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市碘缺乏病监测结果分析
2021-05-07陈伟博张月泉潘贵成魏建军刘江华李欣容卢伟霞
陈伟博,张月泉,潘贵成,魏建军,刘江华,李欣容,卢伟霞
(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0)
郑州市为缺碘地区,通过实施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人群碘营养状况得到改善[1-3]。为进一步了解人群碘营养状况,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补碘的防控策略,更好地了解掌握郑州市碘缺乏病碘缺乏病的病情消长和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本研究对市属11个县(市、区)8~10岁儿童和孕妇进行了碘缺乏病监测,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根据《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6版)》,于2019年4-9月在郑州市11个县(市、区)抽取8~10岁学生和孕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共监测8~10岁儿童2 200名,孕妇1 100名。
1.2方法
1.2.1抽样方法 在郑州市11个县(市、区)内(非高碘辖区)按东、西、南、北、中划分5个采样区,每个地区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各抽取1所小学校,每所小学抽取40名8~10岁非寄宿学生(不足40人可在邻近的学校补齐)。每个监测县(区)从5个乡镇各抽取20名孕妇(人数不足可在邻近乡镇补齐)。
1.2.2调查方法 调查对象对本研究均知情同意。采集调查对象家庭食用盐样与尿样,进行盐碘与尿碘检测,并测定8~10岁学生的甲状腺容积。
1.2.3盐碘含量检测与判定标准 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 碘的测定》(GB/T 13025.7)[4],川盐及其他强化食用盐采用仲裁法。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GB5461-2000)和《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盐碘含量在 21~39 mg/kg为合格碘盐,盐碘含量为5~21 mg/kg(不含21 mg/kg)或大于39 mg/kg为不合格碘盐,盐碘含量小于5 mg/kg为非碘盐。
1.2.4尿碘含量检测与判定标准 采用尿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WS/T107-2006)进行测定[5],计算尿碘中位数及频数分布。碘营养状况判定标准以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提出的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WHO/UNICEF/ICCIDD,2007年)[6]。儿童中位尿碘小于100.0 μg/L为碘缺乏,100.0~<200.0 μg/L为碘适宜,200.0~<300.0 μg/L为碘充足;≥300.0 μg/L为碘过量。孕妇中位尿碘小于150.0 μg/L为碘摄入不足,150.0~<250.0 μg/L为适宜碘摄入量,250.0~<500.0 μg/L为碘超足量,≥500.0 μg/L为碘过量。
1.2.5儿童甲状腺容积检测与判定标准 采用B超检查,按《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276-2007)进行判定[7]。甲状腺容积8岁小于或等于4.5 mL、9岁小于或等于5.0 mL、10岁小于或等于6.0 mL为正常,否则为甲状腺肿大,并计算甲状腺肿大率。
1.2.6质量控制 由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疾控)中心制订《碘缺乏病监测技术方案》,对参加调查的县(市、区)级技术人员均进行专业培训。盐碘和尿碘由县(市、区)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开展检测,尿碘、碘盐检测实验室均参加了国家碘缺乏病碘盐、尿碘外质控考核并合格。郑州市疾控中心负责儿童甲状腺容积B超检测。郑州市疾控中心抽取5.0%的盐样、尿样进行复核,数据相对误差均在允许范围内。
1.3统计学处理 应用Excel2007软件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中位数表示,计数资料以率或构成比表示,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盐碘监测结果 郑州市11个县(市、区)共采集家庭食用盐样3 300份,其中合格碘盐3 143份,不合格碘盐112份,非碘盐45份,碘盐覆盖率为98.5%,碘盐合格率为96.6%,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2%,非碘盐率为1.5%,盐碘23.9~28.6 μg/L,中位盐碘26.6 mg/kg。各县(市、区)均达到“合格碘盐食用率大于90.0%”消除标准[8]。见表1。
表1 盐碘监测结果
2.2儿童甲状腺与尿碘监测结果 800名儿童中甲状腺肿大1名,甲状腺肿大为0.1%。2 200份儿童尿样尿碘为11.0~831.4 μg/L,中位201.1 μg/L。尿碘小于50.0 μg/L的比例为2.1%,<100.0 μg/L的比例为12.8%。金水区儿童尿碘最低(11.0 μg/L),中位尿碘大于200.0 μg/L者有中原区、惠济区、荥阳市、新郑市和登封市,其他县(市、区)儿童尿碘为150.0~<200.0 μg/L。儿童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见表2。
表2 儿童甲状腺与尿碘监测结果
县(市、区)名称尿碘检测(份)尿碘频数分布[n(%)]<50.0μg/L50.0~<100.0μg/L100.0~<200.0μg/L200.0~<300.0μg/L300.0~<500.0μg/L≥500.0μg/L中原区200017(8.5)72(36.0)53(26.5)54(27.0)4(2.0)二七区20014(7.0)36(18.0)91(45.5)41(20.5)16(8.0)2(1.0)管城区2001(0.5)3(1.5)184(92.0)12(6.0)00金水区20012(6.0)31(15.5)75(37.5)51(25.5)28(14.0)3(1.5)上街区200038(19.0)92(46.0)49(24.5)16(8.0)5(2.5)惠济区2007(3.5)30(15.0)60(30.0)47(23.5)46(23.0)10(5.0)中牟县2001(0.5)11(5.5)40(20.0)69(34.5)79(39.5)0荥阳市2004(2.0)22(11.0)66(33.0)67(33.5)40(20.0)1(0.5)新密市200011(5.5)102(51.0)87(43.5)00新郑市2003(1.5)15(7.5)81(40.5)68(34.0)33(16.5)0登封市2005(2.5)21(10.5)49(24.5)65(32.5)53(26.5)7(3.5)合计220047(2.1)235(10.7)912(41.5)609(27.7)365(16.6)32(1.5)
2.3孕妇尿碘监测结果 1 100份孕妇尿样尿碘为104.9~255.5 μg/L,中位175.3 μg/L。尿碘小于150.0 μg/L的比例为37.6%,150.0~<250.0 μg/L的比例为40.4%,250.0~<500.0 μg/L的比例为20.5%,≥500.0 μg/L的比例为1.5%,全市孕妇尿碘为12.5~1 217.4 μg/L,荥阳市孕妇尿碘最低(12.5 μg/L),尿碘小于150.0 μg/L者有新密市和上街区,中牟县孕妇中位尿碘为255.5 μg/L,其他县(市、区)孕妇尿碘为150.0~<250.0 μg/L。孕妇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见表3。
表3 孕妇尿碘监测结果
续表3 孕妇尿碘监测结果
3 讨 论
郑州市属11个县(市、区)均属碘缺乏病地区[8]。食用加碘盐是一种持续、便捷、经济、生活化的补碘方式[9-10]。1995年郑州市开始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措施,为保障食盐加碘质量,郑州市每年按《全国碘缺乏病 监测方案(2016版)》在全市开展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水平监测。2000年通过国家级碘缺乏病防治效果阶段性评估,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2009年通过了省级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验收。
本研究结果显示,郑州市各县(市、区)未发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患者;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率为0.1%(1/800),较2018年的0.9%(7/800)有所降低。人群尿碘是判定人体是否缺碘和评价碘营养水平的一项可靠指标,郑州市8~10岁儿童、孕妇中位尿碘分别为201.1、175.3 μg/L,相比2018年的208.3、174.2 μg/L没有明显变化。儿童尿碘小于50.0 μg/L的比例为2.1%,<100.0 μg/L的比例为12.8%。说明郑州市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处在较为适宜状态[11]。
食盐加碘是防治碘缺乏病的主导措施,是各种补碘方法中最好的方法,不仅安全、有效、经济、容易推广,又符合微量、长期及生活化的要求。本研究结果显示,郑州市11个县(市、区)共监测家庭食用盐样3 300份,碘盐覆盖率为98.5%,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2%,较2018年的98.3%和94.0%有所上升,各项指标均高于碘缺乏病消除标准的要求,说明经过十多年的全民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是行之有效的。本次监测中发现非碘盐45份,主要集中在郑州市区的6区范围内。2017年我国放开食盐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食盐企业可跨区域销售。盐业体制改革放开盐业市场,为群众提供了更丰富和方便的选购种类条件,各种非碘盐的销售,对郑州市碘缺乏病防治政策带来冲击。所以,提示需要盐业、卫生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加强盐业市场监督管理,引导市民正确食用加碘盐。
综上所述,郑州市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中位尿碘、合格碘盐食用率3项指标均在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范围内,表明郑州市碘缺乏病防治及干预措施落实良好,病情稳定,防治效果显著。今后应继续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切实认识到非碘盐对身体健康的危害性,特别是对孩子智力所造成的危害性,继续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科学补碘,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