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配套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2021-07-19张昂
张昂
摘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被人们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但在农村地区的实施效果依然不理想。近几年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国家加强了监管,更新了相关的监测技术,但具体应用在农村地区后依然存在着制度不配套、不完善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本文将具体探讨如何完善并落实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配套制度。
关键词: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配套制度
前言
从现实情况来看,针对农村地区缺少完善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受消费理念、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地区已成为问题食品的重灾区。如果不能够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一、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不足
(一)缺少执法资源,监管力量不足
所有的执法活动都需要人力和经费的支持,对于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来说,经费和人力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虽然根据相关的规定,在乡镇或是一些特定的区域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但农村地区的监管区域较大,乡镇数量较多,食品经营主体也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需求。此外,在鉴定食品安全与否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的技术支持,如果仅凭个人经验判断,是无法提高判断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但是,购置这些监测设备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尤其是面向农村地区,还需要设置流动性的监测装备,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农村地区经费严重不足。如果把相关的样本送到固定的检测中心,则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可能在检测结果出来后,集市已经结束,摊贩也已经离去。基于这种情况,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无法全面覆盖。
(二)缺少针对性的配套制度
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多出现在小超市、流动的小摊贩、散装食品售卖区等,而这些也是监管的薄弱环节。由于经营主体较为混杂,存在着很强的流动性,且采取了不同的生产和售卖方法,所以很难统一采取办证式的管理方法。且针对这些情况,也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或是预防性的监管措施。而且受多种因素的限制,这种农村食品市场监管薄弱的情况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改变。小商贩依然会成为主要的经营主体。因此,应当针对这些主体进行有效的划分,采取分类监管,这样才能够获得较好的监管效果。
(三)缺少社会监管力量
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过程中,政府作为中坚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协调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监管工作,但监管工作不可能全面覆盖,所以还需要发挥社会监管的力量。社会监管包括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大众等多个方面,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针对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社会监管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缺失的情况。考虑到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小工厂大多数是无证经营且较为分散,所以食品行业协会也无法发挥监管作用。农村地区由于路途遥远,信息传播慢,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变成了媒体监督的死角。此外,部分农村居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低,缺少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出于不愿意惹事、怕麻烦的心理,很少主动举报这些不法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导致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问题越发严重。
二、如何落实、完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配套制度
(一)组建专业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当前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不到位,这是因为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者大多数是流动性的,分布区域比较大,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相互配合才能够完成监管工作,这也增加了整体的监管难度。由于缺少经费的支持,农村地区还缺少完善的检测设备。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应对。第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到百姓的生命健康,所以应当把监管工作产生的费用计算到同级财政中。地方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协调好农村和城市的发展。还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更新农村食品检测设备和技术。根据各农村地区的情况适当地增加监管人员的编制,根据《食品安全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第二,在农村地区设立自治性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也就是在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监管派出机构。这样能够给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供一些技术上的支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立稽查大队,在各县、乡开展巡查工作。村级设立的自治委员会则在自己的村庄开展食品安全巡查工作。自治委员会是由本村的村民组成的,了解村里的具体情况,能够很好地监督流动的经营者。第三,引入联动机制。农业、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可以联合在一起,在自己的权限管辖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监督一些分散的经营户。
(二)基于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项食品安全监管配套制度
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监管工作较为困难,所以应当在原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基于农村地区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配套制度。第一,引入。集市贸易以及大型聚餐的备案制度。集市一般存在于大型的村镇,几乎每周都会开集,周围村庄的村民会自发赶到这里进行商品的买卖。但是,集市上存在着很多“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这些产品使用了大量的违禁添加剂,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针对集贸市场,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制度。要从法律的层面上开展监管。集市贸易应当采取备案制度,可以选择在工商局或是食药监局备案。工商和食药监部门在每次开集时,负责进入市场进行食品的抽样检查,这样能够及时地判断食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此外,农村地区的聚餐情况十分常见,所以也应当引入备案制度。尤其是大型的婚丧嫁娶,聚餐活动往往长达一到两天。由于涉及的人员比较多,所以可能会出现集体食物中毒问题。如果引入备案制度就能够对聚餐的人数设置限定,在超过规定数量的情况下,有关部门负责抽检,确保食物的安全性。第二,流动商贩登记制。在农村地区,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十分常见,售卖的商品也深受农村居民的欢迎。但是,这些流动商贩售卖的商品来源不明确,一些商贩甚至缺少卫生和经营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是无法保证食物的安全性的。考虑到无法全面禁止这种流动商贩的出现。所以应当采取登记制,登记这些商贩的个人信息、售卖商品的范围、进货来源等多个方面,这样就能够进行数字化的管理,也能够随时开展抽检。第三,规范审批制。农村地区存在着很多规模比较小的作坊和餐馆,应当针对这些餐馆和作坊加强监管,严格规范生产和经营的过程。
(三)加强技术
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不能仅仅依托监管人员的眼观、口尝,还应当引入检测技术。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可以在规模比较大的集贸市场建立专门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室,这样能够提高抽检的效率和准确性。此外,针对经营者也要进行信息化管理。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经营人员较为分散,存在着很大的流动性,必须进行信息化的管理。登记经营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资质,这样能够方便消费者和监管部门查询。有关部门负责针对这些经营者进行资质检查,严格规范食品的销售范围、进货渠道等等,符合标准的可以发放技术性条码。这样,消费者在购买时也能够直接查询相关的信息,确保所购买的商品安全可靠,有效监管流动性的经营人员。
(四)社会共治
可以在农村地区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并通过张贴海报、广播等不同的方式告知广大群众相关的投诉机制。在此基础上,还要完善检举机制,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开设多个投诉渠道,并引入有奖举报机制,增加专门的现金奖励,这样就能够发挥群众的主动监督作用,有效监管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结语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非常重要,应当考虑到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建立专业的安全监管队伍,提出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加强技术监管,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监管工作中来。在具体应用的过程中,还应当根据现实情况,不断地完善制度的建设。
課题项目:
河南省科协2021年度河南科技智库调研课题“河南省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与优化路径研究”(HNKJZK-2021-4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