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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依恋与欺负、受欺负行为的关系:自尊、社会适应的中介效应

2021-11-12肖婷婷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

长江丛刊 2021年14期

■肖婷婷/1.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辽宁省机电工程学校

一、亲子依恋与欺负、受欺负

欺负是指力量占优势的一方(一人或多人)对力量相对弱小的一方实施的攻击行为,其根本特征在于行为双方力量的不均衡性。而受欺负是指个体长时间或反复受到一个或几个同伴欺负或伤害的现象。校园欺负是学校生活中同学之间发生的一种欺负形式。

亲子依恋是指个体与抚养者之间的最初的社会性联结,依恋对个体心理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恋理论认为依恋存在三种类型,即安全型依恋、回避型依恋、反抗型依恋。其中,安全型依恋是积极的依恋;回避型和反抗型依恋为不安全依恋,是消极的依恋。依恋理论的创始人Bowlby提出了内部工作模型,婴儿最初对母亲的外部依恋行为会转变成自己的内部工作模型。在婴儿期形成不安全的IWM,可能会使儿童以后在学校里产生不安全的和焦虑的行为,从而导致欺负或受欺负的发生。有研究发现,亲子依恋质量越差的个体,越多表现出攻击行为;良好的亲子依恋将会减少攻击行为的发生。这可能是因为高水平亲子依恋的个体在遇到烦恼时会主动与父母沟通,得到父母帮助的同时能缓和情绪,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出现欺负行为。也有研究表明,亲子依恋程度越低,网络受欺负行为的发生频率就越高。同样,依恋程度低的个体更容易遭受校园欺负。因此,亲子依恋能在一定程度上预测欺负或受欺负行为。

二、自尊在亲子依恋与欺负行为之间的中介作用

自尊也叫自尊心, 它是个体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言行、维护一定荣誉和社会地位的一种自我意识倾向, 是一个人尊重需要的反映。依恋理论认为,个体的内部工作模型是稳定的,相对不易改变,而自尊是内部工作模型中的重要部分。若抚养者对个体是关爱且支持的,个体则会形成积极的自尊图式;若抚养者对个体拒绝、冷漠,则个体会形成消极观念。社会计量器理论认为个体关心在群体中被接纳、融合的过程。个体通过观察重要他人的观点、态度和行为,并通过学习、内化为自己的态度并表达出来。当个体被重要他人接纳的时候,自尊就会上升。安全性的亲子依恋有助于个体形成积极的认知,对自己有较高的评价,从而提升个体的自尊,而当个体被他人拒绝和排斥的时候就会导致自尊感的下降。

有研究指出,中职学生在遇到困难和烦恼时,会向父母求助,一旦获得父母的支持与鼓励,就能抑制问题行为的产生;而亲子依恋质量低则更容易出现问题行为。校园欺负也是问题行为的一种。同一研究发现,自尊与问题行为有显著负相关,低自尊的个体容易出现人际适应的困难及攻击行为。还有研究表明,自尊水平影响欺负行为。因此,我们可以假设自尊在亲子依恋水平影响欺负行为中起部分中介作用。

在以往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小学儿童欺负他人和受欺负均与自尊水平存在显著负相关,即低自尊儿童既扮演了欺负者又扮演着被欺负的角色。低自尊的个体自我评价较低,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会夸大自身遭受的挫折,解决问题的方式比较单一,情绪易波动,从而更倾向于采取欺负行为。受欺负者往往比较自卑,自尊比较低,在长期遭受欺负时,他们容易形成消极的自我认知,甚至形成习得性无助。另一方面,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认为现实中的欺负受害者可能成为网络欺负的实施者,这一过程在自尊较高的青少年中更易发生,这可能源于他们“脆弱的高自尊”。

近年来,尽管对欺负行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很多学者对欺负者的自尊水平观点不一。这些研究根据学生近期是否参与学校里的欺负行为,以及在其中的角色将学生分为欺负类、欺负/受害类、受害类、非卷入类,以此分类考察欺负者的自尊水平,结果却不尽相同。有学者认为,欺负类儿童与欺负/受害类儿童在自尊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究竟是高自尊还是低自尊导致了欺负行为,目前的研究结果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因此有必要对欺负者、受欺负者、欺负/受欺负者的自尊水平做进一步的研究。

三、社会适应的中介作用

社会适应是个体在与社会环境的交互作用中,不断地学习或修正各种行为和生活方式,最终达到与社会环境保持和谐和平衡的状态。亲子依恋能显著正向预测个体的社会适应状况,亲子依恋质量高的个体在处理人际关系上更有优势,表现出更少的问题行为。

根据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以及依恋理论,抚养者是个体早期最重要的模仿和学习对象,个体在抚养者身上习得的人际交往模式会在未来应用到其自己的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模式中。在安全型依恋中,个体将抚养者作为安全基地,能得到父母的支持和帮助,从而自由地探索周围的环境,表现出乐观、热情与自信,具有较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而不安全型依恋中的个体不敢探索陌生环境,在社会交往中害怕挫折、不敢表达、易紧张焦虑,表现出退缩或攻击行为,社会适应能力较差。

有学者认为,欺负行为是欺负者的社会适应方式。通过欺负行为,欺负者可以控制他人和环境,确立自身在同伴群体中的有利地位。而焦虑和退缩的儿童对于受欺负的反应倾向于采取屈服、回避等方式,这进一步强化了欺负行为。因此,我们假设社会适应在亲子依恋水平影响欺负行为中起部分中介作用。

四、自尊与社会适应的交互作用

镜像自我理论认为个体的镜像自我受其重要他人的影响,作为个体早期与重要他人(父母)的依恋关系是影响个体自我评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外很多研究表明,亲子依恋与自尊成显著正相关,亲子依恋越安全,自尊越高。具有较高亲子依恋水平的个体与父母的情感联结更紧密,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可向父母求助并能得到帮助,从而激发其探索外部世界的主动性与自信心,通过探索活动的完成获得自尊的积极情绪体验;而亲子依恋水平较低的青少年会与父母疏离,易产生低自尊及社会适应不良等问题。

欺负事件会引发个体对自己的人际关系质量进行消极的负面评定,从而导致自尊水平的降低。低自尊的个体在人际交往中更敏感,难以维持友谊,有着更多的烦恼和压力。低自尊者应付压力的能力也更低,面对压力或受欺负时,欺负他人或者报复欺负者成为低自尊者适应环境的一种方式。自尊是个体适应社会的心理机制,是个体面对压力时是否采取欺负行为的中介。

自尊是形成良好的社会适应感的重要心理机制。有研究表明,高自尊的个体往往从积极方面看待自己,遇到问题时积极应对,不怕挫折,因此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低自尊的个体则相反,在人际交往中容易紧张、焦虑,强化了对自己的消极评价,易导致社会适应不良。因此,我们假设自尊与社会适应在影响亲子依恋导致欺负行为的过程中起交互作用。

五、研究的内容和意义

卷入欺负的个体,无论是欺负者、受欺负者还是欺负/受欺负者,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心理问题,影响其心理健康状况。在社会生态理论中,Urie Bronfenbrenner认为家庭、学校构成的微观系统起着最重要也最直接的作用; Charles Zastrow认为微观系统和中观系统相互作用,个人的行为会受到家庭、学校的影响。因此,研究亲子依恋、自尊、社会适应对校园欺负的影响,并探究其内在作用机制,不仅能丰富现有理论与研究成果,也有利于建设和谐家庭与和谐校园。

学校是专门的教育场所,在校园欺负的干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通过制定校规校纪或开展相关活动,减少欺负现象的发生。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问题,家庭也是教育的场所,校园欺负行为的产生不仅和学校教育有关,还与家庭教育尤其是亲子依恋有密切的关系。在家庭系统内研究亲子依恋对个体行为的影响,有助于父母形成正确的教育观,指导父母与孩子形成安全的依恋关系,帮助亲子之间转化不安全依恋,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如果亲子依恋水平越好,个体就越能获得适当的自尊感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积极有效地去适应学校生活、适应社会生活,校园欺负现象也会随之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