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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亲职教育发展现状研究

2021-06-15尹姝文

早期教育·教研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发展现状

【摘要】近年来,亲职教育开始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本研究以江苏省13市父母和准父母为调查对象,通过自编问卷展开调研,了解该省亲职教育开展现状,调查显示:亲职教育接受度整体较低、途径和内容较单一、亲职教育宣传及体系建立存在缺口、发展基本停留于倡议阶段、强制亲职教育及自愿考评机制在群众中有较高接受度。基于亲职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完善亲职教育法律性保障、发挥亲职教育手段和目标功能、借鉴国外经验并进行本土化改造、考虑受众对象差异展开有针对性指导、多主体相互配合是可能促进亲职教育发展的良方。

【关键词】亲职教育;发展现状;问卷研究

【中图分类号】G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17(2021)02-0051-06

【作者简介】尹姝文(2000-),女,江苏南通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本科生。

一、问题提出

亲职教育,又称为父母教育、双亲教育,是指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1]。随着近年对家教、家风的重视,亲职教育开始受到更多社会群体的关注。2019年,全国出现首例“强制亲职教育”的审判案例,各地法院与检察院也开始为问题少年父母提供亲职教育培训。江苏省出台多项与亲职教育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如2019年的《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0年的《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国性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也在酝酿出台,亲职教育在家庭教育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价值。就亲职教育的发展来看,中国内地尚未有系统完善的亲职教育体系,学术研究多停留于亲职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以及对亲职教育的迫切需求上,也有学者对强制亲职教育立法合理化进行了探索,但总体来说,目前对亲职教育的研究仍较匮乏。因此,笔者借助此次对江苏省亲职教育发展现状的调研,了解亲职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其原因,探索亲职教育发展的途径,促进亲职教育的发展。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和数据来源

为调查江苏省亲职教育的开展情况,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在江苏省13个地级市,面向父母及准父母发放并收集。样本抽取的江苏省314个家庭中,男性有效样本120份,女性194份。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调查遍布苏北(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苏中(扬州、泰州、南通)、苏南(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地区,三地区分别回收有效问卷128份、105份和81份。在分析结果时,同时对样本进行了已婚未孕、已婚有孕、已有一孩、已有二孩的分类,并进行分析对比。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14份,回收有效问卷314份,有效回收率为100%。(样本基本信息见表1,见下页)

(二)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调查了江苏省亲职教育的开展现状、父母及准父母的亲职教育观、亲职教育接受情况、亲职教育发展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对强制亲职教育的理解,同时引入学历、收入、婚孕状态、地区、性别进行分类汇总分析。

本研究采用问卷法调研,并使用SPSS软件分析。问卷信度方面,调查量表的Cronbachs alpha系数大于0.8,同时调研使用重测法。问卷数据结果与前期预调研、实地走访及后期12例分层抽样访谈结果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调研时隔3个月对部分样本进行了数据重测,回收数据也具有较高的一致性。效度方面,问卷具有一定专家效度。问卷回收的数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预设时想要收集的信息,问卷也获得了业内专家的检验支持。

三、亲职教育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亲职教育接受程度整体偏低,存在内部差异

由图可见,大部分父母或准父母在成为家长前未接受过系统的亲职教育。

通过图2可知,较低学历父母(初中及以下学历/高中、中专或职业学校)选择“完全没有”选项的比例明显高于平均水平28.66%;相反,较高学历(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选择“之前有过相关学习但是不系统”的比例明显高于平均水平48.41%。而且,研究生学历父母选择“有过系统学习”的比例比其他学历父母都高。可见相对来说,高学历父母更有可能接触更多关于亲职教育的知识。

总体上看,亲职教育的接受程度与家庭收入高低有一定关联,低收入家庭接受程度相对较低,但并不完全成正比,只是中等及以上收入家庭间的接受度相差较小。

(二)大众缺乏对亲职教育的了解但拥有积极的亲职教育观

图4对大众的亲职教育观进行了分析,92.99%的样本认为接受亲职教育有必要,而认为有必要的样本中,大部分样本认为目前接受的亲职教育还存在欠缺,只有小部分样本认为目前接受的亲职教育知识已足够。由此可見,目前大部分家长或者准家长拥有较为积极的亲职教育观念,觉得有必要接受亲职教育,而目前亲职教育的发展难以满足家长对于亲职教育的追求。

由图5可见,大部分家长或准家长对亲职教育这个概念不太清晰,但大多数了解其大致意思。只有很少的样本表示很了解亲职教育的概念。此外,苏南、苏中地区听说过此概念的人数高于总体平均值,而前几个研究维度引入“地区”分类汇总时均无明显差异。

根据图6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性别对亲职教育观有显著影响。利用分类汇总研究“性别”对“亲职教育观”影响可以看出,男性选择“有必要,但目前接受的知识已经足够”的比例(31.67%)明显高于女性(14.95%),而“有必要,目前接受的教育还有缺口”的结果则相反。由此可见,女性整体持有更为积极的亲职教育观。

图7、图8的信息显示,学历与收入并不显著影响整体积极的亲职教育观。

(三)接受亲职教育的途径和内容较为单一

大部分家长或准家长接受的亲职教育来自纸质类书刊、网络电视平台和亲友经验传授,专业类的课程和讲座学习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少。

在亲职教育问题方面,调研结果显示认为亲职教育发展最主要的问题是内容不系统、不全面、针对性差。

(四)大众对强制亲职教育和建立考评机制态度积极

绝大部分家长(95.22%)认为强制亲职教育是有必要的。56.69%的受访者支持建立自愿参与的亲职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五)亲职教育存在宣传和保障性服务缺位

对于制约亲职教育发展的因素,群众认为影响相关度从大到小依次为:宣传力度、专业支持、地方性政策落实、地区差异、经济支付意愿。其中,经济方面对亲职教育发展影响可能性较小。

促进亲职教育的发展选项方面,群众认为目前收效最快的办法应该是通过宣传提高认知水平。此外,社会各类保障和讲座支持同样也值得关注。

苏南、苏中、苏北亲职教育发展保障基本平均,生产医院/月子中心支持、社区服务、专家讲座/课程学习、政策支持、经济支付意愿、宣传力度、专业支持、地区均未表现出显著性差异(见表2,见下页)。

(六)父母比准父母更多接触亲职教育和感到知识缺口

婚孕状态对亲职教育观和强制亲职教育的认可度无太大影响。总体上来说,已经成为父母的家长比准家长能接受到更多亲职教育相关的内容。

利用分类汇总研究不同婚孕状态对亲职概念清晰度的影响时,已婚未孕选择“未听说过亲职教育,但了解类似概念”的比例45.45%明显高于平均水平27.71%。已婚有孕、已婚并拥有一孩选择“听说过,但不太了解”的比例明显高于平均水平48.41%。由此可以看出,已经成为父母的群体相对来说会更加关注亲职教育的内容。

由表3可知,有了孩子后,家长更能感受到亲职教育的缺口。而且,大部分家长在教养孩子时感到关于孩子身心发展方面有较大知识缺口。

四、促进亲职教育发展的可行性策略

(一)迎难而上——继续完善亲职教育政策性、法律性保障

亲职教育发展一直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毕宪顺教授曾指出强制性亲职教育符合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逻辑,与国际公约相呼应,符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2]。可是亲职教育立法存在诸多困难,舒坦曾指出亲职教育立法内容、执法主体难以明确[3]。虽然困难重重,但促进亲职教育的发展仍需要法律发挥保障底线作用。結合近年强制亲职教育的发展,我们要继续展开对亲职教育的立法性探索,同时思考普适性的亲职教育体系的建立模式。

政策性保障支持方面,要继续把握住目前亲职教育发展的上升趋势,继续进行亲职教育发展新路径的探索,继续积极响应和落实相关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同时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方略,通过定点开设相关实践基地,实现辐射效应。

(二)一举多得——同时发挥亲职教育的手段和目标功能

亲职教育作为社会教育的一部分,越来越与生活教育相融合。亲职教育的发展,不仅应发挥其促进家庭教育的发展和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的手段功能,使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职业教育相配合,同时也应发挥其提高父母教养资格和教养能力的功能,培养更多终身学习者,丰富人的全面发展。

(三)兼容并包——借鉴国外优秀案例同时思考中国模式

西方国家亲职教育已有近百年历史, 其精华和成熟经验值得借鉴[4]。我国不仅可以参照西方的家长专门学校、亲职教育研究机构的运作模式,同时也应结合中国特色探索亲职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在此发展目标和方向的引导下,国家层面可以提供隐形调控和外部支持,从而解决好主体不明、放任与过度的两个极端问题。此外,亲职教育也可将实践与考评检测系统结合,构建主题性学习模式。

(四)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受众对象的差异性

受众群体自身学历、性别等差异对亲职教育的发展呈现一定影响。所以,在探索亲职教育的发展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受众对象的差异。比如在对象的选择上,可以开辟专门的以父亲角色为受众的亲职教育课程;在内容设计上,可以先展開需求调研,针对父母学历的差异设计有针对性的内容;在时间设计上,可以针对不同受众传递不同的知识,如对备孕的父母,需提早开展亲职教育知识宣传;对孕期的父母,在普及幼儿生理卫生、营养科学知识的同时,尽力引入如情绪、社会性等全方面教养子女的知识;对正在育儿的家长,亲职教育则要更关注深层次和全方位的知识,构建更加体系化的亲职教育框架。

(五)协力同心——社会不同团体积极贡献力量

亲职教育的发展需要社会不同主体积极配合。政府重点抓好宣传、政策性研究;各类社会团体可以探索亲职教育开展的实践新方式,宣传公益讲坛、公益热线、亲职教育讲座等信息,同时积极参与实践基地的建设;幼儿园方面,幼儿园可以利用家校合作资源,引导家长树立积极的亲职教育观并提供亲职教育资源途径,可以组建“家校合作共同体”以达到促进亲职教育发展的目的[5];家长方面,家长应自觉提高参与亲职教育的主动性,建立起家长教育自信;专家方面,专家可为亲职教育的开展提供专业性支持,在专业亲职教育者的引领和专业团队的配合下,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大学生也可提供一定的辅助和支持。多主体配合参与,方能促进亲职教育更好发展。在政策性保障和专业性支持下,各方打破隔阂,通力合作,才能推动亲职教育的发展与完善。

【参考文献】

[1] 王连生.亲职教育:理论与应用[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8.

[2] 毕宪顺,杨岭.强制性亲职教育的法理依据和法律保障[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1(05):48-56.

[3] 舒坦.学前儿童亲职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J].新西部,2019(03):147-148+125.

[4] 冯丹. 中美两国亲职教育实践的差异性探析[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2013.

[5] 孟春芳.特殊儿童的家长参与:影响因素和改进策略——以江苏省常熟市为例[J].教育学术月刊,2019(12):49-56.

本文得到了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学生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NSTW2020022)的资助。本文的撰写得到了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王海英教授的指导。

通讯作者:尹姝文,1627372213@qq.com

(责任编辑 张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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