古贤与今贤、内贤与外贤,生于斯、长于斯,并由此形成地域归属上的唯一性,从而让乡贤文化正日渐成为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以及连接故土、维系乡情的精神纽带。这种触及乡贤心灵深处的独特情感,是激发“在土乡贤”和“离土乡贤”奉献乡梓的重要精神动力,也是凝聚各种乡村发展力量的重要“粘合剂”。
(二)乡贤文化为构建乡村文明秩序奠定伦理道德基础
乡贤文化不仅强调“乡”的特质,更强调“贤”的特质。如果说“乡”是一种地域标准,那么“贤”就是道德和能力标准,这也是衡量和评价乡贤的核心标准。缺乏道德内涵的乡民,无论其能力多强、权力多大、社会地位多高,都无法获取乡民内心自发的服从与认可,而只有那些极少数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人才能被乡民尊称为“乡贤”。就“贤”的伦理道德向度而言,其与“真、善、美”的价值取向趋同。作为乡土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或道德楷模,他们以自身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为激励乡土后生奋发有为发挥着重要的榜样示范作用。乡贤文化蕴含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孝悌等优秀文化基因,经过不断阐释演化,形成诸如耕读传家、经名行修、勤俭持家等为主要内容的乡贤修身齐家文化以及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乡贤文化所蕴含的这种崇德向善特质,为其涵育文明乡风奠定重要的伦理道德基础,是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三)乡贤文化为塑造良好乡风民风提供社会心理资本
社会风尚是特定群体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综合反映。现代乡村公共生活范围的广泛性、内容的公开性、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交往的复杂性,让现代乡风文明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然而,乡贤群体的复出和乡贤文化的复兴无疑为构建现代文明乡风提供重要突破口。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从儿童时期模仿就开始表现出来,人类通过自己的模仿能力将自己和其他动物区分开来,并在模仿和模仿所带来的欢愉中获得了知识。”[16]理论和实践证明,最容易被模仿的对象就是身边的人物。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被模仿对象的行为和品性对模仿者形成至关重要的影响。乡贤作为本土的精英人物,不是高高在上、无法感知,恰恰相反,乡民对其可见可听、能触能识,有的乡贤或许就是自己的族亲或近邻。同根同祖、同乡同源,可亲可近、可学可信,使得乡民对乡贤文化容易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乡贤也会在与乡民的互动中获得荣耀感、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并在潜意识中将自己内化为乡贤文化的组成要素,并极力维护所属群体的利益与声誉。乡贤和乡民对乡贤文化的共同认同,强化了乡贤群体的人情味和乡贤文化的亲和力,这为塑造良好乡风民风提供重要的社会心理资本。
(四)乡贤文化为推动乡村社会善治创造良好政治环境
基于乡贤在国家基层治理中的特殊功能,使得以乡贤为基础而衍生出来的乡贤文化蒙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并在与政治文化的互渗互塑中强化了其政治特性。一方面,乡贤文化的形成受国家政治文化的影响。在“皇权不下县”的古代社会,与官府有着密切关系的乡贤以一种独特的身份和方式辅助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由乡贤主导的乡贤文化与国家政治要求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并随着统治阶级意志的变化而不断调适。另一方面,乡贤文化作为一种优秀的传统文化,蕴含着崇德向善、积极进取的文化基因,国家政治文化的发展也需要借鉴和吸收乡贤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国家借助于乡贤群体实现对基层社会的低成本治理,乡贤群体依托于国家权力实现其理想抱负和利益诉求。放眼当下,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刻改变着当代乡村治理环境,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各种复杂挑战的不二选择。当代乡贤作为乡村社会的精英群体,是“政之所依,民之所望”,是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由其所引领的乡贤文化,是国家政治需求和社会价值导向深度融合的结果。作为一种源自乡村社会的内生治理方式和文化形态,乡贤之治有助于实现正式治理与非正式治理的有效平衡,乡贤文化有助于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有机融合,从而为推动乡村善治创造良好政治环境。
五、乡村振兴战略下推动乡贤文化传承创新的有效路径
(一)注重乡贤文化资源发掘整理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劳动创造出来的智慧结晶,每个民族和地区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都积淀了丰富的乡贤文化资源。但这些资源广泛分布于不同的时间、空间和载体上,如果没有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系统性发掘整理,是很难形成文化合力并产生强大影响力的。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在县、乡(镇)层面成立专门的乡贤文化研究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乡贤资源数据库。在工作开展中,既要注重对历史文化遗存的发掘整理,更要注重对当代乡贤文化资源的整合重构;既要注重对在本土居住生活的乡贤人物资源搜集开发,又要注重对在外奋斗并取得成就的社会贤达联络走访。以人物和实物为基本线索,发掘乡贤人物的典型事迹和背后的故事传说。在整理总结乡贤文化和浓缩提炼乡贤精神的过程中,建构起今贤与古贤的内在传承关系。同时,通过乡贤文化资源要素的集中呈现,提升乡贤文化的影响力、冲击力和渗透力,也增强本地民众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赋予乡贤文化时代内涵
乡贤群体和乡贤文化尽管在波澜壮阔的近代历史进程中走向没落,但这早已深深烙在中华民族肌体的文化印记并未消亡。经过数十年的沉寂蛰伏和能量积蓄,近年来以新的形象面孔重新登上历史舞台,并受到国家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历史风雨洗礼的当代乡贤群体,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绅阶层。由其所承载的当代乡贤文化也有别于封建乡绅文化。文化进化的过程并不是一个与过去完全决裂的过程,而是在以往文化基础上的进化。现在的文化形态中,必然会留存着过去文化的痕迹,尤其是在向更高级文化形态进化过程中,必然会保留其基因中最优秀的成分。当代乡贤文化的传承创新,一方面需要积极传承传统乡贤文化崇德向善的精髓,充分吸收乡规民约、优秀家风家训、公德道义、家国情怀等传统乡村治理文化中的有益因子。另一方面,需要融入现代政治文明中的民主自由理念,更需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政治元素。乡贤文化崇德向善的价值追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统一性,这为两者的相互融合奠定了坚实的伦理基础和政治基础,也让其成为当代乡村治理和文明秩序重建中不可或缺的文化资本。
(三)创新乡贤文化宣传载体
就文化本身而言,它是一种精神意志的抽象表达。文化产生于物质而又独立于物质,当文化脱离其载体时,只能表现为单调的语言或符号,甚至是无法被外界察觉和感知到的来自于社会个体内心深处的自我思考。文化只有附着于一定的物质载体或实践行为,才能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提升其传播的广度和效度。近年来,多地都在积极探索乡贤文化宣传的新载体、新形式,以提升乡贤文化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在广大农村,多地在乡村文化礼堂设立乡贤榜或乡贤廊,并通过修葺宗祠、修缮族谱、祭拜先贤等活动表达崇德尚贤的精神情感,融入民俗风情、典制礼仪、掌故传说等传统文化元素。在城市地区,多地在城市建筑和文化景观(如碑刻、雕塑等)中注入乡贤文化元素,或以乡贤姓名命名城市道路、桥梁等。有些地方还通过戏曲、电影、电视剧、音乐、舞蹈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宣传乡贤事迹。地方政府应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乡贤故事,增加乡贤文化的亲和力、感召力和影响力。
(四)大力培育新时代乡贤群体
乡贤文化最为鲜活、最为核心的要素就是人,即乡贤群体。脱离乡贤群体而谈乡贤文化建设,无异于无本之木或无源之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乡贤群体也在孕育成长和蓄势待发,并在近几年逐渐回归公众视野并成为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热点。但总体而言,中国新乡贤的数量还是偏少,也缺乏合理有效的生成培育机制和遴选退出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迈入新征程的时代背景下,尤其需要培育更多符合时代需求的新乡贤群体以引领和推动乡村振兴事业。新时代的乡贤群体涵盖范围更为广泛,不仅是乡村政治精英、致富能手,还包括道德模范、退休教师、退役军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公益人士以及热心于乡村公共事务的本土或在外的杰出人才。与民间权威类似,乡贤的认定更多依赖于当地普通民众的主观认可。政府需要建立有效制度,将那些能够满足乡民利益诉求、得到乡民尊敬和信服的新乡贤遴选出来,将不合格的乡贤淘汰出去。政府需要通过制度创新,为新时代乡贤的培育和成长营造出宽松温润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完善乡贤政治参与机制
纵观数千年的乡贤文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乡贤文化兴衰与乡贤地位功能密切关联。古代社会的乡贤文化之所以能够沿袭数千年而不衰,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乡贤群体一直活跃在乡村政治舞台,在村落公共事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政治功能。而其在近代社会的销声匿迹,也与其群体性消失以及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丧失密不可分。要传承和重构乡贤文化,就必须重视乡贤政治参与问题。作为社会贤达人士,乡贤群体有着独特的经验学识、社会阅历、专长技艺和人脉资源,他们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规民约制定、乡民教化、政策宣传、纠纷调解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和村级政权可以设立乡贤理事会,便于广泛联络本地和在外社会贤达,也为乡贤规范有序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提供有效的参与渠道和平台载体。有学者将这种新型乡村治理形式称之为新“经纪机制”,认为其“成为了联结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治理机制,通过再造传统权威、重塑乡村社会公共性秩序,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场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7]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畅通乡贤政治参与的机制和渠道,进而推动乡贤文化的广泛传播,发挥其在重建乡村文明秩序的特殊效果。
六、结语
乡贤文化是一种散发着泥土芬芳的宝贵文化资源,同时又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巨大能量。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建设新乡贤文化,培育和扶持乡村文化骨干,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让子孙后代记得住乡愁。”在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城乡差距依然较大甚至还在不断扩大的今天,传承和重构乡贤文化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不仅是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表现,更是涵育文明乡风、醇化政风民风、厚植家国情怀的有效途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迈入第二个百年征程的历史节点,通过制度创新来有效整合新乡贤这一优势资源,通过传承和重构新乡贤文化来重拾乡村温情,是推进乡村振兴工程的一个有效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