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育人导向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功能优化研究
2021-07-08张继艳
张继艳
学校教育开展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立德为先,树人为本。只有将立德与树人两个基本任务融合一起,才能促进学生智力与品德的共同发展,才会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全面发展型、社会所需的人才。那么实际中,课堂作为教学的主要阵地,是否能够有效完成立德树人任务则成为我们关注的关键问题,也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出发点。
例如:在知识性教学中如果缺乏高品质教学质量,知识性学习尚且没有得到巩固,又如何进行品德培养?又或者学生仅仅是了解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却不能将之用于社会生活之中,用于规范自己行为之上,那么立德任务则只是浅浮于表面,而不能彻底改善学生思想与行为。所以,在“立德树人”任务实施中,必须改革教学方法,将课程教学与人才品德培养有效结合,增强课程教学活力,强化学生生活体验;凸显各科课程教学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引领学生品德发展,使他们成长为社会主义的优秀建设者与接班人,这才是课程育人的最终目标。针对此,本文研究中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为例,在对课程育人本质与价值进行探讨的基础上;研究《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开展现状与问题;最终结合教学实践提出具体的优化措施。
一、课程育人的本质与价值
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入,教育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能继续处于浅尝辄止的状态,而是要深入实践,深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会议上指出,“要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利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这即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指导,更为课程育人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2017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也明确提出“课程育人”目标,指出将德育内容细化至各個学科之中,渗透至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具体到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则要求围绕学生实际生活,从课程内容建设、教学方法等提出具体的策略,强调要注重学生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可见,课程育人的本质是以学科为基础,落实品德教育内容,发挥学科的品德教育功能。
从课程育人价值角度看,“课程”与“育人”二者之间是相互支撑的,课程是育人的形式,育人是课程的目标;课程是育人的载体,育人是课程的最终追求。在小学教育阶段,课程包括语、数、外、美、体、德等课程。不同课程的育人方向也不同,例如:语文培养学生语言素养与传统文化;数学培养逻辑思维;体育锻炼学生身体素质与意志力;道德与法治课程则侧重学生行为品德培养。但是在课程育人过程中需要将各个课程与品德教育融合,以课程改革为切入点,进而更好实现小学教育的“立德树人”目标。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与思想品德教育有着天然的联系,课程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即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中心。”教学内容取材于学生生活实际,将教学内容与学生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借助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容、法治教育内容等开展教学。可见,小学《道德与法治》在课程育人实施过程中有着其他课程不可比拟的价值与优势。
二、《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开展现状与问题
正如前文所述《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实施课程育人有着巨大优势。我国小学对于课程育人进行积极的学习、研讨与实践,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一线教师对于课程育人理念、实施方法、内容融合等方面依然认识不清,落实不到位,未能进行有效融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小学教学中对道德与法治不重视,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建设亦未能给予重视。如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教师依然采用照本宣科的模式,主要将课本知识介绍给学生,而忽略了其中蕴含的德育、美育内容。尤其是现如今受到网络、智能手机的影响,小学生面对形形色色的舆论和社会现象很难分辨,必然会影响学生健康三观的形成。这更需要我们给予《道德与法治》更多的重视,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
其次,课程育人过程中知识传授与育人功能脱节。小学《道德与法治》中具有很多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在实施课程育人中更需要二者进行有效结合。从实际情况看,许多教师并未能将二者有效结合。往往是授课完成后,在进行品德宣教,导致知识传授与品德教育的脱节。无疑,这对课程育人毫无作用,甚至起到反作用,影响《道德与法治》的育人效果。
第三,从教学方法看,课程育人要用新思想、新方法,鼓励学生自主探究,亲身体验,显然这方面也存在欠缺。如《道德与法治》授课中部分教师一味灌输,却没有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更是忽略学习过程中学生兴趣的发展。导致课程育人流于形式,无法深入。课程育人的亲和力不够,教学方法雷同,学生学习之后却没有去实践,更谈不上去运用知识来规范自身行为,去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三、课程育人导向下《道德与法治》育人功能的优化路径
课程育人是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必然之路,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途径,真实反应了教学由知识传授转型全面育人的发展方向。在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如何凸显全面育人功能成为眼下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研究认为,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合全面育人内容外,更需要对教学方式进行创新,积极组织社会实践,强化道德实践来达到全面育人目标。
1.立足《道德与法治》内容,奠定课程育人基础
人民出版社主编的《道德与法治》属于国家级教材,遵守学生发展规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始终。在内容上则联系实际,突出中国传统优秀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教育等内容。每个主题的背后,都蕴含丰富的德育、美育内容。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建设与实施中,我们必须立足教材内容,以此奠定课程育人的基础。例如:在三年级上册“走进我们的老师”一课时,不仅要让学生了解教师的故事,感受教师恩情,更重要的在教学中渗透中国传统文化中“尊师重道”的理念。通过一系列的教学活动,帮助学生理清缘由,不断升华情感体验。同时抓住问题的关键点,既传授知识,又促进学生情感、道德品质的提升。
课程育人中必须扎根《道德与法治》,深入挖掘其中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而不是仅仅依赖教材进行。例如:三年级上册“家庭的记忆”一课中主要介绍家庭成员、家庭伦理等知识。但是课后“阅读角”中选择了过春节这一小文章,如果我们简单的从家庭成员去介绍,那么肯定难以起到文化传承作用。所以此课的课程育人内容,必然要凸显中国的“团圆”“和睦”这一优秀传统文化,才能真正让学生理解内容,感受优秀文化。
2.创新教学方法,拓展课程育人途径
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课程育人提供了更多的途径,开辟了新的渠道。课本上的知识大多在课堂上进行,但是品德教育内容则不能局限于课堂。如在国庆假期内,作为庆祝祖国生日的节日,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不可多得的机会。然而由于放假,教师难以与学生接触,不能开展育人工作。那么此时就可以发挥互联网作用,将育人活动拓展至互联网,以强化学生感受。如可以通过班级所创建的QQ群、微信群,要求家长将国庆期间学生爱国、爱家的良好行为以照片、视频的方式发送给老师,老师给予评语以鼓励学生更进一步,增强学生爱国情怀,这是其他教学途径无法起到的效果。
其次,在《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教学方法创新时,也可以将方法创新带入课堂,摒弃传统宣教式、灌输式教学模式。日常教学中本文主要对情境教学法、小组辩论法进行实践。例如:在情境教学法使用中主要是选取几个学生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不良事件进行演绎,提升学生的情感体验。如四年级上册“我们班四岁了”一课教学中,主题是经过三年多的学习,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每个班级既有优秀之处,也有不足之处。教师在教学中可以邀请几个同学将班级中常见的不足演绎出来,如乱丢垃圾、不爱护公物等行为。通过情景再现的方式,让学生体验什么是优秀行为,什么是错误行为,进而在生活中约束自己,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采用小组辩论法,则是选择某一主题设计正反两方,通过辩论加强学生对思想品德的理解与认知。
3.组织社会实践,强化情感体验与品德实践
知识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才能更具说服力,才能提升课程育人的生命力,确保学生做到“知行合一”,这也是《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明确要求。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建设中首先要积极组织社会实践,提升课程育人的感染力,在社会实践中强化情感体验。例如:在“我们班,他们班”中,设计了一个“班级小调查”,要求学生自由分组,对所想了解的班级进行调查,通过了解增进班级合作。很多教师在授课完成后,很少会让学生真正去调查,去实践,这是不可取的。在课程育人導向下,我们就需要积极引导学生去调查实践,在小组调查中学会相互配合,学会探究,正确认识班级竞争的益处,进而养成集体主义意识与荣辱观念。同时,在社会实践中学生也会进行自我教育,在调查过程中培养语言表达能力,产生班集体的荣誉感、集体的归属感。
除学校内的社会实践外,课程育人中也必须鼓励学生冲破校园空间的约束,走向更广阔的社会空间。如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带领学生去爱国教育基地、去烈士陵园扫墓、去参加社会劳动等等。目的在于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将课程育人落实到教育的全过程,社会的全角落。另外,在带领学生走向社会、深入社区进行道德实践外,也需要家庭、家长与学校的配合,将道德实践落实到家庭生活之中,毕竟家庭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价值不容忽视。尤其是家庭生活中父母、爷爷奶奶等对学生品德行为的言传身教对学生影响很大。
小学《道德和法治》实施课程育人,也是该课程的应有之义,在课程育人开展中有着天然的优势。但是在实际开展中,我们必须要意识到课程内容与品德教育的细微差别之处,提升课程育人意识;将知识传递与品德培养有效结合起来,强化学生道德实践与体验,方能更好实现课程育人目标。当然课程育人不仅仅包括德育,也包括美育、智育、体育等内容,目的在于实现全面育人,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也是未来需要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