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统与文统之间——抗战中的陕北修志
2021-11-13申津宁
申津宁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 浙江 宁波 315000)
中国有一个以历史为本的精神世界,从国史到县志。在中国的历史叙事当中,历史基于时间,始于语言,历史于言说中存在。中国有着修志的传统,而方志作为一种地方的记载凝结了地方的记忆,有着深刻的文化与政治的烙印。虽然全面抗战爆发后民国修志趋于停滞,但是仍有张其昀、顾颉刚、傅振伦、黎锦熙等在修志,然而不仅民国政府提倡修志,伪满洲国亦有修志,修志这一行为在抗战这一环境中显得意义尤为明显。近人对于方志之考察多集中于方志编纂,而对于方志本身之时代意义考察无多。因方志所需人力物力财力颇多,所以盛世多修志,而全面抗战爆发以来,物力维艰,修志一度趋于停滞,抗战中修志数量也很少,有地理学家张其昀编纂的《夏河县志》《遵义县志》,黎锦熙所修《城固县志》(已散佚)、《同官县志》《黄陵县志》《洛川县志》《宜川县志》,王俊让、王九皋所纂的《府谷县志》,陈昌荣编纂的《昆明县志》以及修于西南后方重庆的《北碚志》。上述志书中黎锦熙四部志书及傅振伦所修《北碚志》为公认的名志。而唯有黎锦熙所修四部陕北志书皆都成书于抗战最艰难阶段,其地理也最靠近抗日前线,抗战在四部志书中有极大的体现,在此种情况下,修志具有极大的象征意义,因此选取黎锦熙所修四部志书作为研究对象。所谓“政统”从本质上看代表着合法的权力体系,从方式上看就是通过权力的垄断实现对国家的管理;文统顾名思义即为文化传统,这种传统不仅包括对过去的传承还包括对文化的延续。地方志书为中国文化的特殊产物,古代方志的修纂是在儒家话语体系下进行,到了近代虽然修志话语权朝着西方科学体系转移,但是方志本身的留存也是文化传承的象征,而志书中的内容观念则通过“描述”来强调主权,阐释政统之正统。
一、 “记忆之场”——方志中的地方认同
“记忆之场”是皮埃尔·诺拉所生造的术语,由场所和记忆两部分组成,记忆是有范围的,而这个范围就是记忆的场所,而借用这个术语是因为其与方志相契合,场所撑开了历史的空间,而历史的时间性则是以记忆中的事件为坐标。而方志中的地方认同首先在于其地方性,而每个地方就是一个场域,而认同则依赖于共同的记忆。
宋以后“郡县空虚”的情况凸显,一方面中央收回权力,另一方面,官止于州县,这种空虚首先体现在出让州县的权力,而为了填补这种空缺,士绅与吏填补了县下权力的空白,在 “官止于州县”县下之政治中,这三者与县官既有冲突也有合作,他们一方面承担着税赋徭役,宣传教化等职责,另一方面也通过对基层社会的掌控来把持县下之权。后之谓乡绅,其实更多是士人在乡,且以相对下层的士人为多,作为在地的核心,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发挥了以前乡官的功能。县官、乡绅和吏就构成了县域的基础结构,而成型的县志的修纂亦是建基于此种结构之上。
明清官修志书大多为官督绅办,官督学办的产物。通志以督巡抚领衔,知府、绅士、学者执笔;府州县志由知府、知州、知县领衔,绅士学者执笔。而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民国,民国18年民国政府令准通行的《修志事例概要》由内政部下发,要求省设通志馆,县设县志馆,其中名志有宋哲元所修的《察哈尔省通志》,杨虎城、邵力子修的《陕西通志稿》,而全面抗战爆发后,一些地区尚未设立志馆也进行了修志,如陕西省第三行政区长官余正东倡修的四部志书,亦是以当地长官为主修,延聘有名望的知识分子为总纂,幕僚,乡绅执笔。以余正东主修,黎锦熙校订的《宜川县志》为例,编辑14人多为第三区及宜川县政府官员,其中本县3人,采访16人,本县15人。《洛川县志》参订12人,洛川本县10人,采访20人,洛川本县19人,由此可见参与的本县士绅占据绝大多数。以洛川县为例,参与的本县人士其可以分为三类:一类为当地政府官员,如县政府科长,财务委员会委员,生产委员会委员,各镇镇长等;一类为赋闲在乡的官员,如屈伸(陆军一零六师副师长),屈季农(陕西省参议员);第三类为当地知识分子,各校校长,以及前清生员(如前清拔贡)。从县长的籍贯可以看出民国仍然实行任官避籍制,官如传舍,而县衙六房之吏在民国已无,转设县政府各科科长,虽然科举废除,中学校长及前清生员仍旧凭借着其文化身份而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这种修志模式其实依旧延续前朝,民国已无胥吏一说,而有乡官既各镇镇长,乡官与乡绅为地方政治中的介于政府与人民两者中间的人物。而修志实为县官、乡官、乡绅合作之产物。
乡绅与乡官不仅仅在志书编辑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还出资修志,此点以余正东主修、黎锦熙主纂的四部方志尤甚。《宜川县志》马潜所写序言中写道:“县绅士于采访编辑,既多贡献;更能率先解囊,慷慨资助,期全志早观厥成”,《洛川县志》余正东序言亦有:“周县长际飞及屈绅季农屈绅动之樊绅再晨等筹措经费”,《同官县志序》中余正东也写道:“田县长在养对此赞翊甚力,与王绅少文、姬绅命新等妥筹剞劂之费”。陕北地贫且多山,人烟稀少,工业商业不发达,财力去江南甚远,又陕北为抗日之前线,敌我犬牙交错,物力维艰,又不设专司,经费无足,不同于传统修志政府拨款,此四志为乡绅筹措付印,由此可见乡绅对于修志这一行为的认可。而乡绅如此重视志书的修纂首先体现在修志过程中乡绅的参与,某一特定机构或人员的设置,既可能反映出“国家”对“民间”的掌控,也可能体现了“国家”对“民间”的承认或让步,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志书受到当时政策的影响,而志书中的资料又为施政提供资料借鉴,一方面国家借此掌控人口,一方面乡绅借修志彰显自身之地位。《洛川县志》中屈伸作序写道:“辛亥革命,靖国、护法、北伐、剿匪诸战役先父植卿公,及王君子郁、屈君季农、李君自珍等,先后发动民兵,参加作战;盖吾邑之未遭蹂躏,非惟地利,亦人力也。”顾炎武在《裴村记》中写道:“州县之能不至于残破者,多得之豪家大性之力,而不尽恃乎其长吏。”这体现出政府权力的“授权”,政府将一些权力,如地方安保授予地方,有借士乡绅之势力以保全地方之势,即顾炎武所谓寓封建于郡县。
而乡绅不仅参与并且资助修志其目的不在于借此理解研究当时的社会,而是要表达地方或者家族的自豪。如上文提及的屈伸之父屈植卿,屈季农,此二人皆参与了《洛川县志》的编纂,而屈季农更是慷慨解囊,资助修志,而在志书中此二人也有所体现,余正东为屈伸之父屈植卿作墓志铭,并收入志书之中,而屈季农生平事迹亦有收录并多褒美之词,而氏族志对屈氏记录也十分详细,科第四十六人,还收录了屈氏家谱之序,人物志中贤能、忠勇等中亦记录很多屈氏族人。屈氏虽为洛川之大族,但是于县志中着墨远超其他氏族,此应为屈氏参与修志之结果。而屈氏被记录者原本仅仅为洛川地方之人物,如屈植卿,其事迹此前未见他书,仅仅存于相关人等之记忆,而修志则可以将私人记忆转化为文本,从而再转化县域的公共记忆,再加之方志的官修性,被记录者的事迹获得官方认可,据记载,屈植卿已有立德立功,再于志书中“被立言”,从而达到不朽。《洛川县志》中屈端庄作序道:“闲尝稽古记载,而有慨夫信史为用之宏也。后之览者,见忠烈之凛凛,意气之耿耿,某也节孝,某也贤达,必曰此流芳百世者也。”不仅如此,地方人物的事迹仅流传于一方,而一旦被载入志书中,其不仅获得了官方认可,还拥有了被传播的可能,志书记载一地之情况,但是因为读者受众的广泛,其影响并不局限于地方。而乡绅通过这种方式提高自身及家族乃至地方的声望。
修志这一举措由官员发起,其目的一为调查当地之情况,阎锡山于《宜川县志》序中写道:“方志之为书,在于述往昭来,兼明现况,且备国史之取材”,其二为彰显施政举措,昭明政绩,《洛川县志》书中记载了当时余正东为了振兴咨弊,提出“一县一中学,一县一工厂”的口号以及其他施政举措。而乡绅参与则表达地方或者家族的自豪。而方志中的建筑、事件等则是当地大众的公共记忆,每一个人都可以在方志中(人口志、氏族志)找到自己的存在,方志本身就是当地的“共同体的符号构建”,方志是当地的认同体现,就如同国徽、国旗。方志承接过去,保留了大量过去的资料,是一个地方的记忆的文字记录,同时又连接现在,无论官员,乡绅还是每一个最普通的人都可以在方志中找到自己的存在,共同记忆与地方符号共同构建这样一个地方的共同体,方志是一个地方集体记忆的载体。分享了某一集体的集体记忆的人,就可以凭借此事实证明自己归属于这一群体,所以集体记忆不仅在空间与时间上是具体的,而且我们认为,它在认同上也是具体的,这即是说,集体记忆完全是站在一个真实、活生生的群体的立场上的。集体记忆的时空概念与相应群体的各种社会交往模式处于一种充盈着情感与价值的共生关系中,时空观念在其中表现为故乡与生活史。由此方志的修纂形成了一种基于地方共同体上的地方认同。尤其在抗战中,这种地方认同尤为重要。
二、方志之政统
所谓“政统”从本质上看代表着合法的权力体系,从方式上看就是通过权力的垄断实现对国家的管理。志书被重视的原因有三种,一是供给史地的研究;二是供给行政设施的参考;三是供给旅行的指南。而在抗战中其资政功能尤为突出。方志之书,实具有因革地方行政之效能,如疆域以标形势,沿革以记兴衰,地质、山川、气候以明自然之优劣势;人口、物产、农业、工商、社会、交通以识经济力量之丰吝;吏治、保甲、财政、军警、党团、司法以考政治之污隆;教育、风俗、宗教、古迹、人物以窥方隅文化之高下,一县之政治,借此以为设施,当可因势利导。时任陕西省政府主席的熊斌于《洛川县志》序中说道:“方志之学,今与古异。古之方志,无论体例奚若,寓意奚若,或成为地方史,或目为地理书,而要不外著已往之陈述,存方隅之文献:施政布教,虽亦有取,然制度文为,历代损益,粲然已备,守而勿失,即为循良;此其小用而效不弘,未足语于今日之方志也。迩者东西诸国,角智竞雄,强者恣为兼并,弱者力谋自保,凡百设施,务矜新异,故其工艺之精,实藏之启,财用之饬……蕃殖户口,订立兵制……以御外而绥内……设各县文献足征,则所谓厄塞户口,多少疆弱,瞭然指掌,在下者不得售其欺隐,在上者得所凭恃。” 在其看来往日之方志不外乎地方史与地理书仅仅存地方之文献,而民国时期,诸国争雄,方志当包罗万象,为施政之基础。
在当时,抗战军兴,对于西北的开发日渐重要,邵力子于《黄陵县志》序中写道:“九一八事变以后,我先后被命为陕甘两省主席,其时政府已注意于西北的开发,以为今日抗战的准备,为求明澈西北的情形期间,我首先留意的即为各种志书的搜集与修订。”1938年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第一次将抗战与建国并列提起,即抗战的终极目的,不仅仅是要取得胜利,战胜而且还要通过抗战,来实现国家重建和民族复兴。抗战建国,抗战与建国同时进行,对地方的调查显得尤为重要,吕绍雄在《宜川县志》序中认为:“军人于前方执戈抗战,文士于后方修志建国亦属一必要之举,又况修志实后方之重要勤务,如抗战时期之民众组训、征发以及须明了当地情形之种种工作,均与县志有密切联系”,对地方的调查一方面可以了解当地的地形、山川、河流等,一方面调查人口,为抗战征兵,民众组训做准备,同时也是对当地的生产情况进行掌握,如同官县产煤,祝绍周于《同官县志》中自述:“年来经济建设,同官矿产丰富,煤产月二万余吨,实冠于西北,军需民用,咸利赖之。其于抗建,贡献殊大!”抗战与建国并举,抗战在抗击侵略,而建国在于经济建设,抗战胜利之要点在于兵员、物资与经济支持,而建设则需要安全的环境与现有情况的调查,此二者皆离不开方志,时任同官县长的田在养在《同官县志》序中自述:“余两宰兹土,先后五易阳秋,政治抗建方殷,而环境特殊,财政支绌,尔后建设,万端待理,所望贤明士绅,参镜斯志,共图进步……则斯志之新修,其意义乃足以继往而开来,承先而启后矣”。一方面方志对人口的调查为征兵提供了资料,也记录了各个地方的地形地貌、经济状况、物产物资,为抗战的人员征发、物资调配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其次方志对地方的调查也涉及到了自然资源、生活风俗等,也为地方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方志除了有因革地方行政之效能,方志本身就象征了中央对地方的掌握。政权的政统则体现在政治的中央集权,全国性交通网的建设与方志图经的编纂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交通网的建设又加强着王朝对于地方的控制。强盛的政权为了加强对本土及附属地区的控制,必须建设交通网,包括漕运、海运和驿站。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各种地理知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新的地理资料。故就政权而言,编纂方志与加强统治是相辅相成的。提及版图,首先想到的是地图,“版图”这个概念的产生可以见于《周礼·天官·小宰》,郑玄解释为户籍与地图,后引申为疆土。地图是表达国家版图的最常用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地图上明确标示出国家的疆域范围边界、行政中心、主要城市等,由于标示了版图的地图象征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体现了政权的主权意识。地方上也是一样,方志集土地与户籍为一体,方志中的疆域建置明确了疆域范围,而对于行政中心“城”的记载则体现了政权在地方的存在,所以古代志书通常将城池放在第一位,而民国方志中承袭了这一传统,城池为城墙与护城河,是古代城的基本特征,也是城之所以称为城的基本要素,而其次则为宫城和官署一类,在京师则为宫城,在地方则为官署。无论是宫城还是衙署其政治寓意是不言而喻的,建造宫城与衙署象征着对于城的掌控,象征着皇权(官方权力)对于城市空间的大一统政治控制,通过城的区域中心(行政中心与经济中心)地位来宣示对区域的主权占有。除了方志记录的土地与人民,这是方志本身的版图属性,方志还通过军警、司法、党团、社会等方面的书写来主动强化政权与政党的存在感,如《洛川县志》中卷十一《社会志》就包含了行政机构、人民组训、社会运动、福利事业等方面再提高政府存在感,又如《党团志》包含了中国国民党和三民主义青年团,这种主动彰显政权存在的书写方式在方志中也很多,比如清朝方志中的皇言、恩泽,方志的书写必然受方志编纂者的影响,因其所具有的官修性,方志也带有政统性。修志者通过这种方式彰显了政权的正统。
时值日寇入侵,陕北烽烟四起,而修志与当时之政治密不可分,修志可为抗战建国提供资料基础;另一方面,此时修志比往常更凸显了政权的存在,以修志明政统之正统。方志本身的政统属性加上修志者的修志意愿共同构建了政权的正统性。
三、“越境不书”与超越地方——方志中的文统
文统顾名思义即为文化传统,这种传统不仅包括对过去的传承还包括对文化的延续。方志作为我国独有的产物,其立基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其本身是文化传统亦代表了文化道统。清朝为我国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而到了清末民初,政局动荡,新旧思想交替,各种思潮涌动,在当时士人中出现了一个重大分歧,即如何对待我们的传统文化,是走温故知新、古学复兴之路,还是面向未来、推陈出新,以图再造?二者道路不同却指向同一个问题。世变愈急愈大,则史学变得愈快愈新。史学如此,方志亦如此。民国初期,军阀混战,方志修纂工作趋于停滞,加之当时士人趋新并去旧之倾向,当时方志作为旧文化的一部分站在风口浪尖上,当时曾有过一场争论,即“方志废止案”,守旧者有之,改良者有之,欲寻替代者亦有之。在争论的浪潮过后,方志最终保留了下来,但是对传统方志进行改革成为了这一时期方志编纂思想的主流。虽然之后的方志学家对方志进行了改革,但是方志本身留存了下来,并且一直延续至今。可以看出方志的背后的文化传承的延续。
明清志书可以看出传统方志的内在渊源根底在儒家的世界观与伦理道德,传统志书中的星野对应天、舆地山川等对应地、列传等对应人,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与敬天法祖的思想不谋而合;抑或呼应了天地、君臣的三纲五常体系。从修志者身份来看,倡修者与实际修志者都是儒家群体,所以所修之志书学术之根底亦为儒家之思想,这深深体现了儒之道统。而无论官员还是士绅都是接受过儒家教育之人,而方志中的书写则体现了国家意识,无论是皇言、恩泽,还是人物志中的忠勇、孝行、节烈、烈女等,其都是儒家价值观与国家意识的具象,宦迹、人物、烈女则为官员、士绅、民众提供行为典范,从而起到教化作用,文征艺文之流亦多议论,上述诸类皆有着价值观的导向。
而民国时期,科举废除,士与大夫的分开,士转化为知识分子与大夫代表的官员二者不再紧密结合,士回到了“有恒心而无恒产”的状态,而士又为文化掌握者。从志书修纂者来看,抗战中志书的实际修纂者皆为学者,而这些学者承担修志这一行为体现了士于文化的传承,虽然知识分子与官员的身份不再有必然联系,知识分子的知识结构亦发生了改变,但是知识分子仍然掌握书写的权力。虽然时代变换,但是方志本身却一直留存,即使在物力维艰的抗日战争阶段,修志也未曾中断,志书的书写也包含着价值导向与国家意志,因此在动乱时代,官员与知识分子仍然提倡修志是因为方志作为中国文化的符号应当被坚守,并通过方志中的价值导向与国家的意识凸显文化的延续,尤其是在异国入侵的当时,军人执戈卫国,文人修志抗战。
地方性是方志的主要特征,大多数方志学者都秉持着“越境不书”这一原则,黎锦熙所修四部方志也是一样即恪守这一原则,但是与其他时代的方志不同,虽然其恪守“越境不书”,但是其书写及其意指已经超越了地方。此点以《黄陵县志》尤甚,黄陵县原名为中部县,因为其为黄帝陵寝所在地,所以1944年改称为黄陵县。中部县汉称翟道,唐坊州,西北为我国文化之发祥地,史称黄帝崩,葬桥山,桥山即在中部。至于民国,因环境特殊,土地稀少,人口住户仅二万四千余人,为陕西省最为贫瘠落后之区,但是因为黄陵县为黄帝陵所在之地,所以在文化上最为特殊。《黄陵志》一卷尤为庞大,计五十一页,几为余者之半。吴致勋于序中写道:“西北为我国文化发祥地,史称黄帝崩,葬桥山,桥山在今之中部,人杰地灵,想见当时之盛”,王友直于序中自述:“昔吾祖轩辕,发迹桥山,平蚩尤,代榆罔,安内攘外,开中华民族大一统之基业,济济绳绳,四千六百余年,方兴未艾;今者岛夷狓猖,寇深时危,金瓯有缺,中原烽火……激同胞之敌忾,振大汉之天声,用意之深长,又岂角词锋,普通志承之比哉?”由王序可以看出,《黄陵县志》以文化性之其政统性,以追忆黄帝来激起同胞之敌忾。以修志明中原之政统,以祭祖之传统明政权之正统,希冀恢复中华,唤我国魂,还我河山以慰黄帝在天之灵。所以修其志有深长之意义。伟大的人物总会唤起伟大的回忆。博物馆、档案馆、墓地和收藏品、节日、周年纪念、契约、会议记录、古迹、庙宇、联想:所有这些就是别的时代和永恒幻觉的见证者。不仅黄陵,《同官县志》也一样,黎锦熙在序中写道:“考古家每艳称耀州宋瓷,实出同官,耀故无陶土,销场所在耳;孟姜女之讴歌三千年,其生没遗迹,传皆在此。是邑虽小,而颇具全国性与历史性。”而无论对于黄帝陵的参拜或还是对于孟姜女的书写的实质是一种社会仪式,是去神圣化社会中的短暂的神性,而这种行为是社会里的群体认可和归属的象征。黄帝被尊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孟姜女被讴歌三千余年,其都是存在于历史与文化之中的人物,也是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对于历史文化人物、地点的记录构建了一个共同的记忆和行为空间,而这种共同的记忆起到了连接与传播的作用,从而创造了人与人之间、整个民族之间的相互信任与文化连接。虽然这四部志书确实越境不书,但是在抗战的环境下,其指向却不局限于地方,其指向的是整个国家民族的文化的传承。
结语
抗战修志不同于其他时代的修志,修志这一行为在抗战这一环境中显得意义尤为明显。抗战这一主题在志书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方志本身就有极强的象征意义,首先方志是地方集体记忆的载体,方志其实构建了一个空间即记忆之场,从官员到乡绅再到大众,所有人都在这个场域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分享记忆,方志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营造了地方认同。同时方志亦具有资政功能,方志的政统属性加上修志者的价值影响在抗日背景下昭示了政权的正统。而方志本身就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文化符号,志中的书写在抗战的环境下,其指向却不局限于地方,其指向的是民族与文化。曾有人提出“抗战史学”这一概念,虽无人提出“抗战志学”,但是抗战中所修志书与承平的志书大不相同,修志的目的、意义、书写方式都发生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