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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质量视角下的城市青年幸福感研究

2021-09-30

当代青年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主观幸福感群体

杨 昕

(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一、引言

幸福感是人们对自身生活状态满意程度的直观表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世人瞩目,但自2012年起,每年发布的《全球幸福指数报告》却指出,我国的国民幸福指数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稳步提升,反而在2017年到达79位的最高排名后有所下降,到2020年时排名下降至94位,幸福指数回到2013年的水平,这其中青年人的幸福指数下降尤其明显,[1]这一结果与之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城市居民幸福感调查中青年人幸福感最低的结论相互印证。[2]

幸福感与经济成就变化之间的背离被经济学家们称为是“伊斯特林幸福悖论”,多国数据都证实了这一现象的存在。学者们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个学科角度出发研究幸福感变化的动力机制,发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个人特征等原因之外,就业状况对幸福感的变化具有根本性的推动作用,[3]工作,特别是高质量的工作是幸福感的一个重要来源。

但近年来工作似乎并不总是我国青年人的幸福感来源。2020年以来与中国青年人幸福感联系较为紧密的有两个热词——“内卷”与“躺平”。“内卷”最初流传于大学生群体当中,后扩散到青年就业群体,被认为是竞争加剧的社会环境下个体“收益努力比”不断下降的过程,努力与回报、奋斗与提升之间的紧密联系被打破,由此引发了群体性焦虑。之后,部分青年人以“躺平”作为躲避内卷的手段,希望通过降低人生预期与自我达成和解,减少对学业和工作成就的追逐。可以说,内卷造成了个体行为内在目标状态和价值取向之间的落差,躺平则是对价值阈值的调整,这两者共同对青年人的幸福感产生负面影响,进而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消极社会氛围。但青年时期是人的生命历程中的关键时期,是接受高等教育、职业训练、进入职场、成家立业等一系列重要事件的完成期;与此同时,青年人在全部人口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他们的心理感受会向上和向下传导。这一群体的幸福感提升对于全体国民而言都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继续提升包括青年人在内的全体国民的幸福感是我们不变的发展目标。本文从就业质量入手,对近年青年群体幸福感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究就业与青年群体幸福感之间的内在关联,以期为出台相关社会政策提供参考。

二、文献综述和理论假设

(一)文献综述

幸福感是一个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跨学科的概念,包括客观幸福感和主观幸福感,其中客观幸福感往往用经济收入或其他物质财富等方面的指标衡量,而主观幸福感是个体对生活状态在认知和情感上的整体评价,主要通过情感满足程度和生活满意度等指标来衡量。[4][5]本文的关注点是就业质量对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相关方面的研究涉及幸福感的理论研究、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等,目前已经有较为丰富的成果。

研究幸福感的理论大致分为五种:第一是目标理论。该理论认为,主观幸福感是需要被满足和目标实现后出现的心理反应,幸福与目标设定有极大关系,目标种类、结构、实现目标的过程、目标达成的程度等都会通过影响人的情绪而最终影响幸福感。[6]第二是自我决定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幸福感来自自主需要、认可需要和关系需要,因此,个人的提升和成长、他人的肯定与赞美,以及社会网络的建立与融入都可以让人们有很大的满足感,而这种满足感不是经济收入高能够提供的,只有这种内源性目标实现了,人们的幸福感才会提升。[7]第三是人格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个人的幸福感是由性格决定的,人之所以会有不同的正性情感、负性情感及生活满意感都是人格特质的差异,即使人们的经历和社会环境也会对幸福感有所影响,但最终的决定性因素仍是性格。[8][9]第四是比较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的幸福感更多来自比较过程,做向上比较会降低主观幸福感,反之则提高主观幸福感,比较的过程、结果和影响同时受到个体的人格、参照群体、个体经验等影响。[10]第五是适应理论。这一理论认为,人的幸福感受到不断出现新事物的影响,当某一状态长期保持时幸福感或者不幸感均会减弱,因而当生活事件偏离常态时才会带来幸福感的变化。[11]以上的五种理论模型从不同侧面解释了主观幸福感的发生机制。

青年群体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幸福感一直受到各方关注。学者们认为,不同社会经济阶层的年轻人对幸福的定义、幸福的具体特征、实现幸福的途径等方面的认知存在显著差异。[12]相对而言,具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已婚、受教育程度较高、收入水平较高的青年较其他青年的幸福感要高,[13][14][15]流动青年中对幸福感状态持正面评价态度的占比较高。[16]与全体人口相比,青年并不总是幸福感最高的群体,2010年中国民生指数调查中青年的幸福感指数低于平均水平,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数据显示,青年样本的幸福感明显高于全体样本。[17][18]

国内外对青年群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研究主要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展开,以实证研究为主。学者们大多认为,个人特征、经济状况、就业状况、人际关系等会对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产生促进作用,[19]但也有少数研究认为,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与青年幸福感之间并没有显著的关系[20]。在中国,很多学者进行了青年农民工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分析。他们的研究表明,阶层认同、户口性质、心理健康、语言能力等也是有力的影响因素,其中阶层认同感越高,青年农民工的幸福感就越高,这种情况在男性中更加明显,但对于女性来讲,心理健康水平对幸福感的影响更大,[21]而掌握流入地方言会通过影响社会交往状况、影响社会融入程度影响主观幸福感。[22]在众多影响因素中,也有学者注意到就业质量的作用。国外学者认为,好的工作会显著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对工作不满意则会让人们的幸福感甚至低于没有工作的人,[23]工作的稳定性、工作自主权和职业发展机会都会通过提升工作满意度而提升幸福感。[24][25]国内学者的研究也表明,只有高质量的就业会对提升幸福感产生促进作用,[26]这种影响通过提高家庭的消费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得以实现。[27]

另外,本文梳理了关于就业质量的内涵与测度的研究成果。国际劳工组织将就业质量定义为“促进男女在自由、公平、安全和具备人格尊严的条件下获得体面的、生产性的、可持续工作机会”[28],学者们认为,这个概念包含多个维度,无法用单一指标进行测量。[29]国际劳工组织、欧盟委员会、欧洲基金会、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组织都曾提出过包含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工作环境、工作强度、职业发展等维度的指标体系。[30][31]

综上所述,现有对城市青年幸福感及影响因素的研究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在青年主观幸福感水平、幸福感影响因素方面并没有取得普遍共识,关于就业质量与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存在进一步拓展的空间:第一,现有的就业质量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研究主要针对就业人口或者针对农民工群体,没有专门聚焦城市青年;第二,现有的就业质量综合指标中没有将职业发展作为考察维度,且在构建计量模型时仅考虑了就业质量综合指标的影响,无法细究单一维度下就业质量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在描述城市青年群体主观幸福感的水平和基本特征基础上,就综合就业质量及单一维度就业质量对城市青年群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展开研究。

(二)理论假设

如前文所述,研究幸福感的影响因素有五大理论,其中目标理论和比较理论是被运用较多的理论框架。根据目标理论,当人们的生活现状与既定目标较为接近时,会有较高的幸福感体验。鉴于主观幸福感是对生活状态的评价和情感体验,基于客观幸福感之上,而客观幸福感的衡量指标是收入或者其他财富,工作或者就业是大部分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因而工作或者就业必定与幸福感产生联系。由此提出假设1:工作或者就业质量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根据比较理论,通过比较得到自己处于相对优势的结论会显著提升人们的幸福感。就现有的资料而言,城市青年群体在工作强度、就业稳定性方面处于相对均质的状态,也即工作时间长、强度大是城市就业青年的普遍状态,而由于劳动合同法的普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也较高,而收入、社会保障水平及职业发展机会相对而言具有较大的组群内差异,这有可能带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由此提出假设2:工作或者就业质量的不同维度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作用并不一致,相对而言收入、社会保障、职业发展的影响可能更大。

三、数据、变量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山大学“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中的个人数据。这是一项2012年正式开始的追踪调查,采用多阶段、多层次、与劳动力规模成比例的抽样方法及轮换样本追踪方式,调查样本覆盖全国29个省市的城市与乡村,调查以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对象,收集了研究就业质量所需的所有信息,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为了体现不同时点下的就业质量差异,本文选用了2012年和2016年的调查数据。结合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中的青年范畴,以及我国老龄化的人口现状,本文选取18~40岁在城市常住的在业被调查者作为样本群体,最终获得2012年的1912个和2016年的2118个有效样本。

(二)变量定义与选取

本文的因变量为群体的主观幸福感,以问卷中“您认为您的生活过得是否幸福”作为指代指标。本文的核心自变量为就业质量,从工资水平、工作强度、工作稳定性、社会保障水平、职业技能发展等五个维度来构建综合就业质量指数和单一维度就业质量指数。其中,以“上一年全部收入”作为工资水平的代表指标,以“一般每周工作时间”作为工作强度的代表指标,以“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工作稳定性的代表指标,以社会保障享有的种类作为社会保障水平的代表指标,以“是否参加过职业培训”及“拥有多少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职业技能发展的代表指标。

首先通过对测量维度包含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①构建就业质量指数时对原始数据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对数据进行分组赋值(参见梁海艳,中国流动人口就业质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 人口与发展,2019(4):44-52),一种是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参见明娟,农民工就业质量状况及变动趋势[J]. 城市问题,2016(3):83-90)。本文选取标准化处理的方法。得到单一维度就业质量指数,标准化公式为:

式中:i代表第i个被调查者,j代表第j个评价维度,为第i个被调查样本j维度的标准化值,xij是第i个被调查样本j维度的原始值,maxj和minj分别代表在j维度的极大值和极小值。由于工资水平、工作稳定性、社会保障水平和职业技能发展与就业质量成正向关系,工作强度与就业质量成反向关系,为了保持分值的方向一致性,当计算工资水平、工作稳定性、社会保障水平和职业技能发展代表指标的标准化数值时用公式(1),计算工作强度代表指标的标准化数值时用公式(2)。

其次,利用公式(3)通过求各测量维度指标标准化数值的算数平均数得到就业质量综合指数。但需要说明的是,自我雇佣类的被调查者仅从四个维度评价,使用公式(4)。就业质量指数公式如下:

根据文献综述还加入若干控制变量,其中包括劳动者个体特征、心理感受、采样时间等。

(三)计量模型构建

由于因变量主观幸福感是数值型变量,核心自变量就业质量(包括综合指数和单一维度指数)也是数值型变量,因而本文的计量分析采用OLS的多元线性模型进行分析:Y=βX+ε。式中的Y表示因变量的测量值向量,X为包括核心自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测量值矩阵,β为X对应的自变量参数,ε为误差向量;除此之外,基于已有文献并结合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具体选取社会公平性感知、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户口性质、采样时间等变量代入模型。由此,得到多元线性模型方程如下:

式中:y代表青年群体主观幸福感,Jobquality将分别代入就业质量综合就业质量指数和单一维度的就业质量指数。

四、统计结果及分析

(一)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基本状况

我们分别计算了不同年份的城市青年、城市中老年、农村青年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并对不同时期同一群体、同时期不同群体的水平进行了差异分析。

1.城市青年的主观幸福感有所下降,但性别差距有所缩小

2012年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均值为4.13,到2016年时下降到3.90,下降幅度为5.57%,不同年份之间的水平差异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较而言,2012年时的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更高,但个体之间的感受差异也较大;2016年时,虽然主观幸福感的水平有一定程度下降,但个体之间的感受差异有所缩小。分性别来看,城市青年男性的主观幸福感水平明显低于女性,无论2012年还是2016年的数据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性别之间的差异在这一时期有所缩小,见表1。

表1 不同年份城市青年幸福感的平均水平及ANOVA检验

2.城市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高于中年以上群体,且差距有拉大趋势

2012年时城市中年以上群体的主观幸福感的均值为4.08,较同期的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均值低0.05,但在统计上不显著;2016年时城市中年以上群体主观幸福感下降到3.84,较同期的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均值低0.06,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年群体与中年以上群体之间的幸福感同时有所下降,且两个群体之间的感受差异有所拉大,见表2。

表2 不同年份城市青年与非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及ANOVA检验

3.城市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高于农村青年群体,但差距有缩小趋势

2012—2016年之间城乡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始终都存在差异,且城市青年群体的幸福感更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城乡青年群体主观幸福感的均值差距有所缩小,从2012年的0.11缩小到2016年的0.09,这样的结果在统计上显著,见表3。

表3 不同年份城市青年与农村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水平及ANOVA检验

(二)就业质量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本文使用SPSS23.0的多元线性回归构建计量模型,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剔除引起多重共线性的变量,进而建立最优的回归方程,回归结果见表4。

表4 就业质量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1.就业质量综合指数对城市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具有促进作用

从全部样本的分析结果来看,作为核心自变量的就业质量综合指数,以及控制变量中的被调查者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性别、职业、户口性质均对城市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的影响,其中被调查者的社会公平感受、担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非农业户口对被调查者的主观幸福感具有促进作用。无论是核心自变量还是控制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都在1%或者5%的水平上显著,整个方程也在1%的水平上通过检验。

被调查者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每增加一个单位,都会带来主观幸福感0.246个单位的上升,被调查者是男性会减少主观幸福感0.225个单位,被调查者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专业技术人员,则会带来主观幸福感0.127个单位的上升,非农业户口会使主观幸福感上升0.112个单位,而就业质量综合指数每上升一个单位会带来主观幸福感0.005个单位的上升。从回归系数来看,就业质量综合指数的影响最小,如果比较标准回归系数,排除量纲的影响,可以看到控制变量和自变量中的影响力大小顺次为对社会公平的感受(0.238)、性别(-0.113)、就业质量(0.107)、职业(0.063)和户口性质(0.028)。由此,假设1得证。

2.不同维度就业质量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有明显差别

收入指数作为核心自变量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有正向影响,且统计结果在1%的水平上显著。除此之外,控制变量中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性别、受教育年数、行业、职业、采样年份等都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从回归系数来看,自变量单位变化引起幸福感取值变化幅度的大小顺序为职业、采样年份、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性别、行业、受教育年数、收入质量指数,但排除量纲影响后,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是影响最大的因素,其后顺次为采样年份、职业、受教育年数、性别、收入指数和行业。

工作强度指数作为核心自变量并没有被纳入最优方程,但控制变量中对社会公平的感受、年龄、性别、受教育年数、行业、职业、采样时间均有统计上显著的影响,且作用力方向也与前面的模型一致。从可比的作用力大小来看,顺次为对社会公平的感受、采样时间、受教育年数、性别、职业、年龄和行业。

社会保障指数作为核心自变量对城市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正向的影响,且统计结果在1%的水平上显著。控制变量中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性别、受教育年数、行业、职业、采样年份等都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作用力方向与收入模型一致。从可比的作用力大小来看,顺次为对社会公平的感受、采样时间、职业、社会保障指数、受教育年数、性别和行业。

就业稳定性指数与工作强度指数一样也没有被纳入最优方程,但控制变量中对社会公平的感受、性别、受教育年数、职业、户口性质和采样时间等因素都对城市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影响。从可比的作用力大小来看,顺次为对社会公平的感受、采样时间、受教育年数、性别、职业和户口性质。

职业发展指数作为核心自变量对城市青年的主观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统计结果在1%的水平上显著。控制变量中对社会公平的感受、年龄、性别、受教育年数、职业、采样年份等都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从可比的作用力大小来看,顺次为对社会公平的感受、采样时间、受教育年数、性别、职业、年龄和职业发展指数。

综上所述,计量模型的统计结果表明,就业质量对城市青年的主观幸福感的确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这种促进作用主要通过收入、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三个维度发生,劳动强度和就业稳定性的作用基本可以不考虑。由此假设2得证。

五、结论及政策含义

研究结果表明,伊斯特林提出的“幸福感悖论”在我国城市青年群体身上有所体现,2012—2016年期间,这一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水平的确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城市青年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显著高于城市中年以上群体和农村青年群体。值得注意的是,城市青年群体与城市中年以上群体的主观幸福感差距在这期间有所拉大,而城市青年群体与农村青年群体之间的差距在缩小。这可能表明,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城乡二元格局也发生了松动与变化,在主观幸福感的体验方面,同代人的城乡差距正在缩小,而城乡内部的代际差异在拉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未来我国的人口发展趋势将发生明显的变化,除了老龄化和高龄化加速,人口规模也有可能在10年内达到顶峰并进入下降通道,因而我们必须更加珍惜青年群体,以发挥他们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各种社会政策必须对代际公平予以更多的重视,以在青年群体规模日益缩小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研究结果还表明,在控制了其他个人特征、行职业特征、社会公平认知等因素的条件下,质量高的就业的确会提升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但从构成就业质量评价体系的单一维度来看,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和职业发展水平这三方面对城市青年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更大也更明显,而工作强度和就业稳定性这两个方面的影响并不显著。但这并不表明工作强度和就业稳定性对城市青年群体没有影响。我们的研究基于目标理论和比较理论,也就是说,一方面要看目标和现实之间的距离,一方面要看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差距,当在工作强度普遍较大而就业稳定性普遍较好的情况下,群体内部在这两方面呈现出均质倾向,因而从统计上就可能不够显著。实际上,当下城市青年群体中逐渐显现的“躺平”就是对目标实现有困难、工作强度难度加大的双重压力的直观情绪反应。

综上所述,提升就业质量不仅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扩大国内消费的关键环节,对城市青年群体而言,也是提升他们主观幸福感、营造积极向上社会氛围的重要抓手,这一点应当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概况来讲:要进一步重视劳动者收入增长对幸福感受的影响,保证城市青年拥有主观幸福感提升的客观基础;要进一步扩大城市青年群体社会保障的覆盖广度和深度,让这一群体对就业环境的安全性更加有信心;要通过创新企业管理方式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尽可能地提升城市青年群体的就业稳定性、降低工作强度,以保障城市青年群体的安全感,同时降低这一群体对工作和就业的厌倦情绪和无力感;要继续鼓励和发动社会力量以及发挥企业自主性,为青年群体提供更加多的职业发展和自我实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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