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
2021-06-10李学峰杨盼盼
李学峰 杨盼盼
摘要:随着商业银行布局金融科技进程的加快,银行业市场结构发生了深刻变革,并成为新旧动能转换和风控升级的节点。本文使用2008-2018年中国68家商业银行的微观数据,对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可以显著降低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水平;(2)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之间存在u型关系,即随着银行市场势力的增强,银行风险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并且目前市场势力的提高导致银行风险降低的效应占主导作用;(3)整体而言,银行发展金融科技显著提高了银行的市场势力,导致银行风险水平下降,但是对于不同类型的银行而言,金融科技加剧了银行业的“马太效应”,即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市场势力更强,其风险水平下降,而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减弱,其风险上升。
关键词:金融科技;市场势力;银行风险;Lerner指数;银行业结构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21(01)-0045-13
随着金融自由化在全球范围内的迅速蔓延,国务院与金融监管部门为缓解存在的金融压抑现象,陆续出台了众多文件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来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扶持力度。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金融数据量呈几何级数增加,民间资本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逐渐形成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相互渗透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然而,迅速崛起的互联网金融与原有银行体系形成错位竞争,分流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市场份额,倒逼传统商业银行加码金融科技(包括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自2015年兴业银行成立首家银行系金融科技子公司(“兴业数金”),截至2020年4月,已有包括中国银行等4家国有银行、招商银行等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北京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子公司,而中小银行由于资金限制,采取“报团取暖”的方式联合成立了“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深圳)联盟”,均致力于将金融科技打造成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8月印发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首次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定位,并制定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即要求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与协调发展。
商业银行在金融科技的赋能下可以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突破传统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时空限制及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使得不同银行面向的客户群体出现更加显著的“叠加化”现象。商业银行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可能会通过增强自身的市场势力来吸引叠加的客户群体中优质的头部客户,从而导致银行间的竞争程度不断攀升,市场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在整个银行业布局金融科技以及市场结构发生剧烈变动的背景下,习近平于2019年2月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会议时强调,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当前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并指出运用现代科技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针对当前金融业的变化局势,商业银行布局金融科技究竟能否有助于降低银行风险,从而达到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的目的?市场势力等结构性的变动与银行风险存在何种关系?市场势力是否在金融科技影响银行风险的过程中发挥了中介效应?而这一效应又是否在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中存在异质性?随着金融与科技之间相互融合步伐的加快,十分有必要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这将有利于厘清金融科技在商业银行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从而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促进整个宏观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并为各银行重金加码金融科技奠定实证基础。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三点:第一,使用“文本挖掘法”改进了以往金融科技的构建方法,研究了银行个体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指标对银行风险的影响,为金融科技是否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并拓展了关于银行发展金融科技的研究。第二,从市场势力的结构性角度侧重分析了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对银行风险产生影响的内在机制,不仅深刻地理解了金融科技对当前市场结构的影响,还有利于进一步揭示和理解金融科技、市场势力及银行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第三,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两步广义系统矩估计(Two-step system GMM)模型,分别考虑商业银行个体、时间的差异以及银行经营业务存在的动态持续性特征,避免了样本数据信息的流失,确保研究方法科學、合理。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自互联网技术渗透到金融领域起,新兴科技在资本的推动下得到飞速发展,使得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呈爆发式增长,引得众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新技术给金融行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研究。
(一)金融科技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由于传统商业银行主要将存贷利差作为主要盈利来源,因此大部分学者从存款、贷款的微观角度探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从负债端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引起了客户脱媒、资金脱媒和渠道脱媒,挤压了传统商业银行的零售存款份额,降低了零售存款占比,导致商业银行更加依赖同业拆借,从而推高了融资成本,加大了银行资金的来源压力。沈悦等从不同时期进行研究,发现前期互联网金融会通过减少商业银行的管理费用降低风险承担水平,但之后由于资金成本的上升,反而加剧了风险承担水平。从资产端而言,互联网金融会导致银行风险承担偏好上升,主要是银行为弥补负债端的成本增加会选择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但是,易宪容认为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存在明显区别,互联网金融本质仍是金融,只是拓展了金融的销售渠道,从线下移动到线上,从商业模式上提高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联系的便捷性,对金融本身未产生实质性影响,而金融科技是将新兴科技应用于金融行业,技术驱动金融创新,创造新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来提高传统金融效率,是对金融体系基础设施的技术创新,因此金融科技与商业银行之间属于互补关系。
从以上文献可知,互联网金融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但金融科技的赋能可以弥补传统银行经营模式的不足,因此大部分学者认为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对其经营存在正面影响,并且主要源自银行运营、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等途径。首先,在银行运营方面,金融科技的应用可以极度压缩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时空距离,最大范围地扩大客户覆盖面,同时配合商业银行多元化业务、渠道以及产品创新,优化客户体验,提升银行获取客户的能力、运营效率及银行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使得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水平下降。其次,在盈利方面,金融科技的应用可以充分整合金融资源、加快发展中间业务等渠道提高银行经营绩效。最后,在风险控制方面,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能够为商业银行收集更多维度的客户信息,描绘出更客观、完整的客户画像,从而缓解结构性信用短缺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银行对风险的抵御与管控能力,降低其风险敞口水平,这种作用在中小银行中较弱。
综上所述,金融科技赋能可以提高商业银行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削弱银行的冒险动机和道德风险问题,即减缓商业银行将资金投入高风险的资本市场来获取较高收益的动机。同时,风险管控能力的提高可以强化银行的贷前审查能力,过滤出原有的劣质客户并吸纳低风险的优质客户群体,提升自身的资产质量,从而降低所经营业务面临的风险敞口。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从整体而言,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银行风险。
(二)市场势力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关于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之间关系的研究,国内外学者的观点莫衷一是。其中,部分学者认为银行市场势力的增加会降低其所承担的风险水平。这主要是因为:(1)较大市场势力的银行拥有更大的定价权_1引,往往通过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来获取超额收益,这将提高资本缓冲能力或提升其拥有的特许权价值,增强银行抵御、化解风险的能力,从而导致银行风险水平下降。(2)为获取较高、长期的信息租金,市场势力较大的银行可以凭借雄厚的资源、最新的科技等优势去追踪、监控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及资金流向,或者通过降低所收取的利率来补贴不良贷款公司,从而降低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使得银行面临的风险敞口水平下降。(3)具有垄断势力的银行享有“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优势。这与“效率结构假说”相一致,即市场势力较高的银行通过经营更加多元化的业务、抢占更大比例的市场份额,降低银行的信息成本、运营成本,提高成本效率,从而减弱银行的风险水平。
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在银行面临的竞争度减弱、市场垄断势力增强的情况下,银行的风险水平会升高。主要原因如下:(1)市场势力过大的银行为获得更高的收益将利用自身的垄断势力收取过高的贷款利率,减少借款企业的预期利润,导致借款企业投资更高风险的项目,使其违约概率增加,银行面临的风险敞口提高。(2)正如“安逸生活假说”所暗示的那样,市场势力过大的银行管理层会享受“安逸生活”,不再通过完善贷款审查机制、提高运营效率来吸引客户,而是凭借自身的垄断势力和信息优势锁定客户,导致银行的经营效率降低,所承担的风险水平升高。(3)大型银行也可能“过于复杂而难以管理”,业务范围过度扩大或组织复杂性增加,导致风险增加。
还有些学者将以上两种相异的观点融合在一起,提出了关于市场势力影响银行风险的“中立观点”。例如,对于银行整体风险和信贷组合风险,市场势力越大的银行整体风险越低,但承担的信贷组合风险越高。或根据不同的市场集中度,有学者发现市场集中度和银行风险之间存在U型关系。Fu等同样发现过小或过大市场集中度均不利于银行稳定。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银行市场势力和所承担风险水平之间可能存在非线性的U型关系。在较弱的市场势力阶段,银行市場势力的增加将通过提高“特许权价值”“信息租金”和“规模经济”,激励银行增强对信贷的风险防控和反欺诈能力,提高贷款质量,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降低风险水平。但是当市场势力过大时,银行“过于安逸”“业务过于复杂”及“贷款定价过高”等问题的存在,导致银行出现不良贷款的概率增加、经营效率降低,使得所承担的风险水平提高。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从整体而言,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之间可能存在“先降后升”的u型关系,过低或过高的市场势力都不利于银行稳定。
(三)金融科技是否通过市场势力对银行风险产生影响
王静发现互联网金融快速挤占了商业银行的负债端、中间端以及资产端,并与原有银行体系逐步形成错位竞争、分庭抗礼的局面。但是,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即与商业银行属于互补关系,这意味着传统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的融合发展可能会提升其在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以及资产业务的份额,从而提高银行市场势力。具体而言,从负债端来看,金融科技的应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减少了地理位置造成的障碍。一方面,金融科技的赋能将金融服务(存贷款、理财产品等)向地理位置偏僻的城市、乡镇扩散,增强对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支持,提高商业银行在边缘地区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利用金融科技打破地域限制的特性来加速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争抢跨区域的金融资源,蚕食依靠“跑马圈地”式物理网点所积累的客户资源,对传统商业银行拥有的存款份额产生挤压效应。从资产端来看,云计算、大数据以及区块链技术可以创造出一个去信任的商业环境来提高贷款的风险管控以及反欺诈水平,推进商业银行健全“敢放贷、愿放贷、能放贷”的长效机制,缓解结构性信用缺失带来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份额。从中间业务端来看,金融科技的应用使得支付类产品得到快速更新迭代,极大地升级了商业银行的传统支付结算功能,提高了客户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的效率,获取了客户大量暂时闲置的资金。
综上所述,金融科技赋能为商业银行的负债和资产带来了“扩张效应”,增强了银行的市场势力。同时,近些年银行业的改革打破了新银行进入的政策性壁垒,削弱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绝对的垄断地位,增强了整个银行业公平竞争的程度,而由此引起的“特许权价值”的下降、存贷款市场中的“价格战”使得大部分商业银行处于“竞争一脆弱”区域,即银行面临竞争程度的加剧提高了银行风险。换言之,单个银行市场势力的降低会引起银行风险的上升,反之,银行市场势力的增强将缓解银行面临的风险水平。因此,针对金融科技、银行市场势力以及银行风险三者之间的影响,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整体而言,发展金融科技将通过增强市场势力来缓解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
二、模型构建
(一)数据选择
本文选取2008—2018年中国68家商业银行的年度样本数据,样本数据来源于Bankscope数据库。其中样本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等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招商银行等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银行等43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北京农商银行等9家农村商业银行。宏观经济数据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数据。
3.银行金融科技发展指标
借鉴李春涛等构建地区金融科技发展指标的方法,本文构建了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指标。首先,从支付结算、资源配置、财富管理、信息渠道和技术路径等维度出发,选取与银行金融科技相关的关键词,包括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在线支付、网上支付、手机支付、NFC支付、数字货币、网络融资、网络贷款、众筹、网贷、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在线理财、互联网理财、互联网保险、智能投顾、征信、开放银行、在线银行、网上银行、网银、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移动互联、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区块链、智能、生物识别、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语音识别、5G、人脸识别,共36个关键词。其次,将每个关键词与样本商业银行进行匹配,并在百度资讯中进行分年度搜索,如搜索“中国银行+手机支付”,百度资讯高级搜索网页将给出相关年度中既包含“中国银行”又包括“手机支付”的新闻。但是,由于百度搜索机制未筛除全部的无关或错误信息,因此本文将进一步对新闻标题进行关键词限制,以确保网页呈现的新闻与关键词精确匹配。然后,运用网络爬虫技术,爬取百度资讯高级搜索页面中所有新闻的数量。最后,将每年每个银行层面的所有关键词搜索的新闻数量进行加总,得到样本银行的年度总新闻条数,之后进行对数变换,作为衡量该银行在该年度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IFT)指标。
4.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文献的研究方法,选取了银行规模(LTA)、资本充足率(RWA)、运营效率(Efy)、贷款增长率(LGR)和不良贷款率(NPL)等一系列银行层面的控制变量以及GDP增长率(GG)、M2增长率(M2R)、消费价格指数(CPI)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IL)等一系列国家层面的控制变量。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和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可以看出,银行风险的均值为6.170,标准差为1.440,同时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的标准差为1.077,表明银行风险和金融科技发展水平都存在较大差异,为下文的实证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数据基础。市场势力指数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0.664和0.121,与李明辉等对银行市场势力数据的测算结果基本一致。
三、实证分析及稳健性检验
(一)发展金融科技对银行风险的
影响
为了验证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对所承担风险水平的影响,使用双向固定效应OLS模型式(1)和系统GMM模型式(5)对全部样本数据进行检验,结果见表2。可以看出,无论使用OLS模型还是系统GMM模型进行回归估计,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lFT)的系数均显著为负,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表明对全部样本商业银行而言,银行金融科技发展水平越高,则银行风险水平越低。这一结论支持了假设HI,即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有益于降低银行风险。换言之,金融科技的发展能够扩大商业银行所获信息数据的搜集范围、降低获取源数据的时间周期、提高客户信息数据的维度,通过建立数据标签并集中对所获海量数据进行学习建模,描绘出更具客观性的客户风险特征,进而准确识别个人或企业的风险数值,缓解传统经营模式下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降低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水平。
(二)市场势力对银行Nt险的影响
为验证假设H2,本文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式(2)和系统GMM模型式(6)对全部样本数据进行检验,结果见表3。从第(1)(3)列可以看出,无论使用OLS模型还是系统GMM模型进行回归估计,市场势力(Lrn)的系数显著为负,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银行市场势力水平越高,其风险水平越低。同时,在加人市场势力平方项的第(2)(4)列中,市场势力的平方项系数(Lrn。)在1%的显著水平上为正,表明随着市场势力的提高,银行风险呈现先降后升的U型走势。因此,假设H2得到验证。从整体来看,市场势力的提高导致银行风险降低的效应占主导作用。为了清晰呈现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之间的U型关系,本文在图1中绘制了全部样本商业银行的Lerner指数与银行风险的非线性关系曲线图(同时包含了下文中的分类银行样本),并且利用表3中市场势力的一次项和二次项系数估算了我国银行业最优的市场势力程度,结果见表4。
将图1和表4相结合进行分析可知,对所有商业银行而言,Lerner指数的临界值为0.365,表明随着市场势力程度的增加,银行风险水平下降,直到市场势力提高至0.365时,其银行风险水平达到最低,之后银行风险会随着市场势力的提高而上升。这可能是因为当银行市场势力较低时,随着市场势力的提高,银行会吸引大量优质的低风险客户,提升银行的收入水平,使得银行风险水平下降,但超过市场势力临界点后,市场势力过高会导致银行由于自身“大而不能倒”的特性出现道德风险或贷款定价过高等问题,即自身或所贷企业从事更高风险的经营活动,导致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提高。同时由表3结果可知,整体的银行风险会随着市场势力的增加而减小,表明商业银行风险随市场势力的变动目前主要集中于初期阶段(曲线最低点左侧)。
(三)检验市场势力的中介效应
本文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式(3)(4)以及系统GMM模型式(7)(8)检验市场势力的中介效应,实证结果见表5。对于全体商业银行而言,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对市场势力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银行发展金融科技会增强银行的市场势力。在共同加入市场势力和金融科技指标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式(4)和系统GMM模型式(8)的回归结果中,相比于表2的基準回归结果,金融科技发展(zFT)的估计系数为正,绝对值有所下降,但依然显著,同时加人的市场势力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市场势力在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影响银行风险的过程中具有部分中介效应,从而证明银行发展金融科技通过增强其市场势力实现了降低银行风险的部分内在机制,该结论支持了本文的假设H3。
(四)稳健性检验
1.内生性检验
使用上述模型研究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对其风险水平的影响,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风险水平越高的银行,为降低风险可能会发展新技术来增强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导致其金融科技发展水平越高。因此,本文使用滞后一期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作为工具变量,以缓解可能存在的联立内生性问题,回归结果见表6和表7。结果表明,布局金融科技通过增强市场势力的中介效应来缓解所承担风险水平的结论依然成立,因此使用滞后一期的工具变量后本文的结论仍是稳健的。
2.替换被解释变量
上文使用Z值指标衡量了银行的破产风险并进行了实证检验。为防止单一指标不能全面代表银行风险所导致的实证结果不稳健,此处使用衡量银行信用风险的不良贷款率作为被解释变量来检验发展金融科技、市场势力对银行风险的影响以及市场势力的中介效应。实证结果表明,发展金融科技与银行风险的负相关关系在使用不良贷款率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后依然是稳健的,并且市场势力的部分中介效应依然存在。
3.更改解释变量的构建方法
借鉴沈悦等构建金融科技社会认知指数的方法,本文将银行层面的新闻按照支付路径、资源配置、新技术应用和财富管理的维度进行分类,并使用主成分分析和因子分析重新测度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再次进行稳健性检验。实证结果发现,银行层面的金融科技发展指标的不同构建方法并不改变回归结果。因此,本文结论稳健。
四、异质性分析:银行产权
由上述可知,布局金融科技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降低银行的风险水平,但对于不同产权性质的商业银行,其背靠资源、人才储备以及客户画像的不同,可能导致金融科技发展对它们的影响存在差异。具体来说,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自身资本、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一般通过建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来进行布局,使得其决策周期短、行动能力强,可快速调整并应用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与发展。同时两者均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自身存储着海量数据,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应用新技术可以快速过滤出原有高风险的劣质客户。除此之外,应用金融科技可以极度压缩时空距离,扩大银行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使市场份额及影响力得到快速提升,并获取大量边缘地区的低风险优质客户,导致银行风险下降。然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其资源禀赋、人才储备处于劣势,通常选择与外部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来推动对金融科技的布局,使得自主控制能力较差、自身调整的主动性不足,难以快速跟上大型银行的步伐,导致市场份额受到挤压,市场势力减小,无法留住大中型优质客户,引致银行风险上升。因此,本文认为对于不同类别属性的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对其银行风险的影响存在差异。
为验证上述分析,本文将全部样本银行分为大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三类,并检验金融科技以及市场势力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实证结果见表8。可以看出,大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可以显著降低其风险水平,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其发展金融科技降低银行风险的作用及显著性减弱;而对于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却显著提升了其所承担的风险水平。这一实证结果证实了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布局金融科技会对银行风险产生异质性影响的结论。
从表8中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市场势力的一次项(Lrn)以及二次项(Lrn2)系数可知,大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水平之间呈现U型关系,但是从图1及表4中看出该三类商业银行最优市场势力的临界值依次减小,这表明随着市场势力的提升,农村商业银行先达到自身风险的最优点,城市商业银行次之,最后是大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意味着商业银行规模越小,越容易随着市场势力的增大而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导致银行风险增加。
为了进一步检验市场势力在金融科技影响银行风险中存在的异质性中介效应,本文使用式(7)(8)对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市场势力是否存在异质性中介效应进行了检验,实证结果见表9。可以看出,发展金融科技显著提高了大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但是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存在显著降低作用。结合表8,金融科技的发展加剧了银行业的“马太效应”,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即大型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增强了银行市场势力,导致其风险水平降低,而农村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科技对其市场势力有负面影响,导致其风险水平升高。出现这一结果可能存在两个原因。其一,大型商业银行凭借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在金融科技布局下可快速抢占业务未触及地区的金融份额,并且运用新的技术和风险管理系统来吸纳具有较强的硬信息条件的长尾客户,使所承担风险水平下降。然而,农村商业银行长期服务于地区性的中小企业和居民,并且在其他地区的社会认可度较低,导致原有核心客户群体狭窄,使得其金融科技的投入无法获得对等的产出,过多的投入侵占了部分利润,导致风险水平上升。其二,大型银行借助资源禀赋、人才储备与社会认可度等优势,在金融科技的赋能下分流了原属于农村商业银行的优质低风险的头部客户,提高了大型银行中抵押品充足、财务信息优质的客户占比,使得其风险水平下降,而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头部客户的流失、市场势力的降低,为维持原有收益只好拓展新的风险等级较高的客户,导致其风险升高。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随着金融自由化在全球范围内蔓延,银行业管制的放松吸引了大批银行的进人,导致市场结构发生巨大变动,其是否影响了金融业的稳定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重金布局金融科技,又是否能够缓解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水平?基于以上两个问题,本文研究了金融科技发展与市场势力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1)银行发展金融科技显著降低了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水平,提高了金融稳定性;(2)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之间呈非线性U型关系,并且从整体来看,市场势力降低风险的效应占主导作用;(3)在金融科技、市场势力与银行风险三者的关系中,金融科技赋能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势力降低了银行风险,表明市场势力在银行运用金融科技降低所承担风险的过程中存在部分中介效应;(4)相比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科技赋能的作用在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中更为显著。
上述研究结论有助于深刻理解金融科技赋能在抵御金融风险、稳定金融运行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且对我国商业银行布局金融科技具有重要启示。第一,从银行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我国商业银行应尽快推进对金融科技布局的进程,这将加速商业银行传统经营业务的转型升级,有助于银行提高事前风控与反欺诈的能力,将银行流动性精准配置到实体经济中的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第二,从银行市场势力的角度出发,银行布局金融科技可以提升银行的市场势力,且市场势力的增强有助于金融业的稳定运行,因此应该为金融科技的布局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但监管部门不能放松对银行业的监管,以免银行过高的市场势力导致道德风险问题。第三,不同類型的商业银行对金融科技应该进行差异化布局。对于社会认可度偏低、科技人才和资金规模存在短板的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科技的布局无法与大型银行实现对等竞争,且在大型银行挤压了农商行原有的优质头部客户的情况下,会导致农村商业银行所获利润下降。因此,小型银行应在同质化严重的金融科技布局中建立自身特色的金融服务,实现自身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