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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身体美学”出发:当代舞蹈教育的哲学定位

2021-12-02

当代舞蹈艺术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感性美育美学

仝 妍 王 情

当代舞蹈教育作为一种美育活动,是一种基于主体“在世”感性经验双向转换的审美教育活动,在“身体审美”经验不断输入或输出中传递着历史文化与当代社会的情感内涵与超越生命的张力,其现实意义在于提升人的生命价值、创造人的精神生命力量。由此,当前学术领域立足于“身体”立场,对身体美育或舞蹈教育的研究皆在不同方向、视阈下呈现出分门别类的不同景观,凸显当下身体美育与舞蹈教育的研究范式及发展方向。以往的研究有以考察“身体意象”在中国近现代美育进程中的呈现为目的的文本书写,如刘彦顺《“身体”的觉醒—中国近现代美育理论中的“身体”概念》(2007)一文,对“身体意象”在不同社会性质下的审美内涵与深层次结构进行了细化,结合中国近现代美育发展历程予以阐析,指出“身体”的觉醒在中国近现代美育发展历程中的开拓意义与现实价值;[1]王亚芹《身体美育:一种美育的新形态》(2018)一文针对美育活动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失衡与错位,提出身体美育作为一种美育新形态的可能性,结合身体生态中的现存危机,系统论述了身体美育的现实性;[2]张文彩《身体感性的凸显—论西方身体美学的美育观》(2020)指出“身体”在审美教育活动中由遮蔽到解蔽的过程,凸显出身体感性教育的必然性与必要性,进而细致阐述身体感性教育的性质、对象与实施途径。[3]

有鉴于此,在“舞蹈是身体美学最具代表性的艺术”[4]相融于身体美育实践形态的前提下,当代舞蹈教育本身亟待反思自身定位,明确其发展的走向与时代的责任。

一、当代舞蹈教育与“身体美学”

众所周知,舞蹈是关于身体美的艺术。相应地,舞蹈教育是关于身体的审美教育。对于当代舞蹈教育哲学定位的思考,是对舞蹈教育的价值辨析,唯在此基础上方可实现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美育共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从而构建“美育学”①。

从“身体美学”理论研究的视角来看,当作为物理属性的身体在进入自我创造性塑造或他人审美欣赏的过程时,就已进入了“身体美学”(somaesthetics)的研究视阈。“身体美学”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美学家理查德·舒斯特曼在1996年提出的,他通过将希腊语中的soma(身体)与英语的aesthetics(美学)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个新的术语,意在通过这个术语建设一个新的哲学及美学学科。2019年,舒斯特曼在《身体美学视域下的舞蹈艺术、剧院和实践》(Dance as Art,Theater,and Practice:Somaesthetic Perspectives)一文中不仅阐述了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关于舞蹈以及艺术的相关论点,而且对20世纪美国现代舞蹈的领军人物—乔治·巴兰钦的主张进行了批判,强调了舞者在舞蹈表演中的主体地位②。

尽管“美育”的概念来自西方,但是其观念与实践深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正如“美育学”提出者王国维所言:“今转而观我孔子之学说,其审美学上之理论虽不可得而知,然其教人也,则始于美育,终于美育。”③[5]自西周“制礼作乐”确立了雅乐的德育、美育价值,使原始歌舞脱离了混沌状态的宗教迷狂,获得文明的身份—“礼乐文明”,之后圣儒孔子通过以“仁”为美重塑西周乐教,以“尽善尽美”为理想凸显雅乐的人文意味与审美意识。儒家思想中的身体观念与审美活动相结合,借由礼乐塑造“礼仪之身”,即《礼记·乐化》中所言“礼乐不可斯须去身”,至明代朱载堉提出“舞学”的概念,对不同年龄阶段的身体应进行何种教育及教学内容进行了规范,如“二十之下,容颜修正者为之”“不拘士、农、工、商之子,皆可入社”“先使诵诗、读书,而兼学乐、习舞”[6]等,皆是以传统礼乐文化为内容、以乐舞艺术为手段,基于教化价值取向下的教育观念与实践,既体现了儒家的身体智慧,也为当代舞蹈教育提供了历史依据和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而身体是人的物质存在,这就让人类社会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呈现出“身体前置”的特征。因此,舞蹈作为“人”的身体及其对象化的呈现,以教育活动为形式的审美体验—审美教育活动,则凸显出身体是人们感性审美欣赏与创造性自我塑造的核心场所。

二、“感性”:当代舞蹈教育的具身性

就“身体美学”的研究视阈,“感性”并非认识论意义上表层、低级的认识,而是属于意识形态、感觉、知觉的产物。而身体感性经验的形成同样并非某种混乱的、惰性的、无序的、片段式的感性材料堆积,它更具有身体向上超越性探索的维度,蕴含着强烈的生命力和人的情感能动性,且在动态的具身生存实践中,与理性活动结伴,共同走向统一、立体的感性经验的积累。这在知觉现象学学者们看来,对感性的肉体性纬度的解释“是一种注重人在具身参与世界的过程中产生原初而直接的身体体验……是人直接的、活泼的、朴素的、原初的感性的呈现……具有着感性因子中肉体性的反叛色彩”[3]40。反映在舞蹈审美教育活动中,由于其具有感性累积与情感传递的本质属性,继而凭借舞蹈这一特殊的艺术样式,能够在不断地提纯身体感性经验的过程中,实现身体律动性的舞蹈具身实践—通过身体各部位感觉器官的体验与生成,逐渐形成身体性的感官知觉,进而唤醒其在舞蹈教育实践中的感性因子,即身体习惯,构成教育实践过程的“身体前置”基础,最终促使舞动中身体欲望达至精神和肉体、感性与理性“艺道合一”的境界。这无疑契合了舒斯特曼在《身体意识与身体美学》中译版序中所说“身体美学”的侧重点:“身体美学尽管也关心形体的外在之美以及其他一些外在的身体表现与标准,但是,它所探讨的主要是身体本身的内在感知与意识能力。”[8]因此,当代舞蹈教育活动的轨迹是在一以贯之地顺延身体“感性经验”的累积过程,同时展现出具身性的历史性特质与历时性顺延。

作为身体美育的一种形式,当代舞蹈教育可视为对现实生活中人们通过舞蹈审美形式实现的一种感性的、具身性的生存实践教育,即通过身体陶冶、训练以及欲望管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因此,从“身体美学”的视角来看,当代舞蹈教育凸显了身体感性从掩蔽到解蔽的现代转变,即从身心二元论的“心育”③到身心一元论“身体美育”的达成。在秉持“心育”观念的康德、席勒、黑格尔等的庞大美学思想体系中,虽然把美学设定为感性学,但感性以及与感性直接相关的肉体性或身体性,被整体性忽视:“审美事实上并没有从物质感性生发并自下而上地建构,相反,席勒用游戏冲动褫夺了感性冲动的动态力量,这样,被抽空的感性和情感才和理性相协和,在此,身体感性被巧妙地掩蔽了。”[3]39

在中国传统乐教与现代美育的实践与理论中,身体感性在不同层面上亦被掩蔽。在礼教语境中的乐教,身体的感性与意象成为伦理教化的工具—“发乎情,止于礼”的过程事实上就是将伦理规范内化为个体内在情感需要的过程,即乐教中的身体仅仅是作为教化手段与对象呈现的,是被动的、虚无的、被否定的。而现代美育思想则是在吸收传统和西方美育观念的历史资源与现代思想创见的同时,产生了对身体感性本身形成惯性的忽视。由此而见,受传统身心二元对立的思想影响,在中西方的主流美育观中,审美感性实际处于理性的管制之下,艺术审美教育的感性、具身性均被忽视了,因而身体的主体性也未得到充分承认。而身心一元论为身体美育之感性的解蔽提供了重要的哲学依据:通过梅洛—庞蒂、福柯、舒斯特曼等“身体美学”的开拓者的努力,美育被理解为一种身体感性的教育,身体美育必然会强调身体感性的重要意义,当代舞蹈教育也由此获得哲学定位。

从舞蹈感性的身体实践之发展历程来看,当代舞蹈与人类认识世界的演化进程相伴而生的观点已得到学术界普遍认可,如原始先民生活中出于实用性的现实需要—通过对具有目的性的身体律动的活动过程以实现传递信息、求生存、求发展、求延续等实用性的功利追求。与此同时,舞蹈活动中的意识形态也初现端倪。我们同样可以认为:原始先民们无意识且不自觉地进行着的身体律动—舞蹈是原始社会族群文化中的独特现象,其教化价值在思维进化、哲学演化的发展中逐渐转变为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审美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国传统乐舞教育实践的逐步发展实则是通过舞蹈这一独特的物质载体与围绕其中的介质共同建立起人身体感性基因与世界间的良好互动关系,不断促使其实现人的“身体”④与“自然”的融合,达到中国传统哲学思想所追求的“天人合一”的完满境界。

基于舞台表演艺术属性的专业舞蹈教育,对身体感性经验的强调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建构,逐渐形成舞蹈身体审美实践的教育轮廓,即以强调具身实践的审美特性凸显“感性”的首要前提:无论是普及型舞蹈教育,抑或是专业型舞蹈教育,皆离不开对身体感性基因的激发、身体记忆的挖掘和身体语言的构建。基于此,作为“身体美学”最具代表性的形而下的身体,当代舞蹈教育需不断地将其内容、形式、表现、风格、动知觉等一般特性贯穿于身体感性经验累积的过程之中,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形成兼具动态性、过程性与情感性并存的具身性、实践性的舞蹈教育观。“身体美学”的兴起与哲学内涵,也使得当代舞蹈教育不再只是狭义的艺术教育实践样式,而是兼具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哲学思想内涵追求的,社会教育、文化教育与广义概念的艺术教育的当代教育形态之一。

三、“身体”:当代舞蹈教育的整体性

当代舞蹈教育将“感性”作为从“身体美学”出发的前提,是为了强调其作为身体美育形式之一,对于人身体机能提升所具有的独特价值。如前所述,就舞蹈教育具身性实践的特质而言,它是以身体为主体的具身实践教育,是以舞蹈身体语言的独特形态、审美风格等为主体参照的审美教育活动,且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强调身体的主体性,即“身心合一”的整体性。

在舞蹈活动中,身体既是审美的主体,也是审美的客体:一方面它是审美体验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主体;另一方面它也是审美各环节中的客体,即当代舞蹈教育的对象。两者皆具有身体的主体性。于是,当这一具有主体性意识的身体作为审美的实践进程时,便成为“身体美学”视野下“活生生的、敏锐的、动态的、具有感知能力的身体”[8]。身体在被纳入主体性逻辑予以观照之时,当代舞蹈教育的实践形态才得以全面、充分与有效构建,体现出人的自身创造力与主观能动作用的主体性价值。也就是说,当代舞蹈教育以舞蹈艺术的律动性本质锻造身体、提高身体机能的稳定性与协调性;舞蹈活动使具有主体性意识的身体回归本位—身体在舞蹈艺术中不仅占据基础性位置,同时更包含“身”与“心”之间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从而形成了身心一元的整体教育观。这一整体教育观的逻辑起点在于舞蹈作为“意识的肢体表现”[9]47—52“身心统一的肢体”[9]53—57,构成其主体性特征。“舞蹈艺术最重要的美育意义,是完善人格,使一个人成为真正健全的人……它应当面向全体学生”[9]450。因此,当代舞蹈教育活动的参与主体是每一个人,其意义不仅只是指单纯的艺术审美,更是指向每一个人重塑或完善个体人格修养的身体自觉。

从身体美育的角度来看,当代舞蹈教育的整体价值追求在于“以感觉的方式训练身体,提升人的智能;以律动性的形态锻炼身体,增强人的体能;以审美的方式解放身体,开掘人的创造潜能;以身心协调的运动训练身体,塑造完美人格”[10]。具体而言,在当代舞蹈教育实践中,越来越凸显受教育者身体参与和接受的积极性、主动性;作为审美主体的身体对外部世界的一切感知皆成为教育活动的前提;通过在身体训练实践的感性经验的累积过程中对身体意识与身体经验的总结,促使人的身心凝聚,实现个体人格成熟与完善。如此一来,可见当代舞蹈教育的价值观念应指向对人的身体进行理论与实践并行发展的教育路径,既是以强调肉体内化于心、外表于形的个体自觉追求生命精神的体验过程,又是一种整体性双向互动对话的审美教育活动。

有鉴于此,当代舞蹈教育应当注重身体的主体性地位,其整体性价值有如下表现:一方面在“身”“心”兼具的身体中进行舞蹈实践,且对两者之间不可割裂的内在联系加以强化;另一方面是在当代舞蹈教育过程中,对身体作为审美客体的不同身份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发与教化。如何实现“人人皆可舞”的美育目标?是在身心合一的身体中,充分发挥主体性意识。也就是说,通过舞蹈教育活动不断促进人的身体与外在世界的融合与沟通,以实现美于“心”、化于“身”的审美追求。因此,作为一种教化手段的当代舞蹈教育,是身体教育的一门、艺术教育的一类,更是人类文化赓续的一脉。

四、“在世”:当代舞蹈教育的超越性

从“身体美学”的视角可见其与舞蹈教育极为契合的维度,即实践的“身体美学”,是指“通过智力化的身体训练来实践对身体的关怀,它的目的是改善身体的状况(无论身体训练方式是以表象的、经验的还是以执行的方式出现)”[11]。作为身体美育形式之一,当代舞蹈教育包含两个方面的“在世”内涵:其一,强调身体“在世”生存的过程本身,以身体为教化工具的舞蹈教育,其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身体参与实践的特性,是将一切身体及身体教育的理论形态付诸“在世”体验的审美转换过程。其二,将身体视作世界与个体间交互构建影射的焦点,赋予其极具超越性的本体论价值,形成由形而上的超越维度与以肉体感性经验为基础的直接维度相合一的身体在世观。

当前,当代舞蹈教育作为适应当前文化现实与人类生存现状的一种身体美育实践形态,在“以文化人”的理念中,其目的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身体的专业规训,而是以完善人的全面发展、发挥当代美育精神涵养功能为意趣旨归—“一方面在本体层面向着人的存在完整性趋近,体现为人生意义的精神呈现;而另一方面……在功能层面上,‘以文化人’的实践形态为通过直接体会现实中的缺失与有限性,不仅向人提示着精神发展的宏大旨趣,而且在历史与现实相关联的方面具体丰富着人的现实的精神活动。”[12]基于此,当代舞蹈教育对于人们身体素养的和谐与完善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不断促使拥有和谐身体的个体追求人格的完满,追求有意义的人生。如今,当代舞蹈教育形态在不断丰富,包括以培养表演素养为目的的专业化舞蹈教育、以发展核心素养为目的的基础教育和通识教育等。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当代舞蹈教育的转型也体现出美育的“当代性”特征—多元化、包容性、传统与现代的共存性。

与此同时,当代舞蹈教育的“在世”还体现为对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校园成为不同实践形态的舞蹈教育活动实施的重要场域,在以舞释美、以美育美、以美育人的舞蹈教育教学活动中,凸显出舞蹈教育回归身体本位内涵的超越精神;围绕“以美育人、以文化人”,通过审美与人文素养提升,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个体由自然的身体向社会的身体、文化的身体的超越发展。近年来的“非遗(舞蹈)进校园”活动,作为引发关注与热议的舞蹈现象、教育现象,对其进行的实践与理论研究更是涉及不同学科的相互角逐。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指示,对以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为教育目标之一的当代教育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因古老而文化底蕴深厚的舞蹈艺术作为一种当代文化形式,以身体为介质不断传递出“非遗性”的价值内涵。于是,非遗舞蹈成为当下校园素质教育、普及教育、美育等不同教育实践形态中的重要内容,也成为当代舞蹈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在世”的舞蹈身体于非遗舞蹈及其教育的进程中的本位存在。

一言以蔽之,当代舞蹈教育的“在世”,是在“感性”的具身性与身体的整体性相融后产生的美育实践形态。基于“身体美学”的哲学视角,“感性”的具身性与身体的整体性是对舞蹈教育形而上的美学分析及实际运用方法的阐释,而舞蹈教育的“在世”则倾向于描述与显现教育实践中个体身体的审美体验。这也同样意味着当代舞蹈教育是能动的、实践的、超越的存在,它并非一蹴而就或一成不变的,而是逐渐走向身体自觉的一种创造性审美体验与追求。

结 语

个体自由且全面的发展是人类文明社会穷尽追求的远大目标,同时也是新时代教育事业的终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与基础在于个体的身体自由,舞蹈作为艺术样式或美育途径,在促进人的身心和谐与自由方面具有先天之优势。[13]因此,当代舞蹈教育是以培养“大写的人”为核心理念的感性教育、整体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合一体。“身体美学”的理论与实践形态的发展,为当代舞蹈教育的哲学定位与哲学价值的阐释提供了一种新理解、新方向。毕竟,身体不会终结,舞蹈不会停滞。

【注释】

① “美育的性质和特点是中国美育学的第一个核心范畴,具有哲学意味,可以说是中国美育学的哲学问题。”参见:杜卫.论中国美育学建构的问题和范畴体系[J].美术研究,2021(1):13.

② 原文见: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中西部哲学研究》)2019,44(1):143—160.其中文译文可参见:理查德·舒斯特曼,何琳.身体美学视域下的舞蹈艺术、剧院和实践[J].美育学刊,2020(5):46—56.

③ “在整个美育史上,受强大的身心二元论传统的影响,美育所坚持的主流观念是一种‘心育’观念,这种观念认为:我们可触可感的感性世界是杂乱无章的,只有通过对它的压制和对理性的推崇,才能达到某种理想的境界。”参见:张文彩.身体感性的凸显:论西方身体美学的美育观[J].美育学刊,2020(2):38.

④ “舒斯特曼所说的‘身体’,其实是一个感性批判和创造性自我提升的场所,是包含精神的身体与物质的身体在内的统一整体。”参见:王亚芹.身体美育:一种美育新形态[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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