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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问题分析与对策

2021-08-06陈则东胡新岗王明珠徐燕陈开龙

教育教学论坛 2021年23期
关键词:资助育人高职院校

陈则东 胡新岗 王明珠 徐燕 陈开龙

[摘 要] 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关乎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等核心问题。资助育人实践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科学认定、合理资助、学生全面培养等环节。系统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育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进一步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做好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的互动,把好资助源头奠定精准认定、精准资助基础,实施分层资助推进国家资助政策科学落实,打造育人体系实施“三全育人”促进全面发展,完善评价体系推动资助育人工作成效落实的对策,以期提高认定精准性与资助育人针对性,提高资助育人成效,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关键词] 高职院校;资助育人;贫困生认定;发展型资助

[基金项目] 2020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自筹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实践体系构建成效评价研究”(X-b/2020/22);2020年度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校级重点教改研究课题“‘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職院校内部治理水平评价体系研究”(JYZD202001)

[作者简介] 陈则东(1983—),男,江苏宿迁人,硕士,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研究;胡新岗(1974—),男,安徽宿州人,硕士,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控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 C22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23-0037-04   [收稿日期] 2021-01-2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问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家困生)是高等职业院校需要重点关注的特殊群体,健全家困生资助体系,保障家困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促进家困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是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促进家困生的全面发展,实施“教育脱贫”,是高等职业院校资助工作的难点。本文深入分析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对策,有助于资助育人工作的提质增效赋能。

一、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存在问题分析

(一)家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1.顶层设计存在相对模糊性。多个省份出台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1,2](以下简称《办法》),依据学生及其家庭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与生活基本支出”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认定等级。在认定《办法》中同时明确了家困生认定依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通过认定依据判定学生及其家庭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与生活基本支出程度存在较大困难。在认定依据与认定等级之间缺乏实施路径。

2.评估体系存在一定争议性。高校现行使用的量化评估系统架起认定依据与认定等级之间的桥梁,对认定依据进行量化赋分,为认定等级判定提供直观数字依据。然而在量化评估系统的指标权重分配上仍存在见仁见智的观点,需要进一步优化。此外,量化评估系统在指标上既为建档立卡等证明材料赋分,又为家庭经济因素赋分,涉嫌双重计分,影响公平公正;同时,量化评估得分只能一定程度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于系统的固有缺陷甚至导致较大偏差,只能作为“主要依据”或“主要参考因素”。因此,还需要其他方法或手段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核实。

3.方法手段存在一定局限性。家困生的认定需要按照统一的认定程序和认定分析方法,对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信息进行核实。在认定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认定的结果只能趋于接近“真相”。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民主评议、个别谈话、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等方式,为家困生信息的核实提供了方法与手段。方法与手段虽多,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4.材料确证存在一定干扰性。生源地地方政府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但由于后续的资助资金无需生源地地方政府承担,导致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家访有助于直观判断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但对于跨区域招生的学校普遍采用该方式受到周期与成本的制约;民主评议可以通过评议点的设置全面评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学生行为表现情况,但容易受到感情亲疏远近的干扰,影响民主评议结果的客观性;个别谈话、信函索证也均存在学生或信函索证反馈方夸大学生家庭贫困情况等缺点。

5.消费监控存在一定片面性。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分析为家困生的精准认定提供了可能。不少高校尝试利用校园卡消费数据分析学生的消费行为,为家困生认定、识别、筛选提供数据支撑。然而校外就餐、外卖进校园、制造假性消费数据等因素,为上述措施带来新的挑战。在网络消费发达的当下,仅仅依靠校园卡的消费数据分析学生的消费行为,还不够全面、客观,需要进一步扩大学生消费数据采集范围,应包括主流的支付渠道的相关消费数据,但采集学生的消费数据不但侵犯学生的隐私,也存在操作难度大的问题。

(二)学校资助育人实践存在的问题

1.资助工作自主性存在限制。2019年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制订印发的《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对资助比例、资助平均标准、资助上下限、资助档次作出要求[3],对学校落实资助政策具有积极指导作用。但是忽略了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学校以及各校家困生结构差异,限制了学校资助工作的综合统筹与资金的灵活分配,可能导致“应助尽助”难以落实。

2.资助的内涵理解存在偏差。正确理解资助的内涵是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的基础。实践中部分学工人员在资助内涵的理解上存在一定偏差:一是对资助理解片面,认为只有发放资金才是资助,未认识到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也是资助方式;二是对资助资金理解片面,认为只有助学金才是资助资金,未认识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也属于资助资金;三是对资助与育人的关系认识不足,注重资金的分配发放解决学生生活困难,未认识到资助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身心发展、素质提升、能力培养等方面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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