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武汉市街道民主改革和民主建政工作回顾
2021-07-28刘鸿斌邓春
刘鸿斌 邓春
◆摘 要:武汉解放初期,百废待兴,街道基层政权机构未及组建,暂由市公安局在街道建立的公安分驻所设民政干事,依靠街道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开展工作。1951年6月,武汉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为贯彻民主改革而斗争》的决议。同时,武汉市民主建政委员会颁发《关于街道民主改革和民主建政工作计划》,于是各城区区委、区政府根据市二届一次人代会的决议和市民主建政委员会的民政与民建的工作计划的精神,部署了各街道的民政工作,街道民主改革很快在各城区拉开了序幕,1952年年底街道民主改革民主建政胜利结束。
◆关键词:建国初期;城市基层;民主改革;民主建政
武汉解放初期,百废待兴,1949年6月,市政府明令废除保甲制度和停止使用旧保甲人员。1950年7月,各城区成立区委区政府,但街道基层政权机构未及组建,暂由市公安局在街道建立的公安分驻所设民政干事;依靠街道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开展工作。
1951年6月,武汉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为贯彻民主改革而斗争》的决议。与此同时,武汉市民主建政委员会颁发《关于街道民主改革和民主建政工作计划》,各城区区委区政府根据市二届一次人代会的决议和市民主建政委员会的民政与民建的工作计划的精神,部署了各街道的民政工作,街道民主改革很快在各城区拉开了序幕。
一是大张旗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动群众。各区派出工作队进入街道摸底,深入到街道了解情况。工作队经过初步摸底掌握情况,随即转入访贫问苦,让群众明白运动的目的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工作队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民主改革的方针政策,发展了一批民主改革组员,建立民改组,成为对敌斗争的一支骨干力量,继而再将民改组中的先进分子组成民主改革委员会,作为运动的领导机构,为民主改革和民主建政打下基础。
二是轰轰烈烈开展民主斗争。工作队把广大居民群众发动起来了,城区各街道即刻开展“查政策”“查力量”“查敌情”“查团结”的四查工作。工作队大力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把反革命分子的犯罪材料整理好,呈报司法部门,各城区街道召开公审公判大会,将罪大恶极的特务、恶霸、汉奸、反革命分子绳之以法,扫清了民主改革和民主建政的障碍。
三是民主团结。经过民主斗争敌我矛盾解决了,当务之急是解决好人民内部予盾的问题。通过民主团结工作,调整干群、警群、积极分子与群众的关系,先由各城区民改民建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工作队员、干警、积极分子大会,讲清民主团结的目的和意义,交待政策,明确任务,然后各街道分别层层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这项工作做得十分细致,效果很好。武汉市街道民主改革工作告一段落,紧接着开展民主建政工作,通过选举产生街人民政府。
1952年11月,中共武汉市委发出《全市街道民主改革进行情况和今后工作的安排》。这个《安排》传达了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街道民主建政工作指示的精神,指出“街道以贯彻民主建政,改进居民工作为动员群众的口号”“强调建政是贯彻运动始终的中心目的,其它一切工作都是为民主建政服务”。各城区成立民主建政委员会,由建政委员会组织工作队员、街、所负责人以及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市委的《安排》,在提高对民主建政重要意义认识的基础上,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共同努力搞好街道政权建设。
各街成立民主建政筹备委员会,由建政工作队、街、所负责人和积极分子以及民主人士,街长为主任委员,派出所所长为副主任委员,另一名副主委由群众代表担任,筹备委员会下设若干工作组。街道临时机构建立了起来,便着手按管段的居民居住情况建立居民组,再按居民小组酝酿选举街人民代表1人。选举前,筹委会指定派出所及工作组成员进行审查公民和清查户口,落实法定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利的人数。并通过审查公民和清查户口此项工作向群众宣讲民主建政的目的意义,讲清楚谁有选举和被选举权,谁应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選举街人民代表,建立街人民政府委员会,是广大居民群众的大事。全市各条街道在物色人民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民主原则,充分相信群众,让每个公民使用自己的权利。各街选举代表时,群众象办喜事一样,披红戴花,高高兴兴,他们以投票或丢豆子等表决方式选举自己信得过的人当代表。在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中,既有汉族的也有少数民族的,妇女代表也占一定的比例。
民主建政历时5个月的时间,全市各街相继成立了街人民政府。各街在成立政府这一天,广大居民穿上节日的盛装,街道里欢声笑语,喜气洋洋,街政府张灯结彩,欢庆街政府成立。各街政府按照辖区地域,成立妇女联合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建立治安、调解、优抚,文教、卫生等五个委员会,从而统一了基层居民组织,改变了过去组织名目多、领导头绪多,积极分子兼职多的状况,更加密切了区政府和街道居民群众的联系,更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的贯彻,人民民主专政得到进一步巩固。1952年年底武汉市街道民主改革民主建政胜利结束。
参考文献
[1]中共武汉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武汉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79-85.
[2]中共武汉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武汉地方党史社会主义时期专题资料选编(第二辑).内部资料.1989:23-29.
作者简介
刘鸿斌(1972.08—),男,汉,湖北省武汉市人,本科,武汉市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