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场 顶住压力遏重大
2021-11-22包冬冬
文/包冬冬
7月12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一家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造成17人遇难,5人受伤。事故救援刚刚结束不久,广东省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项目石景山隧道施工段又发生透水事故,14人被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截至7月15日,今年已经先后发生多起影响恶劣的重大事故,如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致25人死亡;河南商丘“6·25”武术馆火灾18人殒命;山西代县“6·10”铁矿透水事故夺走13人的生命。密集发生的重大事故,持续上升的较大事故,频繁出现的涉险事故以及一些地区和行业领域事故明显反弹,给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带来了诸多挑战。
有权威人士分析,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四方面的差距:
一是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有比较大的差距。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要求,但是一些地区、企业没有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没有把安全落到实处,发展盲目性比较突出。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相当的差距。存在政府部门责任落实不具体、“三个必须”原则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不认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员工培训走过场、现场管理混乱等不足。
三是解决违法违规问题有较大的差距。这个现象一直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但是在一些地方执法不严,甚至有的地方错误地将减少执法、放松执法,作为创造营商环境的举措。
四是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有相当的差距。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认真、不深入、不扎实。特别是化工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的过程中,安全把关不严,有的地区化工专项整治进展缓慢。
治理刻不容缓。一方面,要群策群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部门要承担起“三个必须”安全监管责任,分兵把口;另一方面,要全面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借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东风,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致力于解决长期性、根本性、系统性问题。这里,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失为一项重要抓手。
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经从具体内容上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较早之前,全国多地已经在建立和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上,进行了诸多有益尝试,也取得了一些实效。
如河南省自2018年11月由省政府发文明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至今已近3年。目前,河南省10个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全部实现了双重预防体系全覆盖;23个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2020年,河南省也实现了历史上首次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良好成绩。尤其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面,河南省1万多家大型企业建成了具备风险动态管控、隐患实时填报、排查治理全程跟踪、大数据统计分析、安全预测预警等五大功能的信息化平台,构建了全员负责、照单排查、实时监控、信息共享、管理智能的企业安全管理新模式。
相信除了河南省,还有许多省市同样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全国上下都能在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道路上,越走越稳,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