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的高校文化素质课程规划与构建探究
2021-07-31苏凡雅
苏凡雅
(中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122)
社会的文明程度在逐步提高,科学的不断发展推动了人文精神的进步;反之,人文的力量又促进了科技的继续。科技与人文二者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和促进。笔者以中国医科大学公共通识课程为研究对象,以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为出发点,对课程的设置与构建做了初步探讨与分析。
1 普通高校新课程改革现状
从广义来说,课程是指学生在学校获得的全部经验。从狭义来说,课程是指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开设的学科及其目的、内容、范围、活动、进程等的总和[1]。课程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居于中心的地位:(1)课程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现形式之一;(2)教师的教育活动主要通过课程的形式来体现;(3)课程是学习者获取知识的主要来源;(4)学生的全面发展受到课程设置的深刻影响;(5)在教学质量评估过程中,课程是极为重要的依据和标准。因而在教育改革中,课程改革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于素质教育发展的文化素质教育在课程改革中面临一个难题:课程内容的规划设置与课程的选择。
由于教育制度的变革,当代课程向多元化发展,包括国家本位课程(由中央政府以指令性文件规定全国统一的基础教育课程)、地方本位课程(不同省、市、自治区设置的课程)、校本课程(学校自主决定的课程)。国家本位课程:为保证国家整体教育的质量,指导国家教育发展方向,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奠定基础;地方本位课程:适应地方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调动地区发展教育的积极性;校本课程:有利于形成学校教学特色,促进个性化人才的培养。此三者统一培养出了大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2 新课改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内涵及问题
课程改革的发展对各大高校的课程设置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各学校领导在国家教育体制下,适应地方本位课程,同时发展校本课程特色。中国医科大学办学80多年来,从早期的单一性的医学类专业课程的设置,到目前在专业课和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了全校通识选修课程,课程的开设是以适应学生发展需要和辽宁地区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的,体现了国家本位课程、地方本位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有机统一。
2.1 文化素质课程的内涵
高等教育的最高价值在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文化素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种模式,其实质是在知识教育中,通过文化价值等因素的介入,以文化的有机整体,实现“文而化之”[2]。文化育人在教育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文化整体观来探究人文知识与科学知识的交融和平衡,并将其贯穿于教育过程中。在教学方法选择方面,文化育人主要强调知识的内化和升华,使学习者能够真正将获取的知识内容转变为内在的人文素养。其内容主要针对的是素质教育中的社会文化素质。社会素质教育,即以人的生理组织为结构载体,并经过内心的心理过程形成的社会文化素养,包括思想品德素质、审美素质、科学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社会交往的意识和能力等[3]。
2.2 文化素质课程现存主要问题
以文化素质教育的内容为基础,我校开设的通识课程主要分为5个类别: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英语类、艺术类、新生研讨课。整体上看,人文类与科学类的课程设置说相对平衡。可见,在文化素质课程改革中,人文和科学课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但是,目前通识课程的设置也存在以下问题:(1)人文与科学融合度需要增强。目前在高校中,文化素质教育越来越强调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越来越注重塑造学生的价值观,越来越讲究人文素质教育和科学素质教育协同发展[4]。开设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需要不断贯彻科学与人文相互融合的理念。科学与人文有其矛盾的一面,更有统一的一面。例如,科学家对真理不懈追求的精神、不畏艰难勇于探索的精神,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王义遒先生说过“科学呼唤人文,人文引导科学”,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大大推动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深化[5]。无论是在专业的教育或是公共课的教育课程设置上,都应当重新估量人文与科技的比例,做到均衡发展、全面发展。那么对于文科类别的学生要适量增加科技类知识,而理科类学生则要加强人文精神的熏陶。(2)文化素质课程“质”和“量”要并重发展。单纯增加课程量无法达到理想中的效果,这就对教授课程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部分文化素质课程是由专业课教师来任教,但是对于非本专业的学生来说,理解时有一定困难,这在自然科学类的课程中体现较为明显,久而久之,学生可能会因为感到难以理解而失去兴趣。因此,在人文素质教育中,教师能够深入浅出地去引领学生探索另一领域的文化内涵尤为重要。而文史哲类的课程能够陶冶情操,不过其成效体现在较长的时间段内,短期效果不明显。(3)文化素质课程地位有待提高。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一直不受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在课程中的地位,选修课一直不如必修课得到的重视多,公共选修课相比也不如专业选修课分量重。人文素质教育就全校而言是通过选修课来实现的,所以适当提升其重要性可以通过这方面的改变来达到。此外,部分类别课程在选课的过程中分布不均,需要调整,学生并不是总选得到自己满意和想要学习的课程,这就产生了矛盾,当文化素质课程成为一种负担时,其价值自然无法实现。
3 文化素质课程的规划与构建
良好文化素质的课程规划和恰当的选择有益于学生知识面的拓展,并可以促进学生文化素质的提高。德国课程论专家克劳斯·韦斯法伦认为,学校课程的建构必须符合5个合理性,即:依据法律规范的合理性、依据规范思想的合理性、依据联系生活现实的合理性、依据规范平衡的合理性、依据教育学说的合理性[6]。文化素质课程的规划当然也应该符合这5个建构要求,其模式规范见图1。
图1 文化素质课程的规划
文化素质课程的规划首先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其次不能脱离生活实际,因为我们所有的课程的设置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对新时代人才的要求;最后,在前两者基础上,文化素质课程的规划应该符合规范思想、符合教育学、符合规范平衡。规划框架的构建旨在让学校能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对各项课程任务一目了然,并对其互相之间的关系有清晰的认识。
3.1 科学化课程选择设置
经调查,66.7%的学生在选课时偏向选修人文与艺术类的课程,33.3%的学生选择其他类型。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课程中人文与艺术课程较为轻松,而另一些与科学技术应用有相关的课程学起来要相对吃力;另一方面是由于学生在选择时主要偏向个人爱好,而没有考虑让自身的知识素质得以全方面提高。因而,课程选择设置是文化素质培养的重要过程。
高校的文化素质课程应当在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社会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的体系,尤其是其基础课程或主干课程必须进行系统化配置[7]。为了实现高校文化素质教育改革的目标,科学系统化地设置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尤为必要。如果存在课程结构设置混乱、课程知识体系不完备、课程内在逻辑性差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发挥文化素质课程的文化育人功能,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成效也会大打折扣。
3.2 强化课程内在联系
在文化素质课程的设置上,要求课程之间必须具有内在的联系。以历史课为例,历史研究型课程应与历史实践型课程相结合,历史基础知识课程应与历史欣赏课程相结合,中国历史课程应与外国历史课程相结合。文化课程间的相互融合,有利于实现系统性的文化育人,使学生文化素养得到全面提高。
在课程相互融合的同时,文化素质课程还应考虑课程之间的整合性。课程的结合不能仅仅是内容的叠加,还应考虑其内在的连贯性和逻辑关系,要使知识呈现出完备性和整体性的特点。建立科学、完备的高校文化素质课程体系,有利于其文化教育功能的持续发挥和学生系统性地接受文化素质教育,为二者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3 优化课程文化性特征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构建必须具有文化性特征,即必须符合文化素质教育的特点。课程是文化传承的工具,它起源于文化传承的需要,有传递一定社会文化的功能,这是有史以来学校课程不变的宗旨。尤其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同时也是高校课程构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