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文化带建设背景下大运河山东段非遗的旅游开发研究
2021-11-29王雁
王 雁
(青岛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大运河生产、生活方式孕育而产生的,或者其内容反映大运河生产、生活方式的,或者其形成、传播依赖于运河环境和大运河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1]。作为运河文化的重要载体,它根植于运河民间,与沿线民众的生活紧密相连,是运河文化遗产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大运河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运河的申遗之路顺利完成,沿线各省市纷纷将当地运河文化遗产当作旅游吸引物,运河迈入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新时代。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大运河旅游因此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与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中也强调,要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发展,促进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作为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也迎来了新的契机。
一、大运河山东段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分析
大运河山东段全长643公里,位于大运河中枢地段,现存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在大运河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利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运河区域内非遗数量庞大,类型众多,基本上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类别,涉及的内容既包括与运河本体、功能等直接相关联的部分,也包括衍生、形成、发展于运河沿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表1。
二、大运河山东段非遗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随着大运河申遗成功以及各地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进行,山东省各级政府开展了大量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发展工程,运河非遗的旅游开发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更广阔的市场前景。近年来山东虽然在非遗旅游开发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包含非遗元素的旅游产品不断涌现,但运河非遗的旅游发展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运河城市间各自为政,缺乏协调与合作
长期以来,山东运河沿岸各市在运河遗产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城市间缺乏地域协作与联合发展的意识,尚未形成一个有机统一整体。加之各运河城市内非遗的数量和类别存在差异,旅游发展的阶段不同,导致对运河非遗的利用方式和态度也不一致,因而旅游开发程度各异,合作机制有待加强。
(二)非遗旅游开发层次低,内涵深度不够
从政府层面来看,目前山东省对于运河的非遗旅游开发缺乏宏观层面的科学规划和指导,对于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的发展方向、遗产和旅游融合的创新路径等没有出台相对应的文件。现非遗旅游开发基本上停留在利用其外显形态来进行观赏性展示,利用形式单一,产品类型不够丰富,运河非遗旅游开发的层次低。对于非遗本身的文化内涵和教育价值也并未进行深度挖掘,旅游产品的体验性、参与性不足,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
三、大运河山东段非遗旅游的开发策略
近年来,山东对于运河文化带建设予以了高度重视,区域内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工作也在文化带建设下稳步推进,为此,针对目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大运河山东段的非遗旅游开发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运河非遗旅游开发的区域协作机制
运河具有连通性与开放性的特征,在长期的文化交流融合中,运河非遗的很多项目就呈现出跨区域分布的特点,这就为城市间非遗旅游的联合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合作基础。应充分利用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契机,打破原先各自为政的局面,建立跨区域的非遗旅游开发机构,对区域内非遗旅游资源进行统筹整合,提升山东运河非遗旅游的整体影响力,形成整体开发、相互协调、互利共赢的全新格局。
(二)丰富非遗旅游产品供给,创新运河非遗旅游开发模式
由于运河非遗内涵与承载形式的不同,其价值各异,旅游发展的潜力也不同,因此必须将“有价值的原始状态、不可再生、不能复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可以复制并能够规模经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准确区分开来”[3],针对不同类别的非遗进行分类保护与旅游开发,丰富非遗旅游产品的类型供给。同时要创新非遗旅游开发模式,深挖运河非遗文化内涵,促进非遗旅游产品从观光向体验的转型升级,增强旅游产品的参与性,充分发挥其蕴含的文化与教育功能,提高游客满意度。
(三)培育运河非遗文创产业,延长非遗旅游产业链
文创产品是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表达的重要途径,也是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媒介桥梁。要以运河非物质文化为核心,开发非遗文创衍生品,实现非遗项目从非物质形态向物质实体的转换。一方面要提高非遗产品的设计水平,在注重观赏性的同时兼顾功能性,以“非遗+文化创意”的形式促进文化旅游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化,整合推出非遗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影视作品、非遗美食等周边产品,丰富旅游商品市场;另一方面要拓宽营销渠道,利用网络营销等方式,充分调动市场力量,为非遗文创产品的流通与售卖打开通路,进而推动实现运河非遗的产业化,延伸非遗旅游产业链。
四、结语
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运河遗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承载。山东是运河流经的重要省份,作为齐鲁文化与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历史文化深厚,民俗风情特色突出,区域内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旅游价值明显。后申遗时代,要以运河文化带建设为契机,深挖运河文化内涵,整合运河非遗文化资源进行旅游开发,推动运河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做好文化与旅游融合的重要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