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局外中立”遮蔽的历史:清政府日俄战争善后筹议
2021-11-25李皓
李 皓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作为对日俄两国战和局势的因应举措,清政府对战争善后的筹议与“局外中立”平行展开,贯穿整个战事进程。(1)清政府的日俄战争善后,是指清政府为处理战争遗留问题、消除战争影响与维护国家主权所采取的各种相关举措。既有事前的筹议、准备以及战中战后对受灾民众的赈抚,又有不断深入、扩大的内政改革整顿以及贯穿始终的外交斡旋,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此间相对集中的讨论,主要有三次:开战伊始,即有一些大臣奏陈因应之策,主张及早着手战争善后,是为第一次筹议。此后,清政府又根据事态发展两次问计于内外臣工:光绪三十年(1904年)六月二十一日,以湖南巡抚赵尔巽入觐召对为契机,命各疆臣同心协力,共同筹画善后一切事宜,将具体意见具折密陈;(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0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133页。翌年夏,两国有和议之说。兹事体大,事关“龙兴之地”乃至整个中国的前途与命运。一时间,如何应对和局以及经营战后东北,成为重要议题。清政府先后命驻外公使探听各国对于日俄和局意见、驻日俄公使秘密打探两国遣使议和各项情形,又要求各省督抚、驻外使节密陈如何应对日俄和局及东北经营方略。(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38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6页;《奉旨着各督抚直陈日俄相和如何因应接收东三省善后事》,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电报档(以下简称“军机处电报档”),谕旨类-电寄谕旨档-光绪-031,档号:1-01-12-031-0054。
长期以来,学界对“局外中立”关注颇多,而忽视了对善后筹议的探讨。所涉及者,多作为立宪运动的背景,以宪政改革为中心展开。然而,善后筹议所及绝不局限于此,讨论的重心也随着战事的发展而有所调整,集中反映了清政府应对日俄战和局势的心路历程。对善后筹议的考察,能够把握清政府处理日俄战争善后事务的基本脉络,不但有利于系统分析各项举措及其有机联系,更加客观地认识清政府对日俄战争的态度及善后事务,而且能够为清末新政——尤其是东北新政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认知视角。
综观清政府的日俄战争善后筹议,实际参与讨论者,除封疆大吏、驻外使节之外,尚有各部院大臣、翰林、御史等。他们见仁见智的主张,基本围绕三个核心议题展开:两国战和局势的因应之策、清政府的预备举措以及战后东北的经营方略。
一、两国战和局势的因应之策
作为既定的受害者与相关第三方,日俄两国的战争与媾和,清政府均无可回避。在无力调停争端以尽快结束战争的情况下,严守“局外中立”以免授人以柄的同时,清政府更多地希望通过战争善后收回已失权益。职是之故,针对两国的战争与媾和,清廷上下筹议颇多。
(一)对日俄战局的因应之策
既然无法阻止两强在自己的领土上兵戎相见,那么如何因应战局,自然首先成为讨论的重心。
其一,调停争端。战事持续愈久,破坏愈大。因此,不断有大臣主张出面调停,争取早日息战。开战之初,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张仁黼即奏请从速首倡议和,以减少损失并占据先机。(4)《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张仁黼条陈局外善后事宜折》,光绪三十年正月十四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8,故宫博物院1932年铅印本,第4页。日讲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讲学士杨捷三也认为,以“保全和局即保全商务”之意游说英美出面,共谋调停是中国的惟一出路,此时为绝佳时机。(5)《翰林院侍讲学士杨捷三条陈时务折》,光绪三十年正月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8,第4—5页。工部尚书吕海寰、署理两广总督岑春煊、两江总督魏光焘、兼署湖广总督湖北巡抚端方、商约大臣盛宣怀等五员联名密奏,同样建议清政府以“势力均衡”“利益均沾”游说列强,早日促成和局。(6)《南洋大臣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6—8页。后来,又有山东巡抚周馥、河南巡抚陈夔龙、调署四川总督闽浙总督锡良等大吏重提此议。(7)《山东巡抚周馥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20页;《河南巡抚兼管河工事务陈夔龙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七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26页;《调署四川总督闽浙总督锡良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初五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4页。十月二十六日,出使意大利大臣许珏主张应趁此寒冬不便战争之际特颁国书,表明调停宗旨,一面召见两国公使,另立东省约款,一面商请美国调停。(8)许珏:《具奏敬陈管见一折抄稿知照由》,光绪三十年十月二十六日,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外务部全宗档案(以下简称“外务部全宗档案”),档号:02-12-036-03-009。
身处战区的大吏对于战争破坏的认识直观而深刻,他们的调停主张有着更为具体的现实关怀与理性诉求。为保证农时,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正月,盛京将军增祺与奉天府尹廷杰等大员联名请外务部与驻京各使商讨调停事宜,“并电出洋华使转商各外部,请速公同处理,以期早就和平”。(9)增祺等:《日俄战争请速设法调处》,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外务部全宗档案,档号:02-19-004-02-031。
不难看出,基于对自身实力的清醒认识,上述各员基本都主张请列强出面调停。而在一些大臣看来,此举贻患不可小觑,是以并非万全之策。山西巡抚张曾敭认为,“各国皆图利己,多一国之干预,即多一分之损害,是各国调停之说未见其利”。(10)《山西巡抚张曾敭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2页。回想起甲午战争后三国干涉还辽的前车之鉴,直隶总督袁世凯对此议更是不以为然。(11)《致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袁世凯全集》第13卷,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03页。
请列强调停不仅存在隐患,还需把握时机。光绪三十年秋间,有人重提此议。张曾敭认为此时已无调停必要,因为辽南已在日人掌握之中,“日所能允我者,我未尝不可与商;其不能允我者,各国亦难强以必从”。(12)《山西巡抚张曾敭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2页。年底,两江总督周馥欲联名奏请劝和,调停之议再起。而在湖广总督张之洞看来,日本势张气锐,无法调停;俄国半年之内必有内乱,无法久持,已不必调停;中国既守局外,亦不便出面调停。(13)《附录湖广总督张之洞来电并致两江总督周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五日,《袁世凯全集》第13卷,第103页。按: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二日,江督魏光焘与闽督李兴锐互调。九月二十三日,李病故,周馥由鲁抚迁江督。
从理论上讲,为最大限度减少战争破坏并占据议和先机而调停争端,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善后主张。但此事操作极难,仅凭清政府一己之力几乎无法完成,只能寄希望于列强。且不论隐患,诸如列强是否愿意出面、调停能否奏效以及对时机的把握等,都是十分复杂的问题,决非清政府一厢情愿所能决定。而是否接受调停的决定权在日俄不在列强,更不会以清政府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是,尽管清政府一直密切关注战局,几度谋求斡旋,均被借词时机未到加以拒绝,只能寄希望于两国议和之际。
其二,严守中立。就当时的内外情势而言,“局外中立”是清政府的不二之选。对该政策的守护,自然成为多数人的议题。鉴于此次中立与国际通行惯例不同,顺天府丞李盛铎主张亟宜商定三省局外中立专章,国人不得帮助任何一方。与日俄约定,两军不得侵犯地方。(14)李盛铎:《奏为俄日失和亟宜商定东三省局外中立专章以顾目前而杜后患事》,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以下简称“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宣统朝,档号:03-7436-018。显然,其重点在对外宣示东北主权归属并谋求保卫地方。御史姚舒虽同样主张颁布局外中立条规,但出发点却不尽相同,更多意在约束本国臣民行为,展现清政府严守局外、臣民谨遵中立的积极姿态,以杜两国诘责之词。(15)《御史姚舒密请颁局外中立规条片》,光绪三十年正月初八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8,第3页。
平心而论,中国既已奉行局外中立政策,则自应严守。但是,上述主张基本意不在此,更多地是出于无奈,寄希望于以道义战胜强权——既然自己无力左右局势,只好竭力自律,至少要摆出严守中立的姿态,以防太阿倒持而丧失更多权益。职是之故,张之洞强调总以始终严守中立为是。(16)《附录湖广总督张之洞来电并致两江总督周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五日,《袁世凯全集》第13卷,第103页。按: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二日,江督魏光焘与闽督李兴锐互调。九月二十三日,李病故,周馥由鲁抚迁江督。
(二)对日俄和局的因应之策
随着战事持续日久,俄国节节败退、日本久战力疲,停战议和提上日程。相应地,是否参与议和与损失索赔成为善后筹议的重心。
其一,是否参与议和。这是善后筹议中存在较大争议的一个议题。安徽巡抚诚勋主张于两国议和之际“联众国以订会议”,以利益均沾、战后开埠通商为筹码,请列强出面秉公剖断。(17)《安徽巡抚诚勋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4页。周馥也主张借列强力量向日俄施压,迫其就范。(18)《山东巡抚周馥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20页。吕海寰则将参与议和视为占据先机,驻外使节应事先探访各国意见,联络美国,早作准备。(19)《军机处交出吕海寰抄片奏陈东三省办事机宜一片奉朱批外务部知道由》,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初八日,《清末日俄战争善后档案》,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8年版,第277—280页。湖南巡抚端方、江苏巡抚陆元鼎虽赞同派专使参与议和,但不主张特简亲贤重臣,应由驻美钦使就近与议。对于请列国保全东省之议,二者亦明确反对,认为此举实为“蹈甲午中日战后之覆辙”。(20)《端陆两中丞对于东省善后之意见(京师)》,《申报》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日,第3版。按:光绪三十年四月十一日,端方由署湖广总督湖北巡抚调署江苏巡抚。九月二十三日,署两江总督。十一月初七日,由署江督调任湖南巡抚。漕运总督署湖南巡抚陆元鼎接任江苏巡抚。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743—1744页。
与上述意见完全不同,张之洞从战争发展态势以及交战国与中国的利害关系出发,颇为理性地分析了两国对此事的态度——“俄必愿我与闻,日则断断不容我与闻”,即便参与,恐亦无益。只有静待两国媾和之后,方能与之开议。(21)《鄂督张之洞致枢垣议复日俄直接议和因应办法电》,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彦威辑:《清季外交史料》卷190,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影印本,第13页。浙江道监察御史王步瀛则以战争爆发以来国内舆论的变化为依据,分析了此举可能给中国带来的尴尬境遇:“我若干预和议,倘两国有所要求,从之,则为患必巨;不从,则破坏和局。”(22)《浙江道监察御史王步瀛折》,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7页。而在袁世凯看来,“战事条约,惟视兵力。多一分力,即有一分益,非口舌所能伸理”,参与与否,无关宏旨。(23)《致湖广总督张之洞电》,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袁世凯全集》第13卷,第103页。
清廷也逐渐明确意识到,日俄直接议和,他国断难干预,只好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以便及时因应。不难看出,囿于实力,主张参与议和者,基本都希望通过列强牵制交战双方来达到目的,其实质与争取第三方出面调停争端无异,同样难以实现。以后见之明看来,此举无异于与虎谋皮,即便参与议和,亦恐难以改变事态发展。
其二,索赔损失。吕海寰主张责成地方大吏密查战区损失,作为索偿根据,即便不果,亦可留为日后抵制之用。(24)《军机处交出吕海寰抄片奏陈东三省办事机宜一片奉朱批外务部知道由》,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初八日,《清末日俄战争善后档案》,第277—280页。胡惟德的态度更加坚决,认为“公论自在”,理应索赔,且庚子赔款有例可援。但是,具体操作上要讲策略,将其诉诸不久前加入的保和会,待和议稍有眉目即提起索赔。(25)《为东三省善后事》,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军机处电报档,专题类-东事收电档-光绪-031,档号:3-13-12-031-0403。驻美公使梁诚也认为应事先做好准备,以“旅大租约限满不能交还应索赔偿”“东省枝路到期不能价买归还应索赔偿”“东省铁路造成,应缴银五百万两催令补交并计利息”“东省公私产业进项被损应索赔偿”四案各备照会,议和画押后即送交驻京俄使,提出赔偿。(26)《收驻美大臣梁诚函论日俄和议将成我宜先发制人向俄索偿四款由》,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清末外务部日俄战争议和档案》,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8年版,第154—160页。由无辜受害方向交战国索赔损失固为理所应当,但对于清政府而言,这一目标恐极难实现。议和后,尽管官方与民间不断提出索赔,但最终收效甚微。(27)参见佟冬主编:《沙俄与东北》,吉林文史出版社1985年版,第479—486页。
二、清政府的预备举措
在各大臣看来,一纸中立声明绝不可能将两国的战事与中国彻底隔绝开来,且战争过后也需要清政府出面处理相关遗留问题。既如此,就应及早筹备,尤其要预先着手下列事务:
(一)改革内政
日俄战争进一步凸显并加剧了东北边疆危机,坚定了清廷开发东北、巩固边圉的决心,乃有意将战争善后与振兴“龙兴之地”结合起来。因此,改革地方各政,既是战争善后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巩固东北边防的必由途径。光绪三十年二月初六日,张德彝、孙宝琦、杨兆鋆、胡惟德等四位驻外使臣联名致电朝廷,提出恪守局外的同时,应乘机痛自更新。(28)金土整理:《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文录》,《近代史资料》总92号,第117—118页。张之洞主张就此广泛征求意见,重点要求东北各驻防将军、都统、文武各官体察目前情形,各抒己见,以备参酌。(29)《鄂督张之洞致枢垣议复日俄直接议和因应办法电》,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彦威辑:《清季外交史料》卷190,第15页。魏光焘等人还认为,清政府立意改革不仅是自强的需要,还是博取国际社会同情的重要手段。(30)《南洋大臣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三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8页。
(二)整顿兵备
赵尔巽主张先派知兵将领出关实地考察,预筹办法,以免临事仓皇失措。囿于实际条件,东北收回后,不妨接受日本要求协守、联防俄国之议,与其明确议定,何处可以代守,何处必须自守,何处可共守。(31)赵尔巽:《为筹办东三省善后事宜条陈》,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以下简称“朱批奏折”),档号:04-01-01-1067-036。锡良认为,预筹外交与坚守中立皆因应之策而非久远之图,最终需摒弃重文轻武的传统,练兵自强。(32)《调署四川总督闽浙总督锡良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初五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5页。岑春煊也赞同此说,“总以练兵为固圉自强之本,勿因练兵而生轻敌启衅之心”。(33)《署理两广总督岑春煊等片》,光绪三十年六月至十二月,《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55页。而在张仁黼看来,严整兵备不仅在于巩固边防,也是增加善后谈判筹码的需要。(34)《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张仁黼条陈局外善后事宜折》,光绪三十年正月十四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8,第4页。
(三)预筹经费
张之洞认为,无论如何都要以筹款为第一要义,尤其要优先保证清军军饷与日本军费两项支出。日军“兵力所至,必不居占地之名”,但其战争费用与战后代守军费两项支出,必将由中国承担。此外,如果日本不能从俄国得到军费补偿,“则必全数向中国取偿,为数尤不可思议”。考虑到一时难以筹足全部费用,建议政府量力支付,其余不妨以部分辽东铁路利益及日军占领地之森林、矿产、鱼、盐等利益抵扣。(35)《湖广总督张之洞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7页。诚勋也认为,将来不可避免地要索还战地。而占领国所要求者,无非偿款与代守,故练兵筹饷乃最终解决之道。(36)《安徽巡抚诚勋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4页。赵尔巽也建议由户部筹定的款,提存备用。(37)赵尔巽:《为筹办东三省善后事宜条陈》,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朱批奏折,档号:04-01-01-1067-036。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更将预筹饷需看作战争善后的入手关键之一,战后地方实现完全自给之前需要节流,同时依靠各省协济。(38)《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8—39页。袁世凯也主张暂由各省筹款,协济东三省善后经费。(39)《直督之满洲善后策》,《大陆报》1905年第3卷第12号。
(四)预筹外交
吕海寰、岑春煊、魏光焘、端方、盛宣怀等人认为,我若仅守中立,不做其他准备,将来不免被动失利,应乘胜败未分之际联络各国,会商办法。议和时,特简亲重大臣赴欧美有约各国游说,利诱其出面干预议和,主持中国损失索赔。(40)《南洋大臣两江总督魏光焘等折》,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三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7页。锡良主张以日俄两国战前不占土地、不损主权之成言力相诘难,以期占据道义优势。(41)《调署四川总督闽浙总督锡良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初五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4页。胡惟德、赵尔巽均认为应及早准备议约事宜。(42)《出使大臣胡惟德奏日俄战局必出于和亟宜熟筹应对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一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8,第26—27页;赵尔巽:《为筹办东三省善后事宜条陈》,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朱批奏折,档号:04-01-01-1067-036。而在张之洞看来,外交形势瞬息万变,具体方案只能相机因应,很难预先设定,重在掌握善后外交的主动权。因此,对外务部照会日、俄两国声明权益之举极为赞同。(43)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清政府外务部照会日俄及其驻华公使,拒绝承认两国和约中未经与中国商定之有关条款。(《发日本内田/俄国璞公使照会声明日俄议和条款牵涉中国事件未经中国允准不能承认由》,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初四日,《清末外务部日俄战争议和档案》,第47页。)对此,日、俄两国先后表态反对。(《日本外交文書》第37巻·第38巻別冊日露戰争,国際連合協会昭和35年版,175頁;《收路透电》,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6,第6页。)“无论彼认与否,将来可执此照会为争论之根据。”(44)《鄂督张之洞致枢垣议复日俄直接议和因应办法电》,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彦威辑:《清季外交史料》卷190,第13页。
随着战事推进,日胜俄败似成定局。结好日本,巩固邦交的主张被重新提起。光绪三十年十一月,胡惟德主张应乘旅顺之战俄兵失利之机结好日本,密商善后事宜。(45)金土整理:《驻俄公使胡惟德往来电文录》,《近代史资料》总92号,第128页。战局大定之际,端方、陆元鼎认为驻日公使应与日本政府开诚布公,认真密商善后办法。以出让东清铁路为代价,“冀得保全东省利权,亲密中日邦交”。(46)《端陆两中丞对于东省善后之意见(京师)》,《申报》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日,第3版。这一主张意在利用亚洲面临的共同危机保全自身,似乎是在主动应对危机,实则主动权仍在对方。联系到战争的起因,即便清政府依此行事,结果亦可想而知。所以,梁诚虽同样提出预筹对日外交,但其立足点主要在于以俄国牵制日本。(47)《收驻美梁大臣函日俄和议若何因应略陈管见由》,光绪三十一年八月十三日,《清末外务部日俄战争议和档案》,第141—144页。
上述各项主张,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身处局内的清末中国官僚阶层对自身与世界的认知。值得一提的是,客卿李提摩太也通过周馥提交了他对于局外善后的意见,为中国指出了两条“转机之道”:其一,从速布告诸强国,请其组织会议,促使日俄议和,保全东三省领土;其二,选派专使,游说欧美,请十大国公立一裁判所,谨守礼尚往来之道,公断十国疑难案件,共同抵御侵略。(48)《李提摩太致山东巡抚周馥说帖·附说帖》,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22页。这种解决之道,与其正在全力推进的“和平运动”密切相关。其第二项主张,也是游说中国参与其中的重要一环。(49)[英]李提摩太著,李宪堂、侯林莉译:《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54—364页。显然,李氏的主张与梁诚一样,更多地是利用利益影响与实力制衡因素来谋求保全中国权益,实质与中国士大夫的“以夷制夷”策略并无二致。与请列强调停一样,主动权既不在自己,其实现也离不开国家实力的支持——没有强大的国力后盾,“他山之石”同样不过是一厢情愿而已。
三、战后东北的经营方略
日俄战争进一步暴露并迅速加剧了清王朝龙兴之地的内外危机,亟需加强对东北边疆的经营管理。除了救恤难民等最基本的善后手段,各大臣从内政与外交两个方面提出了强化军备、平满汉畛域、改制行省、开埠通商、肃清胡匪、联日抗俄等战后经营东北的多项主张。
(一)加强边防
其一,强化军备。袁世凯主张实行征兵制度,改革军备。(50)《直督之满洲善后策》,《大陆报》1905年第3卷第12号。丁振铎认为,应以就近调防与就地征募土著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兵员。(51)《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7—38页。张之洞虽赞同仿日本军制编练军队,但鉴于财力、兵源等客观条件所限,更倾向于请日本驻军协防。(52)《湖广总督张之洞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8页。强化军备无疑是抵制强邻侵略的最直接手段,但需要以综合国力为后盾,单纯地增加兵员,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亦非长远之计。就当时的地缘政治局势而言,且不论清政府是否有能力完成,即能否推行,还要取决于强邻的态度。熙麟即因担心贻人口实,而持反对意见。(53)《吏科掌印给事中熙麟折》,光绪三十一年六月十一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6页。
其二,改革官制。袁世凯主张于东北革除旧官,平满汉畛域,破除成例任用官吏,授予地方大吏一定的自主决断特权。(54)《直督之满洲善后策》,《大陆报》1905年第3卷第12号。张之洞建议聘请外国人担任顾问,采用西法,因时制宜改革地方行政。(55)《鄂督张之洞致枢垣议复日俄直接议和因应办法电》,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彦威辑:《清季外交史料》卷190,第14页。陈夔龙认为在增兵东北打击胡匪的基础上,应改定官制、规划经界,将一切应兴应革之政妥筹力行。(56)《河南巡抚兼管河工事务陈夔龙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七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25页。在诚勋看来,战争结束后宜另简重臣驻扎辽东地方。改将军辖区为行省,分设督抚两司。然后整顿矿利、讲求工艺、招徕屯垦,推动地方发展。(57)《安徽巡抚诚勋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5页。
不难看出,当时的大吏基本都已认识到,东北地区的封闭落后,与清廷长期的特殊管理密不可分。八旗驻防系统、民人管理系统、陪都系统三者共处一地,虽职能不同,重心各异,但管理权限却多有交叉,结果政出多门、事权不清,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要改变这种状况,则要彻底改革原有行政系统。洎乎清季,这一主张几乎成为共识。
其三,广开商埠。国力既不足恃,那么利用列强之间的制衡力量保全东北,遂成共识。升允认为,既然收回战区的“万全之局”毫无把握,清政府不妨——或曰只能两害取轻,于两国缔约媾和前力谋东北开埠通商的“曲全之局”。(58)《陕西巡抚升允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0页。张之洞也主张考察各国情形,酌定东三省全面开放方案,“盖非此无以慰各国均沾之望,亦无以杜强邻吞并之谋”。(59)《鄂督张之洞致枢垣议复日俄直接议和因应办法电》,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彦威辑:《清季外交史料》卷190,第14页。丁振铎认为,东三省沿海各口开埠通商,还能够减轻海防压力。(60)《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7页。还有很多大臣主张扩大开埠范围:孙宝琦建议在日俄停战之前,宣布将东北、蒙古、新疆等处开门通商,既可以避免两国将上述地方列于约内而将来不好处理,又可杜绝俄国觊觎、取偿之心。(61)《出使大臣孙宝琦请将东三省蒙古等处开门通商以免日俄猜忌片》,光绪三十年五月十一日(七月十六日奉朱批),《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68,第25页。张曾敭、诚勋、陈夔龙、端方与陆元鼎等人还赞同将沿海沿江一带择要开作通商口岸,以防止日俄独占。(62)《山西巡抚张曾敭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2页;《安徽巡抚诚勋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5页;《河南巡抚兼管河工事务陈夔龙折》,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七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25页;《端陆两中丞对于东省善后之意见(京师)》,《申报》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日,第3版。
从理论上讲,战后东北开埠通商,既可以推动地方发展,又能防止一国势力独大。但“以夷制夷”的目标能否实现,不仅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与力量对比,还涉及到操作时机问题。至光绪三十一年夏间,随着战事发展,日胜俄败几成定局,列强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王步瀛认为,“及两国胜负一分,全球之外交立变。日本骤胜而骄,而欲各国强遏其锋或以空言相制,无是理也。开放东三省之说昔年可行,今则后而失其时矣”。(63)《浙江道监察御史王步瀛折》,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7、68页。
其四,赵尔巽的系统主张。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作为战后陪都留守人选奉召晋京陛见的赵尔巽奉旨呈递《为筹办东三省善后事宜条陈》,系统提出改官制、练土兵、练旗兵、兴教育、清词讼、加廉俸、惩贪墨、筹屯垦、振工艺、兴林利、定矿章、改盐法、制钱币、辟商埠、通航路等战后东北经营方略十五条。(64)赵尔巽:《为筹办东三省善后事宜条陈》,光绪三十年七月初三日,朱批奏折,档号:04-01-01-1067-036。赵尔巽的这一主张,从改革行政、清除积弊入手,推动东北地方由战争状态迅速转入建设轨道,发展各项事业,既有短期当务之急,又不乏长远规划;既有对战争遗留问题的处理,又包含对战后地方的改革整顿,是一项将日俄战争善后与整顿战后地方有机整合的通盘改革计划,切中要害,不失为经营战后东北切实可行的施政纲领,因此深得帝后赞许。除了其他因素,很可能正是这一条陈使得清廷最终决定以其留守陪都,全面负责战争善后地方事务。
(二)联日抗俄
鉴于中日两国在对俄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张曾敭、丁振铎、林绍年、锡良、张之洞等大吏均主张结好日本,共同防俄,谋求领土保全。锡良甚至认为,“欲筹抵制之策,非联日图之不为功”。(65)《调署四川总督闽浙总督锡良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初五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4页。至于实现的路径,却各不相同。张曾敭主张稍偿饷费,与日结盟。(66)《山西巡抚张曾敭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2页。丁振铎则强调“动以同洲之谊”,以联日为主旨,曲尽邻交。(67)《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7页。而在张之洞看来,不仅联日,还要联英,“我果与英日联盟,俄患必可无忧”。(68)《湖广总督张之洞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8页。王步瀛则认为对两国宜各有宗旨,以利益联络日本的同时,仍需维护与俄的睦邻之谊,至少不能结怨。(69)《浙江道监察御史王步瀛折》,光绪三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7、68页。
这些主张,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既是日俄战争爆发之际反对中立,“联日拒俄”主张的延续,又是清政府体制内人士对民间抗俄呼声的某种呼应,同样不能摆脱个人情感与国内舆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此外,林绍年不仅赞同联日抗俄,还主张游说日本专意经营朝鲜,以减轻中国压力。东北收回后,
请美国代为经营,以杜俄日觊觎之心。(70)《云南巡抚林绍年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1页。除东北之外,张曾敭、丁振铎、张之洞等均认为战后必须同时加强蒙古与新疆的防御,方能有效抵御俄国侵略。(71)《山西巡抚张曾敭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二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2页;《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折》,光绪三十年八月十九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39页;《湖广总督张之洞折》,光绪三十年九月十六日,《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47页。
结 论
清政府的日俄战争善后不仅包括对战争遗留问题的处理,而且事关领土恢复与既失权益之挽回,更决定着清王朝“龙兴之地”的未来命运以及东北边圉之安全。因此,清廷内外极为重视,善后筹议与“局外中立”同期展开,持续时间之长、议题之广与议者之众,足见君臣上下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筹议中的诸多主张,为清政府更好地应对战局发展暨战争善后提供了重要参考。战争过后,各项善后举措的迅速展开及其成绩的取得,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功于此。五花八门的善后主张,反映了官员们出发点与认知的不同。这种差异,既源于他们对内外局势、国际舆论以及日俄两国认知视角的不同,又不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日俄战争爆发后,国内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主持正义”的日本,希望黄种人战胜白种人,亚洲国家战胜欧洲国家。这种十分复杂的情感,既来自历史上割舍不断的中日联系及所谓“同文同种”之义,又与日本战前不占土地、不侵权利的承诺密不可分。各大臣的善后主张,也不可能完全摆脱舆论的影响与自身情感的左右。(72)例如,张之洞等大臣即对日本、英国等国家抱有好感。早在庚子辛丑之际讨论对俄条约时,李鸿章曾指责刘坤一、张之洞“素昵日英,易为所动”。王彦威辑:《西巡大事记》卷5,外交史料编纂处1935年铅印本,第19页。此外,战局进展、具奏顺序以及身份地位的差异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左右其认知结果。正是受到上述因素影响,各大臣战争善后主张的重心、方法等不尽相同,即使是针对同一问题,出发点与视角也多有差异。
尽管具体主张言人人殊,但基本原则却大致相同,即内政自强自立,外交借力于列强。客观地说,外交上的这种取向,是各大臣在清醒认识自身实力基础上的一种无奈选择。既然内无国力可依,则可恃者惟“合纵连横”之古法而已。所以,在涉及对外事务时,不论是调停日俄之争还是收回已失权益,其主张几乎无一不以“以夷制夷”为惟一依归。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基本都将终极解决之道放在清政府的内部改革之上。在他们看来,提高综合国力,改革各项以发展地方、巩固边防,才是治本之计。是为各种意见的共通之处,最终成为清政府日俄战争善后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