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9-14陈琳
陈琳
摘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深入实施,能够显著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推进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但目前还有诸多问题存在于确权登记工作实践中,需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不断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质量。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意义
1.1 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确权登记工作实践中,严格依据法律制度要求明确农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促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力度得到加大。根据调查情况,将法律凭证颁发给相关农民,这样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将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1]。
1.2 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确权登记工作适应农民外出务工诉求,能够推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速度显著加快。同时,通过确定承包经营权,可以对土地流转的参与主体进行明确,增强土地流转的市场化,促使农业发展规模得到扩大,产业化经营逐步实现。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村居民配合度偏低
部分农村地区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老人、孩子等是农村主要留守人口,不能够全面配合确权工作的开展,影响到确权登记工作质量。同时,部分农民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确权登记的意义,怀疑、抵触确权登记工作,认为可能损害到自身利益,因此不能够正确填写实际情况。
2.2 工作流程不够规范
确权登记工作实践中,需对承包地块的准确面积、经营许可证等细节内容如实登记。既要求农户将相应文件证明提供出来外,工作人员还需要实地查看、测量土地情况。由此得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复杂性、琐碎性较强。因此,登记人员需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做好与农村居民的沟通工作,以便赢得农村居民的配合与支持。但部分工作人员与农村居民的沟通较少,甚至有矛盾冲突等问题出现,影响到确权登记工作的高效实施。
2.3 权属不清
受诸多因素影响,部分土地权属不清问题较为严重,影响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如过去采取纸质形式的土地台账,由于管理人员出现频繁的变动,没有科学保存原始档案资料。部分农民现阶段所耕种的土地,台账资料、承包合同等缺乏,确权公示过程中,耕种人并不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2]。此外,部分地块耕种难度较大,依然进行了承包和登记,但由于不具备较高的耕种效益,农民弃种后成为荒草地。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发展对策
3.1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通过宣传培训工作的实施,能够及时转变农村居民的错误认识,帮助其认识到确权登记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因此,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宣传路径进行丰富和创新,如可将电视、广播、微信等多样化渠道充分利用起来,对确权登记工作的必要性全面宣传,以朴实易懂的语言详细解释农村居民存在的各种偏见与误解。同时,要积极发动农村居委会的力量,组织开展会议活动,鼓励当地农村居民提出关注的问题,给予面对面的解决和引导,促使农村居民的疑虑得到充分消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3.2 规范操作流程
為提高确权登记工作质量,需对登记操作流程进行规范,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由于基层部门的人员较为熟悉农村居民情况,可将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指导等服务开展下去。部分农村居民不了解登记流程,基层工作人员需保持足够的耐心和细心,通过引入典型案例,对备案等级需要的正面详细说明。受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部分地块区分难度较大,呈现出碎片化特征,可将互换并地、财政补贴等手段运用过来,科学解决这些矛盾问题,促使农村的和谐稳定大局得到维护。此外,要将确权小组完善构建起来,向个人头上落实确权工作责任,以便及时解决各类问题。
3.3 捋清权属关系
要严格依据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发放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对土地承包权属关系进行捋清细化,避免有藏地现象存在,彻底消除“有账没地”、“有地没账”等不良现象[3]。确定权属关系后,做好测量工作。由于地基测绘工作量较大,需花费较多的时间,可将人工、无人机等方式综合运用过来,增强测量工作的精确性。要及时公示测量结果,帮助承包人充分掌握承包地块的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避免有数据错误等问题出现。此外,切实尊重农民意愿是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的基础,部分土地权属纠纷调和难度较大,承包人不能够给予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可暂时搁置争议地块,促使大部分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正常实施不受影响。这样能够促使部分农民的观望现象得到消除,也可增强权属争议双方解决争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利于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能够将农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出来。因此,要全面总结现阶段确权登记工作中暴露的不足,制定完善的解决方案,促使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得到高质量完成。
参考文献
[1] 陈志华,吕敏君,徐吉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地矿测绘,2019(2):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