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政坛奇观:一省两总督,究竟谁当家
2022-11-04
清朝时,总督作为统辖一省或数省的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可谓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然而,在江苏省却有两位总督:一位是在南京办公的两江总督,另一位则是在淮安工作的漕运总督。一省两总督的现象,堪称清廷政坛的一道奇观。
总督作为正式官职,始见于明英宗朱祁镇在位的正统六年(公元1441 年)。这一官职在清朝时期逐渐形成定制,成为统辖一省或数省的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可谓是“上马管军,下马管民”。然而,在清朝时期的江苏省却有两位总督:一位是在南京办公的两江总督,另一位则是在淮安工作的漕运总督。一省两总督的现象,堪称清廷政坛的一道奇观。
两江总督与漕运总督
两江总督的称呼始于清朝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 年),因其管辖范围为江南省和江西省,因而名为“两江”。之后,江南省分为安徽、江苏两省,两江总督也因此成为唯一一个管辖三省的大员,驻地为南京。
两江总督本身属于正二品,后来很多总督都同时兼兵部尚书的官衔,因此加衔至从一品。因此,两江总督成为朝廷中极为显赫的存在。
相比之下,漕运总督的历史更为悠久。这一官职始于明代,主要负责南方各省经京杭大运河输送粮食物资至京师。清朝时继续沿用,驻地为运河上的要冲重镇江苏淮安。其级别也是正二品,加衔为从一品。
和两江总督等地方总督一样,漕运总督也有其直辖的军队,且还拥有一般总督没有的水师营。除了管理航道运输外,所有的码头、仓库、船队、船厂等和运河有关的事务都归漕运总督管辖,其权力辐射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湖南。
此外,在清朝遍布江河码头的著名“社团组织”漕帮(青帮的前身)也要受漕运总督节制。不仅如此,在一些特殊时期(比如镇压太平天国),出于用兵考虑,漕运总督还能对运河沿岸部分地区进行军政方面的管辖。可以说,漕运总督自成体系,绝非仅仅是一个“运输大队长”这么简单。
一个逐渐衰落,一个不断上升
在清朝中前期时,漕运总督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但到了清朝后期,这种局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首先,由于黄河流域自然灾害频发,多次决口改道,导致运河逐渐阻塞,根本无法正常通航使用。同时,海上运输和铁路运输都蓬勃发展起来,极大冲击了内河运输并逐渐将其取代,漕运总督的地位也随之逐渐衰落。
相比之下,两江总督的辖区一直是清朝经济中心。尤其是鸦片战争后,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其辖区内近代化企业云集,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同时,由于辖区很多是沿江沿海口岸,因此两江总督又被赋予了外交、经贸的大权,地位不断上升。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1861年,清末重臣吴棠凭借慈禧太后亲信宠臣的身份,再加上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的战功,以江宁布政使(从二品)的身份代管漕运衙门,并于1863 年正式出任漕运总督。然而,吴棠却认为漕运总督没什么实权,因此惦记上了曾国藩两江总督的位子,双方相持不下。最后,慈禧太后居中调停,让时任闽浙总督的马新贻改任两江总督,这才暂时平息了纷争。由此可见,当时两江总督和漕运总督的分量已经高下立判。
管辖范围存在重合
两江总督与漕运总督的管辖范围存在重合。两江总督的辖区是运往京师的粮草物资的重要供给地,其重要职责之一包括运输粮草,这就和漕运总督存在一定职能重合。由于管辖范围和权力边界划分不清晰,因此同在一省的两位总督难免会产生权力纠纷。不过,由于主要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矛盾倒也不算多见。
相比之下,漕运总督和同样掌管水上业务又侧重水患治理的河道总督产生纠纷较多。比如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时任漕运总督慕天颜认为河道总督靳辅用筑堤治水的办法会影响运河漕运,而与之发生激烈矛盾对抗。
对于两江总督来说,在苏州坐镇的江苏巡抚是一个可怕的对手。比如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时任两江总督噶礼和江苏巡抚张伯行互相参奏攻击对方,酿成轰动一时的“互参案”。
到了1905 年,漕运总督被清廷正式撤销。而风光无限的两江总督也在清朝灭亡后随之废除。一省两总督,终究都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