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的核心理念及其现代价值
2021-08-27李颖娟邓海婷
李颖娟 邓海婷
[摘 要]强调以德为先、关注家庭教育、注重环境熏染、重视早期教育,是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的核心理念。厘清这些核心理念及其辩证关系,在现代教育中传承和弘扬其价值取向与价值追求,就是要在教育内容上纠正智育为重理念,为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在教育主体上为学校和教师减负减压,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者的和谐教育模式;在教育方式上力戒重硬轻软或重建轻育,充分发挥教育环境的育人作用;在教育时机上避免“拔苗助长”或“不耘苗者”,实现因材施教和因时而教的有效结合。
[关键词]以德为先;家庭教育;环境熏染;早期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1)04-0024-06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1.04.005
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儿童教育。数千年积淀下来的儿童教育思想蕴含着丰富的文明成果和教育智慧,形成了强调以德为先、关注家庭教育、注重环境熏染、重视早期教育等核心理念。厘清这些核心理念及其辩证关系,对促进现代儿童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的核心理念
(一)强调以德为先
中国古人向来把德行修养放在教育的首位。早在原始社会时期, 原始部落对儿童实行公养公育的过程中就已包括了德育教育。在夏、商、西周奴隶制时代, 学校教育开始出现, 人伦道德教育逐渐成为家庭和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如《周礼·地官司徒》曰:“师氏掌以媺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指的是以中庸之德为道德的根本,以仁义之德作为行为的根本,以孝德而制止犯上和邪恶之事。
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德育教育也是儿童教育的核心。《三字经》里有“首孝悌,次见闻”;《弟子规》里有“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通过反复强调履行孝悌、忠信、仁爱之品,达到提高道德修养的目的。《孝经·开宗明义章》曰 :“夫孝, 德之本也, 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浯汝。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立身行道, 扬名于后世, 以显父母, 孝之终也。夫孝, 始于事亲, 中于事君, 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 聿修厥德。” 均是讲立德的重要性。《童蒙须知》在道德规范、礼仪规矩、行为细节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这就是让孩子在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这些生活细节方面,懂得纲常礼教的意义之所在,以为日后的涵养身心、实践礼教打下基础。明代东林党领袖高攀龙在《家训》中说,“吾人立天地间,只思量作得一个人,是第一义,余事都没要紧”[1],嘱咐子孙后代立德修身,活出人的尊严和价值。
(二)关注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家庭中的其他年长者自觉地、有意识地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子女施以一定教育影响的社会实践活动”[2]。中国的家庭教育意识产生很早,成书于殷周之际的《周易》中有《家人》卦,认为“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这是中国古籍中有关家庭教育的最早记载。春秋战国时期,一般平民家庭也开始注重家庭教育。《论语》记载了孔子教育儿子孔鲤学诗学礼的庭训;《列女传》记述了孟母仉氏三迁其居、断织教子的故事;《韩非子》里面也有曾子杀猪的记叙。这些都是流传很广、影响很大的家教典范。
西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教理论著作逐渐出现,家庭教育受到一般家庭的普遍重视。很多学者大家通过家训、家书等形式青史留名。流传很广的比如汉代马援的《诫侄书》、三国诸葛亮的《诫子书》和北齐学者颜之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著作《颜氏家训》。这一时期也出現了一批家教有方、成效卓著的家庭,如东汉的班彪、杨宝、荀淑、郑兴;三国两晋南北朝时的诸葛亮、颜之推等,成为后世家庭教育的楷模[3]。
唐人所撰《太公家教》、宋代朱熹的《蒙学须知》、陆九韶的《居家正本制用篇》、明朝姚儒的《教家要略》,以及许许多多的“家训”“家诫”“家范”和“家书”,这些家教论著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儿童识字启蒙教材一起,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的基础部分,也为后人提供了无比丰富的家庭教育遗产。
(三)注重环境熏染
环境是人的发展的外部条件[4]。中国传统儿童教育向来重熏染,也就是通过家长的风范、家庭的风气、社会的自然环境和风俗习惯,潜移默化地熏陶儿童、影响儿童,从而达到教育儿童的目的[5]。早在氏族公社时期,原始的宗教活动中就包含了对儿童宗教教育的熏陶。原始的宗教活动主要由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巫术占卜等形式,通过各种各样的宗教活动,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了祖先崇拜,从而可以学习发扬先辈进取精神和意志。
孔子的美育思想中有“里仁为美”的论断,意为邻里环境都重仁成风就可称为美。孟母择邻而处,三易其家,就是为了寻找一个理想的环境,让其子受美风美俗的熏陶。《颜氏家训》中记载:“人在少年,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暗化,自然似之。”人在年少的时候,思想单纯,心性未定,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容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对教育环境的选择十分必要。《大戴礼记·保傅》中说:“故太子乃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夫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习与正人”就是要给儿童提供良好的榜样,让他们接受熏染,从而受到积极影响。正如苏轼为儿孙营造了优雅的读书环境:“门前万竿竹,堂上四库书”。眉山苏氏——苏东坡祖先们的崛起,与他们在年幼时的读书环境大有关系。《童蒙须知》也对儿童的成长环境做出了要求,“凡为人子弟,当洒扫居住之地,拂拭几案,当令洁净”,要求为子女创造一个干净美观的生活环境;“窗壁、几案、文字间,不可书字”“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要求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除此之外,朱熹所制定的一系列道德规范、礼仪规矩、家训和“学则”等,其实都是为了给儿童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重视早期教育
少成若性,教育童婴。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理论中的一个明显特点,即十分重视早期教育。早在西周时期已经出现早期教育的雏形,即所谓的“保傅之教”。贾谊《新书·保傅》记载“昔者周成王幼、在襁褓之中,召公为太保,周公为太傅,太公为太师”。“三公”联手,共同教育和辅佐周成王成长。《礼记·内则》篇也有记录:“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外就傅,居宿于外,学书计。”[6]这样的教育实施计划,说明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依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进行的早期教育。
到了唐宋时期,“童子学诗”成为风俗,早期教育盛行一时。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6岁擅文辞,10岁能做赋,13岁便写出了名扬天下的《滕王阁序》;大诗人李白“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杜甫“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白居易在牙牙学语之时,人们“试指‘之、‘无二字,能不误”,“始既言,读书勤敏,与他儿异。五六岁识声韵”(元稹: 《白氏长庆集序》)。他16岁时就写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千古佳句。这种重视和倡导早期教育的思想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儿童教育史。
二、中国古代儿童教育核心理念的辩证关系
无论在教育内容和教育主体,以及教育方式和教育时机,中国古代儿童教育各个要素既具有独立性,又与教育整体具有关联性。
(一)强调以德为先,解决教什么的问题
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特别强调纲常伦理道德的重要作用。以德为先在儒家人文精神氛围影响下茁壮成长。这种社会风貌与中国古代儒家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儒家思想强调“天人合一”,即重视伦理本位和性善论的思想。人性与天道相通,人的本质也道德化。道德不仅是教诲百姓的方式,也是治国、立国的根基。
孔子是儒家德治为本思想的创始人,他确信德育是治国安邦的基本举措,因而把德育放在治国安民的首位。他说:“为政以德, 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提倡“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反对“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主张“为政以德”。孔子之后的孟子主张“仁政”, 提出“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公孙丑上》)即实行仁政来统一天下,没有人能够阻挡得了。董仲舒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德教”的政治主张。他强调“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春秋繁露·精华》)认为“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德教为先”可谓深入人心。
对于中国古代教育家来说,以德为先就是要从人的内在本性来变化人的气质,从而不断地提升人生的境界。教育强调的是个体要自觉适应礼仁制度下的人伦秩序。“ 仁 ”是儒家德育思想的核心, “仁政”“德治”是儒家的政治理想。对于儿童受教育者来说,从孝悌出发,逐渐接受和体认“君君, 臣臣,父父,子子”纲常伦理道德,并外化为行动上的自觉。等成人后,最终做到修身、齐家, 进而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并体现出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气概与宽广胸怀,把个人担当的社会责任与个人道德的自我完成统一起来,这也就是古人在不断地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儒家所崇尚的人生境界。
(二)关注家庭教育,解决谁来教的问题
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家庭教育应运而生。自春秋战国以来, 在古代中国一直占据统领地位的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这种简单的社会结构由于缺乏社会中介组织,从而凸显了家庭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而也塑造了中国独特的社会存在,其表现形式就是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正如孟子有言“天下之本在国, 国之本在家。”(《孟子· 离娄上》)《大学》中也提出:“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7]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中,齐家既表示着个人修身的完成,也意味着治国、平天下的伊始。治国始于治家,治家始于教子。
中国历代教育家都重视家庭教育,注意结合儿童的日常生活、情感体验对儿童的行为、态度加以教育引导。孔子指出 “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西汉时贾谊曰“心未滥而先谕教,则化易成也”[8]。唐太宗李世民也曾建议“遇物而诲,择机而教”。就是说,在平时的生活中,可以随时随地抓住看到的、遇到的事和物,对孩子进行相应的教育。朱熹提出“欲其习与知长,化与心成”等,意在将习见习闻法作为育德的重要方法,并主张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使“德”潜移默化为儿童心性,如天性一般自然。当儿童通过家庭教育并在父母亲友的身教示范中践行和约束自己,达到了一定的人生境界之后,就要以天下为己任,投身仕途,积极入世经世,从而不断地追求和实现儒家更高的人生境界。
(三)注重环境熏染,解决怎么教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和环境是辩证的统一关系。“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9]环境是一种客观存在,人在客观环境中生存,离不开环境的影响与制约。人与环境之间是双向互动关系,环境孕育和涵养人类,人类反过来对环境进行能动的改造。对于人类来说,“经由人类的遗传,初生婴儿来到了世界上,他还是一个自然人,要由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还有赖于后天的生活环境的影响”[10]。
人生境界的提升也依赖于环境。良好的环境可以使人获得高尚的品德,志行高远;坏的环境也可以导致一个人卑微鄙陋,庸俗不堪。孔子曾断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论·阳货》)。指出人的天赋素质并没有什么差别,人之所以成为各种不同的人,乃是后天的习染(环境影响)造成的。春秋末期的墨子也以“素丝说”强调环境影响的重要性。“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以不慎也。”(《墨子·所染 》)入什么样的染缸,就成什么样颜色的丝。因此,必须慎其所染,选择所染。荀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和墨子的这一思想。他把环境的熏陶和影响称之为“渐”,他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因此,荀子主张:“故君子居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邪辟而求中正也。”(《荀子·劝学 》)
古代教育家不仅确信环境影响的重要性,而且进一步指出,有什么样的环境影响,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孟子曾言:“富岁,子弟多赖( 同懒),凶岁子弟多暴, 非天之降才尔殊也, 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11] 富足的年月,子弟大多懒惰;动乱的年月,子弟大多有暴行。这并不是天生资质这样不同,只是因为受外界环境的影响,造成心理沉没的后果。中国清初哲学家、教育家颜元也曾说: “恶何以生也? 则如衣之着尘触污……其实乃外染所成”(《存性编》卷一《棉桃喻性》)实践生活中的恶乃成于外染,而非本来之气质。很显然,中国古人很明白环境熏染对于他们追求儒家人生境界的重要性。
(四)重视早期教育,解决何时教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历史辩证法的高度,揭示了一条科学真理: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12],重视早期教育,其理论依据是“正本”和“慎始”。“正本”就是要端正其本源,是从生命的开端就要给予“正”的熏陶和影响,即所谓“慎始”。正如《大戴礼记·保傅篇》云“正其本, 万物理, 失之毫厘, 差以千里, 故君子慎始也”。事物的缘起状况将会成为影响事物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决定性因素[13],并且事物一旦最初形成某种势头,将来就很难扭转。
孔子提出, “少成若天性, 习惯成自然”,年少时养成的习惯会变成天性,以至于长大之后变得自然而然,很难改变。孟子主张对儿童从小教育, 扩充其“善性”,“申之以孝悌之意”, 目的就是“明人伦”。贾谊明确提出了“早谕教”的观点。他指出:“人性不甚相远也”(《新书 · 保傅》)。之所以会发展迥异,主要取决于后天所受的教育,因而对初生的婴儿就当施于教育。颜之推也强调,教育要尽早,甚至早在胎教开始。他说 ,“人生小幼, 精神专利, 长成已后, 思虑散逸, 固须早教, 勿失机也”(《颜氏家训》)。不要错过教育的最佳时机。隋代陈弘谋对此深以为然,“养正之方, 最小时为尤要”(陈弘谋《五种遗规》)。朱熹也非常重视早期教育,他认为:“古者小学已自养得小儿子这里定,已自是圣贤坯璞了”“古者,小学已自暗养成了,到长来,已自在圣贤坯璞,只就上面加光饰”“而今自小失了,要填补实是难,”[14]强调及早打好成为圣贤的坯模。古代思想家不仅提出了富有见地的教育主张,而且还躬行践履,亲自参与这项教育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早期教育的发展。
三、中国古代儿童教育核心理念的现代价值
中国古代儿童教育思想是古代先贤在长期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中,归纳各方面的经验教训凝练升华出来的教育方略,有着符合时代背景要求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对促进现代儿童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纠正智育为重理念,为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 儿童教育中出现了明显的教育意义的危机。教育的终极目的根本不关注学生的人格、世界观和健康生活形式的形成[15],而是及其功利主义倾向—— “重智力开发, 轻道德培养”,以期达到帮助儿童成为一个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的目标。人们期望从小培养儿童的某些专门竞争能力,反而忽视掉儿童情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能教育、劳动教育、传统美德教育、修养教育等等。这样的倾向阻碍了儿童的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自主性提升,摧残了儿童的身心健康。家长们的教育目的便成为孩子能考出高分、考上名校、拿到更多的证书。因此,学校和家长对文化课程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却忽视了对孩子的道德品格的培养和良好习惯形成的引导。只要学习好, 其他都无关紧要,最终,孩子德育教导的时间不断地被挤压。儿童找不到自我,高智商低情商,心胸狭隘、情感冷漠、自理能力差,身心很难得到成长。
因此,在这个充满功利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时代,现代儿童教育不仅要积极主动地继承和发扬古代德育的优秀传统, 而且要使德育思想在一系列教育实践中真正得到贯彻和落实。实际上,德育无处不在。在倡导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儿童的智力教育和德育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高度吻合,二者具有许多共性。德育和智育可以结合起来,知识和学生生活可以联系起来,与学生进行思想对话,以激发学生的道德需求,并用这些道德认识来探索做人的道理,调节对人、对事应持的态度,并付诸行动[16]。德育与智育的有机整合,并进一步延伸到儿童发展的方方面面,既可以丰富儿童的学习内容,又可以探索更多的教育因素,从而为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二)为学校和教师减负减压,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和谐教育模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生产“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房、衣服以及为此所必须的生产的工具;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17]。 故此,家庭教育的意义取决于家庭的自然和社会属性。换言之,它一定要与社会、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和连贯。但是,在学校教育已广为普及和体制化的今天,许多人出现了教育观念上的偏差。他们认为家庭只要提供丰裕的物质保障就可以了,而把教育和培养孩子的任务完全交给了学校和辅导机构。儿童被送入社会,送到学校的时间越来越早,久而久之,家庭教育逐渐淡化。与古人的家庭教育相比,今天的家庭教育重在“育”,而少了“教”,从而形成家庭教育远远滞后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局面。而且与古代的家庭教育相比,现代家庭面临的诱惑更多,选择的范围也更广,教育的多元化和现代化更是与古代不可相提并论,这些都极有可能使家庭教育陷入新的困境。
面对这样的教育现实,家庭教育只有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辅相成,才能形成教育的协同作用,从而产生整体良好的育人效果。 教育的3个方面不是替代关系,而是相互补充和合作的关系。家庭教育可以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合作。通过重视家庭教育,尽量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保持统一协调,共同努力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和谐发展的生活空间、学习空间和社会空间,建构一种家庭、學校、社会高度协调和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力戒重硬轻软或重建轻育,充分发挥教育环境的育人作用
成功的教育是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教育环境。良好的环境将积极促进教育的有效发展;相反,恶劣的环境会对教育产生负面影响。
如今,社会功利主义气息浓厚,人文主义气息淡薄。同时,在教育方式上也出现了重硬轻软或重建轻育的现象。学校、家长,甚至整个社会关注教育的硬件设施,比如地理位置、校园规模、校舍气派、设备档次等,而不关注教育文化环境的构建,比如教育与学术传统、师资条件、人文资源、经费资源、规章制度等。好的硬件设施固然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更重要的还是教育的内在建设和内涵发展。
教育环境是影响儿童成才的重要因素。作为儿童,模仿性强、可塑性大、不稳定,其多变性更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从古代儿童教育环境熏染的构建中得到启示,探索创建良好文化环境的新途径,努力建设和完善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的文化环境。比如和谐的人际关系、自由的学术氛围、催人上进的教育情境、融洽的师生关系等,既可以激发儿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又可以培养儿童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我们在教育方式上,要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作用,为儿童创建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重硬更要重软,重物更要重人,重外更要重内,充分发挥教育环境的育人作用。
(四)避免“拔苗助长”或“不耘苗者”,实现因材施教和因时而教的有效结合
人类的成长与发展具有特定规律。无论是身体的发展、知识和能力的成长,还是行为和道德的形成,都有一个逐步的成长过程,早期教育亦是如此。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早期教育却出现了两种极端的倾向:“拔苗助长”或“不耘苗者”。一方面,有的父母过度干涉、过度施压,早期教育出现了知识化、定向化和超常化的不良倾向。儿童不能拥有自己的童年,不能自由地生活,也不能享受童年的快乐;另一方面,很多家庭奉行“树大自然直”的教育理念,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出现了没人教、放任自流、任其自然成长的局面。
可以说,这两种极端都是建立在非理性基础上的,不论是“拔苗助长”还是“不耘苗者”都全然不顾儿童的自然发展规律。其实,在正常情况下,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顺序性,既不能逾越,也不能逆向发展[18]。儿童的发展亦是如此。儿童发展的规律性就要求教育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地促进儿童的身心发展。《学记》中提到“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古人的“豫”和“时”的概念对现代的儿童早教思想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尊重和顺应儿童的成长,让儿童享受当下的生活;同时,要把握“时”的维度,实现因材施教和因时而教的有效结合。父母须顺其天、适其性,应选择和儿童生活接近的、容易被理解的内容,由具体到抽象、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地对幼儿进行教育。家长对孩子的要求不可过高或过低,甚至置之不理任其自然发展,都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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