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历史同行 与时代同步——新时期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初探
2021-11-13郑莉
郑 莉
(中共牡丹江市委史志研究室 黑龙江 牡丹江 157022)
2020年底,地方志第一个五年规划圆满收官,谋划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新时期地方志事业树立什么样的定位,创新哪些理念,近两年各地方志机构做了很多有益尝试,推出一批优秀成果,给了我们一些有益启示。在此,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落实地方志如何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笔者谈几点浅见。
一、新时期地方志的自我定位
2020年底,全国地方志“两全目标”圆满完成,结出累累硕果,一部部记录当代人历史、饱含修志人心血的志书、年鉴翰墨飘香,呈现于世人。我们在欣喜于工作成果的同时,也应清醒看到,与快速发展的时代相比,地方志的发展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面临很多挑战与问题:编纂周期长,时效性不强;书稿部头大,查阅利用不便;方志信息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融合度不高;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广,制约地方志事业发展;管理权责有限,缺乏有效监督措施……。
地方志对于记录当地历史、传承中华文明有着重要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因此,新时代方志人的担当作为就是要围绕党和国家利益、经济社会发展、以人民为中心三大主题开拓创新,在记录历史的同时,紧扣时代发展,拓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拓展地方志产品的供给方式、途径、渠道;规范方志馆等方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方志数字化服务能力,使地方志走出“深闺”,被全社会所认识、所了解、所运用,从而推进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发展创新。
二、地方志理念创新
(一)思想观念创新
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与育人功能,新时期方志事业发展,既不能延续以往的“重修轻用”,也不能因二轮修志完成而“重用轻修”,而要充分平衡二者关系,打破常规,与时代同步,边修边用,重视积累,便捷利用,方可实现“一本书主义”向“一项事业”发展的转型升级。作为国家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应积极探索基于信息技术的地方志利用手段和途径,从时代需求和存史角度出发,建立实时的在线编辑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地情资料,实现编纂成果的快速转化;从面向公众实现教化的角度出发,建立地情资料展示系统或基于手机、局域网等载体的信息利用系统,畅通不同人群知情及教化的需要;从面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服务的资政角度出发,建立方志资源检索系统,提供专业、精准的史料服务。地方志工作者应当紧随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地方志的编纂方法,创新地方志的传播利用方式,为地方志事业注入创新的灵魂。
(二)技术手段创新
地方志中蕴藏着极其丰富的地情信息,它可以为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可以为社会各界了解本地区的历史与现状提供相关信息,可以以地方志为素材编写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也可以为经济贸易、资源开发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的资料服务。但是,以传统书籍形式保存的志书、年鉴,在利用中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巨大的信息量与落后的获取信息手段之间的矛盾,在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难以发挥地方志信息资源的优势。因此,新时期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志书编纂、利用、转化上寻求突破,将丰富的地情资料数字化、网络化,辅以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手段,实现全业态数字化转型升级。
地方志数字化转型升级,包括志鉴在线编辑系统、资源管理(检索)系统、地情数据展示系统、旧志数字化加工系统等等。在此基础上,开展方志地情数据库与城市数字化系统的融合对接,提供更高层次的应用服务,如历史地理信息系统、人文旅游系统、人文交通系统等等,充分发挥地方志新型智库作用,使潜在的地方志资源变成活的信息,拓展地方志事业新的发展空间。
(三)服务形式创新
地方志的优势在于掌握大量的地情资源,是一座文化宝藏。服务创新是近几年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亮点,但也面临着“藏在深山无人识”的尴尬。新时期地方志服务工作,应该接地气,创新传播方式,紧紧把握互联网时代人人传播、实时传播、多向传播、海量传播、循环传播的特征,坚持内容创新是根本, 手段创新是关键,形式创新是支撑,推出更多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有价值的史志宣教产品。在服务路径方面,加快方志馆建设,把方志馆建设成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引进先进的科技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地方志”平台,以数字方志馆、网站、数据库、微信公众号、手机小程序、短视频平台等为载体,为志书服务社会开辟便捷畅通的传播渠道、交流互动的共享空间;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提高方志服务的时效性、普及性。在服务手段方面,通过编纂地情丛书、特色志鉴、资政刊物,举办地情讲座,制作微视频、影像志、手机志鉴等立体、多维、全视角“存史、资政、育人”手段,宣传地方志工作成果,利用地方志资源,实现社会各界多角度读志、用志、传志,知家乡、爱家乡、建家乡,成为传承一方历史文脉的文化使者。
三、地方志转型升级的几点建议
(一)调整管理范围,推动志书年鉴规范化管理
二轮修志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于国家文化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也日益加强。2014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首都博物馆考察调研时强调:“要在展览的同时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创造性拓展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谱系,将文化自信纳入其中,形成“四个自信”重要论述,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根基、文化本质和文化理想,形成更加明确而开阔的文化建构。在此大背景下,有意愿修志编鉴的部门、行业、团体、乡镇村以及企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将部门志、行业志、乡镇村志、企事业单位志等的编纂行为纳入地方志管理调整范围是新时代的新要求。《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也明确要求,要“重视军事、武警及其他各类专业志鉴、民族地区地方志、乡镇村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强对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等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支持民族地区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做好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组织编纂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因此,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将2006年颁布的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适用范围由“本条例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扩大为“志书、年鉴”,涵盖地方志书、部门志、行业志、重大专题志、地方综合年鉴、部门年鉴、行业年鉴等。对不按体例撰写、违背编纂原则、篡改历史或擅自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加强管理,规范全域范围的志鉴编纂、审查验收、出版备案程序,明确各级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部门、行业、乡镇、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编纂的志书、年鉴,由各编纂主体在本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指导下审查验收。通过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保障志书、年鉴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行业、地域特色,同时也方便各级地方志机构对区域范围内的地情资料编纂有个整体把握。
(二)突破“传统修志”理念,实现“在线编修”新模式
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中,通过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已经得到普遍重视,而作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主业”,利用地方志编纂软件编纂志鉴的方式还相对滞后,仅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开展了探索,尚未在全国铺开。当前,全国范围的二轮修志已告一段落,年鉴编纂仍在进行。在三轮修志正式启动之前,利用这段空档期,以年鉴编修为突破口,以现代办公软件(编辑加工系统)为依托,推广“在线编修”新模式,提高编修效率和质量,从而实现“现代修志”方式的转型升级。
从20世纪80年代全国首轮修志开始,到21世纪20年代初二轮修志结束,40年间,志鉴编纂方式经历了从传统的纸上编写、形成长编、修改加工、核实审定、形成书稿,到采用电脑编辑、网络传输、电子稿报审……,从志鉴编纂模式的演变可以看出,在从传统的纯手工、人海式编纂向办公自动化、内部局域网、互联网的演进过程中,每前进一步,都带来了时间、人力成本的下降和编修质量、速度的提升。因此,在信息化、互联网时代,志鉴编辑加工模式的升级和优化很有必要。
二轮修志期间,针对稿件质量、进度参差不齐的问题,曾有领导提出,可否设计出一套志鉴编辑模板系统,将编修标准或各单位需要报送的内容大纲输入进去,使各单位编纂人员一目了然,按照所需的稿件内容和撰写标准进行报送。今天,互联网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为志鉴编纂模式的改革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撑。一方面,志书、年鉴的特殊体例为开发地方志编纂软件提供了可行的途径,志体要求“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事以类聚”“类为一志”,一般以篇、章、节、目为层次结构;年鉴设类目、分目、条目,大体相似,这种从属关系或并列关系,体现为数据结构就是“树形结构”,再糅合办公自动化技术,将编纂流程、质量标准、组织架构、职责权限、资料属性、绩效进度等进行定义,开发出适合修志编鉴应用的地方志编纂软件,实现供稿、总纂、编务支持等在线协同,提升组稿效率和编纂质量,降低编务工作强度。另一方面,在线编修的同时,即形成志、鉴资料长编的“数字化、结构化”基础,通过对结构化的内容和数据交互接口设计,可以使相关内容快速同步到网站、手机APP等多种媒体,为数字化时代下文化体验提供技术支撑,实现资源共享。也可以利用这些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从不同维度编写出各类书籍、文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资治。
(三)创新地方志产品供给方式,实现时效性与资料性的高质量结合
修志编鉴周期长、时效性不足,是制约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很多人认为,修志编鉴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修完了就没事儿了。这既是对地方志功能的一个误解,也是我们宣传不足的一个体现。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职能包括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我们要扭转这种固有思维,为地方志植入创新基因,就需要不断拓展地方志产品的供给方式,及时跟进重大专题、重大活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作和推出相应的地方志产品。这方面,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海地方志办公室制作和推出的在线版《上海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事记》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通过及时收集、整理上海防疫抗疫的实时资料、文献资料、新闻报道, 记录防疫抗疫过程,在“上海通”网站和“方志上海”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每周更新一次,达到了“边发生、边编纂、边修改、边完善”的效果。在线版大事记具有时效性、动态性和可修改的特点,疫情结束后,在此基础上,充实各方面内容,再编纂出版《上海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录(志)》,充分体现地方志工作“与历史同行、与时代同步”的追求,也避免了过后收集资料散失、难度增大的问题。疫情后时代,这种网络化与实物化互为补充的修用志模式将成为一种趋势。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不仅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还应起到及时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的作用,这种时效性与资料性的高质量结合也是新时期地方志工作努力的方向。
(四)规范地情资料数据库建设,实现方志数字化转型升级
地情资料数据库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基石。二轮修志期间,各单位大都建成了规模大小不等的方志馆(资料库),与此同时,形成了自己的方志数据库。但建库标准不一,有的建立了完整的数据体系,有些地方仅仅建立了条目数据库,缺少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无法满足用户的多种需求。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地方志网站,但也只是搭起了一个框架,无实质性资源可以共享。因此,“十四五”期间,应牢牢把握数字中国建设的时代方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方志数字化、网络化、产业化发展为着力点,探索纸媒书刊与数字出版模式并存的多元化出版途径,使传统的纸质志书转化为可以长久保存、广泛使用的数字文化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建议在市级以上的层面对方志数据库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改造,改变传统志书保存、传播、利用方式,建立以硬盘形式储存、以网络形式运转的双数据库系统运行模式。同时,整合市(县、区)史志资料,增加数据库容量,建成条目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提高数据库的分级分类上网率,让蕴藏着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的方志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走向社会,为社会各界读志用志提供全面、系统、准确的服务。同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方志馆和实体方志馆的深度融合,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多普惠便捷、优质高效的方志信息服务,共享方志信息化发展成果。
(五)在文化探索和诠释上下功夫,实现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
在突出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在文化探索和方志视角下的内容诠释上下功夫,深耕历史文脉,精准对接现实,展示独特魅力。云南省情系列微视频、“一部手机读云南”“一部手机游云南”等等就是方志文化与旅游产业、物联网、大数据技术联合打造的新时代用志成果。在满足人们视觉、听觉体验的前提下,通过对历史资料的体系化整理,进而从受教的层面上升到对现实体验的文化需求,成为带动一方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地方志的记述内容涵盖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百科各业,充分体现了兼容并蓄的多元化、包容性。就展现中国社会的历史风貌、地域经济文化的内涵方面,是其他任何文献都无法比拟的。作为地方志工作者,我们完全可以将有温度、有灵魂的方志文化产品打造成高附加值的中国形象、中国故事、中国声音,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也实现了方志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接轨,增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自信。
四、保障措施
(一)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立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充分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议加快《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谋划推进史志立法, 按照新时代赋予地方志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从地方志的适用范围、工作机制、职责要求、保障措施、权利义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规范,为科学有序修志、用志、管志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地方志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加强地方志信息化统筹协调
建议由中指组或省级地方志部门牵头组织地方志信息化统筹协调,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指导和规划全国、全省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根据国际、国内标准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质量规范和技术标准,如数据库建设标准、编修软件质量标准、网络传输安全标准、著录规则标准、系统检索标准等,避免各地在地情资料数字化、网络化过程中各自为政、互不兼容、良莠不齐。也可以在中指组的组织领导下,选用统一的高质量应用软件,建立标准化数据库,在资源共享时少走弯路,也避免了多头开发导致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真正实现全国范围的地方志信息资源共治共享。
(三)增加经费投入
地方志属于社会公益性文化事业,在编修、利用过程中需要适当的投入才有更高的产出。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软件研发、维护均需大量资金,目前仅靠地方志机构人员力量难以完成这些工作,需要计算机专业机构、人士的协同支持、合力攻关。建议各级政府从保护国家文化安全、延续历史文脉的高度,把地方志事业纳入各地发展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预算之中,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为开发利用史志资源、畅通方志服务渠道等方面提供经费支持。
(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地方志事业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机构队伍,与新时代欣欣向荣的文化事业相比,地方志机构、人员弱化是制约地方志事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当前,地方志工作面临知识化、专业化的不断提升与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断层之间的矛盾;地方志机构在部分地方机构改革中,不符合上位法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的规定,对推进依法修志、依法治志无从抓手,缺乏执法权限。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自上而下的政令畅通、筑本固基,也需要一大批既懂技术又精通业务的高层次人才。为此,建议从法律层面对地方志机构的归属进行界定,捋顺工作体制、机制。同时,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一方面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引进或选调史、志专业及计算机专业人员,为地方志转型升级培养储备人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