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发展对策与展望
2021-09-21王明静陈英孙若思
王明静,陈英,孙若思
威海市中心血站,山东威海 264200
输血在诸多重大疾病的救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降低患者的死亡风险,改善患者生存品质,目前血液的来源必须靠健康人捐献。 1998 年10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确立了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这种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成为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升,临床用血量日益加大,如何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献血者的积极性,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安全是无偿献血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该篇针对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展开探索和分析,梳理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献血法》要求,实现采供血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献血者、用血者的权益,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贡献力量。
1 相关概念内涵
1.1 血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设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需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血站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中心血站应当设置在设区的市。 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1.2 无偿献血
个人自愿捐出其全血或血液成分而不接受任何报酬,无论是以现金的形式,还是可以折算成现金的其他替代形式,如超过献血和来往交通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外的休假。 给予小纪念品、点心和因献血往来直接的交通费用是符合自愿无偿献血原则的。 自愿无偿献血也被称为利他性献血[1]。
1.3 激励
激励是指利用外部因素调动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激发人内在的动力,向所期望的目标努力的心理过程[2]。激励的实质是通过对组织目标的引导,使得被激励者的生产行为和行为动机有利于组织发展,进而提升组织的运作过程中的整体效益[3]。 对于献血者激励问题的设计与研究,直接影响到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及采供血机构的运营,《献血法》实施20 多年来,我国在无偿献血开展工作上积累了很多经验,并且在通过无偿献血激励政策促进更多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 政策法规依据
2.1 《献血法》及其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自1998 年10 月1 日起施行,其立法目的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献血法》为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各省市根据《献血法》结合本省市实际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指导本省市无偿献血工作。
2.2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
作为《献血法》配套政策,《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将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用以表彰对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2.3 血费减免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各省市出台的《献血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确定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享受优先用血、免费用血的待遇。 近年来,部分省市修订了无偿献血条例或管理办法,重点出台了针对固定献血者的优惠政策, 涉及到旅游、交通、卫生等行业,让献血者得到真正的实惠,配合全方位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献血者、支持献血事业的良好氛围。
3 该地区无偿献血形势分析
3.1 1998-2020 年无偿献血趋势分析
《献血法》实施22 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威海市无偿献血人数呈持续增长趋势,2020 年无偿献血人次数是1998 年的2.35 倍。 见图1。
图1 1998—2020 年无偿献血趋势分析
3.2 无偿献血人群结构分析
从近3 年无偿献血人群分析看,初次献血者占到47.39%,定期献血者占34.56%,如何招募初次献血者,同时采取激励机制培养献血者忠诚度和依从性,提高献血者回头率,是壮大无偿献血队伍关键。 见表1。
表1 2018—2020 年无偿献血人群分析[n(%)]
4 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心理学基础
4.1 “无偿献血行为可以被强化”
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而言, 无偿献血是一种社会行为,是有机体适应环境变化做出的身体反应的组合。 人们从了解献血,到形成献血的意愿再到捐献血液,是一个 “知、信、行” 的过程。这个行为可以通过刺激加以强化,激励机制就是一种积极强化物。 对不同人群选择适合的刺激方式,比如血站工作人员的宣传招募和优质服务、满足献血者需求的小礼品、得到社会和周围人的感谢和认同、各种加分优惠政策等,都可以促使广大市民参加无偿献血,使初次献血者再回头变成固定献血者,反之,则会放弃献血行为。 因此,继续加强对于无偿献血者的优惠政策,参与到无偿献血的人便会越来越多。
4.2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无偿献血是一种志愿服务行为。 志愿服务动机绝非简单的利己和利他,而是一个复合多元的概念[4]。有研究表明,物质激励与个人献血意愿之间并不存在同向线性关系[5],采用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健全的激励措施,让志愿者更有 “被激励感”[6]。例如血费报销政策规定,献血量达到一定量本人可终生免费用血,亲属也可以享受等量的免费用血,相当于在 “血液银行”中存款,或为自己买一份 “血液保险”,是一种互惠互利的行为。 在血液紧张时,无偿献血享有优先用血的权利也是作为应急血源招募的一项策略[7]。 献血宣传正是从这些角度出发,呼吁献血者为社会、为他人、也为自己和家人积极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
4.3 无偿献血者的群体效应
个体生活在群体之中,个体行为必然受到群体的影响,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会产生种种现象,如个体在群体,而在知觉、判断、信仰以及行为上,改变自己的态度、放弃自己意见,表现与群体中多数人一致的现象;个人按照社会要求、群体规范或别人的愿望而被迫作出某种行为的现象,这些称之为群体效应,也称 “从众心理”。 通过宣传教育,越来越多的个体接受科学献血有益健康的理念,群体中的重要人物、关键少数起到了带头作用,这是团体献血的理论基础。
5 无偿献血工作存在问题
5.1 社会基础比较薄弱
无偿献血是一项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献血法》赋予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对无偿献血工作领导权。而在实际工作中,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往往是采供血机构在推动,政府主导、部门合力作用不够突出,相关部门职责不够明确,导致无偿献血后续乏力,季节性缺血、结构性缺血时有发生。
5.2 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无偿献血是个新生事物,国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公众接受需要一个过程,《献血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新闻媒介应当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但实际工作中依然是采供血机构在组织开展献血宣传,受经费等因素影响,宣传力度不够。《献血法》实施30 多年,无偿献血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公众参与度不够高。 国家卫健委呼吁到2020 年,全国千人口献血率应达到15,目前仍有很多地市未达到,我国无偿献血发展水平较发达国家仍有很大差距。
5.3 献血关爱、相应激励政策不够优越
无偿献血者为了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不领取任何报酬,很多国家和地区将无偿献血作为终身的荣誉,这种高尚的行为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目前,尽管从国家、各地政府到采供血机构对无偿献血者均出台了相应的激励政策,包括精神层面表彰以及物质层面献血纪念品,用血报销等,总体来说措施较单一、受益面窄、社会影响力不大。
6 激励机制发展对策及展望
6.1 健全多元化、精准化的激励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激励措施日益多样化,覆盖面逐渐扩大,在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让更多人通过无偿献血获得精神上、物质上的激励,从而推动献血事业发展。 激励机制针对性要强,针对不同群体个性化需求开展精准化宣传引导,例如追求精神层面的献血者多给予表彰,针对患者家属宣传用血优惠政策,为鼓励团体献血将无偿献血纳入文明单位考评等。
6.2 发挥 “互联网+无偿献血” 作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献血宣传招募模式也发生新的变化,网络已成为宣传的重要载体,采供血机构要及时组建新媒体运营团队,持续保持其高关注度和影响力,才能掌握舆论阵地,传递社会正能量[8-10]。 同时通过互联网方式很容易将无偿献血者结为一体,有针对性地普及献血知识,开展献血招募,让献血者更直观感受到献血事业的重要性,提升其荣誉感及自我认同,为献血事业贡献一份力量[11]。 多项研究表明,相比面对面招募、电话预约、同伴招募等传统模式,微信群、公众号、短信平台等 “互联网+” 模式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传统招募与预约献血模式的重要补充。
6.3 将无偿献血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测评
无偿献血工作在体现奉献爱心的人际关系关系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一座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12]。近年来,无偿献血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活动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市民文明素质项中无偿献血是一项硬性指标,要求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每献血200 mL 折算为1 人次。 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的评选也是将学雷锋志愿服务作为一项考核指标。 血站可充分利用雷锋月、建党节、国庆节等节庆日通过社会开放日、献血者感恩活动等形式开展招募,营造献血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带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6.4 发挥志愿者在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中的作用
作为社会发展模式的重要部分,志愿服务在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血站成立志愿者服务团队,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将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和工作休息时间,走进街头献血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志愿者中多数都是无偿献血者,他们的现身说法更有说服力,有利于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血站作为管理主体,要以《志愿服务条例》为基础,不断完善志愿者培训与管理制度,对接国家、省、市志愿服务平台,使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及其管理进一步向着科学化、法治化的道路健康发展[13]。
6.5 以优质服务激励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血站作为采供血事业的核心,树立以人为本新观念[14],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招募和志愿服务,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安全合理调配血液,以竞赛、考核为手段,内、外审核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综合能力,让献血者可以感受到来自社会对其献血行为的感恩与尊重,促其自我价值的提升与满足感,使无偿献血事业得到持续有效的发展[15]。
6.6 强调献血者享有用血优惠政策
为保障无偿献血者的权利,各地市均有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在出现血液供应不足前提下,除临床急救用血外,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的临床用血,同时对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用血给予政策优惠,此项优惠政策由各省市自行出台。近年来,优惠政策门槛逐步降低、受益面日益加大,比如献血者可享受等量或几倍量的医疗用血,累计献血达到一定数量可以终身享受无限量的免费用血。 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祖父母等人群都可以作为受益人累计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6.7 对献血特殊贡献者实行 “三免” 政策
近年来,多省市将无偿献血者三免政策提上议事日程,针对固定献血者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16]。 以本地为例,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以及符合申报上述奖项条件的个人,获得无偿献血荣誉卡,凭卡可以免费游览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合肥市奖励政策还包括免费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每天停放一次的做法,在全国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通过宣传,“三免”政策受益范围和影响力日益增大,对无偿献血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6.8 无偿献血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以威海市为例,《关于在全市开展 “海贝分” 个人信用积分的试行意见》规定,自2017 年起,将献血和志愿服务作为良好信息增加个人信用加分, 具体计算标准为:献血1 次可加10 分,5 年为1 个评价期,累计加分最多为10 次; 志愿服务根据服务时间不等进行相应加分。 信用体系管理应用于居民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信用等级良好的市民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为无偿献血宣传提供很好的平台。 截至2020 年底,10 万余人次献血者享受到信用加分。
6.9 无偿献血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
近年来,各高校将无偿献血作为社会公益活动之一,纳入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 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加分,以此鼓励和引导学生多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养成承担社会责任的习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有关文献报道,对大学生献血激励机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学生综评排在第一位。 青年是无偿献血事业的生力军,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与执行水平较强,也是《献血法》鼓励的率先献血人群之一,血站可与当地大学进行沟通,借助健康知识讲座、公益课等形式宣传献血的相关知识及重要意义,激发青年的献血意志,秉持自愿献血原则,进行科学且合理的献血者招募工作[18]。 同时利用学雷锋日、世界献血者日等契机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高校和学生进行表扬,激发献血热情。 实施此政策高校,大学生献血人数均有大幅增长[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