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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贫困》中的价值形式问题

2021-11-25杨洪源

现代哲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

杨洪源

价值形式是马克思哲学思想尤其《资本论》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以立足《资本论》及其手稿、重构价值形式理论为意旨的“新马克思阅读”运动,在德国批判理论领域乃至欧美理论界中的影响力日臻扩大。与此同时,国内青年学者也开始较为普遍关注价值形式与辩证法问题。事实上,早在作为《资本论》之理论萌芽的《哲学的贫困》中,价值形式就是马克思与蒲鲁东进行思想论战的一大主要议题。在蒲鲁东看来,古典政治经济学未能正确认识和解决价值形式的二律背反问题,因而是不科学的。他自认为重新将价值定义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发现了构成价值或综合价值,准确揭示了价值比例规律,从而使政治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科学”。相应之下,马克思以“科学的发现”为题对蒲鲁东的构成价值论进行反讽与逐一批判,形成其价值形式理论的雏形。

一、价值形式的二重性与矛盾性

剖析价值形式的二重性,首先要探究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转变的原因和过程。蒲鲁东指出,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的有限性或稀少性,决定着它们的价值形式的二重性。价值形式表明了一种社会关系,“正是通过交换,使物品的社会性回到它的自然状态,我们才获得了效用的概念”(1)[德]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卷,余叔通、王雪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74页。。可见,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在观念上是同时出现的。尽管如此,这两者间仍有先后之别。就像“圣父”与“圣子”的关系一样,交换价值作为使用价值的一种反映而存在,使用价值转变为交换价值的逻辑过程为:产品的有限性乃至不存在,要求人们必须从事产品生产以满足自身生存的需求;与此同时,生产者个人受其精力的限制,不可能生产出满足自身需求的全部产品;于是,个人开始求助其他行业的生产者,“建议”(proposer)通过交换各取所需。在这个过程中,产品剩余是交换的前提,商业是交换的形式。

按照蒲鲁东的理解,揭示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转变的原因及过程、辨明它们之间的区别,看似多此一举,实则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从正面来说,遵循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转变的规律,等于承认劳动创造价值,故而能够运用这一规律创造幸福和实现自由。“因为劳动能改造天然价值,所以它的权限便不断地扩展和增大,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一切财富由于工业加工而全部归它们的创造者所有,而拥有原料的人则一无所得或者几乎一无所得。”(2)[德]蒲鲁东:《贫困的哲学》,第75—76页。从反面来说,一旦使用价值转变为交换价值中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势必带来灾难般的后果。运输中断、恶意炒卖、产品失效等状况,都将导致产品生产者无法进行交换。此时,即便其产品堆积如山,生产者亦一无所有;他愈是拼命生产,愈是贫困。相反,产品效用的增加或生产成本的降低,将会使生产者从交换中不断获利,并逐步从辛劳的小康之家成为饱食终日的富户。要言之,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转变的必然性与后果是并存的,致富和衰败相伴而生的社会现象亦源于此。

仅仅揭示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转变的原因及过程,远不足以推翻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蒲鲁东自然清楚这一点,他为此进一步论证了所谓价值形式的矛盾性以及深藏其中的奥秘。他分析说,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表现俯首即是。一种商品生产得越多反而越不值钱,数量稀少的奢侈品虽效用不大却价格极高,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发现价值形式的矛盾性绝非难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它的必然性。一方面,个人对产品的需求只得通过劳动来获得它,是命定的必然。另一方面,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受双方的“意见”(opinion)及其背后的“自由意志”(libre arbitre)所决定。人们不能取消产品交换的自由,否则社会经济秩序就因掠夺代替交换而无法保障。自由的消费者追求产品的合理性价比,自由的生产者则谋求产品的利润最大化。这样,产品价格就在交换双方自由意志的作用下始终处于波动之中。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不是消除价值概念而是重新确定它,不是取消个人交换的自由而是将它社会化。与其在关于价值形式矛盾性的各种争论中迁延不决,倒不如搁置争议,在承认矛盾必然性的前提下寻求协调它的可能性。

表面看来,蒲鲁东关于价值形式二重性的分析实现了自圆其说,实际上却漏洞百出。马克思批判到,蒲鲁东的分析充其量是一种同义反复或循环论证,也就是在交换价值已经产生的前提下叙述它的产生过程。不言而喻,满足人类各种需求所进行的多行业生产即为分工,而有了分工就意味着有了交换。需求决定生产的逻辑过程应该为:需求→生产=分工=交换→交换价值。“这样看来,本来一开头就可以假定有交换价值存在。”(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78页。不仅如此,处于罗宾逊式的孤独状态的生产者个人,通过建议其他行业生产者进行产品交换,毫无历史依据可言。在形式上用建议及其多次方来完成产品交换,抹杀了交换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内容上的差异。真实的产品交换过程是:起初,用于交换的产品只是生产大于消费的那部分剩余;随后,一切产品都被纳入商业的范围,全部的生产均以交换为目的;最终,全部物质的和精神的东西,包括德行、信仰、知识、良心、爱情等,都可以转化为交换价值。

至于蒲鲁东关于价值形式矛盾性的说法,更是经不起任何推敲。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绝非遥不可及的秘密,它早在李嘉图时期就已经是众人皆知的观点。至于蒲鲁东论证价值形式矛盾性的第一个手法,即稀少与众多这对范畴的推演,则违背了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只有在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产品的交换价值才同它的数量成反比。马克思认为,决定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的真正因素,不是产品的数量,而是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当产品供大于求时,其交换价值就会相对较低;反之,供给越是小于需求,产品的交换价值就越高。随着产品的需求趋于稳定乃至不变,产品数量的增加自然意味着渐进的供大于求,产品的交换价值也就逐渐降低。

蒲鲁东所使用的第二个论证手法,依靠效用与意见、自由意志这两对范畴来说明价值形式的矛盾性,也并不“高明”。首先,供求关系绝不等同于效用与意见的对立关系。诚如马克思所言:“归根结底,供给和需求才使生产和消费相接触,但是生产和消费是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85页。对于供给的产品而言,不仅其效用取决于消费者的需求,而且在生产过程中与一切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进行着交换。换言之,供给绝不只代表着效用,而是体现着交换价值的总和。同样,需求所代表的也不仅仅是意见,它唯有在满足一定的交换条件下方可生效。在实际交换中,消费者和生产者各自要求的交换价值出现不一致乃至产生矛盾,才是真实的对立。将供给和效用、需求混为一谈的做法,无外乎构筑于空洞抽象概念之上的主观臆想。

其次,自由意志的作用在实际交换中要受到很大的限制。囿于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发展水平,生产者不能随心所欲创造产品。消费者的意见则取决于其社会地位,特别是资金和需求的状况。马克思举例说,工人购买马铃薯和妇女购买布匹看似遵从各自的意见行事,实则由他们不同的社会地位所决定而形成质的差别。更有甚者,工人购买马铃薯是异化劳动下的被迫行为,他们为了维持生存不得不重新购买自身创造的生活必需品。现实的个人尚且如此,整个社会组织更是这样。社会需求的体系构筑于整个生产组织之上,个人消费的需求根本无法决定世界贸易。

最后,蒲鲁东的这种论证手法是一种错误的辩证法。马克思指出,为了阐述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蒲鲁东先把全部生产者抽象为唯一的一个生产者,再将一切消费者化作唯一的一个消费者,最后让这两个虚构的人物互相斗争。然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斗争远非这般简单,不同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和不同消费者之间的竞争亦包括其中。总体而言,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如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费用、交换手段、消费者的社会地位和竞争等。去掉这些因素,任何关于供求关系的抽象公式皆会变得荒谬绝伦。让矛盾概念取代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复杂现实关系,蒲鲁东的这种做法即是如此。

二、构成价值或综合价值的实质

揭示价值形式的二重性与矛盾性,并非蒲鲁东的全部理论诉求,解决价值形式的二律背反问题方为其最终目的,因为揭示矛盾性并不等同于发现真理,它只为后者提供材料。在他的构想中,综合正反题求得合题,找到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协调起来的公式,就能真正解决价值形式的矛盾性问题。这个合题即为构成价值或综合价值,也就是各种元素按照一定规律在财富的整体构成中的比例关系或尺度,以此为遵循的规律则是价值比例规律。由于构成价值是组成财富的各元素遵循一定规律的结果,创造财富的力量即劳动,成为构成价值的决定因素。正是劳动本身的固定性和多样性,才既能按照相对固定而又多变的比例把财富的元素组合起来,又可以使财富的组合不断变动从而产生新的比例关系。既然劳动作为构成价值的决定因素,那是否意味着劳动本身具有价值?蒲鲁东指出,劳动自身具有价值绝不意味着劳动可以直接成为产品,而只是一种理论假设、文法简略、以果溯因的类比说法。然而假设终究不是事实,劳动价值与资本生产皆为虚构,劳动进行生产与资本获取价值才是真实的情况。劳动虽然在本质上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但可以借助一定的载体作自我确证。换言之,劳动的质量可以体现在劳动对象上,并借助产品成为现实。把具有天然效用或效用不明显的东西变为具有社会效用的产品,让物品从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是劳动的必然结果。

在指出构成价值的基本内涵和决定因素之后,为了清楚地说明构成价值的形成过程,蒲鲁东运用比拟的叙述手法。此时,“普罗米修斯”又“袍笏登场”。在通过劳动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这位“社会天才”不断汲取经验和提高效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产品来获得更高的福利,并且逐渐把劳动当作享受。随着总结出每种产品所需的劳动时间,知晓了劳动与财富的正比例关系,“普罗米修斯”必然首先生产一些成本最低的生存必需品。尔后,基于生存得到了稳定的保障,他逐渐考虑创造一些精神产品乃至奢侈品。要言之,“聪明”的“社会天才”一定会按照产品成本大小的自然顺序进行生产。当然,由于一时的计划失误或贪图享受而忽视必需品的生产,他偶尔也会劳而无获、饥寒交迫。这个事例恰好佐证了价值比例规律的不可抗拒性,凡违背者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与惩罚。“普罗米修斯”的上述“创世记”无非描述生产分工。正如蒲鲁东所说,人类创造出来的各种事物的发展顺序,需要综合它们的全部发展状况来确定,并不完全决定于它们的起源先后。按照劳动的耗费多少所划分的如下顺序,即采掘生产、商业生产、工场生产、农业生产,是符合以上原则的。其中,农业生产虽自古有之,却受改进速度较慢的影响而叨陪末座。因此,价值比例规律合乎逻辑与自然、主观与客观,从而最具高度确定性。于是,蒲鲁东“底气十足”地阐释构成价值的作用和意义,直接将它归结为正义、平等和公平的代名词,并从中推论出全部社会成员生活条件平等的定理。

不难发现,蒲鲁东的构成价值根本没有科学性可言。真正的科学源于批判社会历史运动的认识,即关于本身就产生了解放的物质条件的运动的批判之认识,绝非从主观臆想中得出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先验公式。马克思指出,蒲鲁东不仅对价值形式问题的关键——交换价值的理解,始终是模糊不定、谬误十足和极不彻底的,还误对李嘉图的价值理论作了空想主义式的解释,使之成为所谓“新”的科学之基。以解决价值形式的矛盾性为“使命”的构成价值,却包含层出不穷的矛盾。

首先,构成价值不外乎交换价值或相对价值的“另类”表达,抽象的交换价值公式对于解决价值形式的矛盾性毫无裨益。只要承认产品具有一定的效用,就意味着确定劳动作为创造产品价值的源泉。而劳动本身又是由时间来衡量的,因此,但凡以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包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下创造的产品的交换价值都受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所决定。蒲鲁东“苦心孤诣”地论证构成价值的基本内涵、形成过程和作用意义,无非是复述了以上内容。

其次,由劳动时间衡量的相对价值,非但无法推论出人人平等的革命学说,反而代表着工人遭受奴役的公式。李嘉图的价值理论尤其是把人变为帽子的说法,看起来言辞刻薄,实质上深刻揭露出现代经济关系的赤裸现实,直接戳穿劳动彻底沦为商品这个资产阶级的最大秘密。生产这种劳动商品,“需要为了生产维持不断的劳动即供给工人活命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物品的劳动时间”(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94页。。资本家普遍追逐利润最大化而尽可能降低工人的工资,工资的最低额随之成为劳动的自然价格乃至市场价格。这样,工人只得依靠微薄的收入购买勉强活命的必需品,其命运也被牢牢束缚于资本家手中。由劳动时间衡量的相对价值所表征的现实,不仅是产品的异化、工人和资本家的异化,更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在这种残酷的情况下,蒲鲁东关于劳动是否具有价值的讨论就显得无足轻重,揭露问题的实质并找到解决办法方为迫在眉睫之事。就其实质而言,蒲鲁东以劳动时间为价值尺度得出人人平等结论的做法,只是一种循环论证的假说。产品自身包含的劳动量,不会伴随其生产者之间相互地位的改动而变化。时间等同于全部生产活动的一切,人至多不过是时间的表现。这种劳动的量化与平均化,注定是工人沦为现代工业之奴隶的真实写照,与蒲鲁东期许的永恒公平和报酬均等没有丝毫瓜葛。

最后,用劳动价值来确定相对价值的做法,不相容于建立在阶级对抗基础上的经济事实。没有正确区分用劳动量和劳动价值来衡量产品价值,把生产费用和工资混为一谈,导致蒲鲁东从李嘉图的价值理论中推论出一切皆平等的谬误。在构筑于阶级对抗的现代社会中,劳动沦为可被买卖的商品意味着:劳动也具有交换价值,后者取决于生活必需品的贵贱和人手供应量的大小等;用来买卖的不是一般劳动而是具体劳动,这类劳动的特性与劳动对象之间互为决定要素;同购买机器一样,人们出于劳动的效用来购买它,把它用作生产工具。概言之,“由于劳动是商品,所以具有价值,但它并不生产东西”(6)同上,第101页。。

意识到把劳动价值归结为理论假设难以应对现实的强烈冲击,蒲鲁东将由劳动时间确定的相对价值,叙述为构成社会财富的各种产品之间的比例关系。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比例关系更是一种具有严重后果的现实虚构,它只有在供求始终均衡、消灭阶级对抗的社会中才能实现。蒲鲁东非但没有正确认识到产品的效用大小与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的关系,反而把这种关系颠倒了。始自于文明发轫之时,产品的生产便建立在次序、等级、阶级的对抗之上,最终固定到积累劳动和直接劳动的对立之上。缺失了这些对抗性因素的价值比例关系必然为子虚乌有之事。结合生产所处的具体历史条件,即可弄清楚确定产品的比例关系是否必要。只有生产资料有限、交换范围极小的古代,产品供求的正确比例才是人们的迫切要求。到了大工业时代,“由于它所使用的工具的性质,不得不经常以愈来愈大的规模进行生产,它不能等待需求”(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09页。。此时,重提产品按比例生产和消费,只能是天真的美好幻想。

三、价值比例规律应用的非现实性

整体审视蒲鲁东的构成价值论,不难发现它几乎完全套用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价值二重性→价值尺度→价值要素→价值规律→现实应用,仅仅对此稍微调整次序、换个称谓。按照他的解释,阐明金银成为货币的经济原因、证实凡劳动必有剩余的定理,是价值比例规律之现实应用的两个明显例证。这也是构成价值论超越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地方:后者不仅只是约定俗成地论证了金银成为货币的自然原因,把数量稀少、不易损坏、携带方便等金银的独有特性当成主要因素;还由于“崇拜”供求关系调节商品价值的唯一信条,不能正确认识剩余从而确定利润,致使劳动剩余的科学公式沦为将盗窃他人财产合法化的工具。

正是政治国家所作的干预,才赋予金银以按一定比值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用蒲鲁东的话来说,金银是价值已经构成的第一种商品,或曰构成价值的发展过程中的首个环节。他分析道,早在宗法制时期,金银就已经显现出与其他商品的比较优势,并逐渐占据支配地位。随着它被君主占有并打上后者的专属印章,就自然而然成为货币这种最优越的商品。商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动荡,都无法撼动金银于各种支付行为中间所保持的一定比值。即使金银铸币“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也不足以改变这一比值。相反,由上述行径导致的货币贬值,刚好证明了金银同其他商品之间存在比例关系。它们既没有改变金银的实际数量及与其他商品的比例关系,又会在货币数量增加时使得金银的交换价值成等比例的降低。由此可见,把金银铸成货币首先关涉确认比例规律的问题,即价值构成的第一步的问题。关于凡劳动必有剩余的定理,蒲鲁东认为它表明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协调一致,故而最能证实社会是一个“集体的人”,也就是自身具有受一定规律支配的独特的智能和活动能力。易言之,凡劳动必有剩余是社会规律的一种反映,而非社会各成员的活动规律的总和之结果;它必须依靠社会规律来证明,价值比例规律则恰如其分。之所以要用社会规律来证明,是因为个人活动的规律与社会规律相对立,个人财富的损益和社会财富的损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经济方面的新发明决不会给发明者带来和他贡献给社会相等的利益。”(8)[德]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卷,第66页。众所周知,铁路货运的社会效益远超兽力车运输。当它们的运费持平时,铁路货运的利润却大大低于兽力车运输。此时,维护一部分货运人的微小利益而要牺牲巨大的社会效益。然而,铁路货运价格的提升,势必令它在与兽力车运输的竞争中始终居于劣势直至失去一切生意。由于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潜在的货运人,铁路货运的社会效益的消失势必蔓延到每个人身上,造成更加不可估量的损失。

社会自身是由生产、消费、交换、流通等一切环节构成的相互联系的系统,不同形式的劳动之间存在比例关系,各种实业家的活动形成一体化。蒲鲁东据此指出,对于诸如新的机器或发明之类的劳动工具而言,只有在公众消费的需求足以持续推动它的使用,或者其他劳动能够充分供养它的时候,才可以被制造出来。这样,“集体的人”每天所消费的始终是其生产的物品,并且在消费过去产品的同时不断生产出新的物品,剩余便由此产生。当然,凡劳动必有剩余定理的实现只限于社会整体层面,没有扩及全体社会成员身上。劳动者原本可以在工资均等的情况下享受日益增长的剩余产品而彼此富足,可是社会分化出从中获利和因之致贫的两个不同群体。可见,将产品比例规律实践化来解决贫困问题极为必要。

“复盘”蒲鲁东的论证金银成为货币的全部逻辑,极易看出它不过是一套“幼稚多于狡猾”的“戏法”(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18页。。马克思指出,蒲鲁东的论证结构中预设了货币的存在,即金银成为普遍交换的手段,而这些需要在正确解答以下两个主要问题后方可成为前提:第一,对于已经形成的普遍交换,作为特殊交换手段的货币的必要性在何处?第二,货币的本质是什么,它所表征的社会关系缘何属于一种生产关系?显然,相较于货币的必要性与本质,金银成为货币的经济原因是次要的。“这个问题不应当用生产关系的总体系来解释,而应当用金银作为一种物质所固有的特性来解释。”(10)同上,第120页。这样看来,蒲鲁东从一开始就在方法上犯了颠倒主次的错误。相反,遭受蒲鲁东无端指责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却做了正确的事情。

进一步来说,假设构成价值能够成立,任何产品的价值皆不可独存,而是与相同时间内制造的全部产品的数量成比例。金银亦不例外,它要以其他价值已经构成的产品为前提,不能成为价值已经构成的首个商品。马克思认为,蒲鲁东所叙述的金银成为货币的经济原因根本无法成立,等于承认君主专制是政治经济学的最高原则之一。一定历史时期的全部政治国家的或市民社会的立法,均只作为当时的经济关系的反映而存在。连君主在发号施令时也得服从这些经济关系,无法达到绝对的专制。货币尤其金银铸币,看似以某种实物的形式出现却绝非实物,实则是经济关系从而生产关系的表现。金银铸币因造假而贬值,根本没有解释清楚一盎司金银的真正价值。随着金银假币以捐税的形式重新回到君主手中,他在造假初期的获利便已损失殆尽。从法国国王菲利普一世及其继位者刚将造假的金银铸币投入市面,就下令照原有成色重铸货币可见一斑。究其实,在金银铸币的价值上,贸易比君主更有“发言权”。金银铸币为纸币所取代,抑或国际贸易中的金银以产品而非货币的方式进行结算,都足以打破金银被君主赋予货币职能的观点。

凡劳动必有剩余的定理,远非价值比例规律能够证实。马克思继续写道,以社会这个“集体的人”为前提,没有超过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范围,因为后者总会把社会称作精神实体,将各种不存在的属性加诸其身。蒲鲁东试图诉诸“集体的人”证明社会规律与个人活动规律之间的对立,但他枚举的铁路货运和兽力车运输的例子并非事实而只是虚构。这些例子只有在满足一系列条件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立。例如,任何事物的比例都是一回事,比例关系可以取代全部事物及其相互联系;全体社会成员均有运货的需求,并且只能在铁路和兽力车中二选其一;每个人的财富是均等的,托运货物的价值皆相等;所有的时间都能创造价值,劳动时间和运输时间在这方面没有实质差别,等等。显然,上述诸条件难以在现实中逐一达成。只从比例自身来说,它根本不能转化为货运资本,货运速度的比例与货运利润亦非一回事。新的发明或机器的普遍使用,绝不意味着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间的对立。不论是主张用劳动时间确定价值的李嘉图,还是拥护供求关系决定价值的罗德戴尔,都早已证明出生产工具的革新将使资本不断涌入利润高的生产部门,直至这一生产部门的利润率跌到一般水平。

至于阶级贫富分化源自社会规律未能充分实现到每个人身上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马克思强调,英国的工作日生产率在几十年内激增27倍的事实表明,阶级贫富分化是生产力发展和劳动剩余增加的必要条件。假使凡劳动必有剩余的定理在每个人身上得以实现,也只要重新平均分配社会财富即可,无须改变已有的生产条件。然而,在生产条件无法得到改变的前提下,个人获得极大的财富终将未果。“正是由于竞争使工资时高时低于维持工人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工人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内(即使微不足道)分享社会财富的增长;但正因为如此,他们也可能死于贫困。”(11)同上,第137页。抹杀了构筑于阶级对抗之上的各种关系,只涉及财富增长与生产和消费之间的联系,蒲鲁东所说的“集体的人”也就变为一个“没有手脚的怪影”(12)同上,第135页。。

四、价值形式所表征的社会生产关系

显而易见,马克思此时已经认识到,价值形式所表征的不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不仅如此,他还明确了社会与生产关系的真正内涵,从他同一时期关于雇佣劳动和资本的演讲中可以得到证明:“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24页。诚然,马克思在写作《哲学的贫困》时看似尚未超越李嘉图价值理论的内容,从没有区分劳动和劳动力、劳动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劳动的自然价格即为工资的最低额等观点中,可以见微知类。但是,马克思在方法上已经与李嘉图有了实质区别。李嘉图虽从分配入手考察各独立的社会阶级之间的利益对立关系,却没有深入不同阶级之间对立关系的实质中,仅仅将这种隐蔽的内部联系片面地归结为实物总收益各阶级之间的分配。相反,马克思则明确把价格运动背后所实现的分配,确立为人类劳动产品总价值的分配从而进行生产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

蒲鲁东在阐释价值形式的二重性时,虽也谈及价值表示的是一种社会关系,却与马克思背道而驰。只是意识到需求、效用、生产和交换等社会因素之于价值形式二重性的作用,不能充分说明蒲鲁东已经完全理解价值形式所表征的社会生产关系。在劳动者作为价值创造者的前提下,蒲鲁东的思考全部止于观念之间的推演。与其说蒲鲁东构成价值论是对李嘉图价值理论的抽象性阐释、空想式理解,毋宁言说它与西斯蒙第开创的小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之间的关联。具体表现在:一是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只顾论证财富生产合理性、忽视其矛盾性的弊端;二是基于劳动创造价值来强调需求和效用之于商品价值的决定作用;三是将生产剩余视作消费不足的结果因而以产品的比例关系为目的。

公允地说,蒲鲁东的构成价值论中有一些值得肯定的部分:他从工人无法买回其劳动产品所导致的贫困状况出发,试图通过一种合理的比例来实现产品按其应有价值出售,最终使工人摆脱贫困的境地。这种矛盾的、理想化的理论色彩的形成,同小资产阶级的现实条件和社会地位是密不可分的。蒲鲁东作为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者,既迷恋大资产阶级的奢华,也同情工人阶级的苦难。正是富有与贫困相伴而生的矛盾,才使得蒲鲁东将矛盾神化为贯穿于构成价值论的主线。由于鲜明地阐释实践之目的为解决贫困问题,小资产阶级将会成为正在从矛盾中酝酿着的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构成价值论的部分科学性即在于诠释了小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然而,观念上的矛盾毕竟无法代替矛盾的现实表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承认矛盾的必然性,而在于认清矛盾植根于现实中。此处的现实不只是对工人阶级贫困事实的客观描述或道德谴责,更是事实中蕴含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即建立在阶级对抗上的社会。蒲鲁东只想诉诸构成价值来调和矛盾,故而对推翻矛盾的真正基础这个本质问题熟视无睹。真正要解决的不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而是工人阶级遭受现代奴役的现状。唯有推翻现有不合理的社会生产关系,方可真正平衡不同社会阶级之间的对抗。因此,蒲鲁东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空论家,与诸多醉心于发明各种“科学公式”以平衡各种社会矛盾的“社会改革家”无异。

从当时法国官方理论界关于贫困问题的探讨中,也能管窥蒲鲁东构成价值论的部分革命性。受启蒙运动以来倡导平等观念和社会改革思潮的影响,法国伦理和政治科学院于19世纪40年代就解决贫困问题展开征文研讨。应征者们曾尝试用私人联合、保险契约等原则来解决问题却收效甚微。他们由此从物质领域转向道德领域,论证享乐的欲望和求奢的意愿是人类文明新阶段的主要特征,探究财富增长与享受提高对民族道德的影响、教育制度之于贫困阶级实现幸福的作用。道德谴责虽非贫困之弊病的“治本良方”,亦有“治标”之部分功效。法国科学院却“反其道而行之”,将贫困问题消解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进而维护现有私有制的合理性。相比而言,蒲鲁东从贫困的社会现实出发,以矛盾质疑私有制的合理性、用构成价值解决贫困问题,具有革命的一面。这种革命性秉承了他在《什么是所有权》中的基本思路,因为实现产品的比例关系可被视为重建所有权的重要内容。当然,从重塑正义以彻底批判私有制到用构成价值重组社会财富,蒲鲁东的理论革命性之程度却随之不断降低,以致完全沦为一种典型的折中主义式的平衡和一厢情愿的幻想。

基于蒲鲁东主义的整体性来审视,构成价值同“自由的无政府主义”紧密相连。根据蒲鲁东的解释,构成价值的形成取决于“意见”,即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在产品交换中就价格、数量、时间等达成一致。这种自由的和平等的交换,不应受到政府的一切暴力的压迫,以及所有权的一切经济的掠夺。事实上,构成价值不过是英美习惯法中的合理价值概念。或许出于使其学说更富哲理的需要,蒲鲁东将构成价值的概念黑格尔化,以便在自由平等的“外衣”下调和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将所有权界定为掠夺,绝非意指个人凭借自身劳动或者同他人劳动相交换而对产品的占有,也绝不意味着蒲鲁东要废除它。本质上,只要所有权的基础为劳动和自由平等的交换,无政府主义就是最不能让渡的和可以交换的个人所有权。显然,这种所有权根本无法在资产阶级占据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社会中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剩余价值亦为价值形式中应当加以考察的重要因素之一。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虽然没有直接谈及剩余价值,实际上已经打算解决这一问题。由劳动时间衡量的相对价值注定是工人遭受现代奴役的公式,这一观点表明马克思已经厘清如下两种价值之间的差别,即工人自身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工人凭借劳动从资本家手中获得的价值。工人的劳动须借助生产资料才得以实现,因此上述两种价值的差额就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即资本家的财产。

无独有偶,马克思在同一时期所作的《雇佣劳动与资本》中,也着重探讨了剩余价值的产生过程和表征的社会生产关系,即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他分析道,工人为了货币出卖自己的劳动、资本家用货币购买工人的劳动,只是一种假象。工资的实质不在于对其劳动产品的部分占有,而在于资本家生产费用的一部分。工人为了获得必需的生活资料而出卖自己的劳动,意味着其生命活动的异化,即从目的沦为手段。一言以蔽之,工资即为社会生产关系的一种表现。同样,作为用来进行新的生产的积累劳动,资本亦为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不仅如此,资本与雇佣劳动是互为前提的、相互制约的、相互产生的:只有同工人劳动相交换进而产生雇佣劳动,资本才能实现增殖;唯有使作为奴役它的权力的资本得以增强,雇佣劳动方可同资本相交换。在资本与雇佣劳动相交换的过程中,工人劳动这种巨大的再生产力量不仅补偿他们所消费的东西绰绰有余,而且使积累劳动具有比先前更大的价值。这正是剩余价值的奥秘所在。

辨明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有助于直指资本家与工人的利益一致说之要害。马克思认为,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利益是截然对立的,利润和工资是成反比的。其一,商品的平均价格即它同其他商品相交换的比例,始终取决于它的生产费用。资本家之间的盈亏势必在整个资产阶级范围互相抵消,工资则总是趋向于其最低额。其二,通过改进机器等一些利用自然力的新方法,资本家可以用和过去同等数量的劳动和资本创造更多的价值,工人劳动的价格却在一定范围内保持不变。其三,整个资产阶级的纯收入归根结底为直接劳动使积累劳动增加的部分,是按照劳动使资本增加的比例(利润对工资相对增长的比例)而增长的。即使在看上去最有利于工人阶级的情况下,在资本迅速增长带来的工人物质生活的极大改善的前提下,也不会消除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对立状态。在所谓的经济繁荣时期,工资增长的比例要远低于利润增长,因为只有满足工人劳动的交换价值相对下降,资本增长才等于利润增长。与此同时,横亘于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鸿沟”也日趋扩大,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和劳动对资本的依赖亦愈发严重。相形之下,蒲鲁东虽然看到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集体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这个事实,但由于固守只能用产品来购买产品的教条和产品的比例关系的幻想,无从得出剩余价值的结论,无法理解工资和利润的真正关系,从而决定了平均主义方案的非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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