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人书事僖皇鞣曳
2021-08-11王朝军
王朝军
严格来讲,这不是一篇评论。对于老一辈学人,我们这些后生晚辈,只有仰视加敬服的份儿,哪里还敢说短道长,评头论足。况且他们的人和事都盛放在历史时间的某一个鲜活的区域,我们既无缘亲历,也无法调动自己的经验去施加想象。——因为想象一旦介入,势必会毀坏事物的原貌。如此一来,文字和文字垒砌出来的书面叙事,便成为我们唯一可以依靠的材料。
黄树芳先生的《书人书事》是史,或许不那么准确、坚硬,却携带着血液和体温;它是文,虽然任何文类学的标准都很难直截了当地界定它,但它确实是中国土生土长的载道之文。书情、书事、书味,从这样的标题中,我们已经大略勾勒出作者引以自况的品格。那是古老的“有感而发”和“不得不说”。那就说吧,说出来是浇心中块垒,也是文章为时为事而作。这种指向性十分明确的言说,拒绝暧昧,拒绝弯弯绕,有一说一是它持守的基本法度。
比如第一辑“书情”篇中的《周宗奇和朔州的朋友》。之所以关注这一篇,无他,主要是我认识周宗奇先生,并自以为对周宗奇先生的为人为学还算了解。读此篇多少带有一点恶意的揣测:作者笔下的周宗奇能否与我心目中的周公重合?换句话说就是,我想以文章来印证自己的判断。我的判断很简单:周公在我的印象中是一位刚正耿介之人,他的文字忠实于他的为人,所以你往往能在他的著作中看到一种无情的直率。敢言人所不能言或不愿言,却言得有理,言得确凿,言得不容置疑。这是需要极强的意志和勇气的,当然也需要对自己所认准的价值观的信念。对此,作者黄树芳表示“同意”,他说:“对那些不公正的应该反对的,他(周宗奇)都能亮明态度,毫不含糊地扶正祛邪。”但让我意想不到的是,作者为这句话安了个前缀:“其实,周宗奇更感人的地方,是把他那个情字,融在了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既然敢于扶正祛邪,又怎么会是“情”的贯彻呢?难道不是“无情”才对?铁面才能无私嘛。
事实证明,我是误解了他的意思。黄树芳先生所谓的“情”落实到二人的交往中,原来是周公作为一个人的真性情,是从不站在某某高地上俯视众生的平等相待,是卸掉社会身份和位置的赤子真心。所以这样的交往就舒服、洒脱,就能深入而终成知音。一句话,不累。所谓“道是无晴却有晴”,无晴(无情)的对象是假恶丑,有晴(有情)的对面则站着与自己相投契的同好。我想,这便是周公的可爱之处了。他的风趣,他的高洁,他的君子古风,在一个情字上得到了充足的映照。文章结尾引了一篇周公的短文,名曰《朔州那些朋友》,其中有言:“这里是尉迟敬德的故乡,此公的历史形象就叫‘豪爽忠义勇,敢情是这一方北土的造化?我这一批朔州新老朋友都带点尉迟恭的劲头儿。”朔州人是否都带点尉迟恭的劲头儿,这个很难说。但至少我在黄树芳先生的文章中见到了一个现代版的“豪爽忠义勇”的老前辈。下回见了周宗奇先生,我定要向他请教一个课题,就叫《“豪爽忠义勇”的现代性实践》吧。哈哈。
书情,就是书人。有人才会呈露出人的感情。葛剑雄、刘庆邦、李国涛、韦君宜……这些我得见或未见乃至永不可能见到的先生,虽各有其情,却也殊“情”同归,他们身上都有一种气,浩然正气也罢,谦和之气也罢,总归是作为人的本色之气。而现在的实情是:本色最难保持。我想这大概也是黄树芳先生心灵内部对自己的要求吧。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要不,他怎么会念念不忘这些良师益友呢?
恰在此时,我翻到了他那篇《写在后面的话》。我把这篇文字看成是黄树芳先生的自传简史。宁在扫盲班教书,不愿去煤矿上的宣传部当理论教员;好说歹说调到宣传部,又不愿喝茶看报纸混日子,非要勤奋读书,业余还搞点创作;因文凭低没进入领导班子,却无丝毫怨言;即使退休后因企业改革工资减半,也能想得开。为啥?因为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书拯救了他。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也是他不断追求做人本色的结果。人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但人也要培育和塑造自我意识,抵抗或平衡来自生活的种种未知的境遇。听从内心便是“本色”二字的应有之义。黄树芳先生始终在用他的行动向本色靠近。
其实这是一种最简单最纯粹的人生智慧,但很可惜,我们把自己搞得越来越复杂,以致积重难返,不得不把它作为稀有品质搜捡出来渲染之,正名之,颂扬之,以期像快餐一样尽快吞食、消化。但速成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猪八戒吞人参果——全不知滋味。因此,黄树芳立志用一生的时间来品咂个中滋味,也算是难得的了。
这就说到“书味”。第三辑中的几篇文章大略是围绕这个“味”来写的。读书读味,读不出味道,就少了读书的一大乐趣。我想,但凡是自许为读书人的诸君定不愿如此。你看《我读〈红楼梦〉》这篇,单题目就带有鲜明的个体印记。再看内容,作者果真还是做了一番思考的。关于怎么读,作者说:“我慢慢悟出来一个道理:阅读《红楼梦》,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能理解多少就理解多少——不可能一口吃个胖子。自己只是个一般读者,对那些红学家的各种论点也没有什么联系和对接,联系到自己创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那才是必需的。”这话说得实在。为什么实在?因为黄树芳先生意识到了自己的限度,不可能一读就读成个红学家,也不可能一读就把里面的“秘密”全部分析出来。而且自己本就是个“爱好文学和坚持业余文学创作”的读者,何必要苛求自己和红学家比个高下呢?这里虽有自谦的成分,但我们还是能从中感受到黄树芳读书治学的坦荡磊落:不自以为是,也不故弄玄虚,一切从自己真实的阅读体验出发。而激发他思考的动因,也仅仅是酒桌上两个青年的“小三”之争这么一件小事。不过别人可能放过,黄树芳却没有。他由“小三”之争延伸开去,将自己在读《红楼梦》过程中的所思所想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深不深刻先不论,至少他品出了《红楼梦》的滋味,也有效地实践了他的读书美学。
黄树芳先生不仅读书,还读人。上文中提到的《周宗奇和他的朔州朋友》即是一例。在第二辑“书事”中还有一篇也非常引人注目,篇名叫《读哈默》。据作者说,读的是两本哈默传记,还有哈默本人。也就是说,作者是结合哈默传记和他对哈默的个人印象来“读哈默”的。作者之所以敢如此“读”,是因为他有天然的优势,即他曾经作为平朔安太堡煤矿接待组人员数次接待“外方老板”哈默(当时,哈默任美国西方石油公司董事长,与中方合作开发平朔安太堡煤矿),与哈默有实质性的接触。于是,读哈默的传记就不再是一种单纯的读书行为,而可以将印象中的哈默本人与传记中的哈默对读。这样一来,对哈默的读,维度就高了,也更可信了。
整整23页,15000余字,从哈默第一次来平朔考察开始讲起,一位被誉为“世界石油巨擘”的当时已经八十三岁高龄的美国老人,慢慢进入我们的视野。作者没有把文章写成典型事迹汇报,而是极其平静地讲述自己的所见所感。其中哈默传记中的叙述成为补充材料,适时穿插在文字的推进中。哈默的意志、信心和务实,以及他的精神旨趣和人格锻造,在疾徐有致的叙事中自然显现。一个具体而真实的哈默因《读哈默》而鲜活生动起来。哈默的传记我曾读过,但时间久了,竟忘记读的是哪个版本。不过,就我粗浅的记忆,有关哈默与中国的部分,似乎并没有写得如此详细,尤其是平朔之行,黄树芳先生的这篇文章或可以作为哈默传记的“附记”如何?这尽管是臆想,但我以为此文是完全够资格的。
读书这事儿,千百年来人们生发总结了很多道理。作为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的必备技能,它的精神属性和功能已然是共识。黄树芳先生的读书自然也不例外。我注意到他出生于1938年,至2020年,已经是82岁了。82岁人称耄耋,但如果看这本《书人书事》,你却怎么也看不到“耋”的迹象。所谓“老至”即是耋。看不到耋,说明黄树芳先生并不以自己“老至”为念,在读书这件事上,他依然年轻。《论语·述而篇》中,孔子自况:“其(指孔子自己)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以此寄语黄树芳先生,愿他的读书之路永不止歇,也愿他写出更多读书读人读自己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