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债券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2016-10-18王天奇
王天奇
[摘 要]近年来,巨灾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而巨灾债券作为诸多保险证券化产品中发展最为快速的产品。巨灾债券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运用较为成功,而在我国却一直处于理论分析阶段,文章从巨灾债券的发展现状出发,主要展开对巨灾债券优缺点的讨论,以及概括保险业中巨灾债券发展的可行性,目的主要是为了促进巨灾债券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巨灾债券;发展现状;优缺点;可行性分析;风险管理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3.132
推动巨灾债券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可以有效丰富资本市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迫切需要巨灾债券,通过对中国保险业巨灾债券发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证明了我国市场技术和法律政策等方面都为巨灾债券的发展做好了准备,并为巨灾债券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从而阐述了影响巨灾债券应用的原因。
1 巨灾债券的发展现状
目前,保险公司转移巨灾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巨灾债券,巨灾债券由发展至现在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近年来,无论从发行速度和发行规模方面都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绩,巨灾债券的跳跃式发展,使巨灾债券被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以及投资机构所认可,并渐渐成为了保险与再保险公司自身风险转移重要的途径之一。当潜在的巨灾风险使保险与再保险公司产生偿付能力危机的关头,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可通过巨灾债券得到缓解。随着再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使用巨灾债券应对巨额损失风险、应对自然灾害已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目前来说,交易最活跃、发行量最大的巨灾风险证券化品种即巨灾债券。将来,巨灾债券的发行量依然会不断提高,渗透率依然会不断增加,保险业的走向直接会受巨灾债券的发展状况影响。
2 巨灾债券的优缺点分析
2.1 巨灾债券的优点
首先,巨灾债券能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能被巨灾债券转移至资本市场投资者身上,以此实现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散,因而使保险公司具备了较高的巨灾抗风险能力。因为资本市场广度和深度同时具备,而又资金实力雄厚,所以在巨灾带来的保险公司损失波动面前表现出很强的抵抗性。其次,巨灾债券是抵押型金融工具,所以没有信用风险。巨灾事故发生之前巨灾债券就得以发行,因此,巨灾债券发行方的保障资金就可以得到投资,同时可提供巨灾事故发生之后的赔偿。再者,巨灾债券在资本市场进行公开交易,巨灾债券因而就有了资本市场这个强大的资金后盾,在债券契约的对方不会违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无法偿还的信用风险小之又小。除此之外,巨灾债券还具有更多的优点等待发现,包括选择期限灵活、巨灾风险承担实体面临的道德风险比传统保险小很多、可以促进再保险市场的价格稳定等,基于其自身的众多优点,巨灾债券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2.2 巨灾债券的缺点
巨灾债券在发行时,发行人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过多,如风险评价、信用评价、支付投资银行等相关费用的支付,况且债券发行后,债券证券化风险暴露信息还需要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因而促使保险公司巨灾债券的发行成本过高。另外,巨灾债券的套利空间小,流动性也不高。大量的投资者购买后通常不会交易,因为他们几乎都是机构投资者,又因巨灾债券的产品收益基本不相关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故而套利空间很小,因而削弱了投资者的热情和套利者的积极性,所以致使巨灾债券不具备较强的流动性。
3 我国保险业巨灾债券发展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保险业起步不早,但其发展比较迅速,经营管理理念不断更新,因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增升。最近30年来,年增长保费收入平均可达20%以上,直至2013年,保费收入在我国的增长已达到1.72万亿元。其后,因保险投资渠道的开放,保险的可投资范围得以明确和扩大,不但提高了保金收益,更促进了保险行业的市场发展及完善。资本市场规模、市场体系完善、投资者数量等决定了风险分散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强弱,同时,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和现代金融理论为巨灾债券发行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经验。保险市场融合于资本市场,使可保风险的范围扩大,使过去不可保的风险,也逐渐通过资本市场转变成了可保风险。
4 巨灾风险管理
4.1 巨灾风险传统的管理方法
巨灾风险各类管理方法与策略中,根据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与否,以及资本市场的利用与否来进行风险转移或分散。传统的巨灾风险管理主要由国际上有名的再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为企业与原保险人履行巨灾保险服务承诺。
4.2 巨灾风险的管理模式
目前,因为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国际上的主体作用不同,所以巨灾风险主要的管理模式可分为:市场主导、政府主导、市场与政府互相合作三种模式。市场主导模式对现有金融市场以及商业保险产生依赖,其优点是可以提高资金的效率,但同时也存在过度消耗保险行业资本,影响承保能力的弊端。在市场主导模式当中,作为灾害赔偿主体的商业市场,只有在商业保险的作用无法进行发挥时,政府才会间接性的介入,给予临时剩余补偿的提供。政府主导模式主要借助国家财政的资助力量直接进行介入,对于承担巨灾保险责任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同样,在单独的政府主导模式下国家极易产生过重的财政负担,因此容易导致经济缺乏持续性,且效率会非常低。此时,市场与政府合作模式的推行就显得比较有优势,结合上述理论可见,市场主导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单独存在的形式难以完善巨灾风险管理,而让双方建立合作关系,才能共同促进巨灾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4.3 创新巨灾风险管理的工具
20世纪末,创新金融工具曾被保险和再保险公司作为资本市场自然灾害风险一贯的规避手段来使用,发展至目前,巨灾债券成为了风险转移中最为重要且最为普遍的工具,它可以在除去灾难性事件导致本金损失的情况外,为投资者带来较为稳定度的利息收益,以及较高的安全系数。在过去的一段时间,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其强度也逐渐增大,造成的损失空前巨大,为了证券化巨灾风险,保险公司尝试着经由巨灾保险期权来利用资本市场的潜力,而交易所的交易保险工具也比再保险具备了更多的优势。
5 结 论
逐渐多的保险、再保险公司以及大型企业通过发行巨灾债券来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中国近年来又广受灾害,成为了受灾损失比较严重的国家,伴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财富的增长,灾害损失也逐年渐涨。同时,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明显滞后于其他发达国家,所以应用巨灾债券,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对我国保险、再保险公司及大型企业在风险管理中具有明显的指导借鉴意义。况且,巨灾债券能在拓展保险行业承保范围的基础上,为资本市场提供了诸多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工具,对于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保证市场稳定都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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