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资产核算变化及管理对策研究
2021-11-22吴禹杭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吴禹 杭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引言
近年来推行的《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资产管理基础核算工作的重视,新制度对资产要素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强了资产信息披露,并以此促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重视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一、《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后国有资产核算的变化
新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与创新在于,它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进行了适度分离,同时又相互衔接。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通过强化财务会计核算,进一步关注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增强了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业务的核算要求,稳固了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完善了资产核算的项目内容
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前,资产核算的内容范围相对简单和粗放。在新制度实施后,对资产核算的内容范围做出进一步规定,新增了多个资产核算的项目内容,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受托代理资产等;在建工程项目将公共基础设施在建工程也包括在内;政府储备物资项目增加了“为满足特定公共需求”的前置条件;细化了其他资产项目、增加了研发支出项目等,使各类资产业务核算更为全面。通过细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项目内容,使资产数据更为完善,资产报告体系更为全面,对规范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核算业务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落实了计提折旧与摊销的要求
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前,并不考虑资产由于时间而出现的贬值,没有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科目一直维持账面原值,虚增了资产与净资产的总量。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颁布后,要求对各类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并提出事业单位在规定情形下可计提坏账准备。各单位需按照统一的折旧或摊销策略,将资产所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金额纳入成本和费用,从而避免了之前资产价值虚高的因素,核算更为合理,使单位的资产信息和财务状况更为清晰真实,有利于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
二、《政府会计制度》下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策略
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是我国在该项资产管理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该条例专设“基础管理”一章,其中特别强调必须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资产会计核算。该规定将《政府会计制度》对于国有资产的核算管理提到了立法层面,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利用好新会计制度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导向,分析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治理对策,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以适应新形势。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观念有待提升。《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于资产要素的关注体现了国家层面对于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充分重视,但是某些基层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资产管理观念仍有待提高。重视资金申请却忽视资产管理,重视资产配置却忽视日常管理的现象十分常见,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意识不强,资产使用效率较低。
(2)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未有效建立。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对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内控约束和引导。购置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分割,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未严格审核把关;购置后资产不入账、资产使用与保管人的岗位职责权限不明确,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出现资产流失与毁损情况;缺少定期清查盘点机制、多年不清查或者盘点工作走过场,导致账实不符情形发生;资产处置时随意性较大缺乏论证,造成资产浪费。二是制度更新不及时,制度设置滞后于事业发展。尤其是在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及分工仍未完全理顺厘清,内控制度并不明晰。实际工作中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实际管理职责由资产使用部门归口负责,但归口部门的相关职责未完全落实,相关岗位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资产管理流于形式。因此,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内控制度体系不能有效形成完整闭环,存在资产内控风险,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受到影响。
(3)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与日益增长的资产量不相适应,专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单位甚至一人身兼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数职,忙于应付各类资产报表却无暇梳理资产实际管理业务。因为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资产使用部门缺乏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忽略了资产保管人的管理职责,主管部门也较少进行资产管理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4)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政府会计制度》颁布后各级单位政府财务会计系统均实施了升级或启用了新系统,但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会计系统不兼容,与预决算管理、政府采购系统也无接口,数据无法实现共享。同时资产信息系统的动态监管手段与高速增长的资产量水平不相适应。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核算部门常常分属不同部门,新增资产配置、每月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资产处置的数据信息传递依赖于部门间人员的配合协调和纸质传递,再加上资产系统数据的不稳定,影响了最终的资产数据准确性。
(二)基层单位提升资产管理效率的保障措施
(1)建立和完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资产全生命周期内的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推动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在资产配置前,制定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做细做实并严格审核,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资产浪费,同时制定严格的政府采购规定,有机结合资产存量编制采购预算,履行规定的报批手续后方可执行采购;在资产购置后,根据管理需要和政府会计核算要求,对资产分类建账,便于部门归口管理,并按照内控管理原则,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部门及保管人,落实固定资产保管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制度;在资产日常管理中,严格保证资产一物一卡、标签粘贴到位,确保资产有效管控。同时认真落实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核查盘点不走过场,必须及时跟踪、处理清查结果,完成报批手续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防止清查盘点工作“有头无尾”;对资产进行处置时,须明确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严格管控资产的“归处”。通过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控体系建设,也有利于形成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自上而下的资产管理意识,逐步提升资产管理综合理念。
(2)增加外部监督评价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资产会计核算工作,除了提升管理理念、落实资产管理制度外,仍需通过外部监督评价进行辅助,达到监督检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防范风险的作用。例如通过资产绩效评价、接受外部审计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评价,将外部监督与内部提升相结合,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政府会计制度》下的国有资产管理,不仅需要对财会人员进行资产核算业务培训,也应当要求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许多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类别除了通用设备中的办公设备外,还配备大量监督执法专业设备或实验室专业设备,该类设备的管理应充分发挥使用部门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强化其资产管理水平,定期培训业务知识,落实管理员责任分工。同时建立具有岗位特色的责任制,落实责任分工。在培训与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配备相应的激励机制,将职责完成情况与绩效挂钩。
(4)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构建实用性及智能化兼具的管理系统,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RFID技术、传感器技术、云计算等强化资产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提高资产日常管理的便利度;二是加强各信息系统关联整合及动态化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府财务会计系统的数据对接和共享,建立资产从政府采购、验收入库、资产台账入账、会计台账入账、折旧或摊销费用计算、资产处置出账的全流程资产业务信息传递,减少因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账实不符现象,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结语
综上所述,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利用好《政府会计制度》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作用,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治理对策,提升管理效率以适应会计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推进单位资产管理精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