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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建立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的路径探析

2021-11-27刘先春

攀登 2021年2期
关键词:考核干部培训

刘先春 毛 峰

(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1]通过示范激励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是我们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部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甚至出现了工作消极、懒政怠政的现象。为有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习近平总书记为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2]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科学建构新时代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增强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提供了较为系统完备的政策依据和实践指南。在2018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过程中,再次强调:“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立足于制度治党的维度,将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纳入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使得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自身有了清晰的制度归属。通过一系列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在整体层面上形成了新时代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的基本逻辑,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有效提振干部精气神,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等重大现实问题提供了根本的依据和遵循,也对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使命担当、践行宗旨信念、认真履职尽责具有重要意义。

一、愿担当:建立健全崇尚实干、带动担当的正向激励机制

正向激励就是使干部行为价值得到充分肯定,使其在政治前途、物质待遇、思想情感等方面得到认可,有效激发和调动干部主体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干部正向激励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多元激励,积极营造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会氛围。

(一)健全政治激励机制,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正确选人用人是对干部最大的政治激励,也是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一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各省、市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意见,坚持政治强、信念坚、作风硬、本领高的好干部标准,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要优先选拔在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任务一线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在社会实践中彰显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二要完善和落实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 (试行)》的具体要求,积极研究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政策内容与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退休制度和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及时调整政治上不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的领导干部,进而在全社会逐渐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三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冲在前、干在先,是我们党走向成功的关键。”[4]要在发挥好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重点加强正面典型的培育和树立,强化正面典型的模范表率和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履职尽责,进而在全党营造崇尚实干、清政廉政的政治生态。

(二)健全物质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勇担当、善作为的待遇保障

物质待遇是干部维持基本生活、认真履职尽责的最基础保障。通过科学合理的物质激励,解决好领导干部基础性的现实问题,才能更有效调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动力。一要健全科学的薪酬体系。在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地法定权限范围内,以兼顾公平、体现差异为基本原则,统筹协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金融等部门,制定适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使得干部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适当照顾在边远乡镇、艰苦岗位上工作的干部,重点倾斜担负急、难、险、重任务的干部,着力提高埋头苦干、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的福利待遇,使得干部干事创业更有保障、更有盼头。二要完善干部表彰奖励机制。加强荣誉表彰,发挥典型示范、精神引领,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有效举措。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要适时调整和优化。例如,增设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奖项,以表彰在我国不同行业和领域中涌现出的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的领导干部。要做好平时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或能沉着应对、处理包括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在内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或承担专项性重要工作有着突出成绩或贡献时,必须进行表彰奖励,切实增强干部的职业荣誉感。要完善表彰对象管理服务,把功勋荣誉作为干部职位晋升、评先选优、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他们干事创业、再立新功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三)健全精神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敢负责、求实效的内生动力

精神激励是唤醒干部内心自觉的有力武器,能最大程度发挥党员干部主体性作用,激发其内心深处的热情与潜能。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人文关怀摆在突出位置,进而达到持久稳定的激励效果。一要注重思想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通过集中培训、举行报告会等不同学习形式,逐渐确立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的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补足精神之“钙”。要以初心使命筑牢干部担当之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的责任,时刻保持清醒,经常对照检查、检视剖析,锤炼干净担当忠诚的政治品格。二要注重人文关怀。坦诚真诚的情感交流、贴心暖心的关怀爱护往往更能增强党员干部对组织的归属感、对干事创业的责任感。要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扬谈心谈话这一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党员干部间思想沟通,有效掌握其思想和工作状况,及时化解存在的不良情绪,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与问题。要关心干部身心健康,让干部健康检查制度、职工带薪休年假制度等事关干部切身利益的制度常态化、持续化,切实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能担当:建立健全因需施教、与时俱进的能力培训机制

干部能力培训是新时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具有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健全完善的干部能力培训机制是有效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保障。

(一)以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为重点科学安排干部能力培训内容

新时代,党员干部要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就必须依据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并科学安排干部能力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就该问题作了重要论述,他认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首先,要加强理论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5]加强理论教育是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其主要内容必须涵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经典著作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要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熟练掌握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去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深层次问题。其次,要加强党性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6]加强干部党性教育要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使其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严格审视自身言行。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道德底线,增强党的意识,能够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加强党员干部的“四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从历史中汲取养分,使其真正做到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二)以与时俱进、优化调适为导向创新干部能力培训方式方法

党员干部培训不同于一般的大众化教育,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坚持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其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等国家层面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切实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同其他各级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增强办学实力与活力。二要积极探索信息时代的培训方式方法。新时代党员干部能力培训要打破传统、单一的授课方式,依据不同党员干部的内容要求与自身特色,充分利用当前先进的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干部网络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化水平。三要激发培训者学习先进、精益求精的内生动力。干部能力培训工作者要不断加强理论和实践教学学习,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开发打造精品课程、精心设计授课方案,有效结合线上线下双平台,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从而真正实现教学相长的最终目的。

(三)以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为目标健全干部能力培养提升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必须要提高七种能力。新时代干部培训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抓好党员干部能力培训,通过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的各项执政本领与能力。一要健全干部实践锻炼激励机制。注重要在急、难、险、重一线发掘和提拔优秀党员干部,尤其是有潜力的年轻干部,不断打破条块限制,进而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畅通渠道。要把选拔出来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一线岗位经受历练,使其能够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二要完善干部到重大斗争一线经受历练的制度。新时代,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政面临更多的风险与考验,要想真正在时代大考大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强化培养党员干部的斗争能力。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历练中坚定斗争立场、把准斗争方向、优化斗争策略,在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中炼就钢筋铁骨。

三、会担当: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考核评价机制

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加强新时代党政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政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为有效监管干部,从根源上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难题提供重要参考。此项制度的系统科学建构要从“考评什么”,即优化指标体系;“怎么考评”,即规范方法流程 ;“有什么用”,即加强结果反馈三个方面着力。

(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提升考核的系统性

筛选、优化契合新时代发展诉求的指标体系是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为解决领导干部“考评什么”的难题提供了基本遵循。一要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干部考核的实质是政治考核。因此,要重点考察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7];是否在政治、思想、行动方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是否能时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检视自身思想与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永葆人民干部的政治本色。二要从“德”“能”“勤”“绩”“廉”五大层面展开综合考评。对于干部“德”的考核评价,要从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两个维度展开,其中政治品德(“政德”)应涵盖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尊崇党章,坚定社会主义信心等基本指标。道德品行须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与个人品德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考核。对于干部“能”的考核评价,就是考察领导干部在履行行政主体责任的过程中是否具备政治领导能力、思想引领能力、组织动员能力以及社会号召能力等具体指标,确保领导干部具备应对新时代诸多风险挑战的能力与本领。对于干部“勤”的考核评价,就是考察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以及工作作风。具体包括两个层面,其中“做官”方面涵盖干部恪尽职守和严以用权状况两项指标。“为民”方面包括干部担当作为和积极践行群众路线状况两项指标。对于干部“绩”的考核评价,包含“实绩”与“潜绩”两个层面。所谓“实绩”就是要考核领导干部是否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及党的建设工作的客观成效等具体指标。“潜绩”应涵盖人民满意度状况和干部公信力状况等具体指标。对于干部“廉”的考核评价,应涵盖廉洁自律与遵纪守法两个层面。其中“廉洁自律”层面应涵盖干部履行秉公用权主体责任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等具体指标。“遵纪守法”层面涵盖遵守党纪和遵守法律状况两项指标。

(二)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

规范、优化考核评价具体步骤,为精准考核干部担当作为提供高效的方法流程,有利于切实增强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干部考核本身具有动态性和持久性的鲜明特征,新时代,要推进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一要实现多重考核评价主体的协同联动这一基本前提。必须坚持以党的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主体的基础上,充分动员各级权力机关、人民政协、司法机关等内部主体积极参与到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中来。同时,需发挥外部主体的积极力量,通过高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鼓励人民群众、部分社会团体以合法渠道理性表达意见,为干部监督评议工作的展开奠定根基。二要把显绩考核与潜绩考核结合起来,使两者达成一种动态平衡。习近平总书记曾在2018年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8]这就为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运用辩证思维看待显绩与潜绩间的关系提供根本遵循。在开展干部考评工作的过程中,既要看到如GDP增长速度、招商引资数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易量化、易见成效的“实绩”,又要看到如政府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度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等难以评判的“潜绩”,以制度建设确保精准考核,不让埋头苦干的干部寒心。三要嵌入总结性的考核评价程序。所谓总结性的考核评价程序就是指,各考核评价主体基于对干部用权全过程及其工作绩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得出干部履行行政主体责任的能力和素养的最终意见。在明确干部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考评委给出的党政干部最终考评结论为后续干部问责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基本的数据支撑,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进而不断提升考核制度的权威性。

(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反馈,彰显考核的实效性

坚持考用结合、考培结合、考奖结合、考责结合,把考核评价结果真正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追责问责之中,才能真正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一要形成新时代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公开机制。首先,考评对象的基本信息公开。如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业绩状况等,为考评工作的展开提供基本的信息支撑。其次,考评过程公开透明。包括考核评价的内外部主体的基本意见收集、考核过程方式方法的运用以及最终结果的认定,都需推进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着力破除“闭门自评”的陋习。最后,推动考评结果的公开。要通过不同的渠道进行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考核评价工作的可信度。二要进行考核结果反馈,帮助干部强化担当意识。考核主体须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党政领导干部,使其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也要将考核成绩、存在不足、改进意见等一并反馈,要不定时跟踪督促干部整改落实情况,帮助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近期,浙江省某县给部分懒政怠政、工作效率低下的领导干部授予“蜗牛奖”,通过变相“激励”,给部分不担当作为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要通过考核结果反馈,使得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进而营造以担当立身、凭实绩进步的良性竞争环境。

四、敢担当:建立健全标准明晰、常态长效的容错纠错机制

想要干事创业就得承担风险。只有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建立鼓励干部大胆作为的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勇于创新、踏实做事、不谋求私利的领导干部撑腰鼓劲,才能有效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进而有效去除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懒政怠政庸政现象,进而在全党全社会营造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机制与容错纠错机制具有极大的相融性。[9]容错纠错机制不仅涵盖激励机制中正向激励的要素,更是一种通过侧面的、不同形式的激励,使得干部能够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

(一)科学界定容错纠错范围界限

科学界定容错纠错之“错”的基本内涵,厘清容错的范围界限,是鼓励干部探索创新的首要前提。容错纠错作为政治领域新生的话语体系,现行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未对其范围界限作出明确界定。容错纠错之“错”更多的是指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工作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干部未能及时准确把握事物的本质而由此产生的差错和失误。对于干部容错纠错之“错”的明晰界定,必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重要指示精神,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切实为敢担当敢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针对党中央宏观政策指示以及各地具体实践,可将容错纠错之“错”作出如下界定:一是对于错误的定性层面,是指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却因经验不足而导致的错误,而不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却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犯错的客观因素层面,是指干部在落实党和国家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中由于不可抗因素与不可预判的因素而导致的过失、错误,而不是干部懒政怠政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而造成的损失。三是犯错的主观因素层面,是指干部自身主观心态方面,由于疏忽大意和过度自信导致的过失,而不是滥用职权、故意为之造成的重大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

(二)合理设定容错纠错条件情形

《意见》为建立科学性、实效性的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但干部所犯的错误哪些可以容,哪些不能容,《意见》只提出了“三个区分开”的总体要求、四个基本原则以及六点影响因素,对可容错的详细情形没有具体设定,这很大程度上会导致此项制度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错容、乱容等情况。因此,要科学界定容错纠错条件情形。首先,务必从错误性质、主观动机、客观因素、程序流程、后果影响以及纠错程度等方面出发,精准细化标准依据,科学限定范围界限,合理设定容错纠错条件情形。其次,要制定系统完备的容错纠错清单。要在准确把握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和政策界限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标准明晰、分级分类、动态调适的容错纠错清单。在制定容错纠错清单的过程中,必须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制度意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措施,切实维护容错纠错机制的权威性。同时,要注重制度创新,不能对容错纠错清单作局限性、教条化的解释和说明,要根据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和各地实践的具体变化适时调整和优化。最后,必须要提高制度的实践效能。容错只是手段,纠错才是目的。要细化容错情形,明确免责措施,把因违背科学、违背程序和规律、独断专行而做出的决策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对存在过错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提醒、反馈等方式,指明具体问题、认真分析根源,明确改进策略。绝不能让容错纠错成为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甚至违法乱纪的“保护伞”和“挡箭牌”。

(三)系统规范容错纠错实施流程

一项制度实施程序的科学与规范,不仅能够大幅度提高办事效率,更是反映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标识。科学构建容错纠错机制必须明确、细化容错纠错的具体操作程序与实施流程,有效提升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效能,才能使该项制度落地落实,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常态化、规范化应当包括相互密切衔接的个人申请、调查核实、研究认定和结论反馈四项基本环节。一是个人申请。当责任人认为自身在干事创业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失误符合容错免责范围、情形,便可以向容错纠错的认定和实施主体,包括同级的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等提出书面申请。二是调查核实。实施问责的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起的数个工作日内及时成立专门调查组,通过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依据客观事实,系统分析申请人所犯错误的性质,以及错误背后的主观动机、客观条件等,全面摸清事情原委。三是研究认定。调查组应当将调查结果如实反映给容错纠错的认定和实施部门。相关机构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对于较为复杂或具有争议性的情形,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或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协商后给出最终的认定结果。四是结果反馈。在作出认定结论后,凭该结果判定是否启用免责机制。同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若有异议,可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复议。

(四)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制度链条

只有通过建章立制,不断健全和规范容错认定的制度流程和操作细则,让规范有效的制度链条环环相扣,才能为科学容错纠错提供坚实保障。一要加快关于容错纠错的立法工作。除《意见》之外,北京、湖南、山东、云南等省市也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试行办法,为现阶段各省市建立适应当地客观实际的容错纠错机制提供了基本遵循。但目前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仍停留在行政规章、条例以及政策层面,难以起到强有力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因此,要尽快启动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重视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开展工作,统一容错纠错的认定和适用标准,让成熟的法律规范为容错纠错机制的落地落实提供有力保障。二要构建处理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机制关系的有效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的逐渐深入,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执纪问责机制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存在容错纠错与执纪问责两种制度之间含糊不清,甚至混淆错乱的情形。从概念上来说,容错纠错是立足于权力创新的维度,以一种先在的肯定性行为,促进行政主体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而执纪问责更多的是立足于提高权力运行效能维度,以一种后在的规范权力运行并防范权力出错的约束机制。处理好两种制度间关系的关键在于执纪问责和容错纠错的实施主体要协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充分发挥规则的合力效应,着重问责与容错纠错的有机衔接,实现纪律处分和绩效管理等相关机制的相辅相成。

五、结语

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阐释了这样一个真理,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只有党的干部担当作为,各项事业才能蓬勃发展。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干部能否担当作为,直接影响着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进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因此,如何以制度建设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是当前党的建设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旨在通过学理性分析,从正向激励、能力培训、考核评价以及容错纠错四个维度厘清新时代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构建的基本路径,力图为今后该制度机制的完善提供初步框架。当然,一项制度的成熟定型是一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过程,制度系统的调适和优化也需要在实践中去不断探索。总之,新时代,有针对性地建立行之有效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是推进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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