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与用名
——明代大礼议再思考
2021-11-25刘文
刘 文
明代大礼议是围绕由藩王入承大统的明世宗朱厚熜的父亲朱祐杬的“尊号与主祀”问题发生的,主张维护大宗统绪、让朱厚熜继嗣孝宗再继君统的宗法派大臣与主张尊亲、继统不继嗣的人情派大臣展开了大规模、长时间的论争,这是明代历史上的大事件,影响深远。学界对于大礼议的研究大多是从政治史[1]如:田澍:《正德十六年——“大礼议” 与嘉隆万改革》,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版;胡吉勋:《大礼议与明廷人事变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版。、礼学史[2]如:张寿安:《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李晓璇:《大礼议非礼——清代礼学家对“昭穆不紊”的认识》,《中国哲学史》2012 年第 4 期。乃至文学史的角度[3]如:孙学堂:《“大礼议”与嘉靖前期重情重韵的诗学思想》,《文学遗产》2017年第1期。展开,笔者认为,若从哲学史尤其是传统正名思想的角度来看,[1]张寿安、尤淑君曾提到大礼议的正名问题,未详细阐述。参见张寿安:《十八世纪礼学考证的思想活力——礼教论争与礼秩重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尤淑君:《名分礼秩与皇权重塑:大礼议与嘉靖政治文化》,政治大学历史学系,2006年。我们会发现这一历史事件的某些新面貌。大礼议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三:一、所议何事?二、分歧何在?三、如何议礼?后两个问题笔者另有专文,本文只谈第一个问题——朱祐杬的“尊号与主祀”——实质上是一个正名与用名的问题。
定尊号即正名,正名必先识实,即争论、确定嘉靖帝朱厚熜与生父朱祐杬到底应该是什么关系,然后才能确定尊号。主祀属于用名,用名是指在与祭祀相关的礼仪活动中使用这一已正之名,将名所承载的地位、身份、权利等加以落实,并将与这一名称不符合的实加以改正。后一个问题的解决以前一个问题的解决为基础。
一、正名与用名
(一)正名
正名的问题首先由孔子提出,在孔子的时代,礼崩乐坏,乱名非礼的事情层出不穷,于是有正名的必要。我们先看《论语》中对正名的记载: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2]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3月第1版,第517—522页。
孔子将正名视为言顺、事成、礼乐兴、刑罚中、民有所措手足一连串事件的必要前提,名正言顺关系到国家礼乐制度的安排,是为政者必须首先处理的事情。孔子的正名没有讲方法和标准,如曹峰先生所说,只是一个“虚壳”[1]曹峰:《孔子“正名”新考》,《文史哲》2009年第2期,第68页。,不同的人进行了不同的解读或者说从不同的理论角度进行了发展,而名分论的影响最大。[2]正名的含义,历史上向来聚讼纷纭,名分论之外,主要还有“名字论”“名实论”两种进路。“名字论”又称“字义说”,将名释为字,正名就是正字。这种理解首先由郑玄提出,从字词、语言的视角去理解孔子的正名思想;名实论很晚才出现,主要是逻辑学史研究者的观点,认为孔子正名是讲名与实的关系。这三种理解进路并非是彼此对立毫无关联,而是有相通之处,只不过区别也明显。本文对孔子的正名主要采取名分论的理解,但并不排斥名字论、名实论的观点。名分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3]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3月第1版,第499页。,意思是君尽君道、臣尽臣道、父尽父道、子尽子道。这四个小句的前一个字是“名”,后一个字是他应尽之道,也就是他的“分”。[4]张文熊:《论孔子的正名学说》,《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79年5月第3期,第19页。
宋代朱熹在解释《论语·子路》章“必也正名乎”句时说:“是时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名实紊矣,故孔子以正名为先。”[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42页。他将孔子的正名言论联系到当时卫国的实际历史环境中去理解。[6]鲁哀公十年,孔子从楚国来卫国,此时卫君是出公辄,他的父亲、世子蒯聩先是因得罪祖父卫灵公而流亡在外,出公辄接替卫灵公继承君位,因而朱熹认为这是“出公不父其父而祢其祖,名实紊矣”,这也是孔子正名的现实原因。朱熹引胡安国云:蒯聩、辄“皆无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国也明矣。夫子为政,而以正名为先。必将具其事之本末,告诸天王,请于方伯,命公子郢而立之。则人伦正,天理得,名正言顺而事成矣”[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142页。。明代王阳明不同意这种解读,他与后来参与议礼的弟子陆澄进行了探讨:
(陆澄)问:“孔子正名,先儒说‘上告天子,下告方伯,废辄立郢’。此意如何?”(阳明)先生曰:“恐难如此。岂有一人致敬尽礼,待我为政,我就先去废他,岂人情天理?孔子既肯与辄为政,必已是他能倾心委国而听。圣人盛德至诚,必已感化卫辄,使知无父不可为人,必将痛哭奔走,往迎其父。……乃如后世上皇故事,率群臣百姓尊聩为太公,备物致养……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名正言顺,一举可为政于天下矣!孔子正名,或是如此。”[8]萧无陂:《传习录校释》,岳麓书社,2020年2月第1版,第29页。阳明从“人情天理”出发,认为孔子的正名不是要“废辄立郢”,而是要迎回蒯聩,尊为太上皇,而辄仍为卫君,这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关系才能理顺。朱熹、阳明虽然具体观点有异,但都是从政治、伦理的名分角度去理解孔子正名思想。
(二)用名
本文中“用名”的概念笔者借用自曾昭式先生,他认为中国传统逻辑论证的结构是“正名—用名”,“‘正名’是确立名之所指,体现‘名’的哲学功能;‘用名’表现在具体论证中,反映论证者对于‘名’的正确使用问题。……就‘正名’而言,正名就是正实,正实是确立实的对象”。[1]曾昭式:《论逻辑学史的类型与特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7月第4期,第30页。他认为先秦逻辑讨论重点不在论证结构,而是“正名”“用名”问题,即一旦厘清了“名”,正确地用名便是一个合理论证。[2]曾昭式:《论先秦逻辑的价值特征》,《哲学研究》2015年第10期,第121页。“如何正确用名体现于论证中,即用名、立辞为自己主张提供辩护。”[3]曾昭式:《论先秦逻辑的价值特征》,《哲学研究》2015年第10期,第124页。
在曾先生的论述中,“正名就是正实”,而用名便是使用已正之名进行说辩与论证。本文对正名与用名的理解与此稍异。正名确实有“确立名之所指”的功能,但正名并不“就是正实”,正实或正政只是正名的目的,正名首先应该是正“名”的问题。只有首先在字义、语言层面确定了名,名背后所承载的身份、地位、权利与义务才有可能得以明晰。名的确认或者制定,当然要以符合实为依据,用荀子的话说就是所谓“制名以指实”。围绕名而产生的许多争论,往往是争论者对实的理解有分歧导致的。正“名”的过程,是论证参与者对实的理解与认识不断加深、逐渐清晰的过程,这一过程姑且称之为“识实”,与正实是有区别的,下文将会谈到。明末王夫之曾指出: “知实而不知名,知名而不知实,皆不知也。”[4]王夫之:《薑斋文集》,《船山全书》第十五册,岳麓书社,2011年,第83页。名副其实是名实关系的理想状态,也是正名的目的。
而用名的含义,除了使用已正之名进行论证外,还应包括一个更重要的方面,也就是正“实”。在使用名进行论证的过程中,将与名不符的实进行改正、使名号下的职责、权利、义务得到落实,使实符合名的所谓“循名考实”[1]张居正等:《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五,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8年,第2—3页。下引此书只标书名、卷次、页码。的过程,笔者认为应该归入“用名”的概念中去考虑。换句话说,正实不是正名的问题,而是用名的问题。在本文中,正名即正“名”,正名必先识实,用名除了用“名”之外,还包括正实,这是需要特别指出的。下文将会看到,这种区分有利于我们更深入、细致地理解明代大礼议的争论内容。
(三)正名定分
在确定人的身份、等级和权责上,名与礼有着天然的相似性。“信于名,则上下不干”[2]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中华书局,2002年6月第1版,第357页。,“礼失则昏,名失则愆”[3]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89页。下引此书只标书名、页码。。礼教就是名教,礼与名的各就其位是中国传统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在先秦时代,最早关注礼与名的这种相关性和严格性的人很可能是负责礼仪的官员,《汉书·艺文志》称“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4]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6月第1版,第1737页。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礼与名的密切联系。
宋代濮议[5]宋仁宗赵祯无子,立皇兄濮王之子赵曙为后嗣。赵曙继位为英宗,他想尊生父濮王为皇考,引发激烈论争,史称“濮议”。发生后,程颐曾说:“至于名称,统绪所系,若其无别,斯乱大伦。”[6]程颢、程颐:《二程集》,中华书局,2002年2月第2版,第515页。高度肯定名称在人伦规范中的重要性。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是“正名定分”的原则。礼确定“名分”的标准,设定每个人的行为准则,鼓吹君贤、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伦理价值。[7]尤淑君:《名分礼秩与皇权重塑:大礼议与嘉靖政治文化》,政治大学历史学系,2006年,第300页。明代大礼议中争论的朱祐杬的尊号,表明了他与朱厚熜的关系、他应享受的祭祀礼仪的规格,这在当时是极重要的事情。
尊号是尊崇帝后或其先王及宗庙等的称号,有的是生前加的,如徽号,有的是死后加的,如谥号、庙号。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时已出现大臣给君王上尊号的行为,但未形成相应的礼仪制度。北周时给后妃上尊号已经制度化,到唐代时给帝后上尊号的制度已经比较成熟。[1]张志云:《古代尊号制度起始年代考辨》,《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5期,第88页。根据明制,“天子登极,奉母后或母妃为皇太后,则上尊号。其后或以庆典推崇皇太后,则加二字或四字为徽号”。[2]张廷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362页。这里讲的是先帝死后儿子继位为帝的一般情况,母后或母妃上尊号为某某皇太后或某某太后,先帝则有谥号、庙号。谥号是根据死者生前行迹拟定的称号,皇帝、臣下、士大夫都可以拥有。庙号是在太庙中奉祀皇帝的称号,只有皇帝才能拥有。明代大礼议中,朱祐杬的尊号之争包含了谥号、庙号。在议礼前期主要是指谥号,庙号问题则在嘉靖十七年争论称宗祔庙时才被提出。
明代大礼议要解决朱祐杬的尊号与祭祀问题,其实质是要清楚父子、君臣等人伦关系的所谓“正名定分”的问题。议礼双方对于这一问题的实质是有清楚认识的。如争皇时,宗法派大臣吏部等衙门尚书乔宇、孙交等多人上疏反对加“皇”字:“正统大义惟赖皇字以明,若加于本生之亲,则与正统混而无别,揆之天理则不合,验之人心有未安,非所以重宗庙、正名分也。”[3]《明世宗实录》卷九,第13—16页。嘉靖三年三月,翰林院修撰唐皋、编修邹守益等谏止改本生父兴献帝为本生父恭穆献皇帝、立庙大内时说:“礼者所以正名定分,别嫌明微,以治政安君也。君失礼则入于乱,臣失礼则入于刑,不可不慎也。”[4]《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七,第2—3页。嘉靖三年九月,人情派大臣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等人上疏:[5]《明世宗实录》卷四十三,第2页。“尤愿皇上仰遵孝宗仁圣之德,念昭圣拥翊之功,孝敬益隆,始终无间,此正名定分,父得为父,子得为子,兄授位于弟,臣授位于君,大伦、大统两有归矣。”[1]大礼议中类似的材料较多,如:宗法派在议朱厚熜祖母邵氏尊号时主张称“皇太太妃”,“如此则名正言顺,彝伦既正,恩义亦笃矣”(《明世宗实录》卷五,第1—2页)。礼部第四次集议认为考兴献王是“名不正,言不顺”(《明世宗实录》卷六,第12—13页)。人情派张璁在《大礼或问》中称:“夫以今日之急务,正名也。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兴矣。”(《明世宗实录》卷八,第12页)朱厚熜在嘉靖三年九月议定大礼的诏书中称:“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刑罚各臻于至理。”(《明世宗实录》卷四十三,第6—7页)方献夫上疏曰:“为政必先于正名,缘情乃所以制礼。”(杨一清、熊浃等:《明伦大典》卷十七,嘉靖七年内府刻本,第18页。下引此书只标书名、卷次、页码)
二、议礼与正名
正德十六年四月议礼开始后,围绕朱祐杬的尊号问题,议礼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论争,直到嘉靖十七年才最终确定。在议礼的不同阶段,“议定”的尊号也各不相同,在双方达成暂时的一致之后,朝廷每次都会诏告天下,而下一阶段的议礼又都推翻之前的结论。朝廷一共四次发布议定尊号的诏书,本文分别讨论。朱厚熜之母蒋氏的尊号是附带在朱祐杬的尊号争论中一并讨论的,故而本文中也一并讨论。
(一)第一次正名
正德十六年四月,礼部在集议大礼之后,尚书毛纪联合多人署名上疏建议皇帝“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兴献王妃为‘皇叔母兴献王妃’,凡祭告兴献王、妃,皇上俱自称‘侄皇帝’”[2]《明世宗实录》卷二,第11页。。他们照搬了宋代濮议中司马光、程颐的观点,毛纪称“今兴献王于孝宗为弟,于皇上为本生父,与濮安懿王事正相等”[3]《明世宗实录》卷二,第11页。。杨廷和称“程颐濮议最得礼义之正断,宜称皇伯(叔)考兴献大王 ”[4]张廷玉:《明史·杨廷和传》,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5037页。。朱厚熜对礼部让他改易父母的主张感到非常气愤,下令重议。礼部再次集议后上疏,称给朱祐杬上“皇叔父兴献大王”的尊号已经是到了极致的“尊崇之典”。[5]《明世宗实录》卷二,第24页。
在朱厚熜孤立无援之际,观政进士张璁上《大礼疏》,他基于孝道,反对宗法派改易父母的主张。张璁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兴献王到底享用什么尊号,但称其为“圣考”,不改变父子关系,还要“别立圣考庙于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1]《明伦大典》卷三,第5b—17a页;《明世宗实录》卷四,第3—4页。。张璁的尊亲主张被杨廷和斥为书生之见,朱厚熜亲自下达尊父亲为帝的手诏也被内阁封还。毛纪说皇帝“由旁支绍正统,则不当私帝后其所生”。如果一意孤行,“则人情不安,名不正,言不顺”。[2]《明世宗实录》卷六,第12—13页。有趣的是,虽然两派势同水火,但张璁也认为他的尊亲之举是“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兴”[3]《明世宗实录》卷八,第8—15页。。
朱厚熜在登极之后已派人接母亲蒋氏来北京皇宫。九月二十五日,蒋氏抵达通州,听闻宗法派的议礼主张后十分气愤,不肯入京。无奈之下,朱厚熜以退位相逼,杨廷和见“理势不容已”,只得让步,以奉张太后懿旨的名义,起草了追崇兴献王、兴献王妃为“兴献帝”“兴献后”的敕书,皇帝批准了这个敕草。[4]《明伦大典》卷六,第1b页;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2015年,第738页。
嘉靖元年三月,朝廷举行上尊号、册宝的盛大礼仪,诏告天下,给朱祐杬夫妇上的尊号是“本生父兴献帝”“本生母兴国太后”:
自古帝王以孝治天下,尊亲之礼其来远矣。……谨奉册宝,上圣母尊号曰昭圣慈寿皇太后,皇嫂曰庄肃皇后。又奉圣母懿旨,上圣祖母尊号曰寿安皇太后,本生父母曰兴献帝、兴国太后。大礼既举,洪恩诞敷。[5]《明世宗实录》卷六,第6页。
这一阶段,朱厚熜虽然实现了给生父母上尊号为“帝”“后”的愿望,取得了“争帝”环节的胜利,但称孝宗皇后为“圣母”,在亲生父母尊号前加“本生”二字,实继孝宗之嗣,与朱祐杬是叔侄关系。
(二)第二次正名
嘉靖二年十一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正大礼疏》,反对继嗣孝宗,认为朱厚熜是入继之主,不是为人后,提出要重新厘定君臣父子关系:
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武宗曰皇兄,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兴国太后曰圣母,则天下之为父子君臣者定。[1]《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五,第2—3页。
桂萼除了呈上自己的奏疏外,还将嘉靖元年正月时任巡抚湖广都御史席书和吏部员外郎方献夫的两份赞成尊亲的议礼疏附上。此二疏当时因故未上,但早已传播开来。议礼本来已经消停了一年多时间,迫于群臣的反对,朱厚熜有些心灰意冷。桂萼此疏一上,重新燃起了皇帝的热情。三年二月,杨廷和辞职,人情派议礼尊亲最大的障碍已经扫除。朱厚熜又命集议大礼。时任礼部尚书汪俊、吏部尚书乔宇拟定“于孝宗称皇考,于兴献帝称本生考”,后又在本生考、本生母前加“皇”字,取得了朱厚熜的满意。四月,朝廷第二次诏告天下:
……兴献帝尊号曰“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尊号曰“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义专隆于正统,礼兼尽夫至情。[2]《明世宗实录》卷三十八,第8页。
至此,兴献王尊号已改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献后尊号改为“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朱厚熜“争皇”成功。但尊号中还有“本生”二字,意即他名义上还是过继给孝宗夫妇当儿子。
(三)第三次正名
嘉靖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张、桂到京,同上疏称,议礼以来虽然已经两次下诏,但“典礼益甚乖舛”,条陈七事,反对两考并存,力主去“本生”二字。[1]《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九,第7—8页。六月,吏部员外郎薛蕙上《为人后解》二篇、《为人后辨》一篇极辨张璁等诸说,[2]《明世宗实录》卷四十,第6—8页。何孟春草疏达旦,都无济于事。七月,朱厚熜下令:“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今更定尊号为圣母章圣皇太后。”[3]《明伦大典》卷十五,第1页。十五日,左顺门事件[4]左顺门事件是指嘉靖三年七月百官阻止朱厚熜去掉其父尊号中的“本生”二字而跪伏左顺门嚎哭撼门请愿的行动。朱厚熜出动锦衣卫武力镇压了这次请愿,逮系五品以下官员134人下狱, 四品以上 86 人待罪, 后又搜捕奔匿者, 拷讯、 编伍、廷杖、夺俸各有差等,杖死17人。发生。九月,朝廷第三次诏告天下:
人君为治,必本于孝道。圣人论政,必先于正名。孝在笃于亲,而名贵循其实。自古及今,未有外是而能化成天下者也。……恭献皇帝为皇考……夫孝立则笃近举远,而家邦四海咸囿于至仁;名正则言顺事成,而礼乐刑罚各臻于至理。[5]《明世宗实录》卷四十三,第6—7页。
至此,朱祐杬、朱厚熜的父子关系终于确定。
(四)第四次正名
嘉靖十七年,致仕同知丰坊上奏,引《孝经》中“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的说法,请求恢复古礼,建明堂,给献皇帝加庙号,“称宗以配上帝”,[6]《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2页。重新挑起朱祐杬的名号之争。这一建议表面上是建明堂祭天,实际上是要给朱祐杬加庙号、配享上帝。明堂秋享祭天之礼,要以先祖配祭,而“国典有缺”,且“古法难寻”,[7]《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2—3页。到底以谁配享,君臣分歧很大。至于加庙号,按惯例,只有皇帝死后入祔太庙祭祀时才会有庙号,一旦有了庙号,便要入祔太庙,而朱祐杬没有当过皇帝,丰坊的主张显然是违背礼制的。
时任礼部尚书严嵩等认为,明堂应建,至于以谁配享,根据历代以来的做法,无外乎皇帝之父、有德之君两种选择,前者“主于亲亲”,后者“主于祖宗之功德”,在当下则是献皇帝或太宗文皇帝二选一。[1]《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2—3页。至于称宗加庙号,严嵩等表示“不敢妄议”,实际是反对称宗。朱厚熜不满礼部的答复,命再议。
户部侍郎唐胄上疏争辩:明堂祭祀以父配天,这是“误识《孝经》之义而违先王之礼”。他引用议礼之初人情派大臣席书、张璁、桂萼以及朱厚熜本人当时关于朱祐杬不祔太庙的言论,主张以高祖、太祖配享,至于献皇帝,“不待称宗、不待议配而专庙之享,亦足垂亿万世无疆之休矣”。[2]《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3—5页。
朱厚熜览疏大怒,将唐胄下锦衣卫拷讯,后罢黜为民。于是礼部再会廷臣,同意称宗配享,朱厚熜“以疏不言祔庙,留中不发”。他作《明堂或问》一篇,以示辅臣,阐发了让朱祐杬配帝、称宗、祔庙以及将太宗庙号改“宗”为“祖”的观点。礼部迫于皇帝的威权,采纳了这些主张。
九月十一日,朝廷举行上尊号礼,尊文皇帝庙号为成祖,谥号为启天弘道高明肇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尊献皇帝庙号为睿宗,谥号为知天守道洪德渊仁宽穆纯圣恭俭敬文献皇帝。二十一日诏示天下。
围绕朱祐杬的尊号展开的四次正名可以分为争考与称宗两个阶段。前三次正名是争考:先是改王为帝(争帝);然后是改帝为皇帝,加皇字(争皇);再去“本生”二字,实质是要维护皇帝与朱祐杬的父子关系,否认与孝宗的父子关系。在大礼议论争的诸多问题中,最核心的是争考问题,也就是朱厚熜以谁为父的问题。人情派敏锐意识到这一点,嘉靖三年三月,在朝廷就朱祐杬的尊号问题第二次诏告天下之后,张璁上疏称:
以皇上称孝宗为皇考、称兴献帝为本生父,父子之名既更,推尊之义安在?……故今兴献帝之加称,不在于“皇”与不“皇”,实在于考与不考。推尊者人子一时之至情,父子者万世纲常,不可易也。[3]《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七,第6—8页。
他要求“再诏中外,必称孝宗为皇伯考,兴献帝为皇考,武宗为皇兄,则陛下父子、伯侄、兄弟名正、言顺、事成而礼乐兴矣”[1]《明世宗实录》卷三十七,第6—8页。。
在争考成功、维护了父子关系之后,朱厚熜借助丰坊的上疏,实现了让父亲称宗的目的。至此,尊号问题得以最终解决。如果说考虑到孝道与亲情,争考还有一定合理性的话,那么称宗则完全是名不副实、僭越非礼之举,这一点在下文对用名的分析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三、议礼与用名
正名的问题解决后,用名便是在政治活动中将正确的名用到需要的场合、将隶属于名的身份与职责或权利与义务加以落实。因为朱祐杬之尊号经过长期争论、反复更改之后才最终确定,因之,蒋氏、邵氏的名分也是迟迟未能确定,而即便在尊号暂时确定之后,议礼双方对“名”后面的“实”的含义认识不一致,这使得原本相对简单的用名问题也变得异常复杂。
(一)朱祐杬的用名问题
在传统社会,祭祀制度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正名定分的原则下,具有不同身份的人享有严格对应的祭祀规格。朱祐杬的祭祀问题是大礼议贯穿始终的核心内容,本文主要选取安陆陵庙祭祀与称宗祔庙两个事件进行讨论。
朝廷于嘉靖元年三月第一次诏告天下,给朱祐杬夫妇上的尊号是“本生父兴献帝”“本生母兴国太后”。朱厚熜设祠祭署于父亲的葬地安陆州,以皇亲蒋荣世袭奉祀,主持山陵的祭祀。王府内家庙则令州官置祭。[2]《明世宗实录》卷四十四,第8页。在祭品、乐舞的设置与规格上,朝臣们产生了争议。太常寺卿汪举奏安陆庙祭祀宜参照太庙仪制,用十二笾豆,朱厚熜允之。至于乐舞,礼部认为“宜上下有等”,帝命会议。[3]《明伦大典》卷九,第2a—2b页。会议之后,礼部认为当仿照凤阳皇陵,用十二笾豆,不设乐舞。朱厚熜不同意,坚持使用八佾。
“礼有以多为贵者”,[1]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722页。笾豆和乐舞的数量与规格是被祭祀者尊卑地位的体现。太庙是供奉本朝历代帝王的皇室家庙,凤阳则是太祖朱元璋的故乡和父母的坟墓所在地。朱元璋的父亲朱世珍,死后被追尊为明仁祖淳皇帝,其坟墓被重建,在洪武初年被尊为皇陵。太庙的祭祀用十二笾豆、八佾,凤阳陵庙只用十二笾豆,不设乐舞。这显示了追尊之帝与治世之帝的区别。嘉靖二年四月,宗法派大臣纷纷上议:
正统本生,义宜有间;乐舞声容,礼可无别?八佾既用于太庙,安陆庙祀似当少辨,以避二统之嫌也。[2]礼部侍郎贾咏、吴一鹏等上疏,《明世宗实录》卷二十五,第2页。
太庙礼乐用于天子,不可用于臣下;用于京师,不可用之于藩国。今以蒋荣主祀而专天子之礼乐,名分不正,可无惧乎?[3]何孟春上疏,《明世宗实录》卷二十五,第3—4页。
可见,朱祐杬虽然有帝号,但这一名背后的实的含义,在议礼双方的解读中并不一致,因而造成用名时的分歧。宗法派从正统与本生的区别实即大宗与小宗的区别出发,坚持降低安陆庙的祭祀规格,以免“二统之嫌”。对此,张璁后来根据《礼记·王制》中“丧从死者,祭从生者”的规定,如此解释:
皇上以天子礼乐祀献皇帝,所谓“祭从生者”也,诸臣乃谬论十二笾豆及八佾之非,何哉?[4]《明伦大典》卷九,第5b—6a页。
本来,丧葬之礼“从死者之礼”,葬后祭祀时,“以子孙官禄祭其父祖”是符合《礼记》的要求的,[5]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382页。朱厚熜是天子,可以用天子之礼(十二笾豆、八佾)祭其父。问题是,朱祐杬与朱厚熜的父子关系在当时是未被确认的。宗法派争辩道:
陛下既考孝宗而叔兴献帝,则凡献庙之礼,皆非陛下之所得为。既往之失已不可追,而更用八佾之舞,其失弥甚矣。[1]给事中张翀、黄臣等上疏,《明伦大典》卷九,第4页。
兴献帝于陛下不得而子明矣,八佾之舞,岂献庙之所得为乎?今既用十二笾豆,宜如凤阳,不必用乐可也。[2]御史唐凤仪等上疏,《明伦大典》卷九,第4—5页。
宗法派认为,使用十二笾豆已经是“既往之失”,乐舞规格上不能再错,宜参照凤阳,不用乐。朱厚熜考孝宗,朱祐杬与朱厚熜只是叔侄关系,安陆庙的祭祀,“非陛下之所得为”。但此时的朱厚熜,根本听不进意见,“时廷臣集议者数四,疏留中凡十余日,特旨竟用八佾”[3]《明世宗实录》卷二十五,第14—15页。。
在安陆乐舞之争以外,涉及用名的情况所在多有,影响最大的是朱祐杬的称宗祔庙。嘉靖十七年丰坊上疏要求给朱祐杬加庙号,“称宗以配上帝”,[4]《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2页。经过一番争论和斗争,朱厚熜实现了给父亲加庙号(睿宗)的心愿。庙号用于太庙中举行的祭祀活动,所谓“称宗必祔庙”,庙号的用名就是祔庙。礼部提出的具体做法是“祔于孝宗之庙”[5]《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8页。。朱厚熜一开始对这个方案不满意,理由是一个庙“恐不能容奉二主”。严嵩等复言:孝宗的寝殿无法容奉二主,再建新宫则地势不足,“今皇考神主宜仍于特庙,而遇祫享,太庙恭设神座,与皇伯考同居昭位,则在庙有常尊之敬,在祫无不预之嫌矣”[6]《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十三,第8页。。朱厚熜亲自到孝宗庙察看了一番,同意了这个做法。可见,朱祐杬的神主平时是放在“特庙”也就是献皇帝庙的,只有在太庙举行时享的时候,才会移入孝宗庙,避免了未祔庙不能享用太庙时享的遗憾。
朝廷在九月十一日举行上尊号礼后,二十一日在玄极宝殿举行大享明堂之祀,奉睿宗配,礼成后诏示天下。至此,建明堂、加庙号称宗、配天,丰坊之议均已实现。
朱祐杬庙号的用名行为造成一个“非礼”的情况,那就是,他在太庙中的位置与孝宗相同,在武宗之上。而朱祐杬生前作为藩王,为武宗之臣,臣死后却位居君主之上,显然这是违背礼制的。对此,《明史·礼志一》批评道:“暨乎世宗,以制礼作乐自任……独其排众议,祔睿宗太庙跻武宗上,徇本生而违大统,以明察始而以丰昵终矣。”[1]张廷玉:《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4月第1版,第1224页。丰昵:指典祀之礼特厚于近亲。
(二)蒋氏的用名问题
正名是用名的前提,如果名未正,那么用名便易生纷争。我们这里以入门礼仪的争论为例来探讨蒋氏的用名问题。朱厚熜在正德十六年四月初登极后,很快便派人往安陆迎接生母兴献王妃蒋氏来北京皇宫。八月,命礼部商议迎接蒋氏的礼仪。尚书毛澄等人拟定方案:
宜豫遣文武大臣各一员于通州境外奉迎。至日,母妃由崇文门入东安门,上具黑翼善冠黑犀带素袍于东华门迎候,文武百官各具青素服于会同馆前东西序立候,母妃舆过,退。次早,上御西角门,百官致词行庆贺礼。若至期在山陵事毕之后,上具翼善冠服,百官具锦绣服照前迎候。次日,上御奉天门,百官致词庆贺。[2]《明世宗实录》卷五,第5页。
此时议礼未定,宗法派想给蒋氏上尊号“皇叔母兴献王妃”,他们主导发布的奉迎诏书、笺文以及奉迎礼仪都称蒋氏为“母妃”。朱厚熜对这个方案批复道:“奉迎遣文武大臣依拟,入门礼仪再议以闻。”[3]《明世宗实录》卷五,第5页。他不同意礼部拟定的让蒋氏以王妃之礼入皇宫之门的安排,要求再议。
礼部再次拿出方案,“礼官复议入门之仪,欲由正阳左门进大明、承天、端门、午门之东王门入宫”[4]《明世宗实录》卷五,第9页。。朱厚熜还是不同意,命再议。礼部第三次拿出方案:“窃以母妃南来,必由大道进京,自通州至朝阳门路直且顺,从此进东安门便。”[5]《明世宗实录》卷六,第3页。朱厚熜仍然不满意,亲自拟定其仪曰:“圣母远来,定从正阳门由中道行入朝庙,其宫眷进朝阳、东华等门。”[6]《明世宗实录》卷六,第3页。在钦定入门之仪后,又命准备奉迎的驾仪,礼部请用“王妃凤轿仪仗”,朱厚熜不从,下诏改为“母后驾仪”,[1]《明世宗实录》卷六,第4页。强行以皇帝的权威中止了论争。
因为尊号未定,入宫礼仪无法确定,蒋氏在到达通州后已经等待了十多天。后来朱厚熜以“避位”相逼,宗法派才以孝宗皇后的名义,起草了追崇兴献王、兴献王妃为“兴献帝”“兴献后”的敕书,朱厚熜批准了这个敕草。[2]《明伦大典》卷六,第1b页;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2015年,第738页。第二天,十月初四,蒋氏至京,由大明中门入宫。
传统中国的政治伦理极重名分。礼部的三个方案从崇文门进东安门、正阳左门进大明等门东门、朝阳门进东安门,都有意避开了从正阳门走皇宫中道入宫的方式,因为作为王妃的蒋氏是没有资格走这条道的。他们的立场从在争论中一直称蒋氏为“母妃”这一点便可以看出来。在一心要尊亲的朱厚熜看来,蒋氏从他登极之日起便已不是王妃,而是“母后”“圣母”,这也可以从称呼中看出来,故可以走正阳门。议礼双方在蒋氏入门礼仪的争论上始终是各说各话,原因就在于尊号未定,名称未正。而入门礼仪则是用名的问题,因而也就难以达成共识了。
嘉靖元年二月,皇帝之母蒋氏的尊号已经议定,但未履行举行仪式、盖玉玺的程序,适逢蒋氏生日,朝廷以“未上尊号用宝免贺”[3]《明世宗实录》卷十一,第1页。。可见,正名之于用名,是必需的前提条件,否则便会开启纷争和混乱。
四、结论
议礼双方虽都声称要正名定分,但宗法派强调维护宗法礼制,人情派则基于孝道亲情,双方于尊尊、亲亲各执一端,势同水火。因为根本立场的区别,双方对君臣、父子人伦之实的认识歧异太大,各自提出的名自然也迥然不同,然后再用各自不同的名来正实,其结果必然是自说自话。宗法派基于继嗣孝宗的主张,要正的是孝宗与朱厚熜的父子之名,竭力构建二人的父子关系。他们虽然面临朱厚熜推尊父母、祖母的强大压力,给予朱祐杬夫妇、邵氏相应的尊号,但在用名的实践中并未打算给予相应的地位和待遇,在很大程度上将尊号视为虚号。人情派要正的是朱祐杬与朱厚熜的父子之名,极力拒绝继嗣孝宗。他们在议礼早期处于被动地位,做出妥协,称孝宗为皇考,在为朱厚熜父母、祖母争得尊号之后,便要求循名考实,将虚号坐实,使之享有一应相关待遇。
总的来说,大礼议“七争”之中的前三争(争考、争帝、争皇)以及后来的加庙号称宗,都是争论正名的问题;后四争(争庙、争路、争庙谒、争乐舞)以及后来的配天、祔庙则是用名的问题。如果说,孔子的正名学说的价值在于提醒人们“名之不确定性、随意性必然对政治带来影响”[1]曹峰:《孔子“正名”新考》,《文史哲》2009年第2期,第68页。,那么,明代大礼议则恰好是一个极佳地展示这种影响能大到何种程度的案例。孔子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2]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690—691页。在传统社会,不同身份的人拥有各自不同的名,这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运转的规范性、合理性。识实以正名,正名以用名。名不副实,必生混乱与纷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