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及可行性研究
2021-12-01于春荣
于春荣,许 泽
(长春大学 经济学院,长春 130022)
一、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现状
1.吉林省农村信贷需求分析
目前,吉林省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者主要是农村企业和农户。据统计,农户的贷款比例可以达到整个吉林省农村信贷的90%以上,故农户是吉林省农村贷款最大的需求者,也是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最主要的服务对象。而农户贷款的用途不仅包括农业生产、个体经商等经营性用途,也包括子女教育、家庭消费、建房买房、治病购药等生活性用途。农户贷款主要用途的占比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吉林省农户贷款用途统计
从图1可见,农户进行贷款的最大用途是进行农业生产,其占比为42%,农户贷款用于个体经商的占比为23%,即经营性贷款用途达到65%。而这些农户的贷款来源有40%—60%是来自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其余来自于其他渠道。
2.吉林省农村信贷供给分析
吉林省农村贷款的供给主要来源于制度内信贷供给机构和制度外信贷形式(见图2)。制度内信贷供给机构是指受国家统一监管的信贷机构,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大型商业银行,也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又包括信托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度外信贷形式实质上仅仅是一种金融借贷形式,主要包括典当行、民间合会、亲友借贷等[1]。
图2 吉林省农村主要的信贷供给来源
(二)吉林省农村信贷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农业信贷紧缩
自1996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转型以来,中国农业银行便按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理念进行经营。一方面,为了保证最大的盈利,中国农业银行将自身服务的核心从农村逐渐转向城市,从而使得中国农业银行对农村信贷的支持力度不断减弱,而中国农业银行是涉及我国农村信贷最为主要的商业银行,其农业贷款的紧缩也就代表着我国商业银行农业信贷的紧缩[2];另一方面,农业具有季节性、高风险性和低利润性等特点,使得以安全性、盈利性作为经营理念的商业银行对农业信贷的支持动力不断减弱,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农业信贷不断紧缩,进一步使得吉林省农村信贷的规模变得越来越小。
2.政策性银行功能发挥不全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其主要功能是逆市场配置资源,进而增加投入农村农业资金的数量,以达到保护农业发展的目的。但就目前状况来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只负责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管理,而农业生产性的环节、农业基础设施的建立、农业科技的开发等部分信贷不在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畴之内,因而使得政策性银行对于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起着很小的作用,不利于农村信贷规模的扩张,不能有效地满足农户对于资金的需求[3]。
3.信贷供给机构单一
从图2可见,吉林省农村制度内信贷供给机构主要有5类。但是,在实际中能为吉林省农村提供信贷支持的最主要的金融机构是农村信用社,而其他金融机构为吉林省农村所提供的贷款数量是非常少的,导致吉林省农村信贷供给机构单一这一结果[4]。信贷供给机构过于单一不利于吉林省农村信贷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过于单一的信贷供给机构由于竞争对手较少,往往将贷款门槛设置得相对较高,而较高的贷款门槛往往会打压农民进行贷款的动力;过于单一的信贷供给机构所提供的贷款利率一般也是相对较高的,而大多数农民的收入较低,对于较高的利率容易产生抵触情绪,这促使他们选择制度外的贷款形式,有的甚至会选择不贷款,这会阻碍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
4. 农业贷款资金外流
农业属于生产类行业,农业生产受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所影响,造成农民的收入不稳定,偿还贷款的能力也不稳定,由此影响到贷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而对于商业性银行来说,一旦贷款无法收回或者资金链断裂,则会产生不良的后果。同时,农业贷款的盈利能力相对较差,这也不符合银行最大盈利的目标。基于以上几点,银行为了保证其安全和稳定的收益,很容易将资金投入至农业之外的其他领域,形成农业贷款资金外流的局面,而农业贷款资金外流使农业信贷规模进一步变小,不利于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
(三)吉林省农村信贷问题产生的原因
1.信贷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
吉林省农村信贷市场出现供给机构单一等问题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农村信贷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和“事后信息不对称”。其中,事前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农民对贷款即将投入的农业项目的成功概率和对风险的了解程度高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5];事后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已经获得贷款的农户或者企业对贷款所投的项目的收益较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可能会出现违约、逃避债务的现象[6]。这无疑是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导致一些金融机构相继退出农村信贷市场。
管理因素作为影响植物生长的人为因素,具有很强的变异性。在管理过程中,应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当地育苗特点,选择土壤酸碱度、肥力、含水量等进行播种。在造林后期,要加强植物的季节性管理,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
2.风险补偿措施不完善
吉林省农村贷款担保机构的规模很小,其担保效应不足,从而导致从事农村信贷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不能得到良好的担保。吉林省农业保险业发展水平不高,农业保险只限于在农产品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损失时给予补偿。农业保险业发展不足,很大程度上增大了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也降低了农民贷款的意愿。
3.农民贷款意识较弱
吉林省农民贷款意识较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对信用贷款的认识不足,二是贷款利用效益较低。农民对信用贷款的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农民对“信用”的认识较差,不了解信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导致农民的“征信”较差,不能进行再次贷款或者再次贷款的金额受到限制,从而抑制了农村信贷的发展;农民贷款利用效益较低主要表现为,农户在取得贷款之后并不能将取得的贷款投入到效益较高的农业项目中,出现了较多的农村“低品质”贷款,从而阻碍吉林省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7]。
二、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对策
(一)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体系
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体系可以有效缓解农村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放贷机构降低交易风险。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体系主要通过两种办法来实现:一是国家或者吉林省政府建立专门的农村信用系统,将农户的基本身份信息、家庭情况与收入状况信息录入系统内,并将农户每一笔贷款的信用及其在工商、税务部门的信息完整地记录在信用系统中,从而实现吉林省农户信用信息的共享,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给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二是在市场中建立针对农民的商业性农村征信公司,对吉林省内农户的信息进行记录,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只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便可获得该贷款需求方的信息和履约情况,进而增加对贷款农户的了解,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信用风险。
(二)建立完善的农村信贷担保和保险制度
1.积极发展农业保险
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所以农民收入保障性较低、农村贷款风险较大,农业保险便是缓解与防范农业生产自然风险的重要保障。目前,吉林省农业保险业发展滞后,不仅保险范围小、保险品种少,而且运营水平低,无法有效规避农业生产风险。作为农业大省,吉林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商业保险的“逐利”特征,必然出现风险高、收益小的农产品“无人愿保”的现象,因此,需要有效发挥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调控职能。其中,建立公私合营的农业保险公司不乏为一种方案。该公司由政府制定组织结构,为风险大、收益低的农产品保险提供担保与财政补贴,且政府控股、参股均可。这样,既保证了农业保险公司的运营效率,又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政府对金融领域的调控和监督的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是对商业银行所吸收的存款进行保险的制度。当商业银行经营出现困难时,存款保险基金会对储户的存款损失进行补偿。存款保险制度是现代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存在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结果,它可以有效增强对金融监管的力度,亦可对信贷市场的有效运营提供保障[8]。就吉林省农村信贷而言,应该建立专门的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并重点在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主要农村金融机构予以落实。农村信用社等农村贷款机构仅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费即可在遭受重大违约时获得较多的资金,以缓解流动资金不足带来的压力和损失。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也可以增强农户储蓄的信心,不会再出现大规模蜂拥取款的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村金融机构职能的正常发挥。
(三)培养农民的信贷意识
农村信贷需求是农村信贷市场长远发展的关键。与其他省份一样,吉林省农村信贷需求受生产行为“短期化”、思想观念“无负债”的制约,农民对信贷资金期望淡薄,他们重“眼前利益”轻“长远投资”、重“自给自足”轻“借贷偿付”、重“稳准小”轻“动险大”。发展吉林省农村信贷市场,扩大农村信贷规模,在体系、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的同时,还需要培养农民的信贷意识。加强信贷知识宣传可以有效培养农民的信贷意识,增强农户对农村信贷知识的储备,提升农民对农村信贷的认知水平。扩大信贷知识宣传可以通过政府派遣或者银行聘请专门的金融人才到农村进行信贷知识的讲解,从宏观上讲明农村信贷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从微观上讲清农村信贷对农户切身的意义所在,激发农民对信贷资金的消费需求,促进吉林省农村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的可行性分析
(一)实施条件分析
1.应当具备的条件
为了保证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吉林省农村信贷在现实发展中必须具备几个条件:健全的法律、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及披露、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动力、农民对于信贷知识有一定程度的接受和理解、增大财政投入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信贷的动力。拥有健全的法律条文可以给农村信贷的发展和信用体系的建立带来可靠的保障;要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体系,则需要拥有足够的技术来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并要将农户的信用信息进行完整性的披露;要建立完善的农村信贷担保与保险制度,则需要拥有足够的利益来吸引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动力对农业风险进行担保;要有效提升农户的信贷意识,则需要在农户接受知识水平良好的前提条件下开展信贷宣传与讲解;只有在使吉林省农村信贷获得较大的发展的前提下,增大政府的财政投入才是有意义的;而只有政策优惠的利益足够抵销农业信贷的高风险、低收益时,社会资金才会有足够的动力流入吉林省农村信贷。
2.已经具备的条件
目前,吉林省各方面的发展成果较为显著。其中,部分产业的发展和政策的提出,可以满足吉林省农村信贷对策有效实施的条件。就法律层面而言,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文件,为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就技术层面而言,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信用制度的完善保证了农户信用信息的准确性,而当今信用社会的属性则很好地披露了农户的信用信息,为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体系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农业是一国的立国之本,关系着每个公民的日常饮食,而农村信贷的发展可以加快农业水平的提高,农业的快速发展可以大幅度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甚至可以刺激国家经济。因此,充分发展农村信贷的作用可以带来庞大的经济效益,促使政府有动力增加对农村信贷投入的力度。
3.需要完善的条件
虽然目前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对策可以从部分条件的实现中得到支持,但是要想更好地实现这些发展对策,就必须对另外一部分条件进行进一步完善。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具有动力、农民对信贷知识的接受程度以及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信贷的动力。其中,农业生产由于受季节性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导致对农业进行保险的风险较大,风险较大则使得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收取的保费相对较高,而农产品生产的利润却很低,这就会出现投保的农户较少、保险公司对农业的保险动力不足等问题,而要想有效地对农村信贷进行担保,则必须要给予保险公司一定的福利且这些福利与优惠的力度要大于或等于农业风险可能对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以此增强保险公司对农村信贷与农业进行保险的动力;要培养农民的信贷意识,更好、更有效地宣传信贷方面的知识,同时农民的接受程度也是至关重要的。当前,我国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且思维固化,农民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而若要对农民的接受程度进行提高,则需要长期扩大农户的知识层面、开阔农户的眼界,从根本上对农户的信贷意识的提升提供保障;政府对农村信贷进行支持的最终目的便是将社会资金引入农村信贷,扩大农村信贷的规模,但一般来讲社会资金具有逐利性的特点,其是否可以流入农村信贷取决于其是否足够具有吸引力,若要对这一条件进行完善,则需要政府提供的政策优惠力度要大到可以吸引住社会资金,以保证社会资金有序平稳地流入农村信贷,对农村信贷的发展提供支持。
(二)实施环境分析
1. 需要具备的环境
良好的实施环境可以更好地对提高发展对策的可行性提供保障。在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对策中,需要具备的实施环境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文化环境。其中,政治环境主要是指国家和政府对发展对策所提供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是最根本的环境;经济环境是指发展对策实施的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经济水平对发展对策的实施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技术环境是指发展对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科技发展水平,是根基式的环境[9];文化环境是指参与到吉林省农村信贷各主体之间的思想与观念的总和,是发展对策存在的长远保障。
2. 目前的实施环境
吉林省在各方面的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构建出了与农村信贷相关的各方面的良好环境。其中,就政治环境而言,国家大力提倡“乡村振兴”战略并提出“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的方针,代表着国家对农村金融与农业的重视,也代表着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对策可以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下得以实施;就经济环境而言,2018年吉林省的GDP为11252.8亿元,2019年为11726.8亿元,2020年为12311.3亿元(1)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无论是规模还是增长速度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这代表着吉林省的经济水平在逐年增高,其为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就技术环境而言,2019年吉林省农村中农用大中型拖拉机数量为341000台,小型拖拉机数量为890423台,联合收割机数量为101000台(2)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这表明现如今的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水平在不断提高,拥有技术支持也会降低农村信贷的风险并增强农业保险公司和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信贷的动力;就文化环境而言,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民的文化程度依然低于平均水平,但随着国家教育的不断发展,吉林省农民的文化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因此,目前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的实施环境是良好的。
3. 需要优化的环境
虽然吉林省经济发展较快,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例如2020年,吉林省第一产业增长值为1553亿元,在总GDP中占12%(3)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吉林省属于农业大省,农业发展程度直接决定其经济发展程度。农业的增长值不足、占比过低反映出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有效实施的经济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吉林省应通过进一步大力发展农业、重视第一产业的发展来营造更好的经济环境。另外,近年来虽然吉林省居民的文化水平已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依然存在城乡文化、思想价值观差异较大等问题,说明农村的文化环境需要进一步的优化。目前,在生活中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思想层面进步的速度越来越快,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主要的实施对象就是农村,而农村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使得农村对于新信息的接收速度要慢于城市并且会出现一定的滞后现象。为保证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的实施,吉林省应大力发展农村教育,进一步打开农村接收信息的大门。
(三)综合分析
如图3所示,已具备的条件和环境有法律、信息的准确性与披露、经济效益、技术、政治,仍需完善与优化的条件和环境有经济、保险公司动力、农民接受程度、社会资金流入动力、文化。从对吉林省农村信贷发展对策的实施条件与实施环境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部分条件与环境是属于相互包含的关系。例如,农民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披露包含于技术环境中,农民对于信贷知识的接受程度包含于文化环境中,保险公司的保险动力、社会资金流入动力以及经济环境均可以通过政府的刺激来得到缓解,文化环境则需要短时间的刺激与长期培养来进行完善,实施条件与实施环境的关键因素(即政策、技术和法律因素)均已初步完善。通过以上分析,得到的结论是:在吉林省农村信贷的发展对策的实施过程中,虽然会存在一定的波折,但利大于弊,发展对策具有可行性。
图3 实施条件与环境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