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职能发挥研究
2021-09-14廖芳芳
廖芳芳
摘要:近年来,衡东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将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整合资源,强化举措,人居环境已取得较大改善。但笔者走访调研期间发现,在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政府职能发挥还存在部分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衡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职能
2018年2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印发,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中央到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相继出台,整治工作在基层稳步推进,已获得巨大成效,但在推进过程中,政府职能的发挥还需进一步完善。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职能的体现
农村人居环境指的是农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物质环境和非物质环境的综合体,既包括农村住房条件、公共基础设施条件等有形环境,同时也涵盖农村文化服务水平、教育医疗水平等无形环境,是公共产品的一部分。政府职能指政府在整个社会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发挥的作用,是“根据社会需求,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包含以下职能:
1.1 政策制定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实现对事务的管理。在整治过程中上,政府需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政策,搞好规划编制,并从全局来统筹谋划考虑,如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污水治理、村庄规划清洁等方面,从顶层设计做起,才能事半功倍。
1.2 实施推动
整治过程中,村民自治作用的发挥和社会力量的参与至关重要,但是政府的实施推动更是必不可少。政府作为具体工作的实施者,从行动方案制定到实施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筹集资金到后期的维护维持等,政府不主动去推动实施,就无法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1.3 资金投入
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是一项大工程,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各地财政必须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整治工作中,才能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1.4 引导调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充分发挥村民、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各个参与者的能动性,仅仅靠政府单打独斗,整治情况将无法保障。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各级政府、广大村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功能及作用,实现互促互进的效果。
1.5 监督考核
政府应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操作性强、实用的考核监督方法及细则,加强督查考核,增强各级工作人员及村民的自觉性,如建立督查制度,定期进行考核,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思,推广经验,保证整治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2 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履职现状
衡东县辖15个镇2个乡,共248个村(社区),近年来,衡东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县整治任务已完成过半,市场化保洁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并有多个村庄获评示范村。
2.1 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履职情况
2.1.1 制定相关政策
一是制定规范文件,压实工作责任。相继制定下发了《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总体考核方案》、《2019年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衡东县2019年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文件,压实责任,为此项工作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各自职责。通过制定下发《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职能,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议,要求各部门之间务必联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1.2 加强工作实施
通过科学筹划、压实责任、示范带动、均衡推进,促进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一是村庄清洁。全面规划统筹农业生产废弃物、生活垃圾的利用和处理,健全符合当地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清三堆、治六乱”为抓手,清理各种垃圾;完善垃圾的收运处理设备,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县248个村(社区)都已开展村庄清洁行动,100%覆盖。二是示范创建。按照国、省、市、县四个层次,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政府引导、村民主体、财政奖补、示范带动”的方式,建立县领导蹲村带乡机制,实行县领导办点示范,近年来,已申办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县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多个,通过示范带动,引导镇、村建设美丽宜居家园。三是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规范农村建房,落实农村建房“五个一”服务机制,确保科学美观、安全实用,到2020年底将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四是“空心房”整治。按照“拆、整、改、建、管”并重的思路,由各乡镇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村组干部对所有“空心房”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县、乡、村三级台账。五是农村改厕。作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多次召开改厕动员大会,举办培训班,加强业务指导。
2.1.3 投入财政资金
资金筹措是关键,各级财政只有加大资金的投入,才能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环境的渴望。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加强与县财政衔接,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和拨付进度;二是引入社会资本,现有许多创业成功的有志之士愿意回乡助推家乡发展,有效发挥社会资本灵活性;三是完善设备设施,各乡镇现有的垃圾清运车均上好牌、办好保险,消除安全隐患;农村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和垃圾设备设施的改造得到了基本保障。
2.1.4 引导群众参与
一是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台和手机报等宣传媒体加大报道力度,在街道主路口竖立大型宣传牌,营造浓厚氛围,吸引广大村民的关注了解;二是激发干劲,分别召开县、乡、村环境整治工作和现场推进会,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文明和环保意识,促使广大干群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大力提高;三是督促各村制定村规民约,通过约定俗成,发挥村民在环境整治中的主导作用,激发广大村民的内生动力。
2.1.5 建立考核制度
通过综合环境整治各成员单位的整治任务和责任清单,制定并下发总体考核方案,方案涵盖垃圾整治、厕所革命、空心房拆除、农村污水处理、道路硬化等各方面的内容,为各单位整治工作均衡推进、监督考核提供工作指南。
2.2 衡东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职能发挥中存在的问题
2.2.1 思想认识不够
思想方面存在部分偏差。一是政策学习滞后。调研谈话过程中发现对整治工作相对熟悉知情的仅限部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存在部分工作人员对工作的内容、目标、职责、要求等知之甚少,尤其是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相关人员,政策文件钻研不多,固守传统观念,甚至以偏概全。二是工作开展滞后。随着整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市里排名站队的经常化,个别人员逐渐滋生了轻视思想,认为“目前情况还可以”,推进力度有所减弱。
2.2.2 部门协调配合不足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职能部门以及全县所有乡镇、村等,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考核”的作用,但目前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各部门之间责任分散,并未作出全面统筹安排;尤其是各相关单位没有做到责任上肩,片面认为整治工作是农业农村局的事情,存在推诿扯皮、讲条件的现象,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格局尚未形成。
2.2.3 资金投入不夠
整治工作涉及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各方面,所需资金投入巨大。各村在县财政落实清扫保洁费后,普遍存在2万元以上的环境卫生费用缺口。加上目前县财政紧张,各类与农业相关的资金合并使用难度大,吸引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尚未建立,厕所革命所需资金、“四房”拆除奖补落实等资金缺口很大。
2.2.4 缺乏对群众的引导
人民群众在整治工作中可以发挥出巨大的作用,现阶段,政府对此的引导作用不够。一是缺乏对村民的引导。当前,有部分村民对于整治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尤其是要自身参与的时候更是不能接受,总认为这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并未完全发挥。同时,有部分村民环保意识缺乏,各种污染环境的不良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一块上需要政府加重宣传,合理引导。二是缺乏对企业市场的引导。整治工作中,无论是政府还是村民都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政府在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人力、财力有限,无法考虑到整治工作的各方面,而村民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也有心无力,现阶段,可以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比如企业、市场等的引领作用,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3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职能的建议
3.1 提高思想认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这一重大决策。各级职能部门必须先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则,把人民群众对宜居生活的渴望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效结合,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深入学习政策文件,明确自身责任,定期进行专题研究,补齐短板、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尽快打开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2 加强部门合作
环境整治是仅靠某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各单位之间需要制定职责明确、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一要明晰各部门职责,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责任和事权。二是确保单位政策的衔接,统筹规划财政、环保、住建等各单位的配套政策,完善各单位的协调机制,避免政策矛盾,妨碍工作进程。三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交流合作、分工明确的联席会议机制的快速建立,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3.3 扩展融资渠道
强化资金保障,扩展融资渠道,一是有效利用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捆绑使用,打造样板典型,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二是要多渠道争取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发动乡友乡贤回报家乡、建设家乡,鼓励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三是引导村民自筹资金,结合实际,探索以村规民约形式,引导村民自筹一定的环境卫生清运费,弥补村级垃圾清运资金不足的窘境。
3.4 形成推进合力
整治工作中,政府要发挥人民群众和企业、社会等社会力量的能动性,三者一起形成推进合力。一是制定宣传方案,采用村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宣传报道好经验、好典型,激励先进,曝光问题,真正把各方参与积极性调动起来。二是要抓好乡风文明建设,督促各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内容,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并纳入乡风文明考核范围,让村民对整治工作由“要我参加”成为“我要参加”,提高广大村民的参与度,打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合理利用社会力量,拓宽社会、企业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领域,比如生活污水处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垃圾收运处置等方面吸引市场带来资本和技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 孙鹏达.新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政府职能研究[D].郑州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