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研究及其对元代文学史研究的启示
——以萧启庆的系列成果为切入点
2021-11-26左丹丹
左丹丹
(武汉大学 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武汉 430072)
引言
中国学者百年来的元史研究肇端于民族危机下的边疆史地研究,激发于域外所谓的异民族统治汉族经验研究,近些年来又面临着海外所谓的新元史、新清史乃至全球史的挑战。元代文学史研究则长期处在白话文学史观、进化文学史观、阶级史观的支配下,导致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戏曲而忽视诗文、过分相信“九儒十丐”的传说而据此对元代文学创作主体进行定位,进而影响了元代文学史的研究范式。近些年来,在邓绍基、幺书仪、李修生、杨镰、查洪德等学者的主导下,元代文学史研究取得了丰硕成就,但传统思维定式的影响依然存在。上述研究趋势过分强调少数民族统治中国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性而忽视了其于中国史上的传承性,“新元史”甚至挑战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和家国认同。我们有必要介绍国际上的权威学术观点,回应上述倾向,以引领古代文学研究。台湾“中研院”院士萧启庆的研究即是经典的代表,他的《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1]及姐妹篇《元代的族群文化与科举》[2]等,是百年来元代历史研究的经典之作。“内北国而外中国”一语出自元末明初人叶子奇的《草木子》,用以指称元朝重北人、轻南人的二元政治体制特点,萧启庆借这个概念来为自己的元代历史研究论文集命名,目的在于彰显元朝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性和传承性,①《草木子》的作者叶子奇在明朝的监狱中一方面指责元朝对南人的政治歧视,另一方面也不忘称赞元朝的政治安定和经济繁荣。萧启庆的研究关注矛盾与冲突,但更关注交往、交融与传承。昭示了中国学者的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对于元代历史研究及元代文学史研究都具有重大的启示。笔者阅读了以萧启庆为代表的元史研究著作,感受颇深,在此拟对萧启庆为代表的元史研究的成就和特点加以评述,进而探讨其对元代文学史研究的启示。
一、21 世纪元史研究的成就与特点:以萧启庆的系列论著为中心
21 世纪以来,元史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了一批经典性成果,如李治安《元代政治制度研究》《元代行省制度》,姚大力《蒙元制度与政治文化》,陈高华、史卫民《元代大都上都研究》,刘晓《元史研究》,申万里《元代教育研究》,涂云清《蒙元统治下的士人及其经学发展》,饭山知保《另一种士人——金元时代的华北社会与科举制度》等。这些著作有力地推进了我们对元代历史、文化的理解,其中,萧启庆的研究是最值得关注的成果之一。他先后出版有《西域人与元初政治》《元代军事制度》《蒙古前期名臣传论》(合著)、《剑桥中国史》第六卷(合著)、《元代历史新探》《元代历史新研》《元代历史新论》《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元代的族群文化与科举》《九州四海风雅同——元代多族士人圈的形成与发展》《元代进士辑考》等著作,有力地推进了元史研究。下文拟从军事征服与政治运作研究、蒙元根脚世家与汉族儒士研究、族群文化与科举文化研究三个层面分析萧启庆在洞察元代历史特殊性和传承性上的成就和特点。
就军事征服与政治运作研究而言,萧启庆既揭示了蒙元征服与制度建设的内在特点及其关联性,也揭示了蒙元政治运作上蒙古草原派与中原汉法派、汉地儒治派与西域理财派的冲突。《元代的宿卫制度》《元代的镇戍制度》《元朝的区域军事分权与政军合一:以行院与行省为中心》《蒙元水军之兴起与蒙宋战争》四文探讨元朝军事制度的由来、演变以及军事战略的特点。萧启庆指出:宿卫制度中的怯薛是家产制和游牧封建制的产物,担任宿卫之怯薛具有帝王亲卫、皇家家务干部、质子营、贵族子弟训练学校、蒙古中央政府的功能,元朝中央机构建立后怯薛仍然是超越政府机构的决策团体,怯薛作为根脚世家骤列高位、拔职要津,往往从三、五品起官,以一、三品终官[1]216-255;元朝建立后在儒士的鼓吹下从汉军中抽调精兵组成侍卫亲军并最终建成了包括汉族为主的左、右卫以及唐兀卫、斡罗斯卫、阿速卫、钦察卫等,以拱卫两都和腹里、镇压叛乱,结果却成为政变主力与权臣后盾;蒙古镇戍军不仅承担镇压汉人、南人叛乱的重任,而且还负有镇压蒙古汗王和宗王叛乱的重任,这两个任务决定了镇戍军的布局[1]257-275;由于采取了种种策略确保蒙古人对军队的控制,元朝行院、行省的军事权力与军政合一制度,表面上看是分权,实际上是一种集权[3];蒙古军之所以所向披靡,是因为他们除了利用骑兵机动性、冲击力、大迂回的优势外,还不断适应新环境、建设新兵种、采取新战法、动员当地一切资源以供作战之需[1]346-370。上述制度、策略的遵守、执行情况直接影响了元朝的统一与失败。
蒙古人在征服中不断学习、完善自己的文化和制度,在其由掠夺到统治的进程中,西域人最先进入蒙古政坛,萧启庆的《西域人与元初政治》对前四汗和忽必烈时期蒙元政府的政治运作及西域人的作用进行了深入分析:由于文化和语言接近、经济联系密切、归附最早,西域理财派协助蒙元政府管理天下,在文教、行政、财经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以耶律楚材、忽必烈潜邸旧侣为代表的汉法派、儒治派则始终处境艰难[4]。《忽必烈潜邸旧侣考》一文显示,忽必烈受封管理漠南汉地事务后开府金莲川,在一批汉族幕僚的影响下进行汉法试验,最终依靠汉地人才和军事实力夺取了帝位,汉法派在中央政权中暂时取得了优势[1]113-143。但是,忽必烈并没有建立一套为各族群共同接受的意识形态,汉法与蒙古法冲突不断,这导致了元代中期的政治动荡,最终削弱了蒙元政府,其失败的命运不可避免,这亦是《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元中期政治”一文的重心所在[5]498-566。
萧启庆对蒙元根脚世家与汉族儒士的研究,一方面揭示了蒙元根脚世家世享政治特权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厘清了汉族传统政治精英——儒士的实际地位,从而破除了“九儒十丐”的谣传。萧启庆的分析显示,蒙元根脚世家与汉族儒士的政治地位是汉法与蒙古法激烈冲突在精英领域的反映。《元代四大蒙古家族》分析了蒙古汗廷四大怯薛长——赤老温、博尔术、木华黎、博尔忽的起源与封建、仕进与婚姻、家风与家学,认为元代的政治、社会结构是蒙古与汉地两个传统激荡之下的混合品,四大家族的子弟不仅保持了封建主的身份,而且成为最高级的官僚,世代享有两个特权领域最好的部分[1]509-578。《蒙元时代高昌偰氏的仕宦与汉化》则以个案研究的方式揭示了色目人追随蒙古人的历史[1]706-748。《元代几个汉军世家的仕宦与婚姻》则分析了蒙古灭金时期投降蒙古的汉人军阀之政治地位:天成刘氏、永清史氏、稾城董氏、兴定张柔、东平严氏、济南张荣犹如蒙古人的伴当,成为灭金、灭宋主力,世代管民,世掌军权,后来在元朝强化中央集权的过程中转化为中央官僚。萧启庆指出,蒙元政权是以若干与皇室关系久远的蒙古贵族家族为核心,而汉军世家则居于高层统治精英的边缘,协助前者,统治华夏[1]276-345。《元代的通事和译史:多元民族国家中的沟通人物》一文分析了元朝为管理多元族群而在政府部门设置的口译、笔译人才,认为通事、译史设置之普遍、地位之崇高,盛况空前,而这个群体也成为蒙元时代的政治精英[1]415-462。萧启庆的研究显示,根脚世家垄断了大部分五品以上的职位,政治精英在金元、宋元易代之后出现了彻底的变更。原金统治下的汉人儒士在蒙古灭金过程中消亡殆尽,残存的儒士荫庇于汉地世侯、集结于忽必烈潜邸从而得以进入元朝政坛;但是原南宋统治下的儒士却被排除出政治权力核心,因而产生了“九儒十丐”的谣传。《元代的儒户:儒士地位演进史上的一章》认为元廷免除了江南10万儒户的差发和赋税,在籍儒人还享有廪给,儒户唯一的义务就是就学,其出路则有补吏、教官等途径。在萧启庆看来,儒户的权利大于义务,儒户待遇并不恶;元廷岁贡儒吏的人数并不亚于宋金的科举,元代儒士的出路不在于量而在于质,这是儒士感觉沮丧的根本原因[1]371-414。
在长期的研究中,萧启庆发现,尽管汉法与蒙古法、儒治派与理财派冲突不断,但元代的族群互动和科举考试却让各族士人出现了文化认同,汉文化因此得以延续。《元代蒙古人的汉学》《论元代蒙古人之汉化》《蒙元时代高昌偰氏的仕宦与汉化》《元色目文人金哈剌及其〈南游寓兴诗集〉》均是研究蒙古、色目人汉化的代表作,前者还被学术界认为可与陈垣名著《元西域人华化考》并行。就在撰写《元代蒙古人的汉学》一文的过程中,萧启庆发现一个蒙古、色目士人群体已经形成,因而撰写《元朝多族士人圈的形成初探》一文,继而扩充成《九州四海风雅同——元代多族士人圈的形成与发展》一书。他从社会网络(同乡、姻戚、师生、座师门生与同年、同僚等)、文化互动(诗文唱酬、雅集、书画题跋、编书赠序)等层面展开分析,认为各族士人基于共同的造诣、兴趣和品味形成了一个多族士人文化圈,拥有包括信仰、价值、行为规范和政治理念在内的群体意识,蒙古、色目士人在汉法之鼓吹、斯文之传承、纲常之扶持、中原历史文化之认同等方面与汉族士人无异,被汉族士人视为“吾党之光”[1]476-508。这个多族士人圈的形成与科举的推动密切相关。他的《元代科举与精英流动:以元统元年进士为中心》一文显示,科举的恢复使蒙古、色目、汉人仕宦子弟在荫袭之外开辟了一条入仕的正途,也使得南人之科第簪缨世家子弟获得重返政坛的机会,并为各族下层子弟创造了入仕的机会,造就了一批学养、背景相近的各族精英,科举对族群互动、文化认同的推动之功不可磨灭[1]185-215。萧启庆还推出《论元代蒙古色目人的汉化与士人化》《元季色目士人的社会网络:以偰百辽逊青年时代为中心》《元代蒙古色目进士背景分析》《元朝科举与江南士大夫文化之延续》《元朝南人进士分布与近世区域人才升沉》等文,进一步深化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元代的族群互动和科举考试虽然使蒙古、色目人“士人化”即熟谙士人文化而成为士人群体之一分子,但并没有实现彻底“汉化”即同化,因为他们虽接受汉族士人文化却未必放弃其本族的族群认同甚至选择性地保留其原有文化,这是元代政治对族群融合的阻碍造成的。“士人化”这个概念的提出,对于厘清元代蒙古、色目人汉化的性质与程度大有裨益。他还认为,无论是从进士的家族传承还是从进士的地域分布,元代江南三省进士的分布和宋、明二代并无多大差异,江南三省精英的延续与变化均由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决定,与蒙元统治关系不大[2]。《宋元之际的遗民与贰臣》《元明之际的蒙古色目遗民》《元明之际士人的多元政治抉择:以各族进士为中心》则分析了易代之际士人尤其是进士的政治抉择,认为影响易代之际各族士人出处的是君臣大义而非华夷之辨:宋元之际南方士人对蒙古的抵抗并不像传统所认为得那样严重[1]144-157,元明之际的南方进士则基本上站在元朝政府一边,蒙古、色目士人的忠义之举尤为惨烈,这与族群互动、科举考试所造就的文化认同密切相关[1]158-184。
如果说萧启庆的军事征服与政治运作研究、蒙元根脚世家与汉族儒士研究彰显了蒙元历史的特殊性,那么,萧启庆的族群文化与科举文化研究则突显了蒙元历史的传承性。把握好蒙元历史的独特性和传承性是每个中国元史研究者的责任,是对新清史、新元史等海外汉学否认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家国认同的有力回击。中国的人文科学是中国人自己的学问,海外汉学,诚如葛兆光先生所说的那样本质上是外国学[6]。
二、元史研究对元代文学史研究的启示
元史研究学者不多,萧启庆曾自诩“千山独行”,靠的是一己之兴趣从事着冷门专业的研究,不过由于学术思潮的制约,元代文学史研究对目前元史研究成果的接受仍然有限。李修生曾呼吁,元代文学史研究应该加强对元史研究成果的吸收[7]。如今重读萧启庆等人的著作,笔者觉得李修生的话有重提的必要。以萧启庆为代表的元史研究对元代文学史研究的启示是多方面的,限于篇幅,这里只谈以下三点。
其一,蒙元作家——士人的生存状态问题。以萧启庆为代表蒙元士人研究成功地厘清了蒙元士人的生存状态及其精神风貌,为我们还原了元代文学的创作语境。①与萧启庆同样关注士人处境的史学成果还有陈垣、孙克宽、雯怡、兰德彰、Linda Ann、葛德卫、劳延煊、王明荪、植松正、许梓、王建军、许守泯、赵琦、何安娜、申万里、苏力、涂云清、沈仁国等人的著作。这些史学成果均提醒我们反思蒙元士人与文学创作研究的既有思维定式。
从政治出路上看,蒙元时代的二元政治体制确实是根脚世家占据权力核心,但汉人、南人的政治参与度不算太低。据王明荪《元代的士人与政治》一书的调查,元代三品以上官员包括蒙古、西域、汉人、女真、契丹、渤海、高丽、大理八大族群,比例分别为26.2%、21.8%、47.3%、1.9%、1.6%、0.2%、0.6%、0.4%,汉人三品以上官员之出身包括荫袭、宿卫、吏进、军功、科举、荐举、学校、征举八种途径,比例分别为14.7%、15.4%、30%、13.4%、6.4%、7.1%、4.2%、8.8%[8]。植松正《元代江南政治社会史研究》将元江南行省宰相分为三期加以统计,蒙古色目人与汉人的比例分别为53.2%与45.5%、69.0%与31.0%、53.2%与46.1%,而北方汉人与南方汉人的比例又分别为26.9%与12.2%、25.0%与0.9%、13.5%与15.7%[9]。可见,虽然政权更替的动荡导致大批士人陷入困境,特权制度和科举的废除阻碍了士人,尤其是南方士人的仕进,但荫袭、荐举、征辟、吏进、儒官等途径还是为士人入仕留下了空间,元代文学史上的大量作家均有被荐举的经历。南宋一些科举世家、军功世家易代之后的经济基础仍然存在、儒户政策所给予的特殊待遇以及治生有道,使得士人能独立于仕宦之外处理自己的行藏。因此,蒙元士人的生存状态远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他们的地位远不是我们此前想象得那么低下。
关于士人心态的研究,学者们习惯于将元代的隐逸风气与元代士人地位低下联系起来。实际上,隐逸是整个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族群的时代共名,其中不乏高官显宦、根脚世家,甚至出家人也以隐逸相标榜。陶渊明成为时代偶像这个现象值得深思,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及精神追求,没有对生命本身的深刻体悟,是无法同陶渊明、庄子产生共鸣的。
在元曲研究领域,学者们往往强调元代废除科举、执行民族等级制度导致士人沉郁下僚乃至涉足书会艺场,因而造就了元曲的繁荣局面,不过我们还须注意如下事实:一是元曲的发展是宋金艺术在元代的承续,而非蒙古统治的产物;二是元曲尤其是散曲的创作主体是北人而非备受压抑的南人,其中不乏官府大员,而且是色目、蒙古官员,并非游历政坛之外的江湖客;三是元曲的许多主题并非沉郁下僚者所能道,更非平民所能欣赏:散曲中的隐逸情思,是包括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士人在内的多族士人共同表达的;杂剧中的神仙道化剧是为具有一定社会经济地位的家族长者祝寿而演送的,其中的宗教感悟和悲剧性生命体验更非升斗小民所能体会和欣赏的,这一题材后来成为明代宫廷演出和藩府创作的热门话题即是明证。
在诗歌研究领域,吉川幸次郎认为南宋末期至元明清存在一个平民诗人群体和民间诗坛[10],杨镰则认为元代释道诗人延续了江湖诗风[11],这无疑是真知灼见。但我们须注意这一平民诗人群体并非“贫民”,元代南方文学创作群体主要出自南宋的科举世家、军功世家,他们继承了先辈深厚的经济基础,享受着元代的儒户政策的福利,加之元代的国际交通网络和重商主义为商业运营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士人的生存空间和择业观也随着发生变化,许多士人改业从商,生活条件相当优越。他们有底气频频拒绝朝廷的征召和官府的举荐,不少人甚至抵制官府强迫他们参加科举考试,他们追求隐居生活与精神独立,这是元末江南雅集繁盛的重要原因,也是元末明初沈万三传说和江浙地区尤其是吴中地区文人主义产生的温床。凡此均提醒我们,要在重新考察元代文学创作主体——士人生存境遇的基础上对元代文学创作作出更细致、更具体、更到位的把握。
其二,元代文学所反映的族群互动与文化认同问题。文学研究界曾强调对立与抗争,突出族群等级制带来文学的反抗之音和疏离之情。实际上,元朝是少数民族政权,是最具世界性和族群多元性的政权,在差异中有共鸣、对立中亦有统一:在族群等级制层面,蒙古、色目人作为征服者世享政治特权,就是北方汉人也以征服者姿态出现在政坛上,且对南方汉人百般排挤、歧视,南北对立非常明显,但这一局面在元代中后期有所缓解;在蒙古法与汉法的融合过程中,虽然汉人、南人儒臣心中有着面对强权和特权的无奈和屈辱,但是我们还应注意,不少蒙古、色目权臣甚至忽必烈太子真金都支持汉法派;蒙古对北方的征服是血腥而残酷的,但这不妨碍北方士人认同、参与蒙元政权;南方士人确曾抵抗蒙古征服,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的著作中对大元王朝疆域之辽阔、经济之发达、皇恩之浩荡充满了自豪与称许。
金元、宋元易代之际各族士人秉持的是君臣大义而非华夷之辨,易代之变带来的反抗情绪并不如以往学者们所说的那么严重。①这些观点在史学界已成一种共识,如Jennifer W.Jay、展龙、陈昭扬、熊鸣琴、史怀海、李秀莲等研究辽金元族群认同、文化认同的著作均支持这一观点。钱穆曾指出元末士人基本上站在元朝政府一边,并为此困惑不已,上述研究或能为其解惑。参见钱穆《读明初开国诸臣诗文集续编》,载《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六),三联书店,2009 年版。
总之,朝代更易及种族差异带来了冲击与隔阂,国家统一与族群互动也带来了合作与认同。尽管杨镰、幺书仪等学者在这个层面做出了不懈努力,但后辈学者依然任重道远——因为揭示元代族群互动与文化认同的多元、复杂进程,是研究元代文学精神风貌的重要前提。我们需要理性地看待历史的多面性与复杂性,并在此基础上叙写文学史。例如,学界根据史料记载认为虞集等人在奎章阁受世家子弟的嫉妒和排挤[12],萧启庆却认为奎章阁各族士人相处融洽:阿荣等人的年辈远低于虞集而职位却远高于虞集,与虞集不存在竞争,他们之间宴集唱和、相处融洽,虞集的去职实际上与政治环境密切相关[13]183。
其三,元朝的武力征服与文倡于下的问题。萧启庆关于宿卫制度、镇戍制度和元朝水军的研究厘清了蒙古民族何以能够以不到一百万人口征服欧亚大陆的内在原因;与此同时,透过对元代中期政治的考察,他指出忽必烈始终未能解决家产分封制与中央集权制、世袭制与科举制之间的内在冲突,其政权始终带有一定的殖民色彩,不仅导致元代中后期帝位接续的动荡和权臣跋扈,而且导致蒙元政权有能力统一中国却无法实现统合。无论是统一还是统合,元朝崇尚的是武力,这致使该王朝对地方的控制能力不高,对言论的管理更无兴趣[1]36-38。元代士人拥有表达的充分自由,如包括汉人、南人、蒙古、色目族群在内的士人对岳飞、文天祥均赞叹不绝,赵孟頫的《岳鄂王墓》更是感人至深;元人宫词对元代宫廷政治斗争毫不避讳地书写和批判、元杂剧对元代黑暗面的深度描写和控诉。这些在其他朝代都是少见的。元代文学史研究虽然已经指出了元代文人言论自由的特点,查洪德甚至用“文倡于下”来界定这一特点[14]4,但仍须关注以下问题:
元朝铨改举废,士人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诗文创作,与此同时,士人更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文学创作开始回归自我、回归社会需求,呈现出多元而复杂的文学风貌。文学研究界试图用雅正、清和来界定元代诗文创作的特点[14]273,首先,这一概括就馆阁文臣创作来说,自然是贴切的,但馆阁文臣的创作是否能够代表元代文学的整体风貌仍待考察。奎章阁学士院成员在当时确实是一时之选,但萧启庆的研究显示,奎章阁不仅存在时间短暂,而且影响不出宫廷,即使同是馆阁文臣,汉人和南人及其创作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13]184。其次,虞集对清和文风的提倡,是一种御用文学观的鼓吹,还是一种人格修养的体现?历史学家蓝德彰(J.D.Langlois)的研究显示,虞集先后为三位政治对立的帝王所作的正统论述及其遭遇反映了虞集的悲苦与无奈![15]清和的背后有着难言之痛。显然,对于元代文学来说,任何概括性判断在详尽而多元的自由表达面前均有点苍白无力。
我们还需关注元代文人的自由表达背后的文体功能问题。元公案剧确实描写了权豪势要的横行霸道,元代诗文叙写了各种天灾人祸并对政府多所批判,我们是否能据此断定元朝律法不公、吏治无能?阅读元史及元史研究论著我们会发现,元代的律法与吏治虽然存在种族及等级制度的偏见,但总体上一直在良好运行;元代出于小冰川时代,气候异常不断带来天灾与动荡,对此政府频繁救助,元史专家曾感叹,面对这样的灾难,很难想象有谁能够比元廷做得更好![5]591杂剧具有虚构和创作成分,若以公案剧研究元代法律不免有失公允;诗歌是表达心灵的,元代诗人对当朝等级政治多有怨言,我们不能以此断定元代政府管理的无能;文章是为各种实用目的创作的,元代文人撰写权豪势要碑记时不仅歌功颂德而且时露艳羡之情。显然,要深刻了解元代文学,就必须抛弃所谓的纯文学观,转而从文体学出发探索其文本的多元意蕴。
总之,元史研究对元代文学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我们甚至可以说,元史研究是元代文学史研究的基石。面对自由而多元的元代文学,我们需要更多的个案研究,需要更多的别集笺注,需要更多的问题意识,这些努力均需建立在史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