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内涵、形成及历史演变
2021-12-02余冬林傅才武
余冬林 傅才武
一、引言
“文化是一种由特定的社会群体创造的想象和意义的集合。这些可能是一致的、分离的、重叠的、争论的、连续的或者间断的。”[1]正是借助文化,人们才能够将万象纷纭的外在世界整理出一个条理,从而在人的“认知意向”与客观世界之间达成协定。[2]文化在整个国家系统中,无论是对内凝聚或消解国家的凝聚力、树立或打破国家政治的合法性,还是定位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以至确立和伸张自己的国家利益,都发挥着“序参量”的作用。[3]
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是以共同的语言文字、历史记忆、传统价值观和共同心理特征等为纽带组成的民族文化有机体。[4]“通过一个历史和命运的共同体,记忆可以保存鲜活,行动可以保持光荣。因为,只有在共享一条历史与准家庭纽带的世代更迭中,个人才有希望在这个纯粹地域视野的时代获得不朽的感觉。”[5]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加速推进,文化经济化、经济文化化的深入发展,文化的“无意识的传承”被“有意识的创造”(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所取代,[6]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竞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因此有必要对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内涵、形成及其历史演变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析。
二、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内涵
“民族”作为整词首见于《南齐书》的“民族弗格”。这里的民族,不是从体质人类学而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而言的,一如“内华夏、外夷狄”。近代意义的“民族”则较早出现于《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1837)的《约书亚降迦南国》中。[7]伴随着“民族国家”观念的勃兴,日制“民族”一词传入中国。经由孙中山的阐发(如1905年的《民报发刊词》等),“民族”一词在辛亥革命后广泛使用。新中国成立后,这一语词以斯大林的定义为正统,并经由随后的一系列反思与批评,最后基于民族工作实际和认识论的高度形成了科学的判断:“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8]
中华民族形成很早,但民族意识较为淡薄。换言之,古代的中华民族是一个 “自在 ”而非“自觉”的民族实体。[9]清末民初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阶段。[10]正是在这一民族自我意识觉醒的时期,“中华民族”的概念应运而生。“中华民族”一词大约最早见于梁启超的《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1902)。清末民国学者杨度则指出:“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名,乃为一文化之族名。”[11]也就是说,中华民族既不是基于地域认同,也不是基于血缘认同,而是基于文化认同而形成的。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黄兴等倡导“五族共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中华”内涵逐渐扩大。1912年1月5日孙中山发布《对外宣言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肯定“中华民族”的称谓。[12]后李大钊等著文阐发其义,“中华民族”逐步确定为中国诸族之总称。中华民族是“一体”层次的民族(国族),是构成现代国家的基本要素和前提之一。
关于“共同体”概念,马克思从个体发展的三大阶段(即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以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来阐发其发展阶段和类型,“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3]。当然,马克思只是在一般意义上使用“共同体”这一语词,并未给出一个科学严谨的定义。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出版了《共同体和社会》,从时间维度、自发与否等角度对二者进行区分,“共同体是古老的,社会是新的,不管作为事实还是名称,皆如此”,“共同体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社会只不过是一种暂时的和表面的共同生活。因此,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14]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及其主导的芝加哥学派又赋予其地域性含义。“共同体”经历了从德文的Gemeinschaft,到英文的community,再到中文的“共同体”和“社区”的语词漫长旅行,直到当下高引用的重要政治语汇的演变。[15]
文化共同体,即是基于共同或者相似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心理定式而形成的社会群体,是一种特定文化观念和精神追求反映在组织层面上的有机统一体。文化共同体属于人类社会共同体中的高级形式,本质上是一种精神共同体。滕尼斯认为,精神共同体是人类最高形式的共同体:“精神共同体在同从前的各种共同体的结合中,可以被理解为真正的人的和最高形式的共同体。”[16]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系统,由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和生态共同体等子系统构成。文化共同体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是中华各民族的精神家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17]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自身的独特性,“华夏民族与国家在演进和互动中,形成古代中国自己的历史发展道路和特有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一性传统,并由此导致华夏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在历史发展中相互交叉、合一的特殊性。”[18]这种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同一性根源于中华文化及其价值之轴。“文化不仅表现一个民族的外在风貌,而且是它内在的‘灵魂’。一个民族的成员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都受其文化模式的制约”[19]。因此,就实质而言,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是一个建立在共同的历史渊源、共同的现实利益和共同的未来愿景之上的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在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中,最为稳定但却隐含着的是文化基因。所谓文化基因,即“文化全息基元”,它高度地浓缩了一个民族整个文化系统此后发展的全部文化信息。人类文化的发展昭示,现代文化的构建是在文化传统与当代意识的对接、涵化与演绎中实现的,这种构建又无不遵循着“文化重演律”。所谓文化重演,就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一些文化基因在某种社会条件与文化氛围下被激活,从而推动着这一民族(或国家)文化在“返本开新”的轨道上曲折前进。[20]那些尚未被激活的文化基因依然在这一文化系统中“沉睡”,等待着历史的契机。
人类文化的基因是在公元前800年到公元前200年的“轴心时代”基本形成的。从时间上看,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文化基因的形成时期。从空间上看,独具特色的诸地域文化在“和而不同”的机制下既“百家争鸣”又融汇超越,共同塑造了中华文化海纳百川的包容品格和博大精神。从生成机制上看,中华文化基因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特定的地理环境、经济土壤、社会组织和政治制度合成的“结构”下形成的,而拥有自由意志的中华先民在其中发挥了主体作用。从整体看来,这一时期黄河文明和长江文明的南北耦合是中华文化基因生成及其承传不坠的深层动力。
在融天、地、人于一炉的宏观思维方式的导引下,在探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身与心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凝结形成了各种文化基因:对待国家与民族,“舍生取义”“陈力就列”等;对待人民,“民为邦本”“敬德保民”等;对待人的主观能动性,强调“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等;处理国际关系上,“亲仁善邻”“协和万邦”“修文德以来远人”等;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处理人际关系上,“忠恕”“兼爱”“中庸”“五伦说”等;处理身心关系上,强调内省,涵养德性,变化气质,如“三省吾身”等;处理知行关系上,“通经致用”“知行合一”等;处理义利关系上,“谋道不谋食”“正其义不谋其利”等。此外,“有无相生”等朴素辩证法思想也值得关注。这些文化基因交相推引互相作用,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深层结构。
任何事物要获得人的感知和认知,就必须建构起自身的符号系统,把自身符号融入人类活动之中。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体,一旦产生就具有“解释项”的功能。[21]人通过符号沟通交流、找寻自身意义以及建构整个经验的与观念的世界。“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异在于,动物只能对信号作出条件反射,人则能把这些信号改造成有自觉意义的符号,并运用符号创造文化。文化无非是人的外化、对象化,无非是符号活动的现实化和具体化。”[22]民族符号是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基本要素。由于人们对一个民族共同体的感知往往也是从这个民族特有的符号开始,因此,构造出既能反映本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印迹又能彰显本民族共有的精神心理特征的民族符号就成为民族文化共同体得以确立的前提。[23]民族文化符号既是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以及审美情趣等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表达民族情感和传承民族文化的主要载体。它具有多种形式,包括图像符号、结构形式符号、风俗习惯符号、礼仪符号等。[24]
综上可知,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是在“和而不同”文化机制的作用下由中华诸族在特定时空下共同创造的以各种承载历史记忆和集体意识的文化符号为表征,以各种蕴含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的文化基因为内核的具有中华精神气质的共同体。当然,“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25]
三、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形成
在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生成、发展以及定型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三大机制:文化生成机制、文化竞争与调适机制以及结构化机制。
中华民族拥有一个较之其他古文化更为辽阔的发展基地,复杂的地理形势是文化多样化发展的空间条件;辽阔的疆域为文化中心转移提供了纵深腹地。在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生成阶段,地理空间和生态环境为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自身生产提供了基础条件。人的理性(包括认识、思维、意志和实践等)在参与对自然界的加工、改造过程中,创造出包括工具、技术、生产方式等一套生产条件,形成了经济系统,进而创造出提供协作、秩序、目标的社会组织系统。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人的理性逐步发展出一种社会成员公认的共同价值系统和符号系统,以及与一定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相协调的观念系统。在这一过程中,既包括自然物在人的理性的作用下转化为人造物(“自然的人化”),又包括人的理性在实践过程中得以塑造,这就是“自然和社会的内化”。在“人化”与“内化”双向互动中,分布于中华大地不同区域的族群分别完成了自身文化模式的建构,在此基础上不同类型的文化共同体逐渐生成,并在不同的发展路径上演进。也就是说,中华诸族逐渐建立起自己的符号系统。符号构造的过程也就是安德森所反复强调的“想象”的过程。[26]
在这一阶段,个体的文化认同发挥着积极作用。文化认同是文化身份或自我意识的自觉和把握,是个体基于某一特定文化观念和心理定式融入某一民族(族群)的过程,也是个体自我身份意识的确定与定位的过程。对于个体来说,文化认同的过程包含着从低到高的三个阶段:“首先是承认,承认一种文化的合理性,合法性。这种‘承认’本身既包含了对特定文化价值指向的认可;其次是接受,‘接受’表明了个体与某一种文化价值之间的同一性;再次是融入,‘融入’是文化认同的最高境界,为此而做出必要的文化改变,甚至是发挥积极的作用去创造。”[27]当然,民族(族群)往往通过某些文化符号来追溯民族历史,唤起和强化他们的集体性记忆,从而激活那些刻写于民族文化深处的历史共同感和历史宿命感,同时,也催生了民族之“我者”与“他者”的心理间隔与文化区分——基于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独一无二的排他性——不断把非我族类“他者”化。[28]毋庸置疑,个体的文化认同还存在利益驱动的因素。当认同主体的主体性需求和利益得到满足,认同主体便会认同客体。反之,认同便不能产生。在这些主体性需求中,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文化共同体“要比其他形式的共同生活更有助于个体的自我确认”,[29]也更有助于个体安全和集体安全的保障。
在文化发展阶段,文化竞争与调适机制发挥着主导作用。不同民族(族群)的文化共同体各具特色。这些基于或血缘或地缘或宗教等的初级形态的文化共同体是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构成的基础,它规定着中华诸族文化的不同演进路径。不同民族(族群)的文化共同体,与政治经济系统相互作用,借助于政治结盟、军事征服、经济联合、文化渗透以及其他手段,形成一种竞争和调适机制。竞争是推动文化系统演进的动力,效率则提供文化系统演进的方向。文化竞争之所以得以实现,在于不同层次的文化有高低势位之分。在不同文化共同体的交流交融的过程中,同势位的文化相互竞争和交流,而高势位文化向低势位文化区域流动,低势位文化吸收、受容高势位文化,发展成为新的文化体系。当然,在对高势位文化吸收改造后,低势位文化也有可能进行“逆输入”,使文化领域的竞争形成多层次和多种形态。
在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定型阶段,文化结构化机制发挥着主导作用。经历了文化生成、文化竞争和调适后,中华民族的主权版图、生态环境基本确立,政治经济系统、文化行业系统基本确定,在这些文化生态构件基本结构化后,认同系统也逐步结构定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不同形态的共同体的文化发生整合,而且文化共同体本身也发生整合(如不同的族群整合为一体化的国族或主体民族)。在这种整合过程中,文化的认同系统发挥着积极作用,它悄无声息地弥合此前留下种种罅隙,从而使得不同文化共同体之间的关联更加紧密。发散于其他系统之中并弥合系统内部和系统之间罅隙的认同系统在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结构化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当然,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能够一定程度上独立于生态系统和经济政治系统自我循环,并反作用于自然—社会环境。
四、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历史演变
诞生于在北半球中—低纬度带的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共同体之一,又是唯一赓续不断的文化共同体。这一共同体发生发展的文化生态可大体概括为:半封闭的大陆—海岸型的地理环境、家庭手工业与小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并辅之以周边的游牧经济和家国同构的宗法—专制社会。由于地形、地貌和气候的繁复多样,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自其发生期便呈现出丰富多元的状态。较之其他古代文明更为辽阔的疆域、“多元一体,南北耦合”的机制以及与其他文明中心相距遥远等,为文化共同体中心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覆灭于战争、灾害等的厄运。在相对封闭的大陆—海岸型的地理环境中独立发展起来的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不仅较完整地保留了民族传统并绵延不绝,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染上了自我中心主义的痼疾。
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之形成既有内在的渊源,又有外来的影响。20世纪以来的考古发现证明,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分布在中国24个省市,新石器时代的遗址6000多个,遍布全国各处。显然,文化的发生并不是局限在黄河中游的狭小的地区,正如考古学家苏秉琦所言的“满天星斗”[30]。
父系氏族社会中期,黄帝族与炎帝族相争相汇并东渐,东夷族的西向扩张,苗蛮部落的北上,在中原地区形成了基于血缘融合的部落文化共同体。距今4000-5000年的中原地区,自然灾害、军事冲突频仍,产生了以尧、舜、禹部落为主体的部落联盟文化共同体。这一时期,黄河流域仰韶彩陶文化被龙山文化汲纳,是当时文化融合的一个生动例证。作为炎、黄两族胄裔的夏人、商人、周人相继进入文明时代,先后建立夏、商、周三个王朝,并与黄河中下游其他各部族相互融合,形成“华夏”族。华夏族共同体以夏人、商人、周人及东夷为主源,苗蛮、百越、戎狄为支源。[31]与此同时,“夷夏观念”萌芽并最终形成。人们将居于四周及文化上与内地文化不相同的民族称为“夷”,并自称为“夏”或“华”。[32]需要指出的是,夏国家与夏民族共同体同时产生,这种政治与民族的耦合互动关系,[18]在商、周时期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华夏民族共同体的宗族与民族合一、国家与民族同构的独有特征。当然,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被打上了同样烙印。《竹书纪年》载夏时“九夷来宾”“九夷来御”等,不仅说明当时已有“夏”“夷”族别之分野,而且说明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互动。
殷周之际,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的一个引人注目的嬗变就是从神本走向人本。王国维指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33]葛兆光认为:殷商其实是中国知识、思想和信仰的主流,而周本是西隅小邦,它继承了殷商文化的一绪,同时也具有显著的西部特征。[34]与此同时,宗教观念也有了变化,即将此前未加分辨的人王先祖的世界与神的世界分开。[35]这样,人的血缘、主体性等得到重视,根植于此的礼乐文化在经历多次损益之后,深深地镌刻在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之上,为这一共同体最终形成循天道、尚人文、远鬼神、近俗世、重伦常以及崇教化的伦理政治特征开辟了通道。[36]
在夏、商、西周时期,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通过交往、战争、迁徙、聚合等方式,不断与周边“四夷”共存互动,彼此吸收文化成分,逐渐“达其志,通其欲”。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华文化史上的“轴心时代”,华夏与戎狄蛮夷并峙。诸侯争霸的兼并战争中,不少周边少数民族逐渐华夏化,如东北的东胡族、齐鲁的东夷等。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也积极吸收异质文化,如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等。在这一时期,华夏民族文化共同体渡过“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如线”危机的事实,也充分说明了这一共同体内部具有十分强大的自我调节、应对挑战的机制。
秦汉帝国的先后形成,使得萌芽于先秦的“大一统”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并逐渐定型。政治的统一为文化的一统创造了条件,而文化的一统又反过来大大促进、巩固了政治的统一。此二者始终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且互为因果,并形成一种顽强的再生机制。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凭借政权之力,采取“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等措施,以雷霆之势横扫战国时期各区域衣冠、言语以及文字等之歧异,最终促成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雏形。西汉时期,张骞凿空西域使得中亚和西亚文化沿着丝绸之路的通道源源不断地传入中原。
魏晋南北朝时期,“华夏之称逐渐演化为‘中华’。‘中华’这一观念首见于东晋刘宋时期的裴松之为《三国志》所作的注语里。”[37]这一时期,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内部儒、玄、佛、道二学二教的相争相补,外部匈奴、鲜卑、羯、氐、羌等“胡”族文化纷至沓来,游牧民族的胡文化与农耕民族的汉文化开始了大规模冲突与融汇,使得文化更趋于多元走向,意识形态结构呈现激烈动荡的态势。
隋唐时期,国力强盛,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以更加博大的胸怀和更加开放的心态,吸收并消化着来自南亚次大陆的佛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等。繁荣昌盛的唐朝是中古世界的文化中心,正如诗人王维所吟咏的那样:“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38]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国的佛教,于此时蔚为大观并结出中国化大小乘佛教的硕果。“发端于中晚唐及五代,成熟于宋、明的新儒学,则从佛学中吸取了思辨营养,”[39]这一事实展现了中外文化互相涵化的态势。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不仅吸收、消化了佛学,而且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并于7-8世纪将中国化的佛学输出到东北亚、东南亚。
宋辽(西)夏金元时期,东亚大陆成为民族文化的大熔炉。这一时期,中原华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战和不断。战争是民族文化融合的强力催化剂。[40]在这民族关系极为复杂尖锐的时期,中华民族文化发生了从唐型文化向宋型文化的深刻转型,内省性格逐渐形成并日益凸显。由于北方的游牧文化与中原的农耕文化的碰撞和融合,使得整体文化呈现出多元激荡的趋向。政治的、军事的、民族的冲突,往往作为一种形式上的对抗,促进着深刻的文化交融,在征战中取得节节胜利的契丹、党项羌、女真及蒙古族,便在这种文化大交融中被潜移默化,终于步入他们祖先曾多次践履的征服者被征服的轨道。[41]
明清时期,国家统一,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经济、文化的联系更加密切,中华民族的一体性日益加强。不过,正当世界走向海权时代,全球开始由分散走向整体之际,处于明朝的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却在郑和七下西洋后“弃海向陆”,逐渐跌入停滞的陷阱,置身于全球化的工业文明浪潮之外。其根源在于根植于大陆—海岸型的地理环境、小农业的生产方式、宗法专制集权的政治制度和“天圆地方”“夷夏之辨”的观念世界的大陆性民族心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化保守主义文化心理定式。正如黑格尔指出的那样,中国哲学上的“主体—客体”分离不明显的认识论体系,限制了人们认识世界和观察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能力。[42]儒家思想的伦理性特征,其主旨不是引导人们去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而是为帝王们进行宗法专制统治提供合法性依据。
明末清初,利玛窦等欧洲耶稣会士远涉重洋带来了先进的异域文化,在与这些西方文化的接触中朝廷上层的极少数士大夫才建立起了一种开放的心态。[43]明清之际的社会大变革,虽然直接动摇了某些被奉为金科玉律的制度、原则和学说,但是并未从根本上摧毁中世纪的伦理观念和政治信条。清朝前期,在文化上居于后进的满族军事地主阶级以一种锐意进取的精神汲取汉族及异域的先进文明,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由此进入了一个花烂映发的时代。
开端于明朝万历年间的中西文化大交会,延绵至今已有4个多世纪。由于雍正帝完全驱逐传教士,第一次“西学东渐”的浪潮戛然而止,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因此失去了与世界先进文明交流并促成自身转型的历史机遇。专制主义君主集权制和文字狱的双重压迫,自我中心主义的强劲泛起,使得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陷入了彻底的文化保守主义的泥淖。
自鸦片战争以来,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护卫下,第二次“西学东渐”的浪潮席卷而来,西方文化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速度和广度冲击着古老的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高势位”的西洋近代文化的日益楔入,中国社会的一系列应战诸如鸦片战争、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等都先后惨遭失败,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面临着空前的危机。如果说在19世纪60年代传统的地理中心主义、统治中心主义已经动摇,“可以说是一个使‘天下’变为‘国家’的过程”,[44]此后文化中心主义也不断遭到有识之士的批评;那么扎根于中华民族的深层心理结构的儒家伦理价值观也在90年代发生了动摇。[45]也就是说,此前因西方文化咄咄逼人的态势而日益激荡的道德优越、文化优越的意识日渐失落,文人士大夫所津津乐道的儒家道统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也变得惨白无力。近代以来的道—器、体—用的二元分割乃至对立,使得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陷入了数千年未有之困局。其根本原因在于: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既不同于两汉时期从容吸收落后于本土的西域草原文化,也不同于魏晋唐宋时期以兼容并包的心态借鉴与本土水平不相上下的南亚次大陆文化,这一次它面对的是在“西力东侵”态势下席卷而来更高势位的、异质的欧美文化。当然,在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地吸收异质文化的同时,还存在“文化堕距”现象和正常的排异反应。
五、结语
总体看来,自鸦片战争以前,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以农耕文化为主体,始终深蕴着一种执著的本位精神,它曾经多次受到游牧文化、海洋—工商业文化的冲击,但是它都是单向性地汲纳和同化游牧文化与海洋—工商业文化,却并未造成双向性的优化组合。[46]也就是说,虽然它广为吸收外来文化,但是很难实现质的飞跃。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入分析了中国土地所有制、经济结构和东方专制制度及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根源和成因后,也认为中国的社会是一块“活化石”,过着“停滞的社会生活”,[47]其木乃伊论更是众人皆知,“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材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48]鸦片战争以后,处于高势位的欧美文化全方位地冲刷着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堤岸,民族危机日益深重的中国社会在一群先进分子的呼吁和引领下步履艰难地进行着物态、制度以及观念的变革。中国固有的各种知识资源,经过精英阶层的共同努力,逐渐形成了自主性的力量。在这种自主性的中国力量推动下,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先后历经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在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历史性变革的情形下,最终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走上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轨道,从而在“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中获得了蜕变和新生。毋庸置疑,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所培育的世界主义与世界精神、儒学世界观提倡的人道主义、儒学及佛教存有的合理主义等思想渊源,将“肩负着不止给半个世界而且给整个世界带来政治统一与和平的命运”[49]。当然,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的现代化依然任重而道远,不过其内在动力必然是“源于自我本体的、与现代化趋势相吻合的”,是“现代化内容与民族传统两者的有机结合”[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