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吉林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2021-11-14任玉霜
任玉霜,刘 宁
(吉林建筑大学,吉林 长春130118)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乎国家生计命脉的根本性问题,自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始终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部署。 2021 年4 月21 日,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进一步提高了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农村建设中的战略性指导地位。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必须牢牢抓住产业兴旺这个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对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既符合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发展规律,也满足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从2014 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问题,连续数年提出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21 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国已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就要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 吉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
(一)农村第一产业稳步发展
吉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沛的自然资源,2019 年,吉林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42.73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936.05 元,其中第一产业净收入7611.40 元,占全部可支配收入的50.96%。吉林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全省多地建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助力农业发展。 全省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绿色有机作物,注重食品安全健康,以玉米、水稻、豆类等主导优势资源产业和人参、鹿茸、貂皮、菌菇等特色资源产业为代表的吉林省现代化农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截至2020 年,吉林省已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19项,包括玉米化肥减施增效技术示范、蔬菜安全高效栽培技术示范、生态渔业繁育养殖技术示范、人参产业关键技术示范等多项示范项目。 如通化县光华镇建立的5200 亩(1 亩≈666.67 平方米,下同)标准有机蓝莓种植基地,农民每年种植1 亩蓝莓的收入相当于传统农作物20 年的收入,同时,在水源保护区种植蓝莓,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现象,实现了农民创收和生态保护的双重发展。
(二)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愈加丰富
吉林省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创新融合路径,实现农业与农业、农业与工业、农业与服务业的多种融合方式,实现多个行业主体参与其中,多种机制联结发展,多种要素共同发力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融合模式。 一是农业内部重组型融合。 种、养联合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如2020 年吉林省政府出台了“秸秆变肉”工程实施方案,以发展畜牧业为产业支撑,构建秸秆饲料产业集群,力图将农作物秸秆转化成畜牧饲料,使农作物秸秆过腹还田,减少秸秆随处焚烧影响空气质量的现象,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 二是农业产业链延伸型融合。 利用新时代互联网技术,开设“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省级试点,产销顺畅衔接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为贫困偏远地区提供便利。 三是一二三产业交叉型融合。 主要体现在农业与文化、科技、信息、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如打造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将农村的田园风光和旅游度假相结合,以“农家乐”为主要代表的乡村旅游产业迅速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乡村旅游观光需求。 同时,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和区域文化特色,打造具有朝鲜族特色、蒙古族特色、满族特色文化的观光体验。
(三)农产品品牌建设不断加强
全力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吉字号”品牌农产品,如吉林大米、吉林玉米、长白山山珍、洮南香酒等,注重品牌培育和品质提升。 吉林省多次举办中国长春国际农业博览会,大力宣传“吉字号”品牌、推动产业发展。 同时,吉林省还积极参加国内各类农交推介会,挖掘国内外市场潜力,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引领加快推动吉林省农业产品品牌建设。
二、 吉林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产业融合水平不高
首先,吉林省产业发展还是主要以农业为主,产业融合水平不高。 种植业中玉米种植一方独大,传统的农业种植销售无法满足当前工业化进程,农产品附加值加工处于初级阶段,农户没有掌握玉米深加工技术,收益仍是单纯的原材料利润。 一些西方国家的大型农场采取农业机械化耕作,省时省力,节省劳动力成本。 而在吉林省的小农经济中还是传统的耕作方式,机械化生产普及程度不高。 其次,服务产业发展较晚,产业融合下吉林省现有的休闲农业主要以采摘和观光为主,缺乏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项目,没有深度挖掘当地历史文化特点,使其缺乏竞争力。 同时,农村金融服务亟须提高,农村金融产品、贷款抵押方式较少,融资渠道狭窄,使得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处处都是壁垒。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弱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农村改革的产物,指具有专业的农业生产技术、大规模的生产能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组织。 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生产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四种组织形式。 目前,吉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相对较弱。 一是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规模较小,缺乏具有实力的大规模养殖场,省内小规模的养殖农户居多,存在管理粗放、资金不足、信息无法有效传递等现象,无法有效带动农村产业融合。 二是龙头企业规模不足,拥有的农产品加工技术有待提高,管理水平较低,龙头企业注册数量较多但大多数生产规模小,竞争意识不强,无法形成品牌优势引领一方推动产业融合。 三是农民生产合作社组成单一,多数成员都是当地的农户,很难引进其他优质的社会资本,资金匮乏,融资途径少,人才短缺,影响农民生产合作社的扩大。
(三)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瓶颈制约较为突出
首先,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口多数向城市转移,使得农村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趋势,青年劳动力进城务工从事非农工作,务农劳动力减少,农村土地大量闲置,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土地流转不通。 另外,具有农村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大多选择留在城市工作,选择建设家乡的人才较少,人才流失也是阻碍农村产业融合的关键问题。 其次,资金投入不足是新形态下一二三产业融合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农业生产是一项漫长的投入产出活动,农业自身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能力有限,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资金匮乏,存在贷款难融资贵等难题。
(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管理体制和政策存在障碍
受土地流转困难、融资路径少等问题的影响,目前,吉林省缺乏一套完备的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制度和政策。 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不完善,相关指令传达路径长,省、市、县、乡镇和村之间的协同配合仍有待提高。 农村社会化配套服务体系相对落后,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不足,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使得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 农业补贴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不足,在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所提供的优惠和扶持力度小。
三、 吉林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对策建议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可持续性发展,就要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规模大、实力强的经营主体。 首先,政府可以构建相关政策,出台适合本省发展的相关法案,明确各部门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和现实需求,扫清权力下放的灰色地带。 其次,对土地流转进行规范,种植大户流转土地之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在流转土地上从事其他非农建设,切实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最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专业的企业管理知识和先进的涉农技术,提高自身能力,以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其中。
(二)完善农村人才保障机制
新时态下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必须要依托农业,立足农村,农村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靠农民。 一是发展农村现有人才,应大力推行高校、科研所与农村产业融合主体联合培养机制,使农民接受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学习,掌握适合产业需要的专业技术,实现农民角色的转变,成为适合时代发展的职业农民。 二是引导劳动力回流,吸引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和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导青年人建设家乡。 三是优化农村经营人才管理结构,培养更多踏实肯干的青年干部,引进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聘请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人才。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一定的奖励,如颁发奖金证书、住房补贴、家属安顿、解决子女教育问题等。
(三)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对农村交通道路、水电、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进行完善。 其次,将农村土地、住房等要素进行流转,减少农村房屋空置、资源浪费等现象,使其资产价值充分发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再次,政府要出台专项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入,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开发,采取贷款、设立农业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最后,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运输、服务等领域的应用,时刻掌握外界发展动向,提升农业整体信息化水平。
(四)提升农村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一是要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提高“三产”融合发展带动能力。 立足发展吉林省特色资源,加快农业重点项目建设进程,提高农村地区招商引资力度,优先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工艺,延长产业链结构,实现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的现代化、规范化和高附加值化。 大力培育行业领军型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品牌特色优势的产业集群。 建立多形式农村发展利益联结机制,努力构建共同发展、共享收益、持久运营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要做大农业服务业,为农业发展注入活力,开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 加快建成特色小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与产业融合进程相衔接的现代化村落。 大力支持“互联网+农业”“高科技+农业”项目的开展,发展绿色生态农业。 成立地域性农业技术信息综合服务咨询中心,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户的生产经营问题,在物料准备、技术指导、信息查询、教育培训、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农村金融等各个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完善产业融合发展扶持政策
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是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最关键的扶持政策。 在财税政策方面,对农民增收有利的产业融合型企业,可适当作出政策上的让利,如提供减免税费等优惠,减轻企业负担,进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保持健康活力。 主张政策性银行资金向农产品加工业倾斜,在资金支持上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 在金融政策方面,重点解决农村产业融合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各方资本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完善农村信用贷款抵押担保政策,探索以农机设备及承包土地使用权等纳入贷款抵押的新型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