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学理必然、形势任务与政策转型*
2021-07-05曾恒源
曾恒源,高 强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 210037)
一、引 言
截至2020年底,我国如期完成消除绝对贫困任务,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振兴战略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基层实践深入展开,乡村振兴学术研究逐渐从宏观政策阐释转向具体理论探究层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成为学界的理论研究重点(刘焕等,2020)。部分学者探讨了“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逻辑关系、现实难题和实现机制,形成了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一定程度上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了理论借鉴(汪三贵等,2019;左停,2020;贾晋等,2020)。但鲜有关于“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学理阐释、关键任务和政策操作方面的深入研究(高强,2020)。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脱贫攻坚”①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8-08/19/conteco_5314959.htm,2018年8月19日。。2020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要重视顶层设计,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②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http://www.gov.cn/zhezhen/2020-02/05/content_5474884.htm,2020年2月5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③④参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http://www.moa.gov.cn/ztzl/jj2021zyyhwj/2021nzyyhwj/202102/t20210221_6361867.htm,2021年2月21日。。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学理必然、形势任务和政策转型策略,形成我国2020年后特色减贫振兴路径,促进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黄承伟,2020)。
二、“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学理必然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推进实现“两大战略”高效衔接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叶敬忠等,2019)。综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历程看,推进“两大战略”高效衔接,既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历史必然,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必然,更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体系发展和完善的理论必然。
(一)“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历史必然
脱贫攻坚是解决我国绝对贫困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和国家为实现我国所有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一起迈入全面小康做出的庄严承诺。从本质上看,脱贫攻坚主要任务是解放和发展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生产力,提高贫困人口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因此,脱贫攻坚依然部分属于解决旧社会矛盾范畴(卢黎歌等,2020)。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揭示了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事实,脱贫攻坚在我国新旧社会矛盾转化过程中应运而生。因此,脱贫攻坚又属于解决我国新社会矛盾范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时期,为更好地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新社会矛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国家适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瞄准脱贫攻坚时期我国在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生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致力于解决我国城乡、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矛盾,具有系统性和综合性,这是脱贫攻坚战的革新和升华,也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引领性战略。因此,“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解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必然。
(二)“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必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成绩卓然,特别是开展脱贫攻坚战后,扶贫开发深度、广度和精度均提升到新水平。2017年国家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二十字”方针为总要求,将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目标,进一步延续和发展了脱贫攻坚战略,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提供新的政策支持和战略保障。脱贫攻坚作为短期发展目标,底线是在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乡村振兴作为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是在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2050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通过推进“两大战略”有机衔接,将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促进贫困“边缘人口”持续增收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任务协同起来,可有效提高脱贫成果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高强等,2021)。因此,“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现实必然,只有实现“两大战略”高效衔接,才能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贯通农村发展近远期目标,使我国农村发展战略更具连贯性和顺承性。
(三)“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发展和完善的理论必然
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为指导,在反贫困实践中逐渐积累和形成的以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的经济社会发展理论(李正图,202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贫困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中国特色反贫困理体系论亦在反贫困实践中取得长足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的农村发展战略,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的最新章节。“两大战略”统筹衔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体系内容,优化了中国农村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指导,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经验启示和理论借鉴。因此,“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发展和完善的理论必然。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将有力推动世界反贫困理论发展,为世界反贫困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三、“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形势任务
“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是2020年后推进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前提。实现“两大战略”高效衔接,必须明确巩固脱贫成果、防范化解致贫返贫风险,缓解相对贫困、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首要任务。
(一)巩固脱贫成果、防范化解致贫返贫风险
巩固脱贫成果、防范化解致贫返贫风险是“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基础要求。2020年12月,依据国家贫困线标准,我国消除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和绝对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但这种脱贫成果具有脆弱性。我国仍存在较大规模贫困“边缘人口”,相对贫困状况未得到有效改善,扶贫领域存在相当的致贫返贫风险(檀学文,2020)。以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和2020年6月以来多地发生洪涝灾害为例,这些自然风险不仅阻断农户的劳动创造路径,且破坏农户已有劳动成果,使本就处于贫困线边缘的群体容易再次陷入贫困。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重要时间节点,除防范自然风险外,还需防范市场、金融、制度及社会等一系列致贫返贫风险,以免产生规模性致贫返贫问题,影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度。因此,“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首要任务是巩固脱贫成果,并从战略高度防范和应对各类致贫返贫风险。国家和政府必须制定科学的致贫返贫风险应对措施,统一防控、分类处理各类风险,并将事前预防作为降低风险损失首要途径,提升扶贫领域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二)缓解相对贫困、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现共同富裕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总目标,也是缓解相对贫困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目的。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的要求,2020年底我国实现了全面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和稳定增收目标全面完成⑤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http://www.gov.cn/zhengce/2018-08/19/content_5314959.htm,2020年8月19日。。2020年后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将不复存在,但相对贫困作为贫困新形态,将伴随整个现代化进程(何仁伟,2017)。为适应新时代我国发展需要,党的十九大制定了新的“两阶段”现代化发展战略蓝图,蓝图以2020年、2035年、2050年为时间节点,制定了详细的农村发展新目标,要求2020年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和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的基础上再出发,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并在2050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全面振兴目标⑥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8-02/04/content_5263807.htm,2018年2月4日。。可见,缓解相对贫困和推进乡村振兴贯穿于整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因此,必须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新任务,适时设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中长期目标。通过政策调整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起来,落实可适应新时代、解决新矛盾的政策部署,最终形成有效缓解相对贫困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系统性战略机制。
四、“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政策转型策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以消除绝对贫困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要目标,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任务重、时间紧,必须通过把握宏观形势、明确衔接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瞄准衔接重点,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制度保障等政策转型策略,高效实现“两大战略”统筹衔接。
(一)把握宏观形势、明确衔接原则
2020年5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中提到:“当前我国人均年收入约为3万元,但仍有6亿人平均月收入仅为1 000元”⑦参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回答中外记者提问》,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lh/2020-05/28/c_1210637126.htm,2020年5月28日。。可见,虽然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消除贫困的最终目标远没有完成。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农村发展出现新问题、新障碍(陈志钢,2019)。脱贫后的返贫致贫风险依然存在,甚至更加突出(魏后凯,2018)。这些问题与我国乡村振兴面临的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形成更加多维、隐秘、长期、复杂的“三农”发展难题。诸多不稳定因素要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统筹衔接。为保证“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逻辑顺承性和政策连贯性,必须遵循无缝对接、统筹推进和梯度升级原则。
1.无缝对接原则
虽然脱贫攻坚战已顺利完成,但并不代表这一战略将退出历史舞台。因此,不能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人为割裂开,否则将造成政策主体缺位、错位和重叠等问题。2020年后,仍需进一步延续和发展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走上正轨、深入实施。同时,明确乡村振兴战略并非另起炉灶、自成一体的农村发展战略,而是为满足新时代农村发展需要,对脱贫攻坚战等一系列农村政策的升华。因此,必须实现“两大战略”无缝对接。首先,建立健全防范致贫返贫风险的政策机制,继续补充和完善2020年后减贫振兴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真实、稳定、可持续,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物质政策基础和内生发展动力。其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注重延续和优化脱贫攻坚战中已有的各项政策,为脱贫地区和人口提供配置性资源和支持性政策。最后,进一步分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耦合机制,为“两大战略”无缝衔接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
2.统筹推进原则
“两大战略”衔接交汇时期,必须遵循统筹推进原则,坚持系统思维,做到统筹兼顾、平衡施策。首先,依据脱贫攻坚核心政策和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目标优化升级。其次,明确“两大战略”交汇衔接的项目统筹机制。基层扶贫项目呈现低效率、碎片化特征,扶贫政策重叠交叉的情况较普遍。为提升扶贫绩效,可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统筹机制,深化2020年后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减贫路径探索,构建跨战略、跨区域、跨部门的农村工作协同机制。此外,整合减贫振兴机构、项目、政策和资金,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机制优化升级。最后,通过城乡扶贫体制机制优化创新,推进新时期城乡扶贫治理和融合发展,同步推进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防止贫困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形成城乡治理和乡村振兴协调发展新局面。
3.梯度升级原则
梯度升级的统筹衔接机制可提升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耦合性和可持续性。首先,推动特惠支农政策向普惠支农政策梯度升级。脱贫攻坚实质上是一项具有“特惠”性质的国家战略,其针对的目标地区和群体较乡村振兴战略小。实现“两大战略”统筹衔接,必须推动惠农政策由特殊到普遍转变,将惠农政策目标群体逐渐扩大到全体农民。其次,脱贫攻坚时期的输血式扶贫政策应当向造血式扶贫政策升级,以脱贫政策为主导的扶贫体系向以市场为主导的扶贫体系升级。通过政策机制梯度升级,改变脱贫攻坚政策“特惠”特征,形成更具包容性的普惠性乡村振兴政策。此外,推进以消除绝对贫困为主的脱贫攻坚政策向以缓解相对贫困为主的乡村振兴政策梯度升级。缓解相对贫困所考虑的问题较消除绝对贫困更为复杂、细致和多维,脱贫攻坚的相关政策已不能满足缓解相对贫困的需要。必须升级已有减贫政策,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缓解相对贫困、处理多维贫困问题上,这就要求2020年后的减贫更加注重城乡地区差异,依据不同贫困维度分类施策。
(二)坚持目标导向、瞄准衔接重点
“两大战略”统筹衔接必须坚持目标导向、瞄准衔接重点。首先明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如图1所示,我国脱贫攻坚主要目标是在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向好发展,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保护生态、群众主体和因地制宜⑧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8-08/19/content_5314959.htm,2018年8月19日。。乡村振兴总要求是要逐步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依据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时间表,乡村振兴先期目标是在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中期目标是在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远期目标是在2050年完成乡村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⑨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http://www.gov.cn/zhengce/2018-02/04/content_5263807.htm,2018年2月4日。。
顺利完成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转换,必须在充分研究、优化和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基础性制度体系和差异性政策体系基础上,遵循无缝对接、统筹推进和梯度升级原则,推进“两大战略”高效衔接。基于此,可将“十四五”作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窗口期。在此期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能否实现统筹衔接,直接关系到2035年我国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依据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总要求和“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主要政策,总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重点如表1所示。“两大战略”的政策衔接重点主要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和生活保障等方面。
表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政策重点
1.产业发展政策衔接重点
继续实施产业扶贫与科技扶贫政策,因业、因地制宜,推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注重创新驱动和乡村产业发展动能培育,积极开拓国内国际新市场,将需求引领和供给创新作为乡村产业发展源动力(李冬慧等,2019)。
具体而言,一是改变乡村产业结构细碎化现状,进行乡村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设计,以县域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单位,构建乡村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协调开放格局。二是充分展现乡村产业地域特色、避免同质化竞争,打破行政藩篱与市场分割状态,推进乡村产业区域分工与合作,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利益分配模式,优化乡村产业空间布局。三是将农村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应用相协调,将技术创新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第一动力。四是建立完善的市场风向预报机制,准确判断市场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效率损失。
2.人居环境政策衔接重点
继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保护等政策,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胡钰等,2019)。做好乡村建设空间规划,构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改善乡村发展面貌和人居环境。
具体而言,一是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作为乡村振兴先导任务,建立致贫返贫风险防范机制,重视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可持续生计问题。二是更加重视新型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构建,做好县域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发展速度和规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村庄在城乡居住环境中地位。三是利用5G、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农村、智慧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建立现代化农业农村、培育现代化农民,促进农村三产信息化发展,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是探索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高效路径,引导新进城市人口角色转变,实现城乡人口和要素自由流动。
3.乡村治理政策衔接重点
在明确乡村治理具体目标基础上,探寻乡村有效治理的实现途径。充分尊重乡村治理规律,重视农村居民思想引领,提高农村居民对社会发展规律和国家制度发展的理论认知,解决好农村居民社会管理问题,提升农村的整体文化面貌。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促进农村社会公平和居民权利平等,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张晓山,2020)。
具体而言,一是明确治理主体、认识治理目标。具备全局视野,加强社会秩序建设、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建立以人为本的新型乡村治理框架。二是改善农村居民精神和文化面貌。加强国家制度宣传,提升农村居民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摒弃农村愚昧、封建和守旧的精神文化糟粕,加强法制教育和文明卫生宣传。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矛盾化解机制。以保障乡村安全和人民安居乐业为目的,处理好农村居民的核心关切,维护好农村居民切身利益。加强和改善农村社区治理,制定居民矛盾化解处理办法,将矛盾化解于基层。四是创新农村居民服务体制机制。服务群众是最现实的农村治理任务,要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创新农村服务体制机制,增强农村社会服务能力。
4.生活保障政策衔接重点
除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老妇幼残关爱服务政策和资产收益分配政策外,还应注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如改进农村基本医疗和养老政策。还要着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为实现农村居民生活富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具体而言,一是合理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科学规划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本生活设施建设,杜绝遗漏、重复和过度建设,确保设施建设质量和效益。二是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体系,将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和老龄人口的养老保障纳入政府统筹。三是重视和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坚持发展支持的政策导向,优化大扶贫格局,向城乡统筹的制度化、法制化减贫振兴体系转型,构建相对贫困发现和干预机制。充分重视相对贫困多维度特征,针对不同贫困维度分类施策,形成高效可持续的缓解相对贫困路径。
(三)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制度保障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农村工作主要任务也发生变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已无法满足农村发展需要,乡村振兴战略在此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制度方面多创新,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叶兴庆,2020;蒋和平,2020)。
1.乡村产业制度保障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之策,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基本要求和重要支撑(贺林波等,2021)。因此,必须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乡村产业制度保障。首先,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释放农业规模效益。其次,推进农业科技体制创新。明确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调动农业创新人才积极性,升级农业支持政策和保护制度,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集体产权扩权赋能,优化集体资产经营模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以点状供地、混合用地等方式实现乡村旅游、养老、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用地需求,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治理,拓展农村建设用地空间。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加农村产业融资渠道,拓宽农村产业信贷抵押标准,实现农房所有权、土地经营权、农业机械设备、农业生产设施等合法抵押融资,满足农村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2.乡村人才制度保障
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是健全脱贫攻坚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优质人才是乡村振兴建设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相对于城市,农村劳动边际生产率普遍低下,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因此,必须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乡村人才制度保障。首先,建立健全职业农民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线上资源,整合形成职业农民培训体系,鼓励农民学习现代农业知识,增强家庭农场主、新型合作社负责人的领导素养,进行职业农民职称评级,增强农民获得感与成就感。其次,建立以乡愁文化为主导的返乡下乡创业机制。通过合理的农情与乡愁文化宣传,唤起在外人员心系家乡、共同建设的共鸣。通过建立健全返乡创业人员的融资信贷、税费优惠、创业补贴等支撑政策,将在外农民工、大学生、创业者等引入家乡,增强其家乡建设主体地位。最后,优化引进外来人口的激励机制。提高农村医疗、教育、科技等外来从业人员待遇水平。建立城市医疗、教育、科技从业人员下乡历练体制机制,对城市医疗、教育、科技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制定农村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3.乡村文化制度保障
总览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发现,乡村文化扶持方面的政策不完善。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乡村全面振兴重要内容之一,充分体现在“二十字”方针总要求中。因此,须完善“两大战略”统筹衔接的乡村文化制度保障体系。首先,践行移风易俗,弘扬文明乡风。在维护和发扬乡村文化过程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挥中国农村传统文化基因库作用,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其次,建立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制度。立足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总要求,通过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红线、提供乡村历史文化维护资金等手段,使农村特色文化遗迹、传统村寨、古风建筑、农耕文化得到保护。最后,基于部分农村文化市场化发展难的现实,通过提升文化保护公益性增加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可能。
4.乡村生态制度保障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是实施脱贫攻坚的重要原则,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乡村生态具有典型的正负外部性,搞好乡村生态,既能为行为者之外的人带来收益,也能为行为区域外的地区带来收益。因此,通过变革乡村生态治理机制,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生态制度保障。首先,建立乡村生态产权制度。建立明晰的乡村生态治理奖惩机制,引导乡村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通过发挥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加大乡村重点生态功能区投入,建立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引导乡村生态产业发展,将农旅休闲、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壮大。此外,建立跨区域乡村生态保护机制。规划农村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大江大河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健全城乡生态保护机制,鼓励城市资本向乡村生态投资投产,树立城乡融合的乡村生态振兴理念。
5.乡村组织制度保障
实现乡村振兴,须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新时代我国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发生变化,乡村基层组织功能结构也经历巨大调整。未来减贫脱贫和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人口结构将进一步改变,乡村公共治理事务也有所变化。因此,须进行机制创新,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乡村组织制度保障。首先,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运作机制。依据农村现实需求,提高村庄第一书记外部选派比例,严格驻村干部考核体系。其次,提高乡村组织治理效能。调整村民自治权,建立新型农村社区、村民小组自治方式。最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权能边界,促进村民自治组织与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功能并轨。
五、结论与展望
从实施脱贫攻坚战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战略转换,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责任重大、影响深远。研究表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具有历史、现实和理论必然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首要任务在于巩固脱贫成果、防范化解致贫返贫风险和缓解相对贫困、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效实现“两大战略”统筹衔接,首先,把握宏观形势,遵循无缝对接、统筹推进和梯度升级原则;其次,坚持目标导向,以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为政策转型重点;最后,推进制度创新,为“两大战略”统筹衔接提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制度保障。
2020年后,我国将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而解决相对贫困既要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又要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新目标。“两大战略”统筹衔接,为我国2020年后建立多维相对贫困标准提供了确切的政策取向。多维相对贫困标准的建立,既要以“贫”的经济维度为基础(这反映了我国实施脱贫攻坚主要目的),又要以“困”的社会维度为重点(这契合了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从而将收入维度与产业发展、人居环境、乡村治理和生活保障等维度纳入多维相对贫困研究之中。深入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路径,对我国多维相对贫困标准的建立具有重要价值,从而“两大战略”统筹衔接视角下,多维相对贫困标准的建立成为2020年后我国农村工作又一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