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税收管理问题研究
2021-11-14陈天阳
陈天阳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南京210023)
一、 引言
进入21 世纪以来,得益于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各种信息技术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各种各样的数据信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种电子终端上。 信息收集、处理运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已经成为推动人类未来发展的一种动力,数据的掌握往往能决定一件事情的成功与否。例如电子影视行业和网上购物消费行业,就经常对他们的用户进行一系列的研究和分析,通过大量的数据总结客户的需求来优化服务,从而更好地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用好数据,不仅是当下个人和企业的研究方向,同时,政府也希望用好信息数据,以此来推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政府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对大数据的研究,优化道路交通方案,为百姓出行提供更便捷、更优化的线路。 政府可以通过对地区教育的研究,优化师资力量及教育单位建设,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整体教育水平。
对于税收管理,大数据同样能起到巨大的作用。 大数据不仅能为税收征管带来技术上的便利,同时也能解决过去税收模式的许多弊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种、税收模式等都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和优化。 虽然这些调整和优化使得我国征税管理更加合理,但是这并不能与我国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实情相匹配,更不能解决我国税收征管中的根本问题。 我国税收征管面临的根本性问题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虽然国家多次出台政策解决这个问题,但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并且这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税收征管问题的严重性正在愈演愈烈。 目前,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国的纳税人口也在不断地增加,频繁变化的税种和征税模式使得纳税人常常不能适应与透彻地理解。 与纳税人数增长同时变化的还有消费方式,在电子信息普及程度很高的情况下,出现了以网上购物消费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这与以往所有的经营方式都有所不同,导致税收的源头变得模糊不清,并且商家逃税、漏税、偷税等会做得越来越隐蔽。 大数据运用在税收管理上,将有效遏制这种情况发生。 大数据的运用能够使得税收源头有迹可循,弱化了税收的隐蔽性,能够有效遏制我国税收中存在的纳税主体与税收征管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大大减降低了税务部门征税的难度,提升了征税的完整性,与传统的税收方式相比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信息时代,大数据的合理高效运用是税收管理向更科学、高质量发展迈进的核心推力。 但在现有的大数据税收征管背景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值得改进的地方。
二、 研究现状与理论基础
(一)研究现状
学者们对税收的信息化处理研究起步很早,在21 世纪初就有大量学者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主要取得了以下研究成果。 高莉(2006)通过研究信息化在税收中的投资产出效应比,认为我国应该加快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处理,这是一项符合未来趋势的发展、普及各行各业与民众生活的工程,虽然税收征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税收征管的信息化需要经常更新才能符合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才能做到与时俱进、共同创新,她还通过研究诺兰模型提出了我国当前发展信息化税收模式的不足与优点,提出要加快我国税收信息化的速度,做到税收信息能够高效、合理地运用。 她还提出,税收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上层建设,需要顶层设计,在国家发展战略下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步伐,使得税收逐步成为社会生活中一项简单、方便、快捷的行为。 提高效率、降低长期成本是信息化的最终目的。 蒋丽斌和郭佳琳(2007)通过研究税收信息化征管问题提出在当前应该重视税收信息化的技术问题,大力发展科技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在初步完成信息化征税模式后,要加强税后监督监管问题,通过信息化数据的采集、加工分析税收行为,从而更好地实现信息对称化的税收行为,保障税收更好地实现促进公平,提高效率。 安体富和张新(2012)提出,全球的税收信息化是在20 世纪末期开始兴起的,距今只有20 年的历史,而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起步晚,发展速度不及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可以学习发达国家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方案,并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方案。 他还建议,为了适应未来趋势,以及提升效率和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征管问题,应该建立专门的税收信息收集中心,提高税收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能力。 加强税收征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以及企业的联动,整合有利资源,发挥重要能力优势。虽然,对于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研究起步很早,但是受限于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专家学者们仅仅都是从理论和学习国外经验来提出宝贵的建设意见,没有落实到细处。 2010 年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开始对税收征管模式提出新的见解和研究。 韩青(2013)研究认为,自从国家税务总局开始推行电子化纳税,以中国特有的34 字方针为指导方针,带领中国税收系统迈上新的台阶,解决了过去纳税服务不方便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诸多不便,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在现有的征管信息模式下,征税过程中双方仍然处在不平等的地位,纳税人的责任意识和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信息化的税收征管的确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税收质量无法大幅度提升的问题。 董蕾和王向东(2017)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经济来源渠道也会增加,这给未来新一轮的税收征管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在未来,诸如具有网络版权的产品以及衍生品会使得税收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这样棘手的挑战,他们认为应该采用信息管理的模式,提出管数制的税收征管理念,以管理数据为核心,把税收征管中的信息步骤作为主要线索,通过数据精细划分和严格对比,突出计算机与税务部门结合的作用。
(二)理论基础
根据现有的研究,税收征管中存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这个概念最初是由美国两位经济学家提出的,并且在随后的几十年间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和推广。 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交易行为内容的了解存在客观的差异。 一般来说,常常会出现一个掌握信息的活动方,而相反,另一方经济活动者就存在信息劣势。 信息不对称导致活动双方处在不平等的位置,从而影响整个活动。 这是整个市场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股票交易、信托系统、产品销售等方面都存在。
在税收活动中信息不对称同样存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的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生产经营者自身的情况只有自己清楚,税务部门往往是不清楚的,由于利益驱使或者别的原因,税收过程中纳税人的财务信息无法完全被税务机关掌握,因此,对于税务机关来说,纳税人在财务信息上是优势方,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 而税务机关由于专业性强,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透彻,相反,纳税人在这方面就是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可能由于税收政策的多变性,纳税人对于征税环节、税收种类等都不是很清楚,这也导致双方的信息差异。 二是信息不对称的双方是指税务部门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 对于不同地区的统一行为,各地税收征管机关出于不同方面的考虑,可能给出不一样的税收标准,即便是在同一地区,不同产业之间,税务机关由于信息不对称仍然会出现征管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征管税收机关和其他企业、政府部门的信息不对称,我国各个行政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管辖范围,在双方共同监管的地带,很有可能出现规则上的冲突,从而导致纳税人有机可乘,使得税收征管出现漏洞。
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收漏洞这个理论解释了现有税收管理者的难处与存在的问题。 如果从义务纳税人的角度出发,那么就存在纳税遵从理论,这也是纳税人进行税收活动的一个重要隐形行为准则。 根据现有理论研究,专家学者们将纳税遵从定义为义务缴税人根据法律和规章制度依法纳税,行为规范正确,并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及纳税征管者及时、准确上缴自己应缴税额。 其中包含了最主要的三个特点:纳税人缴税的时效性、纳税人缴税的准确性、纳税人缴税的规范性。 纳税遵从是对缴税人的要求,也体现了税收征管机关对缴税人负责的态度。 一方面,纳税人按义务和规定缴纳税收是正确、合理、合法的。 另一方面,纳税人通过自己主动上缴税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纳税意识,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成本,同时也能够保障我国税收系统的完整运行,为征税机关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税收做出贡献。
我国现有的纳税遵从有许多成因,其中最主要的成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我国较早开展良好的义务纳税教育,义务纳税人具有一定的纳税意识。 二是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在发展完善,时至今日,我国的税收制度已经具有初步规模,是借鉴了发达国家税收制度而独立发展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我国的税收制度也会使纳税人有税收遵从效应。
三、 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管理现状以及问题
我国的大数据税收征管建设最早可以追溯到21 世纪初,当时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税收应该以互联网为媒介向电子信息化发展,并且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建立一套适用、方便、快捷、高效的税收征管系统,全国各地方税务部门统一使用,统一服务人民和接受人民的监督。 从税收信息化建设开始,国家税务机关的中心问题由原来的税收征收变为税收风险管理。 之后,国家税务部门陆续开始金税工程建设,从税源地入手,展开风险评估和管理,重点分析税收风险模型和指标,并积极寻求合理的规划及解决方案。 在金税工程建设中,注重税收信息化和数据管理、分析等内容,是我国税收信息化的雏形,也给现在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提供了现实基础,为税收制度完善积累了经验。
到2020 年,金税工程已经进入三期,这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金税工程三期的建设开始,我国税务机关的服务和监管意识已经得到了全面提升,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操作更加便捷,可以通过互联网以自己独有的纳税号为识别标志进行自主纳税申报。 同时,金税三期的建设,使得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有了自己的编号,这也是税收征管的一个重大进步,通过追踪商品编号来实现最终的税源征收。虽然在大数据发展迅速的时代,我国跟紧步伐朝着税收信息化迈进,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各地税收部门的思想意识不同
虽然各地都已经进入税收征管信息化时代,但是,就目前而言,各地税务部门对税收信息化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对于全国的税收征管来说是一把双刃剑,这种技术上的革命带来的不仅仅是全新的思路,更重要的是要求各地税务部门从大数据出发,这是税务部门管理与服务思路的转变。 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许多地方税务部门的思想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执行税收征管任务时,仍采用过去的一套老办法,这与信息化税收征管的思想是背道而驰的,当前的税收数据十分庞大,没有高度统一的认识是阻碍税收信息化发展的绊脚石,而这也是限制我国税收信息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时代的创新要求税务的征管跟上节奏,要增强意识、强化思想,使得制度与方法同时创新,意识与能力同步提高。
(二)各地税务部门数据收集与处理的能力不同
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当下,数据收集很多是通过人工智能完成的。 目前不同地方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税收信息电子化收集的熟悉和使用程度差异很大。 很多税务部门的工作者对数据采集、收集,信息加工等流程没有逐一细致地学习,并且我国还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供税务部门使用的税务数据系统,税务部门信息是由当地的政府所掌握并与税收部门公用的,这也就导致了税收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产生,从而导致税务部门难以获取完整税收数据,不利于税务工作人员形成大数据使用意识和习惯。
(三)税收信息化专业团队建设力度不强
在当前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大数据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名词,税收征管也必然进入大数据时代。 但是,就目前而言,大多数税务部门的数据应用和分析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专业的税收信息化团队,数据分析和指标构建往往是在传统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以小范围样本数据为核心建立一套数据采集、分析、预警系统。 这说明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处于初级建设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在数据化的过程中对数据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税收数据与风险防范,税收信息的收集与处理需要熟悉税务和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 大部分人员培养过程中不注重专业信息团队的建设,只学习基础的如录入等工作,信息化工作不能有效创新。 在未来需要税收信息化专业人员在实际操作的精细化、创新化水平等方面跟上时代的步伐,而我国培养的此类人才少之又少。
四、 完善大数据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提升大数据服务思想意识
当前,运用大数据服务社会、改善民生已经是大势所趋。大数据给税收征管提供了新的渠道,然而,税务工作人员的思想难以及时跟上信息化的飞速发展。 因此,要从源头上抓住思想转变,使大数据更好地服务于税收。
首先,提高税务征收人员的思想意识。 让税务工作者意识到数据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在没有大数据的时代,是没有如此突出的产品功能的,虽然一般认为价格由其价值决定,但是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数据已经变得唾手可得了,只需花上很小的成本就能得到大量的有用数据。 要让税务征管人员意识到税收数据的重要性,新的时代,税务工作人员要挖掘大数据背后隐藏的宝藏,这是大数据和税收信息化的初步结合。 只有提升了意识,才能保障税务信息化推进。
其次,重视数据分析意识。 在许多税务单位,工作人员已经意识到了大数据的宝贵价值,但是在数据分析、共享、完善指标构建等方面没有与大数据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 大数据时代,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已经趋于成熟。 税务工作者可以借助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进行大数据的分析、开发,构建出一套指标进行分析,并逐步修改、完善这套分析指标,避免局部数据分析的差异性和不稳定性。
最后,要加强部门整合,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将大数据运用纳入日常的管理和工作绩效评价中,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
(二)加强信息化专业团队建设
税收信息化是需要大量技术手段的。 就目前而言,税收电子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数据收集不仅需要专业的电子信息人员,同时也需要懂得税收数据分析的人才,在未来发展中,应该大力培养具备电子信息分析能力和税收理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加强对电子信息队伍的建设工作,打破原有的思想束缚,开辟新的信息化发展道路,使得税收数据获得更加容易,数据分类更加合理,指标构建更加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